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21-12-18 08:33 编辑
六星杂谈猪哥哥因与尤美个体价值观不同,要求六杂知音下版,并扬言否则如何如何。
反正大家都不是厦大毕业的,要不让他试试?如此简单粗暴都能奏效,那后来者是不是稍有不如意也效仿此法?
他么的,那得多怂啊。
关键我最近比较深沉,也比较内敛,属于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那类。我打算跟他们讲讲道理。
首先要厘清观念和行动的区别。
观念冲突是正当的,但行动必须有边界。权利是所有行动的约束边界。只有承认权利的不可侵犯性,才可能做到真正的自由。
诺奇克的这句话有点绕,打个比方说,你可以爱国,他也可以不爱国,在不触犯法律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你怼他杠他,这都是你的权利;但你因为太爱国,忍不住要去打不爱国的人——亲,你这不是爱国,是在侵犯他人QUAN利。又因为太爱国,同时给不爱国的人平时常去的休闲娱乐场所罗织罪名,以上逼下借刀杀人达成目的——亲,你这真不是爱国,是在侵犯商户的正当经营权。
那么不爱国应该提倡吗?这不在我们讨论范畴。我们讨论的是你不能以任何名义去践踏他人的正当权利。不管什么样的原因,道德都不能凌驾在权利之上。如果今天你用“爱国”的名义践踏他人,那么有一天别人会用同样的名义来践踏你。
其次,权利才是我们唯一应该关注的事情。
彭春平有没有裸体的权利?她有!至于她裸体的原因和目的,另当别论。尤美有没有资助彭春平的权利?她有!如果尤美的资助扩大了彭春平的犯罪条件,并造成他人损失,则由法律裁定。而不是因为彭春平裸体求关注和尤美资助弱者发声,当即不管三七二十一抡下道德败坏大棒,再以尤美的国籍作为论点推断尤美的出发点——就事论事,对于猪哥哥来说,确实很难。
自由的边界就是他人的权利,这句话反过来理解,即他人的自由就是你权利的尽头。
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猪哥哥以爱国的名义逼上级部门整顿六星、以此逼六星下版知音、再逼知音驱逐尤美,那么反过来,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对待猪哥哥呢?显然,我们不是做不到,而是思考和底线让我们对权利和自由产生敬畏之心。
这世界是由无数个个体组成的,包括你我,包括尤美,包括彭春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