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10-19 02:23 编辑
2015年10月的一天下午,辖区三甲医院报警,有人坠楼。
现场位于6号楼肿瘤科花坛处,死者男性,经现场走访辨认,确定为马某(男69岁)。据知情人反映,马某近日一直在12楼肿瘤科1211房4床陪护老伴,老伴患癌症多年,无钱医治,近日疼痛难忍,方来入院,因已晚期,手术失败,上午死亡。马某与她是半路夫妻,无子女,可能觉得独自活下去已无意义,遂跳楼自杀,有清洁工、保安等目击证人,不属于刑事案件。
但是,按病例登记的联系人通知死者亲属(女儿女婿)赶来后,两人一口咬定母亲死亡是医疗事故,拒绝做医学鉴定,要求医院赔偿,并撂话:明天上午将邀约亲友来医院讨说法。
这就是医闹了,我们连夜开展工作:一、根据身份信息,去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阻止;二、查找当事人,做劝导和告诫;三、组织力量备勤。
工作中发现,女性死者系冒用其女婿母亲的医保卡就医,花费约6万余元,属于骗保,依照规定,不仅要处罚出借人,而且要吊销其医保卡。这下抓住了那女婿的软肋,当场表示如能减免一些医疗费用,绝不闹事了。看其家境确实不好,医院答应减免一部分,医政处对其冒用医保卡之事做了诫勉谈话。
现在,听说好像医保卡可以为直系亲属支付医药费了。直系亲属的范围只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的地点为定点的医疗机构和定点的药房,支付的范围为门诊费用中个人自费的部分,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费的部分。对于医保基金报销部分,自己的医保卡是无法报销直系亲属的住院费用的。准确的说,并不是医保卡给直系亲属使用,而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给直系亲属使用。
实际上,用医保卡购药后给谁服用,是控制不住的,持卡人用自己的卡购药给谁服用,你不一样都要按比例报销?有些规定,很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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