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秦川梦回 于 2022-4-12 19:46 编辑
每欲提神醒脑,常寻些Don Omar的“兰巴达”(Lambada)之类桑巴舞曲,再煮杯浓浓的黑咖啡,坐着听着,便来了精神头儿。 与以罗曼蒂克著称的阿根廷探戈相较,最早流行于南美的情色歌舞兰巴达,以其热情奔放、不管不顾爱谁谁的旋律,最能煽起男人女人不安分的欲念,撂下正事,火燎屁股般赶着紧地投入眼下的群魔乱舞中。 一辈子循规蹈矩的我之所以喜欢兰巴达,大约是它那些以阳光、欢愉、散漫为大要的拉美元素,一直在我潜意识里发酵。 一听到兰巴达的鼓声,马上会想起那次南美之旅:亮晃晃的南大西洋阳光,婆娑的棕榈,“穆拉塔”们棕色的肌肤,和盛夏的圣诞节,大块的烤肉,香喷喷的黑豆玉米饭,地狱之火般的小辣椒,廉价的甘蔗酒……等等许多野性的、暖烘烘的记忆,心境也随之开朗。 兰巴达的主题是对欢愉的追求。这种追求如此强烈,往往把人生在世必不可少的规则、秩序,甚至自家未来暂搁一边。就像人生除了劲歌曼舞,用不着更多意义。 在波澜壮阔得令人叹为观止的贫民窟内外,永远能见到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的人在游荡,在玩足球,在拥吻,在嬉水,在马路牙子边睡大觉,熙熙然若人生无忧愁事。 南美资源丰饶,气候温润,灾害极少,社会约束松弛,随遇而安蔚然成风。即便没有固定的收入,也不难以极低的生活成本免于冻馁,当是兰巴达得以滋生的土壤。 我一直以为,像我这样的规矩人偶然听听兰巴达,释放一下压力,没什么不好,但做为常态就不可取了。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贫穷、居无定所、老无所依,对社会、对家庭很不负责。 旋又觉得一辈子平庸、失败的我有什么资格臧否任何人各自的活法呢?极可能在那些自由自在、吊儿郎当的流浪汉眼里,像我这种穷其一生上班下班、被人呼来喝去、蚂蚁般忙忙碌碌的活法才是不可取的,对社会、对自己也不负责。 这可能就是汉字文化圈与拉丁文化圈的差异吧。即便在全球化趋势方兴未艾的今日,倘有人想把东方的传统与价值观,传播到产生了如此令人神旺、百听不厌的兰巴达的中南美,只能是徒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