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某昨天就说过,关于正当防卫这事儿,该说的,都说了。真有兴趣的,不可能看不到。
重点是,公某无意再重复,更没义务个别辅导——当然,你长得特别好看是另一回事。
那开这个帖子是肿么回事?公某这会儿兴趣来了,气人不?
第一个单独辅导的是2+2=四花。春光乍泄…… 不,春光明媚的氛围有木有?
二花1小嘴儿一撇:“别人都觉得你映射了红袖吵架”!
奶奶滴,公某没有浑身是嘴,就一张胡子拉碴的笨嘴——据说这还是罪证!真说不清了?冤假错案都是这样造成的。
二花1显然想多了,公某被逼到学螃蟹——伪造说法——的边缘了:
正当防卫讨论帖的缘起,是看到高隐在东方安澜主帖后一个骂骂咧咧的跟帖,公某随手发了个主帖指出:其三个说法无一不是逻辑混乱,没法儿站住脚!战斗鸡不服,于是开启乱啄模式。应该是东方提到回骂正当问题,我于是想起发个主帖,讨论一下这事儿。与任何红袖人吵架,没一毛钱关系。
二花2小鼻子一翘……,她说啥来着?忘了,那还辅导?有钱难买我愿意!你管得着吗?你比她长得好看?
想起来了,她哼哼的是“恶骂地禁,还可以理解,全坛禁不行。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说话的权利。”
唉~,善良的妞,治疗滋事恶骂者,除了全坛禁言,你还能有啥好招?要不你哼哼+叫唤,看看能不能奏效?
下一位单独辅导的是首版知音。她搭配兰花指的小身段一扭:"目标是一致的——遏制流氓习气,方法有分歧,就是反骂能不能有效遏制初骂的问题。"
这是个足够典型的惯性思维传染病。回骂反击必须、一定、绝对起到制止恶骂的成效吗?非也!版规认定其正当而不追究,就是对滋事恶骂者的打击,就是对受害反击者的保护。
版规缺失这个认定,已经属于典型的是非不分;再对双方都进行处罚,无异于鼓励首先滋事恶骂者,还有恶意碰瓷者!
更糟的是,这样的破版规本身就违背正当防卫法理和惩恶扬善的法治精神,也就根本站不住脚——这是公某说的,本人对此话负责。别忘了,就是在愚昧落后的封建社会,不分青红皂白各打五十大板的“懒政”断案,也是反面教材!
还有长得好看,公某漏了个别辅导的吗?啥?还有高隐、螃蟹、不主流? 啊~呸!
啥?还漏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公某没有正当理由能漏吗?啥理由?就不告诉你!
有人影射:公某就是法律!很好,那就必然是恶法。正当理由滚一边去,你的眼睛不够密缝,鼻子不够塌,樱桃小嘴胡咧咧,公某不敢个别辅导——没有柳下惠的定力。
重点是,就因为你的小脑袋瓜里装了千儿八百个疑难案例,正当防卫法理都得为你让路?就是21世纪现代法庭,由于种种原因,包括被美女迷惑,也会导致错判。按这种杞人完美无暇综合症逻辑,岂不是现代法律也得否定?!
活人能被尿憋死不成?对于难以判定谁是首先滋事恶骂者的“案子”,版规为啥不能放老丑这样的糊涂版主一条生路:特殊情况下不考虑正当防卫!
Over……,啥?我已经单独辅导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者?忘了公某是啥啦?我说没有就没有!一世清白如公某,竟然差点葬送在你手里,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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