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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23年的最后一个礼拜六和礼拜天讨论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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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的最后一个礼拜六和礼拜天讨论一个大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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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3-12-28 21:1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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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花若叶 于 2023-12-28 21:25 编辑

赶紧把好日子预订完,有要的塞个大红包过来我可以改题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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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23-12-31 09: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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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23-12-31 09:56 |只看该作者
过路的鱼 发表于 2023-12-31 08:38
大家新年快乐哈。
我就是花若叶说的a网友,请大家继续关注此帖,希望看到花若叶拿出来,b网友投诉我说【讽 ...

你来看帖是件好事,无论是否能接受,至少会明白大家怎么想。如果你觉得对你的处理是官场黑暗,官官相卫的不公平结果,你完全可以带动民间法庭去审法官,审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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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3-12-31 08: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大家新年快乐哈。
我就是花若叶说的a网友,请大家继续关注此帖,希望看到花若叶拿出来,b网友投诉我说【讽刺其护母行为变态】的证据来。
否则,花大法官哪里是判案维护六星论坛和谐稳定啊,而是在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想当然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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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3-12-31 08: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诉求:
一、要求大理寺花若叶恢复我《蝎子》主帖
二、要求那天管理员0的使用者道歉,因为他侵犯了我的上诉权

事实与理由:
【一】

1、根据《六星论坛大理寺投诉规则()修改版》第8、自主举证原则:投诉者和被投诉者请各自举证,大理寺不负责查案,只根据举证(因证据存在编辑可能,最好截图)按版规审理;
小芳举证的是我在帖子《蝎子》一帖的跟帖里,和他有歧义,而不是举证我的主帖《蝎子》里有违规的词语和话,花若叶根据小芳的截图证据只能对我的跟帖做出裁判,你在小芳没有提供给你我主帖违规的截图,凭什么删除我主帖?

2、小芳投诉里哪里说了我主帖【讽刺其护母行为变态】,和提供了我说他护母行为变态的证据了吗?没有,花若叶这就是乱扣帽子信口开河,这样的人,能做法官吗?反正我已经被禁言了,这事追究也于事无补,只要求管理组恢复我被花若叶想当然侵犯了的主帖《蝎子》。跟帖删了就删了吧,我计较了并不等于我认为自己错了,是我有高风亮节宁肯委屈自己求得论坛风平浪静。
2、我的主帖《蝎子》只是一篇以动物为主题的杂文,当时大美丽网友还进入里面纠正我的一个知识点,就是母蝎子饿急眼了有时也吃小蝎子。
而论坛上以动物为题材的杂文,有很多。比如小芳就有《龟与蟹》帖子。
http://www.bdlxbb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15947&extra=&mobile=yes
那么,都是以动物写杂文,其他网友写不违规,我写怎么就违规了呢?

我想小芳还是要脸的人,因为自己也写过同题材的帖子,所以小芳投诉我,举证的是我在帖子的下面楼层里的回复引用了小芳自己在酒巷版骂天干物燥的话。这话,展开交流有涉及到他认为的不当。
那么,花若叶对这个小芳认为的不当楼层,你大理寺可以做出判决屏蔽删除。你不能直接把我的《蝎子》和小芳《龟与蟹》同类型的帖子给删除了啊!这样我损失一个主帖关系不大,让围观吃瓜群众怎么看小芳?给小芳扣上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帽子真的好吗?花若叶你这个大理寺卿那么腹黑对小芳,对得起全六星网友和站方
管理组对你的信任吗?

二,同样根据《六星论坛大理寺投诉规则(修改版)》10、 对大理寺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24小时内向管理组终裁庭提起上诉(上诉请另起一帖,发在大理寺),大理寺回避;上诉24小时后管理组未予改判,即视同维持原判。

这里站方赋予我上诉的权利,这个权利时效是一天,也就是说大理寺判决后的公告期是一天,给了网友上诉的时间。
而花若叶在艾特诗意天涯后,六分钟管理员0跑上来对我执行禁言,并对我封禁了新人报道和关天茶舍的所有权限,让我连注册马甲的能力都没有,如何在一天之内上诉?

复制内容来自小芳的投诉帖子:

【17楼花若叶发消息只看他
2023-12-27 21:09

判一下:
老病包子有明显轻视贬低轻辱之意,哪怕母亲身体真不好,也没人愿意自己母亲被网友叫老病包子。
正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过路的鱼叫当事人母亲老病包子,已经违德违规,在被当事人投诉之后,仍然不知悔改,继续发《蝎子》的帖子@当事人,讽刺其护母行为变态,并在回帖中继续以叫别人母亲老病包子为陈述事实狡辩,态度恶劣,情节严重。
判ID过路的鱼全坛禁言三日,删除黄金论坛《蝎子》一帖,请管理员核实执行。
黄金论坛没有及时处置此类侮辱网友长辈的帖子,有不作为的嫌疑,提醒版主注意。

18楼花若叶发消息只看他
2023-12-27 21:11

@诗意天涯

19楼管理员0号发消息只看他
2023-12-27 21:18

引用: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2-27 21:09
判一下:
老病包子有明显轻视贬低轻辱之意,哪怕母亲身体真不好,也没人愿意自己母亲被网友叫老病包子。
...


操作了】
请问,有你们这样当执法者的吗?劳枝荣罪大恶极,法院还是允许她上诉再上诉,最后维持原判的。你们这样急咔咔的违反六星大理寺投诉规则,是自知心虚怕我上诉翻案啊?还是我哪里得罪了你们,你们可算逮着机会来个打击报复了?还是六星就是太太平了,给你们管理员闲的慌,可算有人艾特来活了,管他法不法的,过过手瘾再说呢?

希望站方和管理组出来维护坛规的公平公正,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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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3-12-29 20:00 |只看该作者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23-12-29 16:23
大理寺真是不好干啊,主要是尺度没法掌握。

尺度烂熟于心,我不是教条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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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3-12-29 16:28 |只看该作者
乃们不在吃瓜,就在吃瓜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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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23-12-29 16: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云自在 发表于 2023-12-29 16:23
就快吵起来了。

啊?我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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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23-12-29 16:23 |只看该作者
大理寺真是不好干啊,主要是尺度没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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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23-12-29 16:23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3-12-29 16:22
咋拉?谁和谁吵起来了?

就快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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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3-12-29 16: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云自在 发表于 2023-12-29 16:20
去酒巷吃瓜。

咋拉?谁和谁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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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23-12-29 16:20 |只看该作者
退休民工 发表于 2023-12-29 15:23
我在等你再次成瓜,好笑话你~

去酒巷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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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23-12-29 15:23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9 15:22
这次没吃我,你个近趣眼。

我在等你再次成瓜,好笑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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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23-12-29 15: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退休民工 发表于 2023-12-29 15:21
我觉得你丢人都丢到姥姥家去了,总是吃瓜不成反成瓜而且是大瓜,哈哈哈,,,

这次没吃我,你个近趣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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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23-12-29 15:21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8 22:11
想当年,只要不是纠缠无休惨不忍睹的恶骂,基本没有投诉麻烦版主一说,都是互怼一下就完事了。现在,口头禅 ...

我觉得你丢人都丢到姥姥家去了,总是吃瓜不成反成瓜而且是大瓜,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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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3-12-29 15:19 |只看该作者
毛病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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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3-12-29 13:37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12-29 13:35
不知道,应该会来吧,禁言对天涯网民又不是啥大事,从前天涯,ID禁10年的不也有很多么,从前天涯被禁言, ...



小坛子的毛病就是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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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3-12-29 13: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12-29 13:46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3-12-29 13:23
不主流还能不能来玩了?


不知道,应该会来吧?禁言对天涯网民又不是啥大事。ID禁10年的不也很多么。从前在天涯被禁言,往往意味着荣誉。说明真正戳到了0.5们的痛处,同时拓展了自由言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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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3-12-29 13:23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12-29 12:24
论坛讲道德法律,是借鉴伦理和法理的原则,判定思路和逻辑。并不是真的道德审判或法庭,毕竟无论道德还是法 ...



不主流还能不能来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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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3-12-29 12: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12-29 13:45 编辑

论坛讲道德法律,是借鉴伦理和法理的原则,判定思路和逻辑。并不是真的道德审判或法庭,毕竟无论道德还是法律针对的都是行为,而论坛上基本在言论范畴。

专门发帖谈论他人父母,还说啥老病包子,一定是不妥的。无论是否为事实,无论对方自己是否讲过。因为这是别人私域范畴,这和你有啥关系呢?呵呵。

可以算是一种言词上的侵犯,冒犯或恶意……

但若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话禁言,关几天小黑屋,感觉也有点过。警告或帖子回复锁删就可以了。除非是是洋洋洒洒,津津乐道的去折腾对方隐私,或话讲的很恶毒,劝说无效,屡禁不止。这种我觉得才有必要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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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3-12-29 11: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3-12-29 11:42
这种事情不是涉及法律的案件

论坛上事,其实都是道德伦理梗

你这是群众思维,不是法官思维。如果法官这么想,那就危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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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3-12-29 11: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2-29 06:59
如果都以暴制暴,这个论坛最后的画面是:脱裤满街,神经恣肆,无处落脚,无处安放视线。。。

当规则只约束老实人的时候,以暴制暴是建立新秩序的必要补充。人人有枪,反而会人人都有敬畏心,懂得混坛不易。

十年前论坛火热的时候,哪里不是口水横飞砖战不休?但就是天天摩擦人人争斗,却没有现在这样既让当事人忿气又让裁度者为难还让吃瓜者厌倦。原因就在这里: 一,想讲规矩却没有守住规矩。二,尺度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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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3-12-29 11:42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9 11:31
你要看叶子的前提:如果你是法官,怎么判?

在这个前提下,不就得死抠版规法条么?必须让双方包括瓜客 ...




这种事情不是涉及法律的案件

论坛上事,其实都是道德伦理梗

若说大理寺是法庭,充其量也就是模拟道德法庭,遵从的还是伦理常识常情

就某一具体事件的伦理道德说不清楚时,就要看看当事人一贯的作风,一贯表现良好,自然而然容易倾向于宽容

一贯扯不清,则容易招嫌

还要看当事人的亲戚朋友邻居,道德风气都是成窝的,看一个人看不清,看一窝就没有什么说不清的


很简单

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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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3-12-29 11: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2-29 06:53
好像版规有规定,不能涉及现实,不能辱及家人?我觉得花叶子说的这种情况已经踏踩红线了。。

你要看叶子的前提:如果你是法官,怎么判?

在这个前提下,不就得死抠版规法条么?必须让双方包括瓜客认可“辱及家人″成立,光一个挑衅可不容易。对方可以辩称,老,是形容年纪大,有年高德勋的意思;病包子,指客观上身体有恙,并无诅咒或歧视。

即使明知是狡辩,作为法官又能怎么破?没招。硬要说违规,当时是大快了人心,但以后同案同判,此案例就是个扩大诉讼的样板,累死版主和法官。

法不是万能的,它只是最低的底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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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3-12-29 10:30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我认为挺简单

版规不但有不得涉家人恶意诅咒谩骂,还有不得暴人隐私一说。

A说过自己家人什么事,不代表B就合情合理拥有到处引用宣扬的权力。

征得A同意可以,B不去计较也可以,但不经同意反复提及,B无法忍受去投诉,版主组和大理寺就要按违规处理。根据程度轻重裁量,或屏贴删贴,或对A的ID进行禁足禁言,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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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3-12-29 10:01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2-28 21:25
想跟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随便怎么判。但如果纵容恶意。就不配做法官……表情: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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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3-12-29 08:56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3-12-29 08:35
小鱼儿这句话我倒是不赞成了。
人家母亲不在了更不允许践踏,即便是人家母亲真的有病,三番五次提及,那 ...



重点在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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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3-12-29 08:42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3-12-29 07:52
不是经常,是脚大。

有多大?嗯哼!拉九尺白绫来裹一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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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3-12-29 08:41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3-12-29 08:35
小鱼儿这句话我倒是不赞成了。
人家母亲不在了更不允许践踏,即便是人家母亲真的有病,三番五次提及,那 ...

平辈之间也不行的。除非两个人嬉顽惯了,彼此不在意这个说辞。不熟悉,尤其是还有矛盾的人,称呼对方为病包子,本身就可以视为带了恶意。至于是否会到处罚程序,就要看当时语境和各人的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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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3-12-29 08: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鱼小溅 发表于 2023-12-29 06:39
作为法官你应该挺取双方证据,并且辩伪。
而不是只重视一方的证据和感受。
过路的鱼说小芳之前说自己的 ...

小鱼儿这句话我倒是不赞成了。
人家母亲不在了更不允许践踏,即便是人家母亲真的有病,三番五次提及,那就是不敬。

平辈之间用病包子倒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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