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一个人走了,其实不算走了呢。因为还有人念着想着,那人便依然在。
只有当,这个人在这世间再也没有一个人能记起,便,算是真的没了。
我喜欢这样的说法,所以,每年我都去看看我外公,我外婆,小舅。还有,我爹。
当然,不去也行,我能记得。去,只不过是应个习俗,顺便,聊几句,还得让豆豆记住,不能忘。
说话,是要看人的。有些人我只听,有些人我只看,说的,很不多。
与外婆,说的是较多的。这个时候,妻总是蛮识趣的领着豆豆下山去,留给我十几分钟让我独自话语。
从小我就亲我外婆,囝囝是她常叫我的词,其实不读nan,该读nuan,加上沪音,就是很亲很亲的字眼了。
外婆亲我,按母亲说法是因为她这一辈,大舅两个女儿,小舅无所出,喜男厌女的原因。我却一直认为,外婆亲我,便是天公地理的正常,何必加上些其它呢。
那个上山下乡的年代造就了很多扭曲的亲情,我多少了解一些。从不说,或许,对外婆的了解,我要比母亲知道的还要多很多。
初启蒙,便是外婆教的,我该算是聪慧的,便极讨老太太的欢心。她往往会说很多道理,简单,易懂。也会讲很多故事,好听,生动。
所谓规矩,是她的一言一行。我如今还根深蒂固的极不喜别人一些坐姿、习惯。比如抖腿、不拿眼看人,初见就勾肩搭背等,又或饭桌上自顾开席,拿筷指人或敲碗,翻捡菜,等。
长幼尊卑,关于做人的道理。外婆一直教的很仔细,我也从未觉得是严苛,理当所以然。
有时候想,如果,我一直呆外婆身边的话,可能于我是真正有成长加成的。然,没有如果。
所以那年逃学的我回到外婆身边时,她已瘫痪在床,一头白发,她眼里很多东西那时其实不懂,只说“苦了我”
如今想来,该是有很多可惜了罢。
读懂外婆,是她逝去之后的事了。
一个读字,很多的书信,给外公的,大舅的,小舅的,亲戚的,唯独没有母亲的。
外婆的字娟秀,柔美而不失骨力。信里言语淡淡,家事,世交事交代极为清楚,偶有琐事一二,轻轻带过。
只有与外公的书信里,偶有些情绪思表,也很是含蓄。
翻看很多老宅里泛黄的黑白照片,偶得一张六寸合照。西装革履的年轻外公头丝闪亮,挽着一旗袍女子,端庄大方,美不可言。细看良久,是,外婆呀!
落款烈与卿,一九四二年七月。
烈是外公的字,秀卿便是外婆。
我很难将絮叨的外婆,粗衣的外婆,和相片里的外婆融合成一个人。但,那熟悉的眉眼又实实在在的告诉我,外婆曾经美的不可方物,卿,本佳人~
便开始好奇,能给外婆起这个名的太外公又是何许人也?寻了很久,无答案。只知道,源自宁波慈溪。那个母亲从不多言的地方。
很多东西都无答案的,比如外公,这个放着崇明土地主不当,跑上海滩来混学徒,最终混到原上海糖酒联合会股东的人。他,又是如何寻到外婆的?
那些年月,究竟埋藏了多少他们的故事。而我,只能看着一地书信与老照片,默默发呆。
岁月时光是个好东西,一茬茬的人来人往,过了三代,其实,谁都不认识谁了。
就如我一年一年的带着豆豆往返,其实,他根本不认识我的外公、外婆。我能让他记住,却,不能保证他的下一代不会忘却。
如此,还是我记着便罢。这样,他们就,都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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