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走着走着就散了 于 2021-4-6 09:24 编辑
一 往北,一直往我们伟大祖国的最北边去,最好您是坐在火车上,走着走着你或许就会由衷地感觉到,真是什么样的水土养育什么样的人啊!这里的山川朴实而且厚重,河流也让人觉得不拖泥带水而是干脆利落,没有了那么多的婉转多情,哗哗的一泻千里。尤其是进入兴安岭山脉后,假如你是第一次来,那么窗外天然的东西足以让你眼前一亮,山连山,水接水,车绕着山行,水随着车走,车窗变成了取景框,一幅幅的景致美仑美奂,令你目不暇接。 再往北,快要接近黑龙江北边的一个城市——佳木斯的时候,在山间穿行的旅程也就结束了。列车会停在一个小站上,喘几口粗气。再往北,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地带,再不用减速慢行爬高坡或钻隧道过高桥什么的,你可以一马平川地驶往目的地,这时候你的心会变得很静很静,像一个对生活有了些许感悟而轻车熟路的老者…… 其实,生命就是一段旅途。 小站名叫木良。我二十岁那年因考上了一所大学而离开了那里,在这之前我基本上是在那个地方度过的。 木良是一个林场,一个很美的地方。有山自不必说,林场嘛,层林叠翠。长满天目的白桦林、笔直俊美的落叶松、体态丰满的樟子松,等等整片整片的和着各种杂木和野花将一座座山点缀起来。有很多的水。沿山角处围绕着一条婉转的水渠,那是当年日本鬼子为了消灭东北抗联而强征民工挖的封锁沟,如今成了当地稻田给水的主动脉,叫大米河。渠下有三个面积差不多的呈月牙型的水泡,将山团团围住,将山峰映衬得多姿多彩。水泡这边有高高的土坝,坝下是排排整齐的砖瓦房,是林场职工的生活区。 我家住最南边把东头的那间房子。我六岁那年,全家从一个叫四部落的农村坐了一天的牛车,颠簸落户到了这里。 六岁以前的生活能记清晰的真不太多。印象最深的是我家在四部落那个农村居住时养了好多的鸡,有四十六只。之所以这样清楚,是因为每天清晨都是母亲将我从沉睡中唤醒,又将我小心地放入厨房中的地窖里。我家的鸡都在那里过夜,为的是躲避村里几个插队落户的嘴又馋品质也很一般总到老乡偷鸡摸狗的知青。地窖里的空气让人窒息。我迷迷糊糊地弯腰抓起一只只还算是温顺的鸡举过头顶,嘴里嚷着1,2,3,……母亲在上面接着,总共四十六只。我对数字的启蒙是从地窖里往出抓鸡开始的。 我家共五个孩子,我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我上面是三姐、哥哥、二姐、大姐,相互间都差两岁。大姐名叫大美,可一点也不美,好胖好胖的,三角眼,大鼻头,嘴不大牙却不小,像兔子。二姐名叫小丽,长得也不靓丽,在三年自然灾害其间出生的她,身体没有怎么长开,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可能是为了纪念父亲是湖北人母亲是哈尔滨人的缘故吧,哥哥的乳名被唤作湖滨,眼光中充满了恶毒。也难怪,家中男孩子得宠,他以前的风光和骄傲都被我掠去了,嫉恨我。三姐是冬天出生的,叫冬梅,人长得漂亮,跟小妖精似的,喜欢照镜子,经常的招式就是用唾沫把刘海弄出一个弯,又弄出一个弯,然后向镜子当中抛几个媚眼儿,自我欣赏,自我陶醉。 对于大姐大美来说,睡觉绝对是天底下最美好最幸福的事情。十四岁那年她就有一百二十多斤了,浑身的肉嘟嘟着,躺在炕上身上的肉就会像水一样淌下来,滩了一炕。也不知她怎么就那么多的觉啊,想睡时头一歪就过去了,打着很响的鼾,流着很亮的口水,嘴唇突突突的发出电影里机关枪般的动静。 大姐长我八岁,小时侯都是她带我。胖胖的她抱着或背着胖胖的我也真够她受的,我又很淘气,不像他那样喜欢睡觉,每天精神头很好。大姐可有办法对付我呢,她把我抱到大太阳底下,用明晃晃的阳光照耀我的眼睛,或者用手电筒的光窥探我,反正不让我睁开眼睛闹事,耽误她睡觉。总这样有一次就惹了祸。她把我糊弄得迷糊过去后自己也睡着了,那次是在院子里,是在暖洋洋的大太阳下,不知是谁家的猪从圈里跑了出来,很缺德地拱我带有奶味的脸,我嗷嗷地放声大哭,大姐依旧是坐在那里呼呼地睡。妈妈跑了出来,大惊失色,从猪嘴下救出了我,接着就把大姐给打了,打得她鼻子都出了血。那是我第一次对红红的血液有印象,所以记得很真切。 二姐和三姐不屑和每天贪睡的大姐为伍,喜欢做些女孩子的事情。她俩有一条粉红色的头绫子,边上带锯齿的那种,整天不知道怎么美好了,你扎一次我系一遍的,然后就晃着脑袋照镜子。三姐的美把二姐比下去了,三姐很得意,三姐美完以后就小心地把那条头绫叠好放起来。二姐有二姐的能耐,二姐的手工很好,会做扑克。那时全村可能就只有一副扑克牌,被大人们玩得都有毛边了。二姐看了几次就记住了所有牌,然后找来许多纸壳,剪成好多一样大小的方块,在上面画花画鸟。花是清一色的梅花,四周五个小圆圈中间一个黑点点,勉强可以看出是什么花;鸟是什么鸟到现在我也没想出来。然后在纸边上标出黑桃方块什么的,还在两张纸壳上粘有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的头像,算是大王和小王。真亏她想得出。不管怎么说,后来扑克终于做好了,把二姐累得鼻涕都流了出来。那副牌有半尺厚,我们玩得好开心啊!也不会别的玩法,无非就是每个人胡乱分几张,然后一起出牌比大小,谁赢谁拿去。赢的欢天喜地,输的垂头丧气。 最威风的还要数那位比我大四岁的湖滨哥哥。也不知他为什么那么精力旺盛,每天早晨一从炕上爬起来你就看吧,简直就不够他忙的了。先是要把爸爸原来当兵时的一条宽腰带恶狠狠地系在腰间,再将那把宝贝弹弓掖上,随便操起一件物什当刀或枪,冲啊杀啊的喊着就奔外面去了,就以为他是司令了,弄得院子里一阵鸡飞狗跳。妈妈说他那作派纯粹是土匪下山!我敢说整个村子的麻雀都认得他,每天都被他和他的弹弓撵得四处逃命。除了几个大人来向母亲告状说他们家的玻璃又光荣负伤以外,哥哥的捕杀行动一直无所收获。后来终于有一天,哥哥拎着一只血淋淋的麻雀从外面欢呼着跑回了家,估计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让他脸都笑变了型。炫耀过后就拿到灶间去烧,那浓浓的焦毛臭味真是诱人。他很护食,烧好后也顾不得那像碳一样的麻雀烫手,就如一只饿狗叨到一块骨头一样跑没人的旮旯品味那胜利果实去了。我猜想他吃得连毛都不会剩。 我小名叫爱民,取当初流行的“拥政爱民”之意,那时侯比哥哥姐姐们都强,听妈妈话,好好吃饭不生病,而且有远大的理想。我那时的人生目标就是长大后当一名村里代销店的售货员,而且是专门卖糖果饼干的。为了这个美好志向,我学习特别用心,比哥哥姐姐们都学得好。妈妈是个教育家,她会用小孩子最热心的事物来诱导学习。一颗糖一分钱,买五颗糖,给你两角钱,应该找回多少钱呢?等等诸如此类的令人产生无限遐想的问题,让人学起来恨不能脚趾头都使劲,而不是像如今课本上的那些如甲管子往池里放水需五小时,乙管子往出抽水需八小时抽干,两管子一起工作池子多长时间能满?你说这不是吃饱了撑的么?问题出得有多乏味啊,谁有那么多闲工夫做这么无聊的事呢? 回过头来再说我从地窖里往出抓鸡的事。四十六只鸡,四十二只母鸡四只大公鸡。每次将它们放完都会弄得我浑身脏兮兮的,人也快窒息了。母亲把我拖上来,嘴里不住地夸奖我:真能干,我的老儿子真能干。边说边把一个盛着杂粮的小瓢塞到我的手里。我就很骄傲很高兴,有一大群各式各样的鸡围着我用乞求的眼神望着我,使我心里充满了救世主般的神圣。 我使劲用心地天天喂鸡,鸡婆们就努力生蛋,凑到一定数量后妈妈就会拿到镇上去卖。每次她卖得了钱都会给我买回几颗糖或一只苹果什么的。我多希望母亲能天天去镇上啊!有大人来家里串门,问我:爱民,你妈呢?我答:我妈卖鸡蛋去了。大姐听到后就奔过来拧我的脸,大声训斥我不许胡说。下一次又有人来,问我:爱民,你妈在家吗?我答:我妈没去卖鸡蛋。大姐还是跑过来拧我的脸。我真的好讨厌她啊! 我希望鸡能多些下蛋,所以白日里就盯着那几个母鸡下蛋的地方,一有母鸡唱着歌从那里出来,我就跑过去把还热乎乎的鸡蛋拣到盛蛋的篓里。我盼着那篓快满,就希望能有更多的鸡下蛋。有一天傍晚突发奇想的我把几只鸡蛋小心的搂在身下,脑子里幻想着第二天早晨便会有小鸡从蛋里破壳而出。长大后知道了有名叫爱迪生的大发明家小时侯也做过同样的事。相同是我们都没有成功,不同是他后来成了名人,而我却没有。 好日子不长,生产队的人不许我家养那么多鸡了,说是每户不许超过十只,若超过十只便都是资产阶级尾巴了。天啊,这可怎么办!妈妈去镇上卖了好几次鸡,回来不但没给我买糖果,还哭。鸡一天天的少,我从四十六只鸡开始练习着算术中的减法,我从围在我身边越来越少的等候吃食的鸡们的眼里看到了忧伤。 到最后,妈妈不去镇上了,家里的鸡只剩下了十几只。赶巧爸爸从木良林场回到家来。他几个月才回一次家。说心里话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他把母亲对我的爱夺去的太多了。他长得凶神恶煞般,眼睛很圆很大,特别是他那牙,我的天啊!白白的尖尖的,和后来我家养的那只狼狗的牙差不多。最可气的是他有一脸即粗又硬的胡子,每次只要他一进家门,首先的一件事情就是将不论是躲到哪个旮旯的我薅过去,抱在怀中,一边哈哈大笑着一边用他那钢针般的胡须蹭我的脸,与给我幼嫩的脸皮上刑没什么两样。每次让他稀罕够了,也就是我咬牙切齿呲牙咧嘴地忍受完他的亲昵之举后,我还得像屙完屎就要找块纸擦擦屁股一样的例行一下公事,那就是他会问我想不想他,我就恨不能热泪盈眶地装出万分激动的样子说想;然后他再得寸进尺地问我都哪想,我就认真地指指脑门拍拍胸脯,他就会很高兴,哈哈的大笑,一笑就会笑出我一身的鸡皮疙瘩来。我的如此这般的口是心非都是妈妈教我的,就算是替妈妈表决心吧! 爸爸很早就当兵,最早是机枪手,打过麻城、四平、锦州等大的战役,估计人都杀了不少,更何况是那弱小的鸡啊!他回来的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干净利落地把三只可爱的大公鸡给杀害了,单那鸡血就被放了小半盆。凭什么啊?当时我就是恨没有“杀鸡犯”这一罪名,连气带哭地在地上直打滚。 凭什么啊?我喂大的鸡凭什么就这样挣扎着抽搐着一只只死去呢?我大张着嘴嚎,泪眼朦胧地用手抚摸着地上那一动不再动的鸡们再无光泽的眼睛。我爱它们,我是那样的爱过它们,为什么不让它们活下去呢?更可恨的事情还在后头。爸爸端过来一大盆开水,恶狠狠地把已经死去的三只大公鸡摁了进去,那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最歹毒的事情:他一脸阴笑或者说是神采飞扬地把鸡身上那一片片美丽的羽毛唰唰的拽了下来,他可真有两下子啊,一时间弄得鸡毛飞舞,像是在做舞蹈,看得我目瞪口呆。我那时还没上学,也没从大人嘴里学到些骂人的辞藻,但我还是一蹦老高,指着爸爸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你这个大叛徒!你……你这个反革命!...... 还没等我解够气就被妈妈捂住了嘴,连拖带抱的把我弄回了屋里。我坐在炕上哀哀的哭。哭归哭,小孩子嘛,一会儿也就过去了,当那一大盆油汪汪的炖得烂熟的鸡肉端到桌上时,我还哪顾得上哭呢? 那可真是一顿难忘的午餐啊!要知道在那之前我家过年时好像都没如此痛快地放开肚子吃过鸡肉。哥哥姐姐们一个个也是欢呼雀跃,尤其是哥哥,把眼睛瞪得溜圆,连筷子都忘了拿就把手伸进菜盆去抓。他的脑子里肯定是在想着那麻雀扩大几十倍该是多好的事情啊!但他没有成功,当他将一大块鸡肉抓到半空中时,那上面的温度让他不得不甩了手,还把鸡肉甩到了地上,差点没把他的眼泪给烫出来,活该! 还是我那位爸爸见的世面多,鸡肉吃得也蛮潇洒。不知他从哪里弄出一壶酒,时不时的“吱”地抿上一口酒,然后慢条斯理地夹起一块鸡肉囫囵个地塞到嘴里,腮帮子只轻微地鼓动几下,就把鸡骨头吐了出来,接着就是一通嚼,嘴角流着油。看着他的吃相我就来气。凭什么啊?这鸡之所以能长出肉来,还不是我每天一把米又一把米喂出来的?你为什么要吃得那么香呢?我故意瞪着眼珠子把嘴里的鸡肉嚼得山响,期望妈妈能明白,只有我才有资格把鸡肉吃得最香。没曾想妈妈一丁点都没有不领会到我的用心良苦,顺手夹了一块鸡脖子放到我的碗中,嗔怪着说:傻儿子,慢慢的吃!你听听,唉,竟让我慢慢的吃! 那顿饭我们一家七口人把那盆用三只大公鸡做的菜吃得连汤都没剩。真是香啊!也就是从那顿饭开始,确切地说是从妈妈往我碗中夹入的那块鸡脖子开始,一直到现如今,在所有的美味当中我单单对鸡脖子情有独钟。我觉得鸡脖子好吃有如下原因:一、鸡脖子是鸡身上活动最多的部位,肉质好;二、鸡脖子耐啃,吃起来有趣味;三、鸡脖子中间的那条不知是气管还是食道的一个小洞洞里会充满香溢的油水;四、当你把其他部位的鸡肉都吃光后,你还可以把刚啃过的鸡脖子拿过来再仔细啃一遍,一丝肉都没有了含在嘴里也是种很美的享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