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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杀人者武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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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武松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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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7-3-27 06:4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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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3-27 06:48 编辑

                                                       杀人者武松也
      
      大丈夫坐不改名行不更姓,这叫敢作敢当。


       所以,武都头大闹都督府,手刃仇敌,怎么看都酣畅淋漓,所以,大英雄杀人之后,敢留名:


       杀人者,武松也!


       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一直问自己:大宋也是法制社会,武松也是基层司法人员,怎么就敢冒天下之大不违,杀人如麻?


       却原来施耐庵先生说的也明白:被世道逼的。


       今天一则《辱母杀人案》传遍了网络,引起无数民意,可谓汹汹。

       这是一个22岁的年轻男子和一把水果刀引发的悲剧。然而,这悲剧有太多让人欲罢不能的困顿表达。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样一个法制的社会,不该有这样的血案悲剧。更可悲的是,现场也有警察的出现,仅仅是四分钟之后悲剧发生。


       说实话,我不想复述这个让我感到恶心和愤怒的案件。但是,必须厘清几点绕不过去的事实。


       事实一:至少在当下的中国,高利贷这种民间的借贷行为是于法无据的,说的简单一点,那就是高利贷违法。


       事实二:一群职业讨债的限制了借债人的人身自由,抢走了手机,施以暴力,这也是事实。


       事实三:死者用极其下流龌龊的方式,对举债人母子的侮辱,导致矛盾激化升级成悲剧这也是事实。


       事实四:接到报警后,警方出警,并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让矛盾得到缓冲,起码应当把这种不正当的要债者驱离,或者建议他们走法律途径,但是,警方只是轻描淡写的给当事双方以不疼不痒的劝解,然后竟然离开,结果四分钟之后悲剧发生。那么我们该不该问警方在这起案件之中有没有不作为呢?

       我对这个22岁的青年于欢,此刻充满同情。尽管法不容情,但是,我不难想象他举起水果刀这一刻,在极度愤怒的扭曲和冲击下,已经失去了理性。


       我对依然敢奢谈理性的道德君子们只想说一句:敢不敢设身处地,假如是你,你会选择什么?


       目睹自己的母亲被下流的羞辱,选择沉默?你告诉我这是守法的好公民?我要说,去你妈的。


       这起高利贷逼债的悲剧后面,有太多让我们必须直面的东西。债主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因为他们心里很明白,法律从来不支持这种民间的高利贷,所以,走法律途径,这不是他们的选择。


      这不是预谋杀人,水果刀不是事先准备在哪里,就是为了抵抗要债者的。有激愤挥刀的冲动,有防卫过当的嫌疑,但是,当事人的无期徒刑是如何做出来的量刑?


       他危害社会了吗?他和母亲的人身自由被限制,目睹着母亲被下流无耻的侮辱,这个年轻人,愤怒的举起了那把水果刀,他的愤怒和冲动,难道不值得同情和理解吗?


       我不能说杜志浩死有余辜,我却悲凉这个令人绝望的判决,因为这个判决亵渎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罔顾了事实和经过,因此,这个判决无法令人信服。


      死者带着11个人,将当事人母子困在办公室,抢走了手机,百般侮辱,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以及更下流的侮辱,最后导致这个悲剧的发生很奇怪吗


       谁人的血管里没有热血?


      法律如果不能彰显公平正义,谁相信你?


      欣慰的看到,最高检已经开始复核此案,但愿正义和公理不要永远迟到。



                       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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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7-4-1 13:49 |只看该作者

南方话
意思是:厚实、扎实、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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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7-4-1 07:41 |只看该作者
六指为挠痒 发表于 2017-3-31 20:59
哈哈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闲君的主贴确实不及你的回帖板扎了

板扎?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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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7-3-31 20:5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30 11:16
闲大喷子呢?咋不吭声了?知道人云亦云上当了?

哈哈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闲君的主贴确实不及你的回帖板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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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7-3-30 11:16 |只看该作者
闲大喷子呢?咋不吭声了?知道人云亦云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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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7-3-30 00:4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7-3-30 00:51 编辑
牛芒 发表于 2017-3-28 17:38
这案子,自打警察到现场四分钟,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就撤了,后面所发生的一切,再与什么债务纠纷就没毛 ...

警察是否不作为、是否应该预见血案的发生,这都要视警察到达现场后的行为和情景来判断。警察到达现场后干了什么?所见情形是否足以判断血案即将发生?这必须依靠现场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来证实!仅凭一个小报记者的报道就能认定警察不作为?警察是神仙,到哪都该做出神一般的预判?可笑之极!哎哟,想不到,还有这大岁数的糊涂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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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7-3-30 00:44 |只看该作者
    这次,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人包装成受高利贷危害的民营企业家,与将扰乱工地秩序、殴打保安的包装成讨薪民工,是一个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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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7-3-30 00:40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23:42
驴鞭长好不。山东人爱吃驴鞭。雅号钱肉

就凭你相信蹭脸这事儿,估计你就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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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7-3-30 00:38 |只看该作者
       希望大家认真研判一下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那是依照侦查部门搜集的证据作出的判决,尽管量刑上可能有点偏差,但绝对比不良媒体的胡扯八道靠谱得多。

       什么专家学者,只要是单凭媒体报道做判断的,就都是傻瓜,起码没弄懂刑事诉讼法,没弄明白什么叫刑事证据!

       只有刑事侦查机关依法搜集的、能够证明案件实情的人证、物证和视听资料,才是证据,而非小报记者胡扯八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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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7-3-30 00:27 |只看该作者
紫晶儿 发表于 2017-3-29 19:13
你是老杜家的还是老吴家的亲戚呀!我感觉纳税人的钱都打了水漂了。

我不认亲戚,只认事实和证据!如果一个司法人员只凭一个不靠谱的媒体的漏洞百出的报道就做判断依据,那才是拿纳税人的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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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7-3-30 00:24 |只看该作者

你们没有正确理解我的语意。
     据可靠消息,林欢的父亲,是冠县的某局局长,利用为招商引资来的一家大型民企划拨土地一事,骗取民企信任,随后,伙同妻子苏某和姨妹、女儿等,私刻民企公章,虚构由此民企担保,并许以高额利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巨额存款,现在已经全部被羁押在冠县公安局看守所。因此,南周所报道的什么女企业家被迫借高利贷,是胡扯的,那么,其它的什么掏生殖器蹭脸、警察来了4分钟就走了、姑妈用身体阻拦警车离去等,我估计都是胡扯!大家根据这种报道来做判断,是不是很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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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7-3-29 23:4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22:57
报道说,姓杜的蹦到沙发上,掏出生殖器往于母脸上蹭,你信不?杜某长牛鞭了?还是于母身高1米85 ...

驴鞭长好不。山东人爱吃驴鞭。雅号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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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7-3-29 23:3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23:13
案件的审判,检察机关有监督权,最高检不是冲着谣言去的,而是冲着保证公正判决去的!

肯定是有大不靠谱的事了。否则全国每年刑事案多了去了,每件子都派专员下基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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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7-3-29 23:3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23:14
那是因为你们缺乏对敌斗争的经验!

搞了多年卧底,比你更了解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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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7-3-29 23:14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23:11
绝大多数都信,就你老小子不爱信

那是因为你们缺乏对敌斗争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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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7-3-29 23:13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23:08
如果这次是南都造谣,这家报社就应关了。健康的社会须要舆论监督,但绝不须要造谣。
但是,这事造谣的可 ...

案件的审判,检察机关有监督权,最高检不是冲着谣言去的,而是冲着保证公正判决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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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7-3-29 23:1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23:01
你迟早会因此丢脸的!人家警方有厂里的视频和执法记录仪视频记录!
     人家咋说你咋信,只要 ...

绝大多数都信,就你老小子不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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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7-3-29 23:11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18:11
你那意思,黑社会成员都是要歃血为盟叩头拜老大才是

一般社会闲散人员、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有重大犯罪嫌疑或劣迹的人员,与黑社会成员是有区别的!什么是黑社会?那是有组织、有分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一定区域里形成暴力恐怖为资本,并与党政干部有勾结,形成黑恶势力的犯罪团伙,你懂吗?去帮人收个债,喝点酒耍个流氓无赖就是黑社会?那黑社会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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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7-3-29 23:0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22:54
可笑的很!你们、包括一些所谓专家,居然宁愿拿着不良媒体歪曲事实的煽情报道当作证据来胡扯八道, ...

如果这次是南都造谣,这家报社就应关了。健康的社会须要舆论监督,但绝不须要造谣。
但是,这事造谣的可能性很小。最高检都派专员下去了,这是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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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7-3-29 23:05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18:15
去外围了解实情,并未离开吧?
。。。。
当事人都在屋里,到外围了解情况?要不是有个女人拦住警车,早就 ...

你真是幼稚!这种谣言也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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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7-3-29 23:01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8 17:38
这案子,自打警察到现场四分钟,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就撤了,后面所发生的一切,再与什么债务纠纷就没毛 ...

你迟早会因此丢脸的!人家警方有厂里的视频和执法记录仪视频记录!
     人家咋说你咋信,只要是泼警察污水的,你就蹦的格外高!就是因为有太多你这种缺心眼的人,不良媒体才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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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7-3-29 22:57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22:32
当子面而辱其母,这是犯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大忌,是大恶之事。

报道说,姓杜的蹦到沙发上,掏出生殖器往于母脸上蹭,你信不?杜某长牛鞭了?还是于母身高1米85,坐着能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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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7-3-29 22:54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22:32
当子面而辱其母,这是犯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大忌,是大恶之事。

     可笑的很!你们、包括一些所谓专家,居然宁愿拿着不良媒体歪曲事实的煽情报道当作证据来胡扯八道,却不愿相信当地司法部门搜集的证据。呵呵,法律是重证据的,任凭不良媒体如何煽情,最后,还是要凭事实来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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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7-3-29 22:32 |只看该作者

当子面而辱其母,这是犯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大忌,是大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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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7-3-29 22:1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16:34
你理解能力不行了呀,我的意思是双方人数上对比,厂方并非劣势,事实上,真正受到暴力伤害的最 ...

l柳哥,不知道有句话叫做:话不投机半句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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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7-3-29 20:34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29 18:22
于欢父母犯了多大的歹,和于欢反抗辱母者杀人是两个案子。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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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7-3-29 19:13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8 19:53
真有血性的话,对方一脱裤子就捅了他!再不济,警察来了就指控他!前面像个鳖一样,等警察来了, ...

你是老杜家的还是老吴家的亲戚呀!我感觉纳税人的钱都打了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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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7-3-29 18:2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8 19:50
什么危境?要债的只有十一个人,他们厂里有多少人?要债的闹腾了许久,林母不也曾与之对骂了吗 ...

于欢父母犯了多大的歹,和于欢反抗辱母者杀人是两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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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7-3-29 18:1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17:38
老哥,几比几,只要人家没动手,都不是你动刀的理由吧?更何况,警察已经在现场了。警察在一方 ...

去外围了解实情,并未离开吧?
。。。。
当事人都在屋里,到外围了解情况?要不是有个女人拦住警车,早就一脚油门回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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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7-3-29 18:1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29 17:43
这11人没有被拘留的报道,说是黑社会成员,也是记者或律师给的封号。案发后,没被拘留,说明并不 ...

你那意思,黑社会成员都是要歃血为盟叩头拜老大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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