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21-6-6 11:09 编辑
法盲加逻辑盲公教授,“法理”与“道理”讲不明白,找个借口要跑。
跑路嘛也不是啥丢人的事儿,论坛上先例多了去,找个好借口,没准还能得到挽留。比如有人借口忙,说休息五年,虽不到五个月就食言,但走时还是得到一大票挽留,赚了足够眼球。再比如有人辞版抗议“它不死我死”,后来“它”果然死了,这后台真硬。以至于色妞都为麻子今后杂谈之路担忧。相比之下,公先生造型就有点惨淡:“不会继续了,一个没有做人起码诚实,可以不要脸到杜撰他人说法的骗子是很可怕滴”。看看,临逃了还继续胡扯。
那么这个“骗”从何来呢,公先生这样解释:“哈哈哈哈,大学问再次饥不择食了——又开始杜撰、造谣公某的说法!请从我的帖子里找出来,哪里有“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找不出来,先承认两次造谣公某的说法!然后你才有资格跟我扯别的,否则,一个骗子没资格讨论问题!”
我这里不得不给公先生普及最基本的知识了,即:口头协议的形式包括短与简单和长与复杂。当公先生说某种口头协议是笑话的时候,自然也就等于说“复杂而长的口头协议是笑话”,这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包含。如果公先生是理科生,那么这是一个集合中全集与子集的关系。看下我的原话:“即如果协议双方乐意,可制定任何冗长的口头协议。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妥妥的法盲思维。”
公先生能听明白不?照顾你的理解力,我再举例。如果你说“红色的液体都是血”,而我说“公先生讲红油漆是血,是错误的。”。此刻你不能歇斯底里:“我没说过,你是个骗子,杜撰,造谣,,,”。能认识上去不,你说的红色液体,已经包括了红油漆。这么简单道理,需要我翻来覆去掰开了揉碎了讲吗密斯特公?你确定你是理科生?@尤美@拍岸浪,你们确定他是教授?我咋觉得公先生是一个初中肄业份子呢。
跑路就大大方方的,走的借口却造谣诽谤,这不仅让公教授形象大跌,更暴露出知识逼仄。从法盲,到逻辑盲,如今看,近乎文盲。难怪将尤美打成骗子,因为看不懂尤美的论证嘛。三盲却又不甘寂寞,于是只能施展出上纲上线喊口号,歇斯底里来造谣的当年套路,若是时间倒退,本学问没准被戴上高帽游了街。那么,我当初首帖开宗明义的一句“坏人变老”,是否如此先见之明,如此高瞻远瞩,如此贴切到位呢?公先生,你自己来说是与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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