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真正的好朋友,她是个女的。女的。这点非常重要。
我其实一直都怀疑她不是个女的,因为一个女的,不会对我那么好。
好到什么程度呢?我写过的所有的贴子,发在老红袖的,发在贴吧的,发在新浪博客的,发在微博的,发在美篇的,她都搜来看了,因此了解了我从小到大的生活,包括网上辩论过的对手,或恶骂过我的人,以及引起这些争端的前因后果。
她喜欢桃花的文字,是典型的桃粉,但她让我知道了,也许她更爱我,因为她对我不仅仅是欣赏,而是爱,关爱、爱护、理解、怜惜、保护。。。等等,总之,所有的好词能表达的最好的友谊,我都体会到了。
什么有知音最宝贵?混网十几年,得一知音足矣!什么是知音,我上面说的就是。
她说我的文字写得不比桃花的差,我有我的风格,这种平实,或许是一种更压抑更沉凝的风格,是大巧若拙、大象无形、大美不言、大悲无声,是没有华丽的华丽,是最低调的奢华。
当然,这些话是我替她说出来的,我不替她说,她不好意思说。
如果一个人不喜欢你的文字,或不喜欢你这个人,他或她会成为你的朋友吗?更何况我们还想加个好?
只有真心喜欢你的人,才会喜欢你的一切,你的文字,你的人,你的话语,你的行为,包括你的缺点。情人眼里出西施,即使大家都能看出来我笔力不行,距离桃花中间差了一个喜牙儿的距离,但依然不妨碍她说桃花是桃花,喜牙儿是喜牙儿,飘红是飘红。文无第一,各有风格。看,这样多好!比那个啥胖子一天到晚以为自己的眼睛就是世界警察高尚唯美多了!
如果这个论坛里有一个这样的人,呆在这里就值得。
没有共鸣,没有惺惺相惜,为什么在这里浪费时间?
共鸣很重要。有真诚地喜欢你的文字真正欣赏你的人在,这个地方才会有意义。
所以,她说:你回去玩,放松放松心情,大美丽都喊你了!我一天以后就决定写几个字,贴在这里。这不是为自己回来找个借口(这里又不是香格里拉,跟回来多了不起似的)。因为她虽然不能回贴,但她说她会扒门缝,能看见我写的字。
榕树下的泼雷很有心,搞了个辩论赛,把喜欢争论的都拉过去了,包括久未露面的王二,这颇有把榕树下变成杂谈的趋势。
OK,调皮捣蛋的都滚到榕树下褪去上衣打着赤膊撂开膀子准备大干一场了,正好我们杂谈变成榕树下,细细唠嗑,想说啥就说啥。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找我妹妹家丢失的狗乐乐,现在乐乐被警察叔叔找到了,已经回家,并继续衔着它的玩具友好地欢迎我,我也可以舒展一下心情,写几个破字自己看看。
其实心情是舒展不了的。因为找狗的过程中看见了人间至暗一角——狗市交易。狗贩子肆意捕杀流浪犬、偷盗家养犬,光天化日之下叼着烟,一边和别人谈笑风生一边剥狗皮掏内脏,大棒之下,狗狗应声毙命。活狗生不如死地被用大铁夹子夹住头颅,塞进又小又扁的活棺材——铁笼子里,一个笼子里塞十几只流浪犬。
我怎么做才能救它们?有谁知道,给我支个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