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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玉碗.修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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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碗.修改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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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09: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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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7-25 22:17 编辑

                                                                             玉     碗
              文/依敏


  冬月的天高且蓝,刚下过雪的空气,彻骨的冷。太阳努力了一天却于事无补,终于渐渐西斜。
  
  西厢房里,隐隐传来三太太的咳嗽声。
  
  “太太,先喝药参汤暖暖吧!待会晚饭就好了”。丫鬟霜月是三太太自娘家带来的贴身侍女,这三太太本不愿嫁与乔家三郎的。她打心底中意的是与他同在西学堂的同学,两个人情投意合。无奈此人家底丰厚去留了洋,虽再三许诺。但等待禁不住归期的遥遥无边,且此时三太太家道中落,债台高筑。面对着父亲的叹息和母亲的泪眼。只得忍痛用自己的终身换取了家的安稳。
  
  乔家大太太平时爱好理佛,一副与世无争的淡泊相。二太太性格外向爽朗,行事果敢泼辣,相较倒是甚得三郎宠爱。只是可惜的是两房太太,只有二太太生得一女,年已八岁,再无生育。
  
  可巧,无心嫁与乔郎的三太太却进门不久就有了身孕。于是本就娇弱的身体越发赢弱不堪,常染风寒,又不敢胡乱用药。这不,拖拖拉拉快一个月了,咳疾还是不愈。且自打孕后,二太太常常对她话里带刺,语中含酸。令本无心争宠的她,只能望着深宅大院方形的天空,黯然伤神。
  
  “放着吧”三太太喘着粗气低头看了一眼桌上的参汤,用一个剔透的青玉小碗盛着。
  
  “这碗……”细想着自己进乔家来一向主张节俭,并不曾见得这么精致的汤碗。
  
  “回太太,是今天在厨房煮汤的时候,二太太和小翠进来说是查看下太太您的饮食状况,并赏了一个玉碗,说是参汤须用玉碗盛较好,玉乃金贵物,能起到安神作用,还亲自看到我盛好,才离开”
  
  “嗯,下去吧,我待会喝”说完,嘴角轻轻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参汤在青绿色的玉碗里,萦萦绕绕飘起淡淡的热气。她静静的望着热气出神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犹记得在西学堂时世钧临行前的诗笺。西学堂的柳荫下,他们曾共品红楼,互赏诗词,高谈理想。他曾说,待诸事落定,他要带她去东洋,寻一樱花漫树处的住所。再开一医馆,两人相依渡终生。那些时日,她学洋文异常勤奋。而今,洋文再好又有何呢,迫嫁一乡绅,只能做为人延续香火的工具罢了。与目不识丁的二太太和万万千千生于斯归于斯的女人们有何区别。
  
  此时,汤已渐凉,热气如溃散的西学堂岁月,终被北国十月的冬冷慢慢吞噬。
  
  她轻轻端起玉碗,将汤一饮而尽。
  
  “愿的一人心,白首不分离,世钧,我们终走不到了”她含笑,慢慢躺下,缓缓闭起双眼,两行清泪自眼角缓缓滑至发际。
  
  晚饭时分,霜月急匆匆的奔至乔郎的书房内,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老爷……不好了……太太她……”
  
  待众人赶至,只见三太太床上染满鲜血,人已没了气息。桌上那只玉碗愈发显的青莹夺目。乔三郎握着她的双手,悲痛之余,轻瞄了一眼桌上的玉碗,只觉此物眼生,并不曾在三太太房中见到过。“这碗……”“回老爷,这是二太太赏于我们三太太的”霜月失口说到,众人一时哑然
  
  不几日,二太太在乔三郎的再三拷问下终于承认给三太太下滑胎药的事实,唯不承认谋其性命。三郎无奈之下禁夺了她的掌家之权归于大太太,令其终身禁足。
  
  东厢房,大太太接过三郎的管家钥匙。低眉半晌“老爷,可曾记得,二妹入嫁之时,我们唯一的孩子在腹中已足六个月。我也曾得过一只二妹赠予的陪嫁玉碗。后来孩子没了,只说是因雨后荷花池边滑倒所故……”三郎无言,只轻揽过大太太的肩,对窗深叹……
  
  黄昏,红的出奇的最后一缕夕阳,美的如娇艳欲滴的玫瑰盛在蛋青色的天空迟迟不肯散去。西厢房窗外,一片方形的淡绿色纸片,在风里抖掉了最后几粒白色药末,飘飘摇摇的向远方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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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7-26 21: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6 18:48
是蜀黍。

我可不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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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7-26 18:48 |只看该作者
依敏 发表于 2016-7-26 18:37
呃,我没喊错吧,不会是姑娘吧



是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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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7-26 18: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6 16:47

呃,我没喊错吧,不会是姑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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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7-26 16: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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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7-26 1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5 22:14
再排个版。

白天忙。

多谢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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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7-25 22:14 |只看该作者

再排个版。

白天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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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7-25 22: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5 14:25
哦。

我只是提示一下,以为你笔误。既然是有意为之,那就随你心意了。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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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7-25 14:25 |只看该作者
依敏 发表于 2016-7-25 11:57
嗯。个人觉得还是分字用起来合适些

哦。

我只是提示一下,以为你笔误。既然是有意为之,那就随你心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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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7-25 11: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4 23:56
原句是,白首不相离。

嗯。个人觉得还是分字用起来合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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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7-24 23: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原句是,白首不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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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7-24 18: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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