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六星管理组对流苏案情经过和几个与本案相关事实的说明
查看: 16790|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六星管理组对流苏案情经过和几个与本案相关事实的说明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9-9-10 16: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一、关于案情经过的说明

海阔天空(以下简称天空)等一群会员原在倾杯小镇版(以下简称小镇)驻留,与小镇版包括紫色的流苏(以下简称流苏)等在内会员相玩融洽,后天空等会员突然离开小镇,到隔壁城南新事版(以下简称城南)驻扎。8月30日上午,流苏发贴《你知道你有多可恶么?》,对天空一众人离开表示不解和埋怨,其中以“蝗虫”为喻,引起天空一众不满,在要求删改帖无果的情况下,风清云静(以下简称云静)不断回贴以“绿茶婊”相骂。当晚21时,小镇首版沈眉珊对该帖予以锁沉。
31日中午,素念涿涿进行投诉要求流苏删帖,合议庭天涯、酱油、神经进行合议,以2:1通过处理意见并由酱油起草回复,大意:原贴锁沉是合适的处理方式,驳回起诉。
天空一众不服,回城南后,云静继续开专帖置顶,并不断用“绿茶婊”重复跟帖辱骂流苏,引起管理组注意,并委派诗意天涯(以下简称天涯)前去处理。因回骂帖较多,且主贴也涉骂,天涯跟贴要求城南版主五分钟内删帖。水烟等版主立即跟帖质疑,天涯作出解释,在超出五分钟时限后,天涯删帖。
之后,水烟首版发帖《诗意天涯你很拽》,云静发帖《紫色蝗虫——狠扇紫色的流苏》,天涯在相关帖中解释,被水烟连同天涯以前所发与此案无关主帖一并删除。
随后几天中,沈眉珊发表《天下事,逃不过一个理字》评论帖,三天后下沉。城南又连发《母蝗虫紫色的流苏——丑陋的脸天下无敌》、《常有理——沈眉珊你的丑陋在录魂》等主帖、跟帖,并长时间置顶,小镇相关涉事人均未再回应。
期间,杂谈拍砖帖中提及相关版规,城南人员以此为据上诉,要求删改流苏原帖。



二、关于几个与本案相关事实的说明


1、天涯在杂谈列举城南版不听解释删帖证据后,城南版回收站被人清空,连同删帖痕迹一并清除,导致所删主、跟帖无法恢复;
2、会员细雨添香于9月8日15点在龙门客栈发帖《人贵有格,鸟贵有翼》,就近期事件发表了个人看法,众多会员跟帖讨论。天空在未征得作者同意情况下,以细雨添香号登陆,将原帖编辑为空(细雨添香号最早由紫晶注册,交由天空转交)。经管理组后台查证,登陆添香号的IP地址与天空一致,编辑贴子时间也相符,
确认系其所为,遂将细雨添香号更改密码送还原作者,并将内容恢复。
3、本案上诉后,管理组成员紫晶曾设法庭外调解,提出建议,上诉一方表示不接受,主张终裁庭给出终裁结果。



三、关于对原告上诉所依据版规的解释



原告所依据7、10、12条版规,印证本案解释如下:

坛规7:关系密切版友之间之调侃、恶骂难以区分之时,由被骂一方郑重提出投诉后,由帖子所在版块版主屏蔽、删帖,会员、版主亦可提请禁言;不投诉不处理。   

解释:就本案看,以“蝗虫”一词比喻,虽有瑕疵,但并不属于恶骂,也非调侃,故不存在调侃与恶骂难以区分的情况,是否删改帖的决定应由作者选择,在未做删改的情况下,此帖锁沉是合适的处理方式。


坛规十:拍砖过度,在影响版块、论坛正常运作情况下,版主有权对相关帖子做锁帖、沉帖处理,管理组亦有提醒、干预之责权。

解释:以往案件处理中六星曾有规定,不得以“婊”之类针对女性的污辱字眼恶骂,管理组就是认为反复骂某人“绿茶婊”违规,才进行干预。


坛规十二:侮辱某一版块,针对某一版块整体的恶劣言行帖子,由管理组裁定后做删帖、禁言等处理。

解释:并未看到流苏针对某一版块,而只是针对一部分人,且并未指名道姓,这与长时间的指名骂帖有本质区别。







3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9-9-10 20:56 |只看该作者
"应该"那个咋不删?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9-9-10 20:56 |只看该作者
字写得好就等于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9-9-10 20:57 |只看该作者
扯蛋判决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9-9-10 21:53 |只看该作者
内部份争自己更明白,其余都扯蛋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9-9-10 23: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谁写的?我解读一下版规行不?
现行版规是第二版了,会员都讨论了,官字两张嘴啊?

咋回事儿谁不明白啊!!!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9-9-10 23: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十年了,都说墓歌不会写字,那就辩一下如何?
紫晶、神经稍息,其他管理可一起上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9-9-10 23: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醉老师可以啊,我相信还有主动参与的!
我陪你们所有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