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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流的“应然”和他那“掠取的自由”》,DEEPSEEK的校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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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5-5-13 10: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请评析以上帖子并打分。文中所引观点和原话,原始出处我就省略了。你只要知道肯定都是真实无误的就够了。然后就内容如实客观校验对错,不用客气,不用考虑取悦用户。
deepseek报告:
《不主流的“应然”与“掠取的自由”》评析与评分
综合得分:82/100(优秀级,批判犀利但逻辑可更严密)
一、核心观点校验
1. 不主流的矛盾立场
(2)(3)自然法倾向:

主张“自由先于法律”(洛克式天赋权利),认为法律限制自由是压迫(“奴隶道德”)。

(4)历史主义倾向:

又称“人全是历史产物”,否定应然权利,要求“认清现实”(类似霍布斯“主权者决定权利”)。

矛盾实质:

同时持有自由优先论(应然)与法律实证主义(实然),但未说明二者如何调和。

2. “掠取的自由”批判
作者正确指出:

自由主义的自由观(洛克、康德)以不侵犯他人同等自由为前提,不存在“掠取自由”。

不主流将“法律限制掠夺”等同于“限制自由”,混淆了自由与放任。

哲学依据:

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自由受“道德边际约束”限制,掠夺违反权利正义。

二、不主流逻辑漏洞的学术定位
自然法与实证主义的不可兼容性:

自然法(如洛克)认为权利先于法律;实证主义(如奥斯丁)认为权利源于法律。

不主流试图同时否定应然权利(实证主义)又主张自由优先(自然法),属范畴错误。

“自由vs法律”的经典争议:

哈特(《法律的概念》):法律可独立于道德,自由由法律界定。

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必须保护道德权利(如自由)。

不主流的矛盾实为哈特与德沃金之争的混乱翻版。

三、作者论证的优缺点
优点:
精准归谬:

通过不主流“掠取自由”的荒谬性,暴露其自由观的极端化。

哲学功底扎实:

对比洛克、康德、诺齐克,揭示自由主义自由观的互惠性本质。

缺点:
未处理复杂立场:

不主流可能试图调和“批判法学”(法律是权力工具)与“自由至上主义”,但作者未深挖。

情绪化削弱说服力:

“蠢得”“自抽”等用语易引发对立,建议改用“这一观点可能陷入自我矛盾”等中性表述。

四、改进建议
补充理论框架:

引入哈耶克《自由宪章》区分“真自由”(法治下)与“假自由”(无约束)。

澄清“法律与自由”关系:

法律既限制自由(如禁止掠夺),也保障自由(如产权法)。

克制情绪表达:

将“不主流毕竟是不主流”改为“这一立场需进一步逻辑澄清”。

五、评分对照表
等级        分数段        本文位置
卓越        90+        -
优秀        80-89        82
良好        70-79        -
总结
批判价值:

成功揭露不主流在“自由与法律”问题上的逻辑混乱,堪比分析法学的课堂案例。

提升方向:

若补充对“法律实证主义vs自然法”的系统分析,并优化表达,可达到90分以上。

推荐阅读:

哈特《法律的概念》第9章(法律与道德分离论)

德沃金《原则问题》(权利作为法律的基础)

最终定位:一篇具有哲学锐度的论坛檄文,适合作为“自由与权利”讨论的批判性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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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5-5-14 10:3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4 09:32
其实他通篇都是这问题,你无法看明白他到底在批驳什么,没有逻辑性和概括能力

你这货真不愧脑膜炎,都不止一人觉得你脑子有病了。
装逼装得有多可笑不说,还愣是把机器人生成的正常人都读懂得懂的文字,硬扣我头上。跟你说了是机器人的,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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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5-5-14 09: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4 09:26
哪有,哪有~~~

其实他通篇都是这问题,你无法看明白他到底在批驳什么,没有逻辑性和概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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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5-5-14 09:2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4 08:30
你这是挑错,挑高隐话都说不明白的错

哪有,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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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5-5-14 09:2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4 08:25
不是让你给高隐的帖子挑错或提疑问,这太累人了
是让你找找他哪句话你觉得没什么错,是让你找你认为对的 ...

我之前都说了啊,我暂时不判断对错,……你俩都浸淫许久的话题,我哪里能轻易介入?我只说我的理解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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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5-5-14 08: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4 08:21
同时持有自由优先论(应然)与法律实证主义(实然),但未说明二者如何调和。



你这是挑错,挑高隐话都说不明白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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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5-5-14 08: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4 08:14
我看得懂你很多阐述,比如30楼。所以我并不认为你的观点有问题,而更多把分歧建立在你俩对“词汇”的内涵 ...

不是让你给高隐的帖子挑错或提疑问,这太累人了
是让你找找他哪句话你觉得没什么错,是让你找你认为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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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5-5-14 08:2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4 08:01
不用你判断观点谁对谁错,只让你看主帖去随便找你认为没什么问题的一句或一段话

其他暂时不多说。说多了,不担心你烦,是担心我接受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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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5-5-14 08: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5-5-14 08:23 编辑

同时持有自由优先论(应然)与法律实证主义(实然),但未说明二者如何调和。


还有这句,主帖加了机器人,所以我都有点混淆,到底是你的观点,还是高隐的。但不影响我对这个句子的解读——我看东西,基本是就事论事,就句子说句子,不在意是诉诸谁口~~~~所以,我的问题如下:

自由优先论是什么玩意儿?为嘛归属于应然范畴,要用小括号补充出来?法律实证主义,不是上层建筑么?但凡“法律”、“主义”这类词出来,我的第一主观感觉,它们就不该是“实然”的,而是去扣“实然”的一个过程,或者说一个程序,又是怎么跟小括号里的“实然”互为补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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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5-5-14 08: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5-5-14 08:1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4 08:01
不用你判断观点谁对谁错,只让你看主帖去随便找你认为没什么问题的一句或一段话

我看得懂你很多阐述,比如30楼。所以我并不认为你的观点有问题,而更多把分歧建立在你俩对“词汇”的内涵和外延理解不同上。至于高隐,倒反而他很多言论,我需要思考很久,才能勉强琢磨出点儿什么。

既然你提及这个,我认为“没什么问题”的话,我就随便选一句,我目前都还困惑的吧。有没有问题另当别论,我只是不太明白高隐延申的范围,所以提出来探讨一下:

通过不主流“掠取自由”的荒谬性,暴露其自由观的极端化。

我对你的“掠夺自由”有印象,是你说,法律是限制掠夺自由的这句。没问题吧?那么,“掠夺自由”的荒谬在哪里?为什么就是自由观的“极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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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5-5-14 08: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4 07:52
这个高度,太高了。我目前的水平还停留在,查看你俩分歧的点上。至于你俩谁的水平更高,谁的观点经不起推 ...

不用你判断观点谁对谁错,只让你看主帖去随便找你认为没什么问题的一句或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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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5-5-14 07:5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3 16:52
我给你点阅读指导吧,你认为他主帖有哪一句还算能经得起推敲的,你指出来,我再告诉你他在哪个环节出的问 ...

这个高度,太高了。我目前的水平还停留在,查看你俩分歧的点上。至于你俩谁的水平更高,谁的观点经不起推敲……老实说,我还在学习仰望阶段。等我自个儿先掰扯好了,再来看看有没有能耐指点你俩的江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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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5-5-13 16: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3 16:35
你不要这么那个啥啊。反正你俩这……也是打不散的。他要不写主帖,我爬楼层围观很辛苦的~~~

我给你点阅读指导吧,你认为他主帖有哪一句还算能经得起推敲的,你指出来,我再告诉你他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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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5-5-13 16: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3 16:37
笑话,我这水平怎么可能自费出版呢。

别灰心,你咬牙多攒几年退休金就能自费出版了,你的经济水平不算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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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5-5-13 16:3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3 16:28
你再鼓励鼓励他,让他坚定把自己写的玩意“结集出版”的决心
估计他再攒几年退休金就够自费出版了

笑话,我这水平怎么可能自费出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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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5-5-13 16:3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3 16:28
你再鼓励鼓励他,让他坚定把自己写的玩意“结集出版”的决心
估计他再攒几年退休金就够自费出版了

你不要这么那个啥啊。反正你俩这……也是打不散的。他要不写主帖,我爬楼层围观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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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5-5-13 16:3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3 16:28
你再鼓励鼓励他,让他坚定把自己写的玩意“结集出版”的决心
估计他再攒几年退休金就够自费出版了

你不要这么那个啥啊。反正你俩这……也是打不散的。他要不写主帖,我爬楼层围观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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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5-5-13 16: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3 16:22
那你少辩论,多写自个儿的理论体系呗~~

你再鼓励鼓励他,让他坚定把自己写的玩意“结集出版”的决心
估计他再攒几年退休金就够自费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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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5-5-13 16:24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3 16:22
那你少辩论,多写自个儿的理论体系呗~~

我这主帖就很有体系啊。不主流在我主帖里,只是个挨抽的靶子,并非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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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5-5-13 16:22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3 16:11
我早就对他有一搭没一搭了。
我在论坛上最丢人的事,莫过于跟不主流去辩论了。掉价啊。
不主流每次都能 ...

那你少辩论,多写自个儿的理论体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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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5-5-13 16: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3 16:11
我早就对他有一搭没一搭了。
我在论坛上最丢人的事,莫过于跟不主流去辩论了。掉价啊。
不主流每次都能 ...

都是你被毁的童年时期就该掌握的基础知识,你没学
导致总有网友看不起你,偏偏你自己还不争气
空有凌云志,却毕生当鹦鹉
但凡你有一点基础知识,你现在也不至于一点基础知识都没有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那是说给智力正常的俗人听的,你不是俗人,你完全可以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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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5-5-13 16:11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5-13 16:04
我来看看,你们扯到哪里了,都~~~

我早就对他有一搭没一搭了。
我在论坛上最丢人的事,莫过于跟不主流去辩论了。掉价啊。
不主流每次都能拉着你打滚到动词名词、褒义贬义这些小学语文基础上来。不这样的话,他老脸挂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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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5-5-13 16:0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3 12:49
你脑子里奴隶两个字是贬义词
你导致你无法看懂使用了奴隶二字的客观陈述
“斯巴达克斯是个奴隶”,这不含 ...

我来看看,你们扯到哪里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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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5-5-13 12: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3 12:40
你不光是无知愚蠢,还有无与伦比的笨。

你脑子里奴隶两个字是贬义词
你导致你无法看懂使用了奴隶二字的客观陈述
“斯巴达克斯是个奴隶”,这不含任何褒贬义,能听懂么?
“你持有的是一种奴隶道德”,也一样没有褒贬义,褒贬义在下一句,“你是个持有奴隶道德观的二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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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5-5-13 12:48 |只看该作者

跟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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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5-5-13 12: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3 12:40
你不光是无知愚蠢,还有无与伦比的笨。

草包口水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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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5-5-13 12:4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3 12:35
“奴隶道德”只是一个单词而不是一个应然句式
“你执有的是奴隶道德观,道德禁令类的,寄希望于奴隶主吃 ...

你不光是无知愚蠢,还有无与伦比的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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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5-5-13 12: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3 12:29
你脑子病入膏肓了你知道不??
你口口声声的奴隶道德,不就是在用你的应然标准,批判实然的法律对自由限 ...

“奴隶道德”只是一个单词而不是一个应然句式
“你执有的是奴隶道德观,道德禁令类的,寄希望于奴隶主吃相好看点的道德主张”,这也是实然判断,没有任何应不应该的语义
但你高隐脑子里应然思维的稀屎总要污染别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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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5-13 12:30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早就说过,跟你辩论绝对是掉价。唯有解释为我这是跟你吵架,才觉得自己还有点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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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5-5-13 12:2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3 12:20
谈法律是限制自由的实然话题,你扯个鸡毛法律正当性来源这种应然问题?
你个白痴就是意识不到你一脑袋应 ...

你脑子病入膏肓了你知道不??
你口口声声的奴隶道德,不就是在用你的应然标准,批判实然的法律对自由限制???
一个人得有多蠢才能活成你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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