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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宝帖望之俨然里,我写道:
“上帝”,“灵魂”,“自在之物”,“绝对精神”,“绝对真理”,bing,物质,先验,诸如此类皆是形而上的事物,皆属本体论……皆不能靠逻辑确认它,甚至不能拘泥于语言。凡是唯以语言与逻辑争辩本体的,都是不通至极。
今天再发个宝帖,具体说说如何不唯逻辑不唯语言来认识“绝对”等等自在之物。读帖至此者请想像海滨仲夏夜里,仰望星空。
天上众星实际上有的离人远,有的离人近,距离相差巨大,巨大到相隔几十亿光年,这是现代科学常识。无论科学常识里的星距是近还是远,放眼夜空,视觉上却但见颗颗星星又都挂在同一片天上,同远近,同高下。众星挂在天上,就像老师在黑板上写字……个个都同在一个平面上。
斗柄指南夏夜来,具体说北斗七星吧。仰望星空,北斗七星离自己一样远近。就像勺子铲子刀锅挂在厨房同一面墙上,伸手取放,距离一样远近,七颗勺星挂在同一个“天”上,离我们当然也一样远近,没有誰相信七星分远近。即使熟读科普,熟知北斗七星离地球有远近,最远者120光年之远,最近者80光年之近,夜望星空,视觉上它们显然处在同一片“天”上,好像七星都处于90光年的平均距离上。
视觉上这“同一个平面”,这同一片“天”,即是我们看星谈天的最根本的标准;这个根本标准推广上升到哲学概念,就是“绝对”。
以这个“天”为基准平面,直觉可以明确地断定:天上月亮最大,月牙儿都比任何一颗星星大很多;天上月亮最亮……请不要急于反驳说这种种孩童之见,也不必轻易指正这些直觉错误。孩童之见也好,错误也罢,只是表面现象,都可以知错改错;然则无法改变的是成为判断基准的那片“天”:肯定也好,否定也行,“天”就挂在那里,星星就挂在那“天”上。人类的直觉无法抹除,“天”是一个“绝对”的存在,“绝对”,是不证自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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