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徐公孰 于 2024-5-26 11:16 编辑
1,高鹗
后四十回是曹雪芹的原作呢,还是高鹗的续作?好像说是续作的人多,说是原著的人少。我是布尔什维克。
续作说的论据是后四十回语言远不如前八十回儿,乍读即知不是出自同一只手同一枝笔云云。这种论调不成立。
《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主要集中在前八十回儿,后四十回儿只是个头稿二稿,还没有用心增删润色。
2,脂砚斋批语
这也是假的。
中国传统上有《诗话》《词话》以及小说《评本》,所有的文学批评都是严肃认真的笔记体,水准高远,趣味深长。
脂砚斋批语处处伧俗,没有一丝传统文评的雅赏。显然是先有蔡孑民的索隐,而后有脂砚斋的琐琐模仿。
3,判词
中国传统小说是评书的底色。说书人在上半场爱用判词抖包袱,在结尾常说“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这都是制造悬念。
不独《红楼梦》如此,《水浒传》也是这样的:智真老和尚说徒弟鲁智深:“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水而兴,遇江而止”,这就是判词。
判词准不准啊?有两个判定标准:
一个来自说书人。判词是说书人自己的设定,当然他说的算,他说的准,提前说出的谎儿,他什么时候打圆场就什么时候准,他怎么回应就怎么应验。这种应验是字面上可见的。
一个来自书中的当事人。当事人自己本来是不知判词的,若听别人一直暗示呢当然也会上心的。比如什么“木石同盟”什么“金玉良缘”的话反反复复唠叨,总会使当事人宁信其有,一旦遇到某种场合,当事人会心里一动,隐隐约约有所感应: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哦哦,如今应在这里啊。当事人的内心感应只有当事人自知,别人莫辨。
现在有人批评后四十回儿不少地方应不上判词,这是无理取闹。说书人设定的判词,说书人也能改,若没有改动预先设定的判词那也不能说后四十回儿不应验,因为应验的标准如上所说有两个,而且当事人判定标准高于说书人,以说书人的标准看后四十回儿不准确,不等于当事人自己的感应不应验。只要当事人一划魂儿,就胜过说书人的丝丝入扣。以说书人的眼光追求后四十回儿与判词一丝不爽的续书都是狗尾续貂,伧作俗手。
4,续书
很多人都在续红楼梦。
有的人按照说书人的判词续书,这不可能成功的。离题万里。说书人就是一个闲人,闲着没事儿躲一边儿闲话,于书中的事儿有立场没立意,当事人听不到他说什么。他说,他不说,说准,说不准,都无碍于书,无碍于人事。
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儿必须为当事人立心。立心然后立身。后四十回儿以什么心为心?曰无心,曰死心。自林黛玉泪尽至于剜心,红楼梦再无颜色,红楼事再无温情。红楼梦后四十回儿,“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后,大旨必是一部《金瓶梅》而已。
6,红学
蔡孑民先生索隐红楼,类似于中国传统文学批评里的诗本事,以为诗句后面有真人真事。胡适之考证红楼梦,说该小说是宝玉自传,简直把红楼梦当真实历史。蔡孑民索隐,尚属文学批评传统;胡适之不通,不识自传与自传体小说的区别,把虚构小说当成真实历史,淆乱文史,扭曲学风。
鲁迅先生是不赞同胡适之的。受鲁迅先生影响,陈寅恪教授写《柳如是传》,示范文史如何相反相成。
毛润之本想统战胡适之,不成,于是组织人马研究红楼梦,肃清胡适之在红楼梦研究上的错误。研究红楼梦是表,实是警示胡适之的众多门生耳。
7,作家
《红楼梦》乍出,辄有种种续红楼梦。这是作家在借鉴红楼梦。现代作家也在学习红楼梦笔法,如张爱玲,白先勇,苏童,叶兆言等等。学红楼梦笔法有什么好?作家讲究出名要趁早。学红楼梦是一条高级的捷径。
也有不少不学红楼梦的,如周大周二。他们学晋唐小说笔法,更高古。这种迂远的路,一般天赋的人不易走,很容易陷进去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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