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写手感言
文/莫零
对妞姨的感情很复杂。首先,我是从马樱花开始认识她的,我干爹介绍她的博客给我,我遁进去拜读之后,顶礼膜拜。不得不说从前马樱花的那些文字,的确多有精品,令人望之项背,叹为观止。
后来干爹拉我进六星,我可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此前从未玩过论坛,不晓得文友们还能如此亲密互动,像是逛集市一般。战线的总版叫野妞,头像用的是苗圃演的《樱桃》里的疯娘,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于是对她莫名有种亲近感。但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就是马樱花。
我更了几帖插科打诨的《北漂》故事,逗得大家捧腹大笑,论坛里暮气四伏,难得有我这么活力的八零后,一时之间竟也得宠得很,还惹恼了某个姐姐。
妞姨的性格呢,爱憎分明,敢爱敢恨,率性泼辣。她喜欢的人,喜欢的文,不遗余力要给倒腾上个报,才算是功德圆满。一度我的小文,频频见报,是她功不可没。可她又挺霸道,自个儿看不上眼的,绝不苛且,因而她并不大适合当编辑。
写作是个繁琐的门类,各花入各眼,文人多相轻。所以难免会有看不顺眼的坛友们来个口舌之争。我原是不想困扰其中的,虽挂了版主的虚职,却鲜少做版主之事,最多勤写写文发一发帖。后来自己懈怠了,佳作渐少,加上生活变故,文风有些灰暗,妞姨也就不大荐我的稿子了。
但我对她一直都是心存感激的,毕竟是她帮我荐了稿,才坚定了我要继续写下去的决心。每个人生阶段,我都会遇到些贵人,干爹是我的贵人,妞姨也是。
再说到阿衫叔,我们相识不久,不知怎地却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他性格是多有偏颇之处,但我与他的交情是真正能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所有客套,繁文琐节均与我们无关。这大约也是一种神交吧!
我这个人,看起来随合亲切,其实骨子里颇有气节,有些人有些事,是一辈子也入不了我眼的。我还挺羡慕那些性格古怪行事乖张的人,我觉得他们比我勇敢,敢于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退版主群,便是我做的第一件随心而为的事。
活了三十几年,我至今才明白自己的好说话是一个缺点。这个世间,原就没有天遂人愿一说;天下大同,更是做梦。既如此,我又何必要做一个委屈自己,原谅别人的人呢?我再努力,总会有看不顺眼我的人出现,那又何必自苦?问心无愧不就行了?
今儿一早干爹让我上战线瞅瞅,说是现在版主就剩他与妞姨两人了。说是衫叔跟墓歌有了争执,妞姨又为了衫叔与墓歌辞版相抗,一番唇枪舌剑之后,便只剩下她和干爹两个版主了。我回复干爹:哈哈哈。官僚主义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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