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某一天在离公司门口不远的路上看见一只皮开肉绽的猫,毛色是黑的,从上面碾过去的车子当时应还不足三辆,这种事情已经很久没出现过了,之后一连几天路过时都看见,仅看见一层皮贴在路面,不到半里的路程,到公司便将此事忘记,一连几天都看见又都转头忘记,想起十余年前在路上看见相似景象一连几天早饭都吃不下去,日日不忘,在那最后一片皮毛从路面剥离消失后,还将感受写成一篇挺长的文字,取名《大路葬观》,过了这些年,心变硬了么,昨天与今天,提示自己这回要记住,结果经过之后还是忘记,仿佛故意,抗拒为无心之失的同类再背负此类事件
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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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葬观
昨天吃中饭的时候,听同事们饭桌上的闲谈,好象附近什么地方出了车祸,撞死了人,司机逃走了,后来想想不对又自首去了,说是疏通了关系,不用判刑,只拘留几天就可以了,赔偿是当然的了,不过死者的身份还没有搞清楚,骑了部摩托车,要是没有人来认领,是不是就不用赔钱了呢,想得美,民政局代收,一下子又扯到民政局败诉的事上去了,最高法院判下来的,哪儿的民政局,什么时候的什么官司,就全不知晓了,饭也吃完了。
就在厂门口,一个月前也出了一场车祸的,死者是一只猫,也许是一只小狗,它被完全地轧扁了,扁得象一块饼,两层皮之间呲出一圈新鲜的肉,没有血,分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尾,看见它的第一反应,就是想呕吐,不过我的喉咙一向很深,想吐的时候如果能如愿地吐个干净,反倒是件舒服的事情,当时,我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看见这一块皮开肉绽的饼子的第一反应是呕吐。
看见它的时候,它应该刚被做成饼子不久,刚出炉的样子和烧饼一样是可以看得出来的,上了一天班,出门之前,我想它大概被清理掉了吧。它还在那儿。第二天,它还在那儿。我知道它除了自己消失,不可能以别种方式消失了。我遇见了一件很可观的事情,我可以每天每天地看下去,在同一个地点,看它如何自己消失,在彻底看不见它的那一天,我可以把这些观感记下来。
那个轧它的司机没有逃走,他根本就不必逃,他马不停蹄地走了,他甚至不知道他轧着了什么,也不会有谁追究,也不必追究,这件事情落在每一个司机头上都只能如此,有人会停下来看看它有没有被轧死,然后去自首吗,可以说连自首的地方都没有,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在路上毫无责任地轧死一只猫,或者狗,他是否心安理得另当别论,也就是说这一事件的制造者不是哪一个人,而是每一个人,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是一整群人干下了一类事。在这儿,我有幸可以体会到无与伦比的优越感,然而一种寒到骨髓的不平等将这一点点做个凡人的优越扫除掉了。太露骨了。
将人群细分一下,那死无葬身之地的阿猫阿狗的一族之中,少得了我吗。曹操写“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时的所见不正是一群这样死无葬身之地的阿猫阿狗吗。“离乱人不如太平犬”,在这和平年代,人可以在一只猫或者狗的尸骸前发表他王者的悲悯了。这悲悯建在无上的优越之上,他制造了这个,他悲悯这个。
这是毫无意义的,剔除掉这悲悯,且来看看它如何消失吧,我戏称之为大路葬观。我为死无葬身之地者们找到了葬身之地了。
第二天,我就没有呕吐的反应了,皮子给轧得更熨贴了,看不见肉了,皮上的毛发也给轮子染成了尘埃色。
火葬的时候,据说有一个小孔可以观看,上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死了父亲,课余时间,一个同学以这为谈资,向人描述她父亲焚烧时的样子,什么衣服头发一下子化掉,人一下子坐了起来,说得活灵活现,大家听得起劲的时候,就听见一声痛哭,原来那位同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完了事假回来了,正趴在自己座位上哭。
看火葬一定是件很可怕的事,透过一个小孔向里面看看就如此了,我却走在路葬的路上,我甚至可以充当一朵路葬的火焰,给予践踏,我就是火葬场里的烈火,我就这样看着,然而我记不太真切了。
下雨了,皮子给浸泡在雨水里,雨水洗去了皮毛上的尘埃色,它却不能够新鲜起来了。
元旦回家了三天,新年的头一次上班,它已经给揭成三片了,可能有一块或者两块皮子翻了过来,我没有看见骨头,没有看见肉,它们哪儿去了呢,它们被大路上的火焰碾作灰尘了吧。
皮毛很是坚韧,车轮驰过,皮毛立刻又在车风中抖擞了起来。
只有一片皮子在路上了,路边草丛中有一片,霜打在草尖上,也打在皮毛上。
有一两天,路过的时候,我忘了看它了,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看,它已经毫不起眼了,除了我,只怕没有人会想到它在一个月之前是什么样子了。
皮毛浸在雨水里,象小时候看见过的丢在茅坑里的死老鼠,毛沾在一起,很光滑。
最后一块皮毛也到了路外的草丛里了,象从鞋底蹭下来的一块湿泥风干在那里。
我的大路葬观可以收场了,路上熊熊的烈焰空荡荡地焚烧着。到处的路都是一样,晚上,我看见一只猫奔过空荡荡的大路,路的两头看不见一辆车,猫还是全速地奔了过去,奔跑之前,它在路沿停顿了一下,等到了路的对面,它才缓下脚步,跃入了围墙的铁栏干。猫是知道的,它穿越的是一条生死线,它不得不如此,我在路上慢慢地跑着,象死神本人。
一月二十六日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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