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按倒就亲 于 2024-10-10 13:24 编辑
一、耻感
曾经有很大的可能,成为自己痛恨但却大受别人欢迎的人,那本是我人生的正常路径。作为公司门卫室一条听话又能干的狗,年轻时可没少咬过那些穿着破衣的人。读刘亮程《狗的这一生》,想自己半生际遇,同感无法言说。直到有一天,一件平常的小事照见了自己的样貌。
周末找兄弟喝酒,说在加班,叫我去他那里。发生一起未遂的投毒杀人案,他们正在审问嫌疑人,认真详细地做着讯问笔录。美少妇勾搭上村里民师,策划了一场大郎吃药的老故事。不同的是男人抢救回来,白眼儿翻正后第一时间报了警。于是把那民师拎回来当场突审。
那个时代没人觉得扇耳光揪头发脚底垫了砖头拷在门框上打有何不妥。坏人不就是专政的对象么,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让我难受的是讯问过程,从怎样勾搭如何上手在什么地方用的什么姿势干了多长时间对方是何反应……事无巨细反复追问,一共多少次,每次都要说。已经不是讯问,而是在听黄色故事。
正是夏收季节衣着单薄,所有人都听得满脸通红呼吸急促,裤子撑起了巨大的帐篷。我羞愧又难受,起身准备去厕所撒尿减缓反应。转身的那一刻,看到主持的那位中年大哥口角歪斜垂涎欲滴的丑态,越发觉得羞愧莫名。站在便池边,好半天才平息情绪撒出尿来。兄弟冲过来哈哈大笑,就知道你也有反应。赶快进来,我们马上审女的。
我落荒而逃。那时并没有仁拳概念,只是单纯觉得不对。到底哪里不对,事过多年才逐渐思考明白。而当时,这是最正常不过的讯问程序,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光荣执法。
此事对我影响深远。我的结论是:那是一种恶。任何能让人自我怀疑感到羞耻的事,都是作恶。没有耻感是成为恶人的根源,不管打着什么招牌,为了多么崇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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