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4-6-5 19:00 编辑
今天看到,某地发生的驴友过水涧被冲走的那一男一女已经被发现,只不过,身在深潭里,已无生命体征。
真的很惋惜,生命一瞬而去。
在极端的时候,非要去逞强,结果悲剧发生,你说这怨谁?
说破大天,自己要对自己负责,因为成年人,这是最起码的事情。
那么湍急的来水,一根细绳,就要强行涉水,结果悲剧发生。看到有人在谴责那个岸上抽烟拉着绳子的人,怎么说呢,不能说他没有责任,估计是没想到如此后果而已。
遇难的一男一女,据说都是资深驴友,应了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更应了:淹死会水的。
虽然挺难听,但事实就是这样。
这个话题之前也说过,而且经常看到有驴友遇险,遇难的报道。更看到,十几个,几十个人迷途于群山之中,施救人员冒险施救。每一次看到这些事情,总觉得凡事得有度,过了就不好了。所以,凡是这种动用公共资源去施救的,必须对被救的人给出一个说法,不可以轻易放过。
在六星我知道烟云兄弟是一个驴友达人,走过太多的地方,我也记得他对这种事情的态度,非常理性和清醒。这才是真驴友,知道徒步的意义和乐趣,是体现生命的价值,而不是别的。
应当是去年,在大连的大黑山景区,两波野爬的驴友,不听劝阻,不走寻常路,自劈道路,强行登山。结果是一男子摔下而不治,一女子摔残。说实话,听到这样的消息,没有什么同情,因为不值得去同情。
好好的路不走,非要在危险地带去体现自己的“能耐”,结果把命丢了,把身子摔残了,你怨谁?
这不是胆子大小的问题,而是对自己的生命极度不负责任。
非要和危险较劲,你这是病,这病的别名就是:找死。
今天,微信群说起这个事儿,有一个人说的很好,就这么一句话:
人,不能吃的太饱,不能太安逸。
好像是这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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