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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小说赛点评】写在前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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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赛点评】写在前面的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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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6-4-22 11:5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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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月如 于 2016-5-14 20:38 编辑

   

    远在达人解散之前,我其实对即将到来的分离没有太多难舍。或许是有一些可惜,可惜了那些无数个昼夜对诗歌孜孜不倦的探索,争论,并且哭泣。现在来想,达人就像我们最初的乌托邦。除了所谓的事业,诗歌好像赋予我们以神性的光环,每天行走于人群,不觉得贫穷,不觉得孤独,不觉得死与活的残酷。

   或者是一种矜持,即使曾经的兄弟淡隐在流逝的岁月中。许多人彻底了无音讯,也偶尔看到某些熟悉的名字,与名字后面的文章。就会升起一些温暖,一些旧貌音容的回忆。

   时间是让我们失去再失去,直到每个人都散场离开。

   时间也会让嬉笑怒骂沉淀为尊重,让每一个角色归位,让秩序分明。长者是长者,呼唤是信任,令箭是大哥。

   说不定这就是最后的晚餐。所以我欣然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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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发表于 2016-5-27 00:43 |只看该作者
死火 发表于 2016-5-26 23:29
你没有看到啊?

——风味。鲜活。

嗯嗯 看到了,以为你在跟别人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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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发表于 2016-5-26 23:29 |只看该作者
泌水 发表于 2016-5-26 22:01
这篇怎么没设评啊死火老师

你没有看到啊?

——风味。鲜活。

如果只限于味与鲜,或者一招用到底,剧情难免显得紧凑而失真。

文章张弛有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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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发表于 2016-5-26 22:01 |只看该作者
死火 发表于 2016-5-8 20:50
【参赛帖021——老驴头过年】

大年初一五更里,老驴头起个绝早,放罢二百响的挂鞭,回屋去抱柴火烤火。 ...

这篇怎么没设评啊死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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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发表于 2016-5-26 10:36 |只看该作者
泌水 发表于 2016-5-19 13:55
女主受到丈夫如此的折磨,行文里竟声色不露,不去过多地表露女子的心理,以致最后去自杀却让人感觉一点也 ...

回晚了抱歉,世间最刻骨的痛不是嚎啕痛哭,而是无声的绝望,所有未曾言行与色的刺痛都在心里时时翻滚,刻刻剜心,祝福生活当中的每一位都能安康着快乐,简单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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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发表于 2016-5-24 22:04 |只看该作者
死火 发表于 2016-5-16 17:24
读完未免失望。也许是谁谁在版面推荐以及东门的天浴留给我的实力印象,我以为这也会是一篇文笔相当的作品。 ...

说这话的时候可能头疼病儿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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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发表于 2016-5-24 15:49 |只看该作者
谢谢评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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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发表于 2016-5-24 15:49 |只看该作者
谢谢评委老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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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发表于 2016-5-24 13:5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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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发表于 2016-5-24 13:5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谢谢评委点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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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发表于 2016-5-24 10:02 |只看该作者
火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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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发表于 2016-5-23 10:18 |只看该作者
死火 发表于 2016-5-11 21:08
心头一热,会心一笑。这篇短文确实耐看。

这篇得到的唯一赞誉,可见您老的重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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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发表于 2016-5-21 22: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精彩!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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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发表于 2016-5-21 12: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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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发表于 2016-5-21 11: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死火 于 2016-5-21 16:29 编辑

而后三名,我可能会选择老罗的《玻璃》与青丝的《蚂蚁》。这两篇应该会定下来。

但是还有一篇有点为难,山山的《情敌》,野妞的《宝贝》,豆先生的《魇》,荒原的《俺娘》,九妹的《完美爱情》,莫宝的《万晓玲》都有看点,特别是某些作者我都有感情,确实不好定夺,虽然是一块小肉。但也是个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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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发表于 2016-5-21 11:42 |只看该作者
即使我要推荐的前三名,也不算特别满意。苦行僧行文流畅无碍,但渗透不够入心。天浴并线手法令阅读品味指数攀升,但也败于手法。蛇的意识流算是最大亮点,但是掌控仍然有侧漏与歧义,缺乏精准与通透,算是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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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发表于 2016-5-21 11:19 |只看该作者
对于推荐,我不会犹豫,只有抱歉。尤其是莫宝,大家都觉得永生好,但我认为她写作时主观的引导意识太重,太刻意,而陷入俗套。这种表现在诗歌中尤为常见,难成佳作。

其次是树哥,虚构那篇构思不错,但是成文开篇背景略显粗糙,打磨一下必然是一个上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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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发表于 2016-5-21 10:51 |只看该作者
终于读完了每一篇小说,也勉强留下了自己的语言。

我的头痛仍然在继续,这两天准备去同济检查一下,但愿没有大问题。我想多活几年,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去做。

我也怀疑我的灵感与思维大不如前肯定是与这个头痛有关,真的不适应深度用脑。发作最厉害时是读那篇《蛇》,如何把我的感觉与批评付诸于语言,有时不得不按住左动脉的血管。

色妞在群里说,连续读十篇文章会有词语枯竭的感觉。确实是这样,面对庸俗的文章会这样,面对精彩的文章会更纠结,这当然是一场对手戏,见招拆招,当然要摸清敌人的路数。一拆一摸并不比敌人用的气力少,所以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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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发表于 2016-5-21 10:29 |只看该作者
这确实是一个悲剧。

每一个悲剧总是需要各种元素才能完成。恰好的是这个时代每一种元素都堆积在各种角落。

于是,悲剧屡见不鲜。

我在想,如果小说能以父亲的视角去写,这可能会更残酷,但也会更深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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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发表于 2016-5-21 10:11 |只看该作者
【参赛帖052——万晓玲的最后一天】

万晓玲好像听见了一声鸡叫,又仿佛鼻孔里还涌进了些许泥土和青草的气息,这一惊喜令她猛然转醒,膝盖却传来一阵疼痛。她揉了揉跪了一夜搓板的腿,试图慢慢站起来,却又“噗通”一下跌在地上。



     昨夜万晓玲挨了她爸万忠良一顿暴打。万晓玲上初中以前一直住在乡下爷爷奶奶家,后来爷爷去世,万忠良就把她接到自己身边。万忠良做泥瓦工,每天早出晚归,累得直不起腰,又多了万晓玲这个累赘,脾气自然不好,再加上对万晓玲要求严格,所以万晓玲挨打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放学回家晚了,作业错题多了,走路姿势不好看了,乡下丫头不会说话了……一开始万晓玲还辩解几句,但是结果适得其反,万忠良认为她的辩解就是撒谎和犟嘴,打得更凶。



    万晓玲特别想回老家,她默默盘算了一下回老家的路费,公交车加火车,再倒两次公交车,总共是238元。于是万晓玲把每天10元的午餐费省下5元,到昨天为止,她已经攒75元了,散碎的零钱不好存放,她放学就去超市换整钱,不料正巧碰上提早收工的万忠良。他一把把万晓玲拎回家,用皮带狠抽这个小偷,万晓玲想辩解,却不知怎样开口。告诉父亲自己克扣午餐攒的?那以后父亲只给5元钱怎么办?承认自己偷的?也不行。捡的?又要被说成撒谎。万晓玲只好躲闪,她碰翻了一只杯子,又碰翻了一张椅子,最后滚在地上。


    挨打持续了大概15分钟,万忠良就听见有人“笃笃”砸门。他喘着粗气去开门,看见门口站着小区里那个操着山东口音的小保安。



    “万师傅,有住户说你家噪音太大,影响人家休息了。小声点中不?”他边说边向屋里张望,一下看见呲牙咧嘴的万晓玲。“咋?打孩子呢?”小保安一脸诧异,“这孩子我老看见,挺乖的……”万忠良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我打我自己家孩子,你管不着。”小保安被他这么一推,也有些火气:“你打自家孩子我是管不着,但是你在这租房,影响别人休息我就得管。你爱咋打咋打,别弄出声音就行。”万忠良瞪了他一眼重重地关上房门,震落的灰尘掉了小保安一脸。



    万晓玲刚才从门缝里看见了小保安,她觉得挨打本身就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况且又是被怀疑偷钱而挨打,她不敢看父亲,也不敢作声,生怕保安再折返回来。万忠良扔掉皮带,把万晓玲按在搓板上跪着,什么时候认错什么时候再起来。但是万忠良没有等到万晓玲认错,自己就沉沉睡去。万晓玲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也疲倦地伏在地板上睡着了。
早上醒来的万忠良并没有理睬万晓玲,万晓玲赶紧收了搓板去拿书包。父女俩各自忙碌着洗漱,空着肚子开始一天的生活。



    万晓玲先下了楼,膝盖每走一步都像要断掉似的,她边走边调整着步伐,试图让疼痛慢慢消退。父亲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万晓玲能听出这脚步声里带着的怒气,她想快跑两步离父亲远一点,那两条腿却不听使唤,旋即父亲的大脚狠狠踹在她的腰上,她一下子扑倒在花坛里,白色的校服裤子沾了一片泥,又沾了绿色的草汁,说不定还有一些狗屎。
“没个人形,坐没坐样站没站样!走路都不好好走,非得走成那个死样子……”万忠良的一连串咒骂让万晓玲抬不起头来,好在万忠良急着上班,骑着电动车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万晓玲,昨天把你打怎么样?”小保安操着山东口音大声问道,吓了万晓玲一跳,引来路人好奇地回头看她。万晓玲瞥了他一眼,低着头继续往前走,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小保安见万晓玲没理他,讪讪地笑了一声:“小孩子不懂事,得认错中不?”



    万晓玲在走进校门的时候,被门口的值周生拦下,看了她的校牌,又在本子上记下她的班级和姓名,冷冰冰地说:“同学,你校服不整洁,班级扣5分。”扣5分啊!上次她因为校服不整洁已经被扣5分了,这次再扣5分,就要找家长,无疑又得挨打。万晓玲来到班主任的办公室,她想解释一下校服的事情,还没开口,老师捧着手机头也没抬斜觑了她的裤子一眼说:“万晓玲,你怎么总这么不小心?上次你就给班级扣5分了,明天让你家长过来。”
万晓玲想说点什么,老师接着又说:“校服中午弄干净,下午还有体操排练呢,可不能再给班级扣分啦。好了,出去准备上课吧!”



    万晓玲从老师办公室出来心里一阵沮丧,整个一上午,她一言不发,好像所有的同学都对她指指点点,这5分让班级所有人都颜面尽失。



    好不容易捱到了中午放学,万晓玲赶紧坐公交车回家洗校服,却发现家门钥匙没带。再回去取已经来不及,她忽然想起楼下的女人,因为她经常投诉,万晓玲免去了好几次皮肉之苦,情急之下,只好找她帮忙洗校服。
她鼓起勇气敲开了楼下的大门,说明来意之后,女人怜爱地看着万晓玲,让她进屋。女人的家很整洁,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气息,让万晓玲打心眼里喜欢,她深深吸了口气,仿佛要把这气息全部收纳到自己的肺里,自己的心里,还有自己的血液里。



     女人执意脱下万晓玲的长裤,却看见了两条伤痕累累的腿。她把万晓玲的长裤干净的部分夹在腋下,把脏的部分按在水中,小心翼翼地揉搓着,仿佛她搓的是万晓玲溃烂的皮肤,稍一使劲就能血肉迸裂。万晓玲看着她洗好长裤,又拿出熨斗熨烫,不知不觉,躺在沙发上沉沉地睡着了。



     万晓玲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半,女人柔和地对她说:“你正在发烧,我已经往你的学校打过电话,找到你的老师替你请好假了。你放心,一会我送你回家,保证不让你爸爸打你。”万晓玲对这件事没有什么信心,因为每次都是劝架的人前脚一走,父亲就把她拖进卫生间暴打。



     果然,这世上没有保证得了的事情,女人刚走,万晓玲还是被拖进卫生间,万忠良边抽边教训她:“让你爷给你惯坏了!撒谎,逃学!装病!我让你装……让你装!”皮带一下一下抽在万晓玲单薄的身体上,新伤旧伤钻心地疼痛。她想说她没有撒谎,可是怎么说呢?从早上的事情说起吗?还是算了吧,打累了他就不打了。万晓玲跌倒在地,卫生间的灯光和皮带抡起的影子晃花了她的眼睛。恍惚间,她好像又闻到了那股泥土和青草的香气,还看见爷爷佝偻着背笑呵呵地站在她面前,冲她一挥手:“走!玲子跟爷爷下地去!”万晓玲高兴地笑了起来,大声应和:“哎!”麦苗都有小腿那么高了,露珠在草叶上反射着太阳的光芒,狗尾草肆无忌惮地摇曳着,大黄狗讨好地摇尾巴……



     万晓玲的父亲直到进了看守所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万晓玲在断气之前喊出的那声“哎”那么清脆、那么喜悦,脸上还带着满足的笑容。那是从来没对他露出过的笑容,灿烂得像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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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发表于 2016-5-21 10:06 |只看该作者
你方唱罢我登场。小小故事有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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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发表于 2016-5-21 09:58 |只看该作者
【参赛帖051——看病】

  百无聊赖的雅欣打开电视,慵懒地蜷缩在沙发上,边想着老公边漫无目的的换着台。

       自从上个月老公周凯被调往马赛海外分公司工作以后,她就心神不宁。闺蜜提醒她,法国分公司美女如云,又浪漫多情,你老公吃得消这场面伐?

       突然一对男女亢奋的尖叫声吓到她,电视购物的主持正起劲地介绍着一款新的科技产品,专防婚外恋的最佳利器“外遇克星”。空荡荡的房间里盘旋着“只要输入先生的手机号码,就可通过卫星全球追踪先生的行踪”的广告词。雅欣心里一震,尽管价格不菲,她还是下意识地拿起电话订购了一台。机器送来后,雅欣戴在腕上试了几日,非常满意,机器正常,远方的老公一切也很正常。从现在起就可以随时监控老公的行踪了,雅欣抿嘴笑了笑。心里顿觉轻松。

       雅欣告诉闺蜜,自从有了这台机器,老公那边她安心多了。闺蜜笑她,你现在可以睡安稳觉了。

       周凯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尽管隔三岔五视频,她依然各种不放心。晚上孤枕难眠,时常半夜里琢磨,老公这时会和谁共进晚餐呢......本以为现在能高枕无忧,奇怪的是这两个礼拜失眠症愈发严重了,经常到凌晨四五点还毫无睡意,弄得她白天常常昏昏沉沉的。于是雅欣决定去看医生,一大早特地挂了主任医师何以珲的专家号,光挂号费就要二百五。

       轮到雅欣时,何医生边翻看病历边木然问她啥地方不舒服。雅欣瘪瘪嘴指着自己的黑眼圈说,失眠已经快一个月了,只是这两周更厉害了。何医生给雅欣配了一些安神的药,突然瞥到雅欣腕上的机器,兴奋地悄声说:“这就是那个神奇的‘外遇克星’吧?”雅欣抬眼看看何医生:“医生,你也听说过这个?”“嗯,前阵子我太太看电视购物我无意间听到的,能拿下来让我看看伐?”雅欣虽然不太情愿,但碍于现在有求于人,只好解下递给医生,何医生接的时候手一滑,机器掉在地上。看见‘外遇克星’摔了,雅欣没好气地责怪他太不小心了,何医生连忙站起来道歉,并保证雅欣下次复诊时修好机器。雅欣看医生这么客气,也不便再发作,只好闷闷不乐回家去了。

       几天后,雅欣去复诊,何医生好声好气问她这周睡眠如何?雅欣纳闷:奇怪自从看完病回家后这周天天睡得很好。何医生告诉她其实这几个月,每天都有像她这样的患者带着“外遇克星”来找他看病,巧的是每个人的症状都一样,因为他们不分昼夜,不眠不休地监看“外遇克星”,所以个个都像她一样严重失眠。说完,何医生从抽屉里拿出“外遇克星”准备还给雅欣,雅欣连连摆手,说是再也不用这种自寻烦恼的机器了。
      
        雅欣谢过何医生,舒心地离开了。想起忘问是否还要复诊又折了回来,走到门口何医生压低了的声音传了出来:“……什么,有一个海外订单?我这儿正好又有一个病人不要的,9折卖给他?嗯,老婆说了算。你把收件地址收件人报给我,我等会儿午休时邮寄出去……嗯,马赛海外分公司,叫什么?周凯……”
   
       雅欣一阵晕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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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发表于 2016-5-21 09:52 |只看该作者
树哥这篇小说应该能获得赞助大奖。既应景,又有包袱翻转,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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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发表于 2016-5-21 08:44 |只看该作者
【参赛帖050——

虚构
    文\三棵树

    我曾经在开玩笑时答应过月朦胧写一篇关于她的参赛小说,可是我对她一无所知,就连她长什么样子也没见过,唯一的素材就是她发在情感版的文字和那个窈窕淑女的头像。
    她的帖子以诗歌随笔唱歌为主,而我对这些都不专业,所以从帖子里面也品味不出月朦胧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从头像看起来她似乎是一个很漂亮的美女,长发披肩,蜂腰肥臀,飘飘如仙。但是仅有这些也写不出好的小说来。
    看看时间,六星小说大赛只剩下两天时间了,再看看令箭订的破规矩,除了哭图就是笑图,这让我这个作家无从下笔。我觉得这次写哭图参赛小说太多了,就想写篇笑图来参赛。可是月朦胧从来不和我视频,她在生活中会笑成什么样子我也没见过啊?
    还有我一直想通过加微信获取人称神仙姐姐月朦胧的声音和相貌,来积累素材写好这篇参赛小说,好在这次大赛中获得头奖,从而在水烟饭庄大吃特喝美餐一顿。可是月朦胧一直拒绝通过我微信,不知是忙于工作没看见还是因为听说我长得丑不愿意一直那么搁着。眼看着明天赛程就剩一天时间了,可我连一个字都没写。昨晚我也偷偷问过她的闺蜜追梦人玛丽,玛丽说她这些年一直追着月朦胧的神仙梦,对她真实生活也一无所知。
    这可难办了,不写我会失信于月朦胧,在六星小说界也抬不起头来。如果要写的话只能靠虚构了?说真的,我不喜欢虚构,我觉得虚构对月朦胧也不公平,但我实在没有办法。权衡利弊后,我放下正写的中篇《城南村之恋》,开始虚构我参赛的小说:一个深秋的夜晚,没有一丝风,屋里闷热极了,我想出去溜溜......我想写个搞笑艳遇的小说。
   “写什么呢?”就在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我回头一看,是邻居吴朦胧。她正微笑着看着我。
   “没干什么。”我不好意思地说,下意识的想挡住刚写的题目《我和月朦胧不得不说的尴尬事》,但是还是被她看见了。
   “大作家,有了绯闻了?”她捂着抹的红红的嘴巴嘻嘻笑了起来。我本能地尴尬笑了一下。
   “你呀,没事就写这个,你真和我有艳遇?”她突然不笑了,一本正经地问。
   “哪有呀,这是写给六星参赛的虚构小说,主人公叫朦胧。”我说。我明白她也叫朦胧。怕她误会。
   “那你就继续虚构吧,我以写给我的。”她有些遗憾地说,但还是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微笑。说着转身走了。我看着她走出去的背影,忽然感觉是那么的熟悉,一头乌黑的长发柔顺地飘逸在蜂腰肥臀上。真巧,和月朦胧在六星的头影相似极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再也没办法写下去了,一直到吴朦胧走了出去好长时间也没回过神来。
    吴朦胧是我在镇上做生意黄大成的媳妇。在他们两口没结婚没来镇上和我做邻居以前我就和她认识。她那时在初中和我同过学,也曾是我暗恋的女生,漂亮而清纯。我当初在校没有向她表达过我的朦胧感情只是觉得那时还小,更重要地是追求她的男生太多了,我那时就像她屁股下的凳子一点不起眼。
    后来她上了大专,再后来听说结婚了。再再后来跟着黄大成来镇上做生意了,巧的是和我成了邻居。但是她不做生意,她在附近的初中教数学。做生意的是那个和我一样爱钱如命的黄大成。
    刚来市场的时候,我知道和吴朦胧是同学,特感亲切,所以去大成店里也就频繁了。吴朦胧也很热情,比在学校活泼多了,有时说笑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撞一下我的胳膊。开始大成还是很高兴地,倒茶递烟,但是看见我和吴朦胧亲昵的动作时就没那么热情了。见到我只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我能感觉到。
    吴朦胧倒是无所谓,放学后就在她店周围几个店里闲逛。更多的是来我这儿坐坐。最让黄大成生气地是吴朦胧经常在我上网的时候,会坐在我的跟前闹着看我写的小说。
    我也喜欢吴朦胧来。她的气质很好,一直都是披肩发,脸蛋光洁而白皙,身材苗条凸凹有致,比在学校时性感多了。尤其是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幽幽的清香。还有一个更特别的原因就是她是我的读者,现在叫做“粉儿”或者“偶”。
    我喜欢她坐在我的身边,那样我就会在她欣赏我的“大作”的同时,用眼睛的余光看她雪白的脖颈和柔顺的头发,闻她身上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顺便和她开心的说话。
    后来黄大成觉察到了我的这种癖好,也给店里安置了一台电脑,目的是希望朦胧好好呆在店里。但是吴朦胧还是串门,来了还是喜欢坐在我的跟前看我的大作,同我嘻嘻哈哈。我同样喜欢看她的蜂腰肥臀,闻她身上散发的清香。我感觉这是上天赐予我的幸福。我没能和吴朦胧成为恋人,但是带给我的是比恋人更好的感觉。
    黄大成还是和吴朦胧吵架了,为什么吵架我不清楚,关键是黄大成不常来我店里了。吴朦胧那段时间也很少来了。我就知道与我有关。
    我感觉黄大成这人做生意还可以,做人就有些差劲了。就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总是耿耿于怀,好像我真的拐骗了吴朦胧,占了她的便宜似的。
    后来两人越吵越频繁了,频繁过度了也就不激烈,没心鲜感了。后来淡淡得没一点味道,最后干脆两个人都不愿意说话了。吴朦胧晚上也不爱回店里了,干脆在学校睡觉。那些天,我突然有了一种负罪感,觉得一切都是我的错。
    吴朦胧倒是无所谓,和我照例还是大大咧咧地说笑。不过再也没看过我的小说。这无所谓,我现在的读者粉丝很多,六星这个月朦胧就是一个忠实的读者。
    算了,不想这些了,还是写《我和朦胧不得不说的事》吧。我继续写到: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唱歌委婉动听,.......
    其实写这些是真的。我和月朦胧在六星情感版认识的,那时我在写《水烟的婚事》,她经常读我的小说,就像吴朦胧一样忠实。读后她总是积极跟帖互动。她曾经给我的跟帖我都背的滚瓜烂熟地,她写到:“我喜欢你的小说,喜欢你的文字,你的文字质朴而真诚,它总能触动我灵魂最深处的感动。我喜欢你,我将是你最忠实的粉丝。”你说,一个喜欢写文字的人最大的心愿不就是拥有这样读者粉丝吗?同样我也喜欢听她唱歌,我觉得她唱歌的声音要比毛阿敏蔡国庆好听多了。之所以没经常跟帖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个作家,必要时稳重一点好。
    ......她看着我,那双清澈的眼睛流露出异样的兴奋,她解开身上的衣服,然后慢慢地向我走来,一股茉莉的清香扑面而来...... 我继续写着。
    突然,我qq信息响了一声,我一看是月朦胧。她经常这样,知道我在线,总是在我隐身的时候发来聊天信息,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味道。她发过来一枝玫瑰,接着发过来一句话:“在干嘛?”我很高兴地回过去一句:“正给你写小说呢。”
   “那就谢谢你了,把我写成美女还是丑八怪?”她发过来一个笑脸。
   “当然是丑八怪了,我又没见过你。”我也发了个憨笑。我有些得意忘形,自己捂着嘴笑了。
   “讨厌。”她发过来几个“敲打”
   “要不视频一下?不然的话真写成丑八怪了。”我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大笑起来。
   “.......”
    我一直在等着她的回复,可是几分钟过去了也没见她发信息。我正在猜测的时候,黄大成那边传来吵架的声音。我心里一惊,连忙跑了过去,就见大成和吴朦胧撕打在一起。大成正扯着吴朦胧的头发,手扬的老高。
    我拉开黄大成的手,劝告他别这么冲动,以后有话好好说。黄大成甩掉我的手,眼睛睁得像个牛眼吼道:“三棵树,你整天没事干,就知道和女人聊天,吴朦胧和你是同学,也是邻家。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总是在qq里说?”
    听这话我一下愣住了,看看吴朦胧,她头发散披着,脸上鼻涕泪水交织流着,但是在看我的一瞬间忽然“扑哧”一声笑了。
         
    “你,你,你原来是......?”我突然脸一热,语无伦次说不出话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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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发表于 2016-5-21 07:5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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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发表于 2016-5-20 12:27 |只看该作者
平时是不会读这种玄幻类的小说的。今天被动读完,居然不算太失望。

至少完成了一个主题,有情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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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发表于 2016-5-20 11:33 |只看该作者
【参赛帖049——血莲开】

夜空中,一朵血花绽开。清冷寒夜,这朵妖异的血红,分外夺目。
定运城楼,值守偏将脸色一变,尚未来得及发令,只见尖啸声起,又是一朵血花盛开。
“双生血莲开!”偏将震惊,吩咐道,“速报将军府,东南七里,柳镇,双生血莲开,恐有妖王作乱!”
他略顿了顿,“本将亲自去!”言毕,身化一惊虹,往城中将军府而去。
“令!”转首间,偏将去而复还,“刘疯子,领一伍兵卒先行探路,目标东南柳镇。”
刘疯子望见偏将脸色阴沉,熄了打听消息的念头,领了军令后,便往城下行去。
一伍士兵,也只是十个人,刘疯子职位伍长,修为甲士,为人冷静,作战却痴狂如疯,故人称刘疯子。
城门洞开,刘疯子抽出墨刀,低喝一声:“走!”一行十一人,渐渐隐没黑夜,再不得见。
偏将目睹刘疯子等人出城,又指出一人,“大二,率士卒守城门口,一刻之后,黑甲军出城。”
众人皆吸一口冷气,黑甲军,定运城中无人不知此军威名。柳镇,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二抬头看了眼尚凝固空中不曾消散的两朵血花。

柳镇已经毁了。
刘疯子再怎么疯,当下也双手冰凉,几近窒息。
柳镇不算很大,两条主街,几百户人家,放在城里算不得什么。
可刘疯子此刻看到的柳镇却如阿鼻地狱。血肉洒满了所有的地面屋顶,残缺不齐的尸体比比皆是。刘疯子看见一个孩子扼住自己的喉咙,他的喉管被抽出来一截,血淋淋地插入他的眼睛。
刘疯子咬着牙,在身后作个手势,十个人悄无声息地散开。
过不多时,听见有人低声唿哨,“这里还有一个活口。”
刘疯子看见了一个书生,一个全身衣物已被染红却很冷静的书生,“我要见你们的将军,我知道妖物去了哪里,只有我能找到他!”
当黑甲军三名统领站在他面前,书生毫不避讳他手中的匕首,“我带你们去,条件就是我也要去,她夺走了我的妻子!”

刘疯子第一次见到一个普通人能有勇气与黑甲军统领对视。书生没有修为,他可以断定,一个人如果有修为,就算掩饰得再好,终究还是和普通人不同。
刘疯子按了按腰间的墨刀,有黑甲军在,自己只要保护好这个书生就好。
正寻思间,开道的统领左手一摆,黑甲军分成三组,三名统领各率一组,如三支箭头一般,向前穿插。
发现妖王了!刘疯子缓缓抽出墨刀。
妖王是一条白蛇。刘疯子没见过这么大的蛇。
三大统领都在,就算妖王,也得饮恨当场。接着,他便听得一声巨响。
身前大力袭来,以他的身手,毫无抵抗之力,便被撞到一棵古木上,痛得几乎要昏死过去。
他咳出两口血,骇然发现,黑甲军已经全部东倒西歪,三名统领摔到远处,生死不知。
刘疯子手脚俱软。三名战将瞬间击败,这是什么妖!

书生却没有受伤,慢慢向白蛇走去。
“你还是换个模样,这个样子我很不习惯。”刘疯子看见书生右手背在身后,手中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白蛇摆动了下身体,幻化成一年轻女子,黑发碧眸,看着柳生垂泪。
“你为何要杀人!你明明已经是妖皇,可以不用血食,为什么还要杀人!!”
书生微笑地看着白蛇,口中却不停歇,“我娶你为妻,情愿舍了功名与你隐居山野,你为嫁我,情愿牺牲妖界皇族身份。我很欢喜,真的很欢喜……”
白蛇双手捂着脸,只是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书生继续说道:“我知你妖皇身份,你知我大儒之身。我们明明可以相守到死,你为何不听我说。现在黑甲军来了,你杀了他们,再后来,大帅来了,你还杀得了?”
刘疯子听到此处,突地想起一人。苏靖云,大楚国传奇人物,年仅二十,便凭胸中锦绣,被国子监拜为大儒之尊,传闻大楚国主曾三请入宫,皆拒。后云游遁走,不知所踪。没想到,此人就隐居柳镇,更惊人的是,竟与一妖皇结为夫妻。

白蛇泪流不已,“我只是不忿,相公有经世之才,却因我要受镇上人欺辱不言,我是你的妻子,你胸怀磊落,不愿与他们见识。可他们变本加厉,辱你斯文。这等人,该死!”
书生大怒,“这等人该死,莫非,所有人都该死?隔壁王婶家的孩子也该死?昨日与我饮酒的望天也该死?秦月牙与你交好,也是该死?你杀了所有人,你竟杀了所有人!”
“相公,你知道我修习的功法,见血不止,”白蛇泪如泉涌,“可我真的很爱你,我见不得你为了我,不露本事,不显功名,被那些俗人所欺,对不起……我真的很爱你!”
“我知道你会到这里来,我们每次敌不过自己内心,便会到这里,想着,是不是跳下这悬崖,就可以魂魄相依,白首不离。”书生依旧面带微笑。
“所以我寻到这里来,你若在,我便原谅你。”他一步一步走向蛇妖。
刘疯子看到他持着匕首的骨节狰狞,心道不好,却全身酸软,一句话也说不出。

白蛇又惊又喜,“相公,你真的原谅我?谢谢你,相公,你……”她愕然低头看见插在心口的匕首。
书生泪流满面,匕首却不肯松开,“我能原谅你,因为我是你相公,无论你做什么,我都原谅。”
白蛇一动不动,任由书生慢慢将匕首推进去。书生笑着继续说道,“但镇上的千条人命却不能原谅你!你杀人,没人杀得了你,相公来杀。”
“好!”白蛇摩挲着书生的脸,“相公怎么说都好。我爱你,你怎么说都好。”
书生惨然一笑,“有些罪,我们躲不过的,就一起扛!”
白蛇惊慌失措,“不要!”但她要害处受了重伤,空有修为竟不能阻止书生抽出匕首,狠狠刺进自己的胸膛。
刘疯子瞅见书生自杀,心中惊惧。只听见柳生断断续续地对白蛇说:“来世,我们一起为妖,或是,一起做人,你依然嫁我为妻,可好…..”
他说到“好”时,声息已几不可闻。白蛇连声应道,“好!好!好……”
却见书生的身子越来越软,倒在她的怀中,再无动静。

白蛇也不哭了,她抱起书生,向刘疯子这边鞠了一躬,喃喃说道:“这些军士我没有杀,他们只是被我震晕了过去。我以后,再也不会杀人了。”
刘疯子勉力说了一个“嗯”字,只觉胸口疼痛难当,眼睁睁看着白蛇抱着书生走到悬崖边。
白蛇又转过身来,“相公生前为楚国大儒,妾身行差踏错,却不愿相公名节受损。请将军忘了这些,只说柳镇柳生,被蛇妖所杀,坠于深渊,可好?”
刘疯子见白蛇眼中泣血,抱着书生的身体摇摇欲坠,心中一软,点头应是。
白蛇嫣然一笑,这一笑梨花带雨,倾国倾城。刘疯子竟是痴了一般,等及回过神来,却见悬崖边上芳草萋萋,树木婆娑,哪里还有半个人影。
再回首看时,柳镇上空的双生血莲依旧妖冶夺目,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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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发表于 2016-5-20 11:28 |只看该作者

蚂蚁不仅是蚂蚁一族,更是一个底层人物的命运写照。

粉儿或者粉儿的干娘,文章朔造出她们鲜活的精神与形象,蚂蚁自然有蚂蚁的处世哲学与她们信仰的精神图腾,这与当下的价值观就显得格格不入。

小说的选材和语言因为平实而生动,也因此有了质感与折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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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发表于 2016-5-20 10:40 |只看该作者
【参赛帖048——蚂蚁】

就在我快将粉儿遗忘时,她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那天我下晚班,在路边摊子上吃了早饭,回到郊区租住屋已是早晨八点。我看到门口蹲着一个女人,把头埋在臂弯里打盹,长长的黑发胡乱披散开,边上一只很大的编织袋,鼓鼓囊囊的。
  我匆忙捂住将要叫出声的嘴,轻手轻脚向后退,逃离到不远处一个小公园,找一个树后的石凳坐下,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主要是考虑要不要接纳粉儿。
  三年前,我和粉儿从不同的地方来到这座城市打工,碾转几次后,偶然合租到了一起。同事们都说,我能和粉儿相安无事一年多,充分证明物以类聚是一句千古谬论。
  粉儿很少会主动和人交流,也没见过有人喜欢她。在这个城市里,她有不少打工的老乡或远亲,但都不往来。后来,我知道了别人和她聊不到一起的原因,她有种特别的能力,任何话题总能扯到吃上面去。而且大多时候,一句话,就可以把人曀死。
  比如我说,粉儿今天赚了多少钱啊?
  粉儿就伸开手指开始算,口中念念有词,再欣喜地答,啊!够吃一个星期卤猪头了耶!
  粉儿,我们不说吃的,成不?
  不说吃的,那有什么好说的!
  粉儿立马没了兴致,将自己往小床上一摔,四仰八叉掏出手机打电话。和一个人开始讨论各种吃的。比如,知了猴油炸好吃还是烧烤好吃,青蛙是红烧好还是清蒸好,用什么法子可以捉到蜜蜂,然后把屁股拽下来吃。
  每当此时,我会目瞪口呆地听着,听粉儿和电话里的人大声争执,偶尔争得厉害了,她会气得把电话往被子上一摔,自己生会闷气,但不会超过五分钟,又会拿起电话打过去,然后继续吵。
  和我合租一年多时间里,粉儿一有空,都会和那个人在电话里吵,为吃的吵,没完没了。后来我知道,和她通话的是个孤寡老人,她的邻居,也是她的干娘,绰号叫“老红眼”。
  粉儿说她干娘是活神仙,专治小孩子生的各种疑难杂症,说她小时候发高烧差点死掉,她干娘抓了几只地鳖虫捣烂,喂她吃下去就好了。说他们那里起码有四五个孩子是老红眼救的,用活蜘蛛活蛾子等虫子救的。
  粉儿说,干娘很了不起呢!有一年我们县城开了个包子铺,味道特别好,县城里的表叔去我家串门,带了几只包子给我,我拿去和干娘一起吃,干娘只咬了一口,就把我手里的抢走,两三口就吃了。我急得大哭,干娘说包子是人肉做的,孩子不能吃,吃了就会和她一样红眼。当时大人笑话干娘贪吃,后来没几天,包子铺的老板就被抓起来了,还真是和火葬场的人串通,割了死人身上的肉做包子卖。
  传说罢了,当不得真的。你干娘那么老,经历过大饥荒,能活下来不容易,熟悉人肉味道很正常,有啥了不起的。
  见我不以为然,粉儿显然生气了,不再理会我,继续和那个老巫婆通电话。干娘,你吃过蚂蚁没?真没有?刚听说城里有道菜叫蚂蚁上树,俺看了照片,上面真的爬满了黑蚂蚁耶!什么?不能吃?可城里人咋吃了咧?
  我拼命忍住笑,最终没纠正粉儿的误解。可从那以后,我再没吃过蚂蚁上树这道菜,也没再吃过包子,再后来,我连黄鳝泥鳅螃蟹都不敢吃了,甚至所有粉儿和老红眼吃过的菜,我都难以下咽。同事都说,如果我再和粉儿在一起,不饿死,也会孤独死,因为认识了粉儿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少。
  和我合租时,粉儿做过保姆,清洁工,饭店服务员,帮人卖过菜,摆过地摊,每件事都做不到三个月,每次老板都会赔着笑脸,举着只多不少的工资请她另谋高就。奇的是,最多休息一两天,粉儿总能找到新的工作。
  粉儿就这么开开心心四处打工,我从来没有看到她发愁过,就算两次失恋后,也没见她伤心过。
  他吃过蚂蚁,我没吃过,所以我们不合适,本来就不合适嘛!
  知道不合适,那干嘛还要好这么久?我故意呛她。
  那是我没去问菩萨嘛!现在菩萨看到我都哭了,我们就只能分手了。
  粉儿不只一次说过,她干娘教过她一个法子,遇到进退两难的事,就去庙里问下菩萨。
  什么都吃的老红眼竟然信佛,我觉得不可思议,更奇特的是粉儿问询的方法。不烧香,不跪拜,避开正殿里供奉的大佛像,直接看右边排着的小佛像,挨个数过去,数到和自己年龄同样的数目为止,然后看那个佛像的神态,是笑着的,那就说明万事可行,如果佛像苦着脸要哭,就是诸事不宜。
  你一年中岂不都是在看同一个菩萨?
  是啊,有啥不对吗?
  我感觉应该尽快远离粉儿,这样下去非疯了不可。
  好在,粉儿没几天就离开了,因为老红眼死了。
  粉儿回家不仅是奔丧,更是为了结婚,对象是从小就订过娃娃亲的同村人,粉儿一直看不上他,才跑出来打工的。
  干娘死前说我们很合适,那一定就是合适。粉儿说。
  你怎么不去问问菩萨了?
  干娘就是菩萨啊!粉儿颇不以为然。
  我这才明白,原来粉儿一直在骗我。
  万幸的是,我们终于分开了,开始还经常通电话,每次,粉儿都说她的丈夫各种不好,说农村各种不好,说她还想出来打工。而我,总有办法把话题引到吃的方面去。
  终于有一次粉儿忍无可忍,我们能不谈吃么?
  不谈吃,那有什么好说的。我很愤懑地回。后来,就慢慢失去了联系。
  好在,粉儿走后,我逐渐恢复了正常,开始和人闲聊,聚会,恋爱,即便这种正常并未对我的人生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
  现在,粉儿的出现很让我为难,那个大编织袋已经说明了一切。坐了一个小时后,突然想起粉儿的解决办法来。
  急匆匆跨进附近的庙门,直接从东边供奉的佛像数过去,数到第二十八座,赫然是一尊笑成一朵花的弥勒。
  又想起按虚岁数才符合古法,只好看下一尊,是一个叫不出名字的菩萨,一副苦大仇深的面容,我却顿感欣慰。
  准备返回时,又发现方向数错了。所谓男左女右,该以殿内大佛为据,我只好再从西边数过去,第二十九尊竟是我认识的济癫,正苦笑着看我,一脸的讥讽。
  沉吟下,我判断出,从我看佛时的右手边数,其实没什么不对,粉儿一定是这么数的。于是,再次转到东边,站到弥勒前。吃惊地发现,刚刚笑成一朵花的弥勒已变得泪光盈盈,一副欲哭无泪的苦痛模样,而边上那个不知名的菩萨,却笑容满面。
  原来即便是同一尊佛像,每次看到的神色都不一样,粉儿并没有骗我。
  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租住房,粉儿已不见,同样是打工仔的邻居传话说,以前和我合租的女孩来过,等了一夜,走了。
  去哪儿了?
  说是去别的地方打工,谁知道啊!
  真的走了么?
  那种人,走了就走了呗!
  我很费力地将粉儿留给我的一包物事拎回屋里打开,里面是她家乡的各种土特产,有腊肉熏肠蘑菇干等等,都是吃的。
  我不由自主地笑了,笑得眼泪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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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发表于 2016-5-19 13:55 |只看该作者
醉花荫 发表于 2016-5-17 11:09
解释一下我对永生的好感

1.情绪感染

女主受到丈夫如此的折磨,行文里竟声色不露,不去过多地表露女子的心理,以致最后去自杀却让人感觉一点也不突兀。就这种欲扬故抑的手法,也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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