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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最完美的爱情必定是灵与肉的交融——《霍乱时期的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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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美的爱情必定是灵与肉的交融——《霍乱时期的爱情》随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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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5 13:3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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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8-10-17 22:40 编辑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了。掩卷沉思,觉得马尔克斯在情爱上的笔墨花得太多太多甚至到了“滥”的地步。这是非常令我遗憾的。除了爱情,别的主题太过贫瘠。因为长篇应该能包容很多主题,尤其是这种四百页的长篇,我意以为绝不能仅仅只表现爱情与情爱。在很多大师们的长篇里,往往会出现几个主题并置的现象,就是说几座高峰在一部小说中同时耸立。欧美小说家们(现代后现代及先锋小说家们) 在小说的细腻与深刻上无与伦比,但若要说到宏大与宽阔,是无法望苏俄小说项背的。苏俄小说的宏大叙事史诗性叙事可谓笑傲长篇小说之林(无论整体还是个体)。
  
  好,言归正传。我们说,宏大有宏大的好处,单一有单一的优势。马尔克斯在爱情与情爱这种单一的主题下,极尽细腻丰满之能事,向我们展现了各种各样的爱情与情爱面貌。从弗洛伦蒂诺的角度来看,完全可以说这部长篇就是弗洛伦蒂诺的风流艳史。弗洛伦蒂洛在情爱方面,可以说是老少通吃通杀。上至七十多的老妪,下到十四岁的少女学生娃,无一不成为他的猎物。我们之前说过,与弗洛伦蒂诺有过肉体关系的女人据他的日记记载(这可是个怪癖哦)有六百五十一位,真是叹为观止。
  
  弗洛伦蒂诺终身未婚,但他的生活中从来不缺少女人或者说情人。就情人来讲,他可以同时与好几个情人保持关系。这些情人中,有比较低层次的(妓女级的或者与别人共享的),也有高层次的(女诗人女文学家),还有特别清纯的师范女生。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个很深的体会,就是马尔克斯一写到偷情等性爱场面,文字就显得无比真实可信,特别是其细节描写与心理描写,活灵活现。我就在想,老马这家伙,现实生活中会不会就是一个风流鬼呢?我在交叉阅读中,从老马的回忆录《活着为了讲述》(类似于自传)得知,老马在23岁左右就得过两次淋病!
  
  这么说,为艺术而献身,是不是无可厚非?(笑)我在论坛或是朋友群,有一种论调就是,在生活作风方面有问题的人,人品肯定有问题。他的事业成就再好,也不能待见。
  
  我曾经和他们辩论说, 你要真这么讲,那他们的作品你就不要看了。你可以去看那些品行端正的人的作品,但往往他们的作品会极其平庸。我的意见是,人品的好坏与作品的好坏不成正比。我可以举例,巴尔扎克、大小仲马、普鲁斯特、卡夫卡、福克纳、卡佛、卡波特(写《蒂凡尼的早餐》那位)、茨威格……我可以列出更多的伟大作家,他们都是风流鬼、大情种。我记得是哪位大小说家说过,要想成为真正的作家,下午要住在酒馆,晚上要住在妓院。这句话有点过,可理在这。因为这世上一切小说题材,爱与情是绝对不容回避的主题,而爱与情的更不可回避的核心,就是肉欲,就是性(下面我还会就这部小说提到这个话题)。
  
  我们再衍生一下,作家和演员是相通的,都是创造性的工作,都是在还原生活的基础上创造新的生活艺术。但是,如果作家和演员没有深厚的生活基础与生活体验,何谈创造出形象生动的的人物与故事?我这么说,并不是说作家非得像马尔克斯一样首先要成为一个风流鬼,而是说,你想创造艺术形象,你得无限接近生活真实而不是闭门造车!有些作家是天才,或者说天生的,其实,是他们的生活经历与阅历是天生的天赋的。比如曹雪芹,你能说他不曾是一个风流鬼不曾是个纨绔子?福克纳有自己的家族荣光,一个上校祖父就让他在写作资源上取之不尽用之不绝。马尔克斯也是,年经时放荡不经,自己的家族在哥伦比亚算得上比较特别。这些,都是作家的天赋。你没有天赋没有家族写作资源,要想成为一个伟大小说家,难上加难。这世上确实有许多平民小说家,成绩不坏,但离伟大还很遥远。扯远了。但不管怎么说,要想成为一个好的小说家,一定得有自己独特的写作资源,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或者,强扭的瓜不甜(生涩造作)。
  
  回到小说本身。我要说,马尔克斯一写到情与爱,就滔滔不绝如数家珍,罗列甚至堆砌了很多个与弗洛伦蒂诺有性关系的女人与故事,他讲得津津有味,而我在读的过程中却觉得乏味了。特别是最后在弗洛伦蒂诺七十多岁时还以监护人的身份诱使十四岁的纯真女孩作自己的情人这件事,我觉得大可不必甚至觉得画蛇添足。如果说你在前边让弗洛伦蒂诺和寡妇妓女鬼混,那无所谓是吧,但你让他和一个示成年女学生乱伦,确实有伤弗洛伦蒂诺内心深处真正的情怀。你把弗和小女生一乱伦,弗的人性与残存在我内心的美好形象便轰然倒塌。那末,弗最后与费尔明娜的老年爱情,还有书写的必要么?这样的爱情,还有意义么?所以,我认为写弗洛伦蒂诺与小女生的情爱,是本小说的一大败笔。
  
  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了各种各样的爱情与情爱场景与故事。这部小说里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没有一个不好色。你比如表面上正派、医术精湛的乌尔比诺医生,在和费尔明娜恩恩爱爱几十年,在两人之间的感情由爱情演变成亲情后,生理上的需求让他某一天对他的一位性感女病人产生了激烈的爱情,这种爱情或谓性爱之情一直保持下去,至死也没让发妻费尔明娜看到过——医生自己倒是承认过,因为费尔明娜作为一个女人,非常敏感,从给丈夫缝补衣服中闻到了这种气味(这个情节和细写得非常真实与精彩),然后,用不动声色的暗示迫使医生坦白有外遇。
  
  这么说来,无论是乌尔比诺医生还是船王之子弗洛伦蒂诺,在老马笔下都不是完美的男人形象。但是,费尔明娜,却是作者精心塑造的完美女神形象。她从少女时代起,就守自如玉,即便和浪荡穷小子弗洛伦蒂诺建立了那么厚实的爱情、山盟海誓,也没有一次委身于弗洛伦蒂诺没有失去贞洁(哥伦比亚的社会习俗与传统,和我们封建社会及伊斯兰等社会的习俗是相似的,就是女人一定得在婚前保持贞洁)。嫁给乌尔比诺医生后,更是坚守妇道压制内心的欲念,即便在得知乌尔比诺在外面有了小三有了情人,她还是没有在内心坍塌,而是更加精心维护着这个家庭与家族的荣誉。就算是医生死了后弗洛伦蒂诺展开各种爱情攻势的一年中,她也没有失守自己的阵地。因此,费尔明娜的形象无比光彩夺目。
  
  好,正是因为费尔明娜这种近乎于圣女与圣母般的人格魅力,这就使得弗洛伦蒂诺对她的爱情达到了如痴如醉、走火入魔的境地。在爱情物语上,有句名言,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弗洛伦蒂诺活到快八十岁,一生猎艳无数,唯独费尔明娜没有染指!所以,这种情结,大约是所有男人心中的隐痛。而反过来讲,正是这种情结,激发了弗洛伦蒂诺作为一个男人的征服欲望。在医生死后,他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爱情攻势,尽管屡战屡败,但却坚持不懈,直到发生转机。
  
  转机在哪里?首先,我们从心理层面来讲,费尔明娜在医生死后,肯定是铁心要从一而终不事二夫的,但是,这个时候,事情坏了。
  
  首先是弗洛伦蒂诺无休无止的纠缠,经常光临费尔明娜的家,写情书,送玫瑰,送小吃,聊天,把费尔明娜家当作自己家一样进出自由,这事,就引起了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儿女与媳妇的不满与反感甚至反对,他们虽然没和母亲住在一起,但经常会碰到弗洛伦蒂诺,于是,流言碎语就来了,往事与昔日情事被一页页揭开,本来两人这间没有的事,变成了死灰复燃的说辞。儿女当然不高兴了,要拒绝他们之间的交往或往来啊,咱乌尔比诺家族可是个大家族名门望族啊,有地位有身份的,你这样和一个老头子旧情人往来,成何体统?但是,老太太不高兴了,老太太凡说,我和他往来,是有原则的,他休想占我半点便宜尤其是身体便宜!在此前提下,他来和我说说话,唠唠磕,我还是很高兴很愉快的,你们这一阻止,我的生活可就一点意思也没了!这老太于是就产生了逆反心理。
  
  其次,一向在市民心中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被小报批露了那桩大概是他唯一的丑闻,即他利用医生的身份和女病人偷情,而且偷情的对象,不是一般人家,而是市里的大官的老婆!至于这个消息是谁走漏的,我们从读者旁观的角度讲,不排除弗洛伦蒂诺,因为他当时已是哥伦比亚内河航运界的大佬,老大。他有这个能力。但是,马尔克斯似乎并没有或者说没有兴趣交待这个。
  
  这是不是坏事了?费尔明娜本来是想为乌尔比诺坚守下去的,但这两桩事,令她心烦不已。或者说,她的内心坚守的信念,已然在心中动摇了!我为你守身,而你却背叛我,我难道就不能背叛你?再一个,特别是女儿与儿媳妇对她说的话,严重伤害了她的尊严,或者说,正是女儿与儿媳妇对她的偏见,把他向着老弗洛伦蒂诺的怀里推了一把。心烦意乱的费尔明娜就想去旅行散心,而老弗洛伦蒂诺则不失时机地为她的散心准备好了一切——他可是内河航运之王哦!
  
  就这样,费尔明娜在不放心的儿女护送下,上了弗洛伦蒂诺的游船。在船上,老弗指使船长精心安排了一切,生活处处安心放心开心。而且,老弗好像费尔明娜肚中的蛔虫,对她的心思洞若观火,船到之处,正是费尔明娜想到之处,而所到之处,无一不勾起费尔明娜的怀旧情绪,往事渐次清晰地呈现在眼前,十八九岁与弗洛伦蒂洛的初恋情景重现!就这样,她和他有了一次极愉快的长吻,紧接着,生理上的反应也来了,开始渴望起对方的身体来。
  
  但是,写到这里,老马却狡猾地卖了个关子,他们的第一次,却以失败告终,她想老弗进入她身体时,老弗却萎了(这老家伙一生猎人无数,难怪。),于是,她渴望第二次,第二天,他们才有了一次完美的身体交融。
  
  然后,老弗命令船长挂起了象征霍乱病船的黄旗,在内河上一路畅通无阻,重复着他们的蜜月之行。最后一句话最感人,这船要走到何时?一生一世。
  
  这是个温馨且温暖的结尾。浪漫得不行不行的。尤其是老年人的爱情。
  
  我要说一点的是,就在很多人包括自己的亲生儿女说弗洛伦蒂诺是个风流鬼的时候,她对他的印象,一直还保留在二十左右时候。换句话说,她对弗后来的生活一点也不愿意相信。她只信眼前。眼前的那个弗,对自己才是最好最好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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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8-10-22 09:33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8-10-17 22:45
东湖的评可谓六星一景,深刻独到,别具一格,有着个性鲜明的特点。
赏读。

汗颜。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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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8-10-22 09:32 |只看该作者
杨柳堆烟 发表于 2018-10-18 16:27
没看过这部小说,最近在学说写散文,看了这篇书评,又想看小说了。

写散文自由、随性,有益于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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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8-10-18 16:27 |只看该作者
没看过这部小说,最近在学说写散文,看了这篇书评,又想看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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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8-10-17 22:45 |只看该作者
东湖的评可谓六星一景,深刻独到,别具一格,有着个性鲜明的特点。
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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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8-10-17 18:57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8-10-15 16:38
真厉害,我一般看完一本书以后,掩卷一想,啥都没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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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8-10-17 10:45 |只看该作者
东湖 发表于 2018-10-17 10:19
远大前程是应该看的,可惜目前还没排上阅读队列。有空是要看的。谢谢李兄。西欧与北美的这些传统现实主义 ...

感谢你的关注,是的我现在小说写得少了。需要积累和充电。但有些懒。我阅读量不大,读的书不多。我比较喜欢现代主义的小说。买了美国后现代短篇小说选,还没有来得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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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8-10-17 10:34 |只看该作者
东湖 发表于 2018-10-17 10:09
我的阅读,不算精准,只能说,粗略读过。或者说,较认真读过。对于长篇,我不希望浪费太多时间,如果不是 ...

我读书全凭喜好,没讲究没计划,向你学习,谢谢你为书房带来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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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10-17 10:19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18-10-16 20:31
赞同你的观点,比如狄更斯就说他最喜欢他的《大卫科波菲尔》,我更喜欢他的《远大前程》。

远大前程是应该看的,可惜目前还没排上阅读队列。有空是要看的。谢谢李兄。西欧与北美的这些传统现实主义或古典主义小说或戏剧大师,按理说是不容错过的。你比如毛姆、老莎、老巴、霍桑……目前我的阅读重点在具有现代主义倾向的名著这一块。

李兄的小说给我留下过深刻印象,带有超现实与魔幻现实的特质,非常有小说味道。可惜现在很难看到新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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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10-17 10:09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8-10-17 09:13
读得真细,感悟也好,也认真写过这本书的读后,只是差好远,发来与楼主分享

我的阅读,不算精准,只能说,粗略读过。或者说,较认真读过。对于长篇,我不希望浪费太多时间,如果不是为了研究这个作家,不是为了写一篇必须发表的文字,我觉得没必要写那么认真,就是有感而发即可。

谢谢你的分享,真是太好了。有同好,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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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8-10-17 09: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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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10-17 09:13 |只看该作者
读得真细,感悟也好,也认真写过这本书的读后,只是差好远,发来与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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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8-10-16 20:31 |只看该作者
东湖 发表于 2018-10-16 16:47
每个作家都会有自己心中最好的作品。比如福克纳就说《押沙龙》才是他最好的小说。

但是,怎么讲呢,读 ...

赞同你的观点,比如狄更斯就说他最喜欢他的《大卫科波菲尔》,我更喜欢他的《远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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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8-10-16 16:47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18-10-15 19:00
马尔克斯自己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

每个作家都会有自己心中最好的作品。比如福克纳就说《押沙龙》才是他最好的小说。

但是,怎么讲呢,读者和评论家不会这么看。

你要我讲,《霍乱时期的爱情》肯定不是老马最好的小说,《百年孤独》才是,其次《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之所以说《百》是最好的小说,不仅因为它的思想艺术,更因为它的开创性的或者说开宗立派的“魔幻现实主义”表现手法。形式上的创新非常重要。另外《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手法也相当漂亮。从形式主义的角度或者说从叙事技法上讲,我更喜欢这两部。

但老马为什么说《爱情》是他最好的小说呢?恐怕因为这是他最后一部长篇,也是他倾情打造的一总长篇,是对他人生经历的一次大总结,对他父母爱情的一次致敬(据他的自传讲,这里面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就是他父母的爱情经历,而事实上,他父亲年轻时候为了糊口,确实当过电报员。)同时,在这部作品中,马尔克斯对于各种各样的爱情进行了一次大汇总大呈现大剖析。对于灵与肉的关系也作了全方位的深刻探讨。还有一个,在表现形式上,用的是近乎于平实质朴的语言。这种语言,没有一点模仿别人的痕迹,是最最真实的本份的自己的语言。是完完全全原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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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10-16 16:36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8-10-15 16:38
真厉害,我一般看完一本书以后,掩卷一想,啥都没记住

这世上哪有什么过目不忘哦?

这是一个规律。你现在让我再谈谈曾经读过的书,恐怕一时半会也难得说上点什么来,因为忘了啊。只能说,有些印象深的,还记得,还记得一些,而已。

所以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读与写,要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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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10-15 21:15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18-10-15 19:00
马尔克斯自己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

有机会也想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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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10-15 21:14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8-10-15 16:38
真厉害,我一般看完一本书以后,掩卷一想,啥都没记住

这种好习惯我也做不到,惭愧!
我每看一本书只注重过程。说一句没把握的话,这几年我很少看外国书籍,讨厌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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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10-15 19:00 |只看该作者
马尔克斯自己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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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10-15 18:36 |只看该作者
这篇评论写得真好,见识楼主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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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0-15 16: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真厉害,我一般看完一本书以后,掩卷一想,啥都没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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