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佛言:吾法念无念念,行无行行,言无言言,修无修修,会者近尔,迷者远乎。言语道断,非物所拘,差之毫厘,失之须臾。
阅读理解:这章很有意思,这章其实是大乘佛教的内容,意思如下:
佛陀说:我所讲法,以念 无念 为念,以行 无行 为行,以言 无言 为言,以修 无修 为修;能理解的就接近了,迷惑不解的就远离了我所讲的法; 语言论说不能把道全部讲清,道的含义不被言语的型物所拘束,只要差一点点,就谬以千里了。
问题是什么呢?这是一层包含一层的道理;法是有念的,但这个念以无念为内容;也是有行的,以无行为内容;后面同样的结构,还可以讲更多,例如执无执为执——为什么讲还有执?有人指出,修佛不就是一种执吗?
所以佛法一定会陷入自我循环的结构中。刻意的无念,就是一种念,刻意的无行则是行,刻意的无执就是执,以及等等。如果停留在无行无念无执,终究是不究竟的。就会落入法执。佛陀深知这个道理啊。
最难破的就是法执,所以还有金刚经这部至高无上的经书解决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