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4-1-18 10:13 编辑
只有存在着某种与历史上变动不居的视域截然不同的绝对的视域,哲学才成其为可能......倘若政治哲学的根本问题不能以某种终极的方式来加以解决,那就不可能有什么自然权利。
这意思是说,只有永恒不变的应然的规范,而非教授之流整天口口声声变动不居的现实,才是政治政治哲学的根本问题。自然权利就是这样一种绝对而终极的,当然也是至高无上的应有的权利。然而按照教授之流历史的逻辑来看,除了实有权利,自然权利是不可能的。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自然权利(天赋***)
正由于自然权利是理性的,那就只有培植起理性才能发现它,因此自然权利不是人所周知的..换言之,人们在证明了没有任何正义原则不是在某时或某地被人否定过的同时,并没有证明说有任何的否定就是正当的或者是合理的。
我们必须从这样一种假设出发:合乎理性的政治正义社会是可能的;惟其可能,所有人类必定具有一种道德本性,这当然不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本性,然后却是一种可以理解、可以依其行动并足以受一种合乎理性的正当与正义的政治观念驱动的道德本性。
原始状态必须从社会世界的各种偶然因素中抽象出来,不能受它们影响..再自由平等的个人之间,对政治的正义原则达成公平一致的条件。这些来自过去的偶然性因素不应该影响原则的一致。这些原则从现在到将来都规范这基本结构的各种制度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