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甲骨文的鹿字,不难看出鹿的尾巴极短,说明在商朝之前,鹿的尾巴是很难长大的,是否能拿来入菜不知道,毕竟各种史书上都没有明确记载,已发现的所有青铜器铭文中也没有记录。考证需要严谨认真,我们无法确定在清朝以前是否曾经有过炸鹿尾儿这道菜。
但是,在满人携鹿入关以后,中原的鹿与关外的鹿开始通婚,鹿尾逐渐变长,到了康熙二年尾巴长度一度达到了峰值,这些都是有史料记载的,比如太史公就说过:“尾之大,不知几千里也”,虽然有些夸张但基本符合事实,与生物学给出的结论完美自洽。资治通鉴也记录过雍正元年一位翰林探花在考试卷子上曾经写过尾大不掉尸位素餐。
由此看见,史记中关于满人入关后才有炸鹿尾儿这道菜记载是真实有效的,毕竟这个时代的鹿尾巴的确很长。至于做法为啥会失传,主要原因是现代人连简体字都认不全更何况繁体中文了,再加上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早已养成太长不看的习惯,久而久之自然就失传了。
六星没有人比我更懂甲骨文了,除了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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