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不是很明白。
比如说哈。
两个人吵架。
甲和乙。
甲骂了乙。
乙当时不回骂。
忍了两天。
然后再骂甲。
请问,乙忍这两天的意义何在?
乙的意思是说甲可以随便骂两天。
第三天就不能骂了。
骂就必须还击。
那甲如果按照乙的意思,就骂两天。
第三天不骂了。
是不是甲不算骂人。
因为乙有此前提。
那第三天甲不骂乙。
第四天第五天又骂。
第六天不骂。
如此衍生下去。双方可否协定好?
好。这是理解的其一。
再来说理解的其二。
假如说,乙说不是你那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忍你三天我再还击。
我够谦让够卑微。
但是。
这闭嘴等人家骂足的三天。
乙开始还击。
则,这三天算什么礼让。
算什么卑微。
算什么委屈。
正常情形下。
甲乙双方对骂。
乙觉得受到了侮辱。
其正常地反应应该是去往大理寺投诉。
对吧。
投诉完了后,等待处理结果。
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
老子再还击。
但是乙没有。
乙就是直接骂回去。
我就想问下。
所以大理寺在乙的眼里是个摆设吗?
乙一直再三重点突出。
是甲先骂的。
我忍了三天。
总是委屈示人。
但乙却是最先跳出来问版主,甲又在骂人了。我是不是可以去骂他。
真是。你让版主怎么回答。
说你去骂。
好,奉旨去骂。
出了事都是版主批准的。版主担责。
不让骂吧。
好,又是乙委屈。
我可真是。
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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