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金铃子很早。早到我俩从靠近,到掐架,再到相互谅解。然后,各有各的玩法,偶有文字和情绪交集,以各自的舒适度为准。
我其实很欣赏他的才华,还有思维敏捷度,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都能给他玩出花样来。码字速度,那更叫一个快,我这个所谓的快枪手,有时候感觉都能被甩八条街那么远——不说十八条街的缘由,是我还想保留那么点儿虚荣心,自我安慰说:我还行,真的,没被比得那么糟糕。
但,不可置疑的是:金铃子是真让着我了。我越来越清晰感觉到,就很有点小骄傲。毕竟曾经他是多么顽劣,甚至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啊!能够对我稍作退让,起码说明,也是认可我了的。我虽然经常故意得瑟,说我多么好看,多么衣袂飘飘、风姿绰约,其实都是玩笑话,谁还能当真不成?何况金铃子又不是个见色起意的,再则他也没见过我的所谓“色”——嗯嗯嗯,不能见,坚决不能见,万一“见光死”,后面不让着我了咋整?!
好吧,扯远了,扯回来。混迹六杂,我的宗旨是:允许别人做别人,允许自己做自己。然,这个“允许”,就存在矛盾,你的舒适度和我的舒适度之间,可能有美好的交集,也可能就是心气儿的碰撞。
譬如,我今儿跟芳爷聊及,说,很烦老林童鞋用“日哄”这个方言,也不喜欢他对各类艺术表演家用“优伶”等字眼——在我的感知层面,前者是很低俗粗拙的地方口语,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后者是昔日贬义词延用至今也脱不开最初语境。但,他本人爱用,也习惯用了,有自我的理解和坚持,既不违法又不冲撞规则,我能有什么办法呢?顶多在这类帖子前止步或者远遁了罢。
说这些的目的,是我虽然跟金铃子和好,且相处很是融洽,我甚至是很盼着他来玩的,看他顽闹,看他折腾,偶尔的偶尔被他的小诗惊艳到。……但,我内心是有成见的,之前没有怎么意识到,是在教师节跟他的冲突中才清晰意识到的。
他唱反调在情理之中,本就是他一贯的玩法。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仅仅是蹭刮到了而已。本质而言,他不可能真想踩群体,毕竟这才是该是常识。
只恰好那天我本就窝着火,一个破节啥实惠都没有,平添许多琐务累成狗不说,还有许多的隐忧和烦恼,再加上看他贬损教师不说,提及一个学生冲上台扇校长耳光的例子他好像还蛮支持的——我的情绪瞬间就炸了:教师招你惹你了?每天在刀尖上跳舞你晓得不?一个小兔崽子,没大没小、无法无天,就算再怎么不满,可以抗议,谁给的底气扇师长耳光的?玛德,什么破社会,什么人惯的……
我是迁怒了。真的。若是平时,或许没那么愤怒,要原地暴走,机关枪似的,要恶言相加。我也做好思想准备,但凡他跟我唧唧歪歪,我立马跟他大战一场,毕竟情绪上头什么都顾不上了。
然后,他退让了,二话不说的退让。惊到我了,也惊艳到我了。这家伙儿,什么时候变的?竟把我衬得……如此跋扈,如此分分钟羞愧难当!想跟他说些什么,又觉得我俩之间,经过此次冲突,应该默契到不需要再说啥了。真的,懂的,都懂。
就想郑重其事表扬一下:金铃子,你是个好的!不是致歉,错了,就是错了,不求谅解什么的,俗。让我愧疚就好,让我记住这一次,以后多学会控制情绪,尽量做个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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