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桓王为讨郑国不敬,亲召诸侯,合兵伐郑,与郑庄公大战于繻葛。郑国大将祝聃,敢为中军前锋,作战勇猛,有百步穿杨之技,大战中一箭射中周桓王肩膀,周王奔蹿,周军大败。祝聃欲将剩勇追穷寇,以图斩周桓王首级立功,被郑庄公鸣金制止。
其实,郑庄公并不想跟周王朝撕破脸,因为周王朝虽无统领天下之力,但有号呼天下之名,这个,像极了现代的联合国。而有力的诸侯如果能假周王之名,结盟侵伐其他诸侯,就能显得“师出有名”。
郑庄公想借着繻葛大胜,逼迫周桓王跟自己和解,并重新认定郑国是”辅王“的正统,以便以后可以继续举着“替天伐逆'的蝥狐大旗,名正言顺地去干别人。
所以,战事一结束,郑庄公就赶紧派大夫祭足去周王处劳军,并慰问周王的伤势。周王自愧力薄,含恨接受了郑国的认错,循着台阶重新接纳了郑国为周王朝的股肱。
繻葛一战后,郑军军威大盛。郑庄公大赏上下军士,却独把该居首功的祝聃搁置不论,理由就是他射了周王,而郑国战后重新成了周王朝的臣属,所以按礼来说,祝聃不但无功,还有“犯上”之罪。但郑庄公“慈悲为怀”,大赦国民,就不追究祝聃的罪过了。
最后,祝聃带着一身伤痕和一身罪名回到家中,把伴随自己一生的弓箭都一一折断,填进炉膛里给自己烧了一大壶酒。奈何酒喝完,人也没醉,愁也没褪,气也没消。于是仰天而叹,不久就郁郁而终了。
郑庄公闻听祝聃气死家中,有些过意不去,便趁天黑派人给祝聃的家人送去了钱财,让他们厚葬一下这个为国而战的大周罪人。
猫公子读《左传》曰:何为功?何为过?时移势易,功可成过,过亦为功也。祝聃射王肩,王败而郑胜,于郑有功,于周为过;战后周郑又成君臣之好,郑民屈于周民,郑功委于周过,论起𦈡葛始末,议究替罪之主,周王无咎,郑君无责,唯那祝聃何属?呜呼,杀生之谴,刀可当之!...
另外,我还觉得,姬寤生这事做的并不漂亮,与其遮遮掩掩的委屈祝聃,不如按照追责逻辑继续追将下去:天子受戕,不是祝聃有恨,而是羽箭无眼,这支杂毛削首之徒,怎能不识天子之躯,而恣意乱穿呢。应该请周王绑了此箭,交由郑庄公,亲自设台审问,炮烙鼎镬之刑加其身,斧钺石碾之器碎其体,然后敛其沫付之一炬,祭天以告天下。这样不但维护了天子尊严,还明正了大周典刑,何乐而不为呢?
郑庄公一通操作,把自家的勇士窝囊至死,如果说他不是无情无义,那肯定是别有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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