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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的温馨提示(转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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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0: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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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柔佛市交通安全周期间,交通部在一些马路口张贴了如下的标语牌:
“阁下驾驶汽车时,如果时速保持30公里左右,可以沿途欣赏美丽风景;
时速超过50公里,请到法庭作客;
超过80公里,请到医院留宿;
超过100公里,请你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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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4-27 11:48 |只看该作者
这一准是个温吞水的城市,慢性子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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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4-27 13:00 |只看该作者
我是慢性子,我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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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4-27 15:05 |只看该作者
这一准是个温吞水的城市,慢性子宜居。
亦泓 发表于 2011-4-27 11:48



    阎王说:凡是嫌交通规则不适合急性子的请到我这里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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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4-27 15:0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慢性子,我适合
她她 发表于 2011-4-27 13:00



    好好活,安全活,健康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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