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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3-7-20 10:44 所以,我就是想问的这个。 当职能部门以流程正确,版规合理为理由。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3-7-20 10:46 首版负责制,不就是等同醉笑负责制?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7-20 10:24 你这里有个误区,他删号怎么会“并无失当″之处呢?赋予或拥有权限,不等于任意使用都是可以的。赋权与用 ...
花中的花 发表于 2023-7-20 10:18 不主流的口才确实可以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3-7-20 09:59 所以 我想不明白的是。 如果按流程走。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20 10:16 你就挺聪明的 你利用了人们的人道主义精神
遇见未来 发表于 2023-7-20 10:14 你有智慧不?你还谈智慧,中庸。你只会念不会做。什么叫做?就是操作,操作还有暗箱操作。你看到吧。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20 10:12 人类的行为是度的选择结果,而恰当的度,也叫中庸之道,是一种智慧,因人而异
遇见未来 发表于 2023-7-20 10:09 你不信,你还找不到法律的空洞。我能找,你找不到,为什么?你认为有绝对的法规能锁死人。你可拉倒吧。 ...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3-7-20 10:06 用段子的词来说。 只是拿醉笑做筏子。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20 10:05 法律不是针对某个人的 也不是版规套路谁,有法律就一定会有违法行为,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恰当把握行为尺 ...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3-7-20 10:01 我可以制定版规。 无需理由。
遇见未来 发表于 2023-7-20 10:01 版规是什么为你一个人制订?显然不是,你与醉笑有矛盾,就用版规来套路他,但是规矩是人订也是人改的。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20 10:00 销号的理由呢?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20 09:55 权力的本质是一样的 版主可以删帖,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这个理由不能是随首版大小便,而应该由版规决定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3-7-20 09:52 所以这个问题可以再展开下去。 首版删帖的权限是不是也可以和醉笑销号的权限等同。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20 09:43 那是论坛管理员应有的权限 给一个二货这样的权限,是用人不当,后果则是六星甚至被迫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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