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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则新闻,说是贵州毕节市一女教师周琴被国土所所长强奸,周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所教导员钟显聪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私了吧”。
这头教导员的观念真他娘的新潮、创新!那么,让我们循着丫的逻辑推理一下吧,这位钟教导员家肯定也有女眷吧,男人们你们戴套去钟家找女眷“强行进入”吧,放心,即使是钟教导员的老婆被你干了钟指导员也不会告状的,因为这不是“强奸”!至多他跟你“私了”,你给他点臭钱就可以了事了。
这位钟指导员更是当下最具中国特色的“套中人”——穿着放大了的“避孕套”执法的人。为何要穿放大了的避孕套执法呢?道理很简单嘛,穿上了“避孕套”,不但可以防雨,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因为这不算“强奸”法律!
幸亏有网络,幸亏周琴还会上网,要不然这件事肯定是“私了”了:周琴冤沉海底,强奸犯国土所长王忠贵逍遥法外,钟显聪把强奸案“私了”后得到王忠贵的厚报!一切都是这么平静这么平常这么和谐!权力联盟织成的密网就这样罩着“强奸”民女“强奸”法律的强奸犯们。
可是大大小小的钟显聪们别忘了,尽管你们秉持“戴套不算强奸”的理念穿着“避孕套”执法,可是避孕套毕竟不是防弹衣,连一根针都抵御不了,你们就是把避孕套武装到牙齿也没用,只要你们敢于强奸法律,最终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落得个可笑可悲复可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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