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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非主流小说集中营】我喜欢的那些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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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小说集中营】我喜欢的那些小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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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8:0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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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10 11:08 编辑

1、鄙人给你上茶

2、吃樱桃




3、请出美女主持卖膏的


4、开始看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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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发表于 2017-6-21 13:55 |只看该作者
老哥这帖好,昨天看了几节真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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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发表于 2017-6-20 23:20 |只看该作者
帖子尚在,却找不到陈卫的一篇小说,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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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发表于 2016-7-27 10:25 |只看该作者
非常值得一读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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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发表于 2016-7-26 19:39 |只看该作者
这个字体变化很大,一会大,一会小,不过幸好没有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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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发表于 2016-7-26 09:12 |只看该作者
雾渐渐地深了,漫过了路面,淹没了唐雨林的脚,四周围全是湿淋淋的麦田。湿透的麦苗在深夜里也醒着,发出异样的香味。有一点风吹过来,卷不动浓重的雾,却把唐雨林的脸吹得冰凉。

到了家。

家是三间草房,冬暖夏凉。西边是吃饭的地方,女儿的小床安在中间,他和姚妹妹的大床在东边,那是他的天堂。

天堂里有了陌生的声音,这就是泼皮们送了他一程又一程的原因。

唐雨林愣在窗口。

他听到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姚妹妹说的:“我家老唐说我的皮肤像天鹅绒。”第二句话是李东方先生说的:“我要做你用的草纸。”

唐雨林把枪倚在窗子下面,走到邻居的屋后,那里有一座隔年的麦草堆,他就坐下来,偎在草上。他有些后悔回来了,按照惯例,过了半夜,他就住在别人家里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唐雨林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去。姚妹妹在厨房里烧粥。唐雨林走近她坐下。枪就靠在墙壁上。唐雨林对姚妹妹说:“你过来。”姚妹妹看了他一眼,坚决地说:“不。”唐雨林再次命令:“过来!”姚妹妹再次拒绝“不。”唐雨林再次命令:“过来。”姚妹妹再次拒绝:“不。”于是唐雨林问:“是不是你比我有道理?”姚妹妹看都不看他一眼,说:“我要把粥烧好。”

唐雨林无可奈何地说:“好吧,等你把粥烧好,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姚妹妹说:“你揍!”

过了一会儿,姚妹妹把粥烧好了。她拿了酱菜和筷子放在唐雨林的面前,盛了满满的一碗烫粥端过来了,到了唐雨林面前,她跪下了。认真地跪着,把粥放到他的桌子上,然后把脸伸过来,说:“你打吧。打了,大家就好过了。”

唐雨林想,我要上了这样的女人,就得为她放弃正常生活的愿望。美貌的女人会害死男人,头脑简单的女人也会害死男人。这个头脑简单的女人会害死两个男人的。他伸手摸摸姚妹妹散乱的头发,心情沉重地告诉她:“你这是送人家死啊!”

侠者唐雨林一手拉起姚妹妹,把她拉到自己的腿上坐下,一手端起粥碗,“呼噜呼噜”地一气喝完。然后,一手推开粥碗,一手推开姚妹妹,提了猎枪就走了。

他在李东方必经的土路上候了三天。第四天,李东方出现了,空着两手,一脸憔悴,裤管和袖管看上去更空空荡荡了,“T”字形的人小了一圈。奇怪的是,面对猎枪,他的神情竟是坦然的,眼眸还是晶亮的——亮得和先前不大一样,先前是认真,现在有点像是营养不良。唐雨林知道,三天,足以让这个疯女人的儿子找到生存下去的办法,他比他的母亲要顽强得多。

唐雨林放下枪,让他说话。

他说话了。他的语气是不卑不亢不温不火的,没有任何让唐雨林挑剔的地方。“我是该死。”他仿佛是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但是有一件事我搞不清楚,死不瞑目。”

唐雨林点点头。

李东方面不改色地说下去:“什么叫天鹅绒?”

唐雨林又端起枪:“天鹅绒是一种布料。”

李东方呆滞地看着唐雨林的枪。

唐雨林想,毫无疑问,这是个阴谋。他在乞命。

“滑溜溜的一种布料,有点像草地,有点像面粉。”

这一次,李东方的脸露出了唐雨林熟悉的迷惘,那种真实的迷惘,他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毫不掩饰的迷惘。唐雨林想,这确实是个阴谋,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阴谋。这个阴谋里有着让人不可忽略的东西,你无法让一个人带着真正的遗憾死去。况且这个人有过那样的母亲。

唐雨林放下枪,点点头。李东方慢慢地离开了。

现在的问题是,唐雨林必须让李东方明白什么是天鹅绒。如果李东方拒绝明白的话,唐雨林的计划将变得遥遥无期。

唐雨林扛起枪回家了。他从不后悔。这一阵子,唐雨林和李东方两个人都很忙。一个忙于教,一个忙于学。学生老是听不懂,老师老是教不会,好在两个人都不着急。

那一阵子,村子里的人都看见了这两个人垂头丧气的模样,经常有人问李东方,你在干什么呢?李东方就沮丧地说,我在想事呢。也有人问唐雨林,你老人家在干什么呢?唐雨林就恶狠狠地说,想事呢。于是很多人都说,他们都在想姚妹妹呢。

这样过了一个月,唐雨林知道李东方确实无法明白天鹅绒是什么东西。这个叫李东方的男人已经越过了死亡的恐惧,专注于某一样事物的研究。这种特性与他的母亲是一样的,坚韧和脆弱相隔着一条细线,自我的捍卫和自我的崩溃同时进行着。

唐雨林明了这一点。他怜悯李东方,他又别无选择。

又过了一个月,已经很热了。有一天的傍晚,唐雨林站在屋前眺望落日。西边的天空上不断变幻色彩,从橘红到橘黄是一个长长的芬芳的叹息,从橘黄到玫瑰红,到紫色,到蓝灰,到烟灰,是一系列转瞬即逝的秋波。然后,炊烟升起来了,表达着生活里简单的愿望。土地上生长的每一样庄稼、每一棵树、每一丛草,都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生机是这么直白而一览无余,令人感动。

唐雨林当天晚上就出发回苏州了。他的心越来越柔软,再不行动的话,也许他就要放开李东方了。他先是到了苏州,所有的布店都没有他要的东西。他又到了上海,上海有他的一些曾经发达过的亲戚,他小时候见过几位女眷用过天鹅绒的制品。在上海一无所获后,他又到了北京,北京的亲朋做着不大不小的官,不大不小的官说,这种布料非常稀少,相当可观的官才能凭票凭证购买到。

他一无所获地回来了,但他给姚妹妹带来了扎辫子的绸带子,给女儿带来了一只小布娃娃,给那群泼皮们带来了几瓶酒。和去时一样,他回来的时候也是傍晚,要暗不暗的当口。他已经看见李东方放工回家了,正在自家屋后的菜地里干活。

唐雨林提起枪就走。姚妹妹跟在他身后,走了一程,不敢再跟下去。

片刻之后,唐雨林和李东方见面了。李东方蹲在菜地里,略显惊慌地打量从天而降的唐雨林,他的前后左右,全是高而茂密的芦苇——一个绿色的深渊。

唐雨林威风凛凛地问:“我就是跑遍全中国,也不一定找得到那样东西。你说怎么办?”

李东方从地里慢悠悠地站起来,用平常的口吻对唐雨林说:“你不必去找了,我想来想去,已经知道天鹅绒是什么样子了。”他接着说:“跟姚妹妹的皮肤一样。”

唐雨林端起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枪打死了李东方。他终于找到了行动的机会,他知道,若是他放弃这次机会的话,也许他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一切都结束了,唐雨林进了监狱,到现在他还在监狱里度他的漫漫长夜。每年的大年初一,我父亲想起老朋友唐雨林,总会像个妇人一样感时伤怀。这个杀人事件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如果李东方拒不明白天鹅绒这样东西,唐雨林会不会让李东方的生命一直寄存在他的枪口上?

答案是会的。所有的人都这样说,唐雨林是个侠骨柔肠的男人。他如果想杀李东方,早就下手了,何必等到一定的时候。可以这么说,这是李东方自己找死。

李东方死后的若干年后,公元一九九九年,大不列颠英国,王位继承人查尔斯王子,在与情人卡米拉通热线电话时说:“我恨不得做你的卫生棉条。”这使我们想起若干年前,一个疯女人的儿子,一个至死都不知道天鹅绒为何物的乡下人,竟然说出与英国王子相仿的情话:“我想做你用的草纸。”

于是我们思想了,于是我们对生命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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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发表于 2016-7-26 09:10 |只看该作者
姚妹妹跟着丈夫“下放”那年恰好整四十岁。她一点也不伤感,她认为将来会有许多变通的方法。但是唐雨林心情沉重,这儿太穷了,太穷的地方总是像死一般寂静,他喜欢这种毫无内容的寂静。

他跟在向导后面,不动声色地打量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当地人,在赌场上他就经常用这种目光打量对手。他发现他走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她走着走着,就和那个穷女人的儿子碰上了。

穷女人李杨氏,她的儿子叫李东方。李杨氏疯骂了许多年,恰巧在唐雨林一家来的这一天清醒过来。她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少时候,赶紧梳了头,洗个澡,穿上鞋子,急急忙忙地跳河了。

她跳河的地方忽然热闹起来,许多人朝河边跑过去,又围着河嚷嚷:“死了死了。没用了。”向导扔下唐雨林一家过去看热闹,一会儿过来说:“死的是小队长的老娘。丢掉了二斤猪肉,就疯了。听说今天醒了,梳个头,洗个澡,穿上鞋子,就投河了,洗什么澡?多此一举,反正要投河嘛。”

于是唐雨林看见了李东方,李东方就看见了唐雨林的那杆猎枪。他一愣,眼里露出惘然的神情,一时竟无话可说,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猎枪,这杆猎枪看上去与本地民兵训练时用的“三八”式步枪有很大的不同,它很华丽,带着城市里陌生的富足的气息。它有些咄咄逼人,他不知道对它说些什么。

李东方黑而瘦,裤管和袖管看上去空荡荡的,没有屁股,肩膀宽宽的,因而整个人像个T字形状,硬而且冷,设着一道防线。但是他的神情却是不设防的,他细长的眼睛里流露出对什么都认真的样子——什么都认真,却什么都不准备问的样子。眼梢略略上扬,眼眸晶亮,令人想起某种驯顺的食草动物。另外,他经常随着外部情况而变换表情,这个习惯使他像一个没有多少心思的孩子。

这是唐雨林一家和李东方初次见面的情景。说实话,唐雨林有点看不起这个顶头上司,但是他知道不能流露出这样的感受。唐雨林阅人多多,唐雨林百战百胜,唐雨林从不伤害好人。

但是姚妹妹在伤害人了。姚妹妹皱起了鼻子,说:“有问题吧?我妈总说他们是有问题的。你看看,二斤……二斤……又不是二百斤。”

她的女儿问:“二斤?二斤是多少啊?”

姚妹妹说:“二斤嘛,比一斤多一斤。”

她突然大笑。二斤,比一斤多一斤,这样的回答确实让人想起来觉得好笑。这样,唐雨林就不得不板起了脸,说:“姚妹妹,人家悲伤的时候,不要这么大笑。让人家听见了不好。我们下乡来接受人家再教育的。”

冬天,做什么样的事最美呢?吃饱了饭,穿得很暖和,坐在无风的太阳底下,吃姚妹妹炒的葵花子,喝从苏州带来的五窨碧螺春茶,听女儿唱简简单单的儿歌。唐雨林几乎适应了改变生活后的巨大落差,但是他知道这样悠闲着会有一些麻烦。

李东方上工的时候,经常绕着路走过唐雨林的家门口,不吭声,不回头,给唐雨林看一个僵硬的后背。他是小队长,唐雨林知道会有一些麻烦,他必须跟这位李东方达成某种协议。李东方的娘下葬那天,唐雨林也去吊唁。

他扛着那把猎枪,大刀金马地朝桌子旁边一坐,人群哄然一声朝后退避,像潮水一样,留下了搁浅的李东方。李东方和唐雨林在空无人处面面相觑,中间搁着那把猎枪,都有些慌张。突然,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给了对方一个微笑,笑的含义是各不相同的,突如其来的尴尬境地让他们有了第一次和善的交流。

唐雨林这一天收获颇丰:李东方一个半生不熟的然而友善的微笑,一只野兔子,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他把猎物扔到姚妹妹脚下,说:“去!用盐腌了,挂在风口上吹着。改天请李队长来吃饭。”

李队长来吃饭的情景值得一说。他穿上了新褂子和干净的解放鞋,两只手背在身后,耷拉着脑壳,扛着一对瘦而笔直的肩膀,来到唐家大门口。他小心地叫了一声:“老唐。”

老唐和妻女都在灶房里忙活,没有听见。他站在那儿缓慢地转动着脑袋,认真地四下里看了几眼,不知为什么突然一惊,迅速地几步跳到了屋后。过了一会儿,他看上去轻松了,浑身从脖子那儿开始松弛,松弛的结果是,他慢悠悠地蹲下了,眼睛看着河边几根没有收割的芦苇。

唐雨林和姚妹妹轮流到大门口去张望,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唐雨林心中焦躁。姚妹妹说:“不会掉到河里去了吧?”

唐雨林刚想责备她几句,就听得女儿惊喜地大叫:“找到了。”——她在屋后找到李队长了,并且拖着他的袖子不放。唐雨林跟着姚妹妹笑起来。

趁着吃饭,唐雨林和李东方达成协议:他可以暂时不出工,替李东方管教队里的几个痞子。那几个痞子老在集市上转悠,喝酒赌钱,扰乱地方治安。

这顿饭,姚妹妹喝的酒比他们两个人加起来的还多。酒至酣处,她撇开丈夫跟李东方发牢骚:“说什么我也要离开你们这个地方。我是很认真的一个人,我说的话都是真话。我为什么说真话,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小,父母哥哥都宠我,所以我胆子大,不怕得罪人。我这个人天生有福,从来没有吃过亏。你是农民阶级,我是工人阶级。哪,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都应该说真话。我要得罪人了,你们这个地方真是野猫不拉屎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没有。我保证你没见过小笼汤包和虾仁烧卖。”

李东方神往地问:“虾仁烧卖是什么?”唐雨林从来就管不住姚妹妹。他站起来对好脾气的李队长说:“她这种言论,该枪毙。交给你好好教育,我要溜之大吉了。”

唐雨林提着枪出去了一阵。傍晚,他一无所获地回到家。姚妹妹在房间里睡觉,圆脸上睡得一团粉红。厨房里,李东方还呆呆地坐在那里,看见唐雨林走进来,脸上什么表示也没有,站起来就走了。唐雨林走到屋子外面,问踢毽子的女儿:“你妈下午怎么了?”

女儿说:“下午没怎么。”

唐雨林、司马、我父亲,三人中,我父亲是仁者,司马是智者,唐雨林是侠客。这三种人,只有侠客具有这样的两面性:既有令人生畏的铁石心肠,又有无处不在的悲天悯人。唐雨林遵照与李东方订下的协议,每日到集市上去转悠。那几个泼皮确实难缠,但唐雨林是何等样人,连吓带骗,没几天就把这帮泼皮收服了,令他们不再扰乱百姓。

他也确实向他们动过武,那是他实在生气不过,把猎枪搁在一边,捋下几根柳条,狠狠地揍他们的屁股,把他们揍得四下里逃窜。后来,他就给他们表演枪法,谈城里的见闻和吃穿用度,给他们做红烧野鸭煲西瓜野鸡盅什么的。

如此不出半年,他就是几个泼皮家的常客了。他们在一起有许多事情可做,譬如打猎、赌博、空谈。他们都觉得相识是缘分。

唐雨林对泼皮们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的朋友……”泼皮们响应:“朋友啊!”唐雨林又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爹。”泼皮们再次响应:“老爹啊!”这种富有层次的关系肯定给唐雨林带来了莫大的愉悦,不然的话,他为什么经常在外面不回家呢?不想姚妹妹炒的葵花子,也不想苏州带来的五窨碧螺春茶。

这就冷落了姚妹妹。

姚妹妹确实是在这时候与李东方好上了,一件看上去极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一件非理性的事件,一件考验人类智商的事件,一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的事件。每当这样的事发生后,我们冥思苦想,智商受到极大挑战。我们只能这样猜度:这是不正常的事情。

初夏的一天,唐雨林如往常一样,扛着枪到他一个小泼皮家里去。坐在人家屋外的苦楝树下,喝酒猜拳,热闹到半夜,他觉得露水渐重,就对泼皮们说:“散了散了吧。”泼皮们上来按住他说:“老爹不是说今晚要住这里吗?”唐雨林诧异道:“我什么时候说了?”泼皮们一齐回应:“说了。”唐雨林一头迷雾,抓耳挠腮地想了片刻,站起来果断地说:“没说。回去。”

他说走就走。泼皮们跟在他后面,不住嘴地劝:“住吧住吧,老爹!再睡一刻天就亮了,不在乎这一时半刻地赶回去。”

唐雨林不理睬他们,他心里一个劲地想赶回去。他突然发现,这世界太空旷了,令人想起一些让人不安的物事。

他大步流星地走了片刻,觉得身后有异样。回头一看,泼皮们全都跟着他,默默地,像一群鬼魅,难怪他听不到声音。他生气了,把枪从肩膀上卸下来,举起枪柄作势要打过去。这一次,没有发生他预想中的逃窜场面,泼皮们不动。

那,我们就不送老爹了。

老爹你留神脚下,慢慢走。

不管有什么事,老爹你明天一定要过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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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发表于 2016-7-26 09:08 |只看该作者
天鹅绒(姜文电影《太阳照常升起》原著小说)

作者:叶弥

从前有一个乡下女人,很穷。从小到大,她对于幸福的回忆,不是出嫁的那一天,也不是儿子生下的那一刻,而是她吃过的有数的几顿红烧肉。

这个乡下女人真的非常穷,她家里的炕上一年四季只有一床薄而破的被子,被子下面一年四季垫着一条芦席。她有一双干净像样的布鞋,用作逢年过节和走亲访友时穿——光着脚穿,因为她没有袜子。当然她更不可能有牙刷、牙膏、指甲钳之类的东西。

这是一九六七年的中国,距今不远,想忘也忘不了。问题不在于她的穷,在于有另外一个女人背后嘀咕她:“连袜子都不买一双,敢情真想做赤脚大仙?”

这一句话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是个自尊要强的女人,曾经在脱盲班里学到过一些学问,譬如:地球是椭圆形的,在宇宙里像一只鸡蛋那样无休无止地滚动。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共产党一心救中国等等。但是很多很多的学问在脱盲班里是学不到的,譬如人和人之间怎样协调相处。她既不能一笑了之,也无法去找那个背后说三道四的女人吵上一架。问题是她没有钱买袜子。

她思来想去,想到一个主意。那是冬天,已经过完春节了,她的儿子在学校里读高一,十八岁,功课很好,好到同班的一个女同学送了他一支钢笔。还有几天他就要从高一升到高二了。这个女人把儿子叫到面前,告诉他:读到高中毕业,又能怎样呢?十八岁,是帮家里挣工分的年龄了,某某的功课不是比你更好,去年就不读了,帮着家里挣工分,还订了一门亲。

她把儿子的几个学费揣在怀里,不顾一切地朝集市上走去。集市上有一家商店,方圆十几里惟一的一家商店。大号叫“XX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供销社里每一个营业员都像干部一样有权。

女人要了一双深灰色的腈纶袜子,仔细打量之间,心里又有了盘算:买了一双袜子,不过是跟别人一样有了一双袜子,不过是逢年过节穿一下。

她放下袜子,就在供销社里转悠开了。转完供销社又到集市上转悠。不觉天就黑了。她看见集市上一下子冷清下来,就昏了头,心里敲响了锣鼓,越敲越响,越敲越乱……她想到该回去给儿子丈夫弄一点糊口的,想到有点对不起儿子,想到她这么个又穷又傻的女人,却生了个聪明听话的儿子。突然间,这个女人做出了一个行动:买了两斤猪肉。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进了村,她上了一趟茅厕,把肉拴在茅厕外面的木棍上,她出来的时候,肉不见了。但是她这个人还在。这个人从此就负载着一个沉重的任务,她要为失去的两斤肉喊冤。她不上工,不下灶,几乎不吃不喝,每天站在她家里的屋门口,脏话连篇骂,骂谁偷了她的猪肉。

村里的女人一股劲地劝,告诉她,谁都相信她是买过肉的,也许那块肉被饿狗拖跑了。她转而骂狗,听上去就像在骂人,比直接骂人还难听。这回没有女人去劝了,因为种种迹象已表明,她病了。

儿子运气比她好。他回乡务农后,当了队里的会计,那个送钢笔给他的同学是大队书记的三女儿,有点心脏病,有点哮喘,眼睛有点斜视,但他还是娶了她。这样他二十多岁就当了他那个队的小队长,管着四十多户人家,二百多号人。

我在《司马的绳子》里这样提过:后来,大批大批“下放”的人开始返城。我们一家回去了,唐叔叔吃了官司,他的老婆拖儿带小地也回去了……

唐叔叔杀了那个乡下穷女人的儿子。这件事人家是这样说的:

小队长和姓唐的老婆有了男女关系,女人的丈夫用一杆猎枪毙了小队长。

唐叔叔大名叫唐雨林。祖父是印尼华侨,那杆猎枪据说就是他留下来的。唐雨林的老婆叫姚妹妹。姚妹妹上头有五个哥哥,到了她终于是个女孩子了。父母亲又喜又怨地,索性把她叫做了姚妹妹。

姚妹妹到了四十岁还是姚妹妹,会赌气,会俏皮,会耍赖。圆而白的脸上,总是带着一副观察的神情,观察的目的是为了在该笑的时候奋力大笑。结婚晚。她三十九岁的时候,女儿才九岁。

女儿喜欢在小辫子上系两只蓝蝴蝶结,偏偏她也喜欢在两根大辫子上系两个蝴蝶结,也喜欢蓝。于是她这样跟女儿商量:“囡!蝴蝶结是大人戴的。妈给你头上扎一条宽宽的红带子。”

女儿不干。女儿搬来了父亲唐雨林。唐雨林这样跟老婆商量:“乖妹妹。你们两个人换一换,她戴蓝蝴蝶结,你扎宽宽的红带子。”姚妹妹不干。唐雨林哄劝了半天,口干舌燥,伸出巴掌,恶狠狠地扇了她两大巴掌。

姚妹妹的眼泪还未曾干,她的爹妈就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跑来了,坐在客厅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苦:“带大一个女儿不容易啊!生下她也不容易啊!从来不舍得打她一下。现在倒好,送上门给人家打耳光了。”然后,她的五个哥哥也来了。

有客人上门,唐雨林总是这样介绍老婆和女儿:“这是我的大女儿,这是我的小女儿。”

唐雨林、司马、我父亲,三个人是棒打不散的赌友。

这三个人在赌场上是好汉,好汉们各有特点:司马是智者,我父亲是仁者,唐雨林是侠者。唐雨林脾气火暴,除了对老婆没办法,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怕。有时候他会带着那杆猎枪去赌,所以赌场上的小人见了他退避三舍,不敢赊账,更不敢做手脚。

大约从六九年“下放”那年开始,三个人约定:每年的大年初一下午聚合到一起,豪赌一夜,第二天上午八点分手。为了一夜豪赌;也为了老友相聚,唐雨林要顶着寒风,骑一个半小时的车子。

一个半小时是指正常的行驶时间,不包括他在路上打猎的时间。我们记得他当时的样子:背着猎枪,满脸通红,双目发光,鬓边汗湿着,自行车后面捆着年货,年货里有他即兴打来的野物。我们老远就冲着他咧开嘴巴笑,他的口袋里还装着白果,他教我们如何把白果埋在灶膛热灰里爆着吃。有一次,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们说,白果爆裂的声音特别像他放屁的声音。于是我们扔下白果,爬到他的身上,把他揍到求饶。

总而言之,他一点也不像个杀人犯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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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发表于 2016-7-21 12:32 |只看该作者
这个,确实值得学习,有空会来细细品读。版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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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发表于 2016-3-25 11:59 |只看该作者

  刘亮程

  他们都回去了,我一个留在野地上看守麦垛。得有一个月时间他们才能忙完村里的活,腾出手回来打麦子。野地离村子有大半天的路,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在一天内往返一次野地。这是大概两天的路程,你硬要一天走完,说不定你走到什么地方,天突然黑了,剩下的路可就不好走了。谁都不想走到最后,剩下一截子黑路。是不是?

  紧张的麦收结束了。同样的劳动,又在其他什么地方重新开始,这我能想得出。我知道村庄周围有几块地。他们给我留下够吃一个月的面和米,留下不够炒两顿菜的小半瓶清油。给我安排活儿的人,临走时又追加了一句:别老闲着望天,看有没有剩下的活儿主动干干。

  第二天,我在麦茬地走了一圈,发现好多活儿没有干完,麦子没割完,麦捆没有拉完。可是麦收结束了,人都回去了。

  在麦地南边,扔着一大捆麦子。显然是拉麦捆的人故意漏装的。地西头则整齐地长着半垅麦子。即使割完的麦垅,也在最后剩下那么一两镰,不好看地长在那里。似乎人干到最后已没有一丝耐心和力气。

  我能想到这个剩下半拢麦子的人,肯定是最后一个离开地头的。在那个下午的斜阳里;没割倒的半拢麦子,一直望着扔下它们的那个人,走到麦地另一头,走进或蹲或站的一堆人里,再也认不出来。

  麦地太大。从一头几乎望不到另一头。割麦的人一人把一城,不抬头地往前赶,一直割到天色渐晚,割到四周没有了镰声,抬起头,发现其他人早割完回去了,剩下他孤零零的一场。他有点急了,弯下腰猛割几镰,又茫然地停住,地里没一个人。干没干完都没人管了。没人知道他没干完,也没人知道他干完了。验收这件事的人回去了。他一下泄了气,瘫坐在麦茬上,楞了会儿神:球,不干了。

  我或许能查出这个活儿没干完的人。

  我已经知道他是谁。

  但我不能把他喊回来,把剩下的麦子割完。这件事已经结束,更紧迫的劳动在别处开始。剩下的事情不再重要。

  以后几天,我干着许多人干剩下的事情。一个人在空荡荡的麦地里转来转去。我想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之后,都会有一个收尾的人,他远远地跟在人们后头,干着他们自以为干完的事情。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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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发表于 2016-3-5 21:36 |只看该作者

成语应该怎么用?
我个人的理解是用成语(以及很多固定名词、熟语)都要带着恶作剧的坏心 把这些老骨头推到尴尬的舞台 焕发美妙的作践的不适感;你太信任它宠着它 就无法再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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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发表于 2016-3-5 21:36 |只看该作者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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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发表于 2016-3-5 21:30 |只看该作者
 李梅是我表姐,我有很多表姐,但这个最漂亮,认识她的都说她长得像明星。我妈是个爱比较的人,她会惊人地举出很多方面来说我不如表姐。我表面上不说,心里却不服气,因为不是谁都能有表姐那般好的摸样,得靠机遇。

  表姐在南方的一个大城市里工作,具体哪里,电话里她也没说。我们年龄相差不大,加上是一起长大的,几乎无话不谈。她会说很多外面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她所工作的地方,厕所比人的脸还要干净,还有男人的头发比女人还长,说时,伴随惟妙惟肖的比喻,这往往都会让我失声大笑。因为爱上了打扮,表姐随身总带着个小包,里面有装有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她总乐此不彼的的把它们一一拿出来展示。我从没见过这些东西,就没出息地长久的拿在手里把玩,这时表姐就会鄙夷的看着我,并且不动声色的把它们又一一的收回去。

  我的弟弟是个令人讨厌的人,他流着鼻涕,无聊地站在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时慢吞吞地走过来,打断我和表姐之间的谈话,还不厌其烦问东问西。我不想让表姐看出我和他一样愚蠢,便果断叫他离开。由于和姐姐经常相处,耳濡目染,我的眼光渐渐变得和表姐一样的挑剔,冬天,母亲怕我手冻疮,精心为我准备的贝壳油也被我不加考虑就扔在了一旁。

  没有表姐的日子,我周围的一切都变得粗俗不堪。

  我曾尝试着和一个同样崇拜表姐的女孩交谈,但她话语里流露出来的庸俗浅薄,使我倍感失望,我那愚蠢的弟弟一如既往地和那些同样愚蠢的男孩玩耍,傍晚回家,他们的衣服上还带有让我捉摸不清的肮脏的痕迹,于是,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把自己的交友圆圈划定一个适当的范围里,没事时轻易不走出去,外面的人也绝不允许擅自闯进来,如此盲目的行为,直接导致我愈发的郁郁寡欢。

  姑父是个因循守旧的人。表姐的异端行为像一粒石子落进平静如镜的河面,左邻右舍见了暗地里窃窃私语,她们的话语里羼杂着妇女们天生具有的狠毒,见到姑父时目光里又闪闪烁烁,欲言又止,这让一向老实巴交的姑父难以忍受,于是,他看表姐时的眼光渐渐的含着愤怒,尽管默不作声,但我们毫不怀疑总有一天他会做出些令人始料未及的事情来。

  令人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在一次亲戚间聚餐的餐桌上,姑父和表姐为了件小事终于大打出手,他不顾身份骂自己的女儿是个婊子,一边的姑母小心翼翼维持自己的尊严,一个是她的丈夫,另一个是她的女儿,两个她都不能得罪,于是像一朵枯萎的花萎缩在她的座位上,不发一声。我的叔叔姨娘们则躲在暗地偷偷发笑。

  我惊恐地看着表姐当场愤然离去,她那因愤怒而染红的脸蛋从我的眼前飘然而过,姑母大声地追赶而去,姑父则像一个木头人一样愣坐在我的母亲旁边,还在为刚刚的一番气话而独自震颤,饭桌上的其他人见状也都不欢而散,结果,原本欢快的聚餐,变成了一次轰动的吵架事件。

  当姑父还在为表姐的事情气得浑身发抖时,我却暗暗地跟踪姑母到了表姐的闺房,里面简洁的摆设令我惊讶不已,我曾无数次于梦中幻想过表姐的闺房,并且断然肯定它像宫殿一样的金碧辉煌,结果却使我万分失望。表姐蓬头散发的把头埋在枕头上,她的脸颊上还挂有晶莹剔透的泪水,姑母假惺惺地劝说,使我觉得万分虚伪,于是,我又悄悄地把门带上了。

  我原以为表姐在深冬的那次返城就再不回家了,意想不到的是,来年,她不仅容光焕发地回来了,后面还跟随着一个像模像样的英俊男人。表姐像个待嫁的女人自豪地牵着他的手走进了家门。我那不争气的弟弟闻风而来,他刚从家里洗完澡出来,头发像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水梳洗过,湿答答地贴在额头上,他的目光像汽车上的雨刷子左闪右摆,在和他一样前去姑父家凑热闹的人群中钻来钻去,餐桌上堆积着表姐买来的他闻所未闻的糖果饮料,他最先得以享用。我的姑父一反常态笑嘻嘻的给那个高大的男人让座倒水,姑母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知所措,使劲搓手。

  一年不见,表姐竟然从大城市里钓了个金龟婿,原先对她无理指摘的那些妇女也迅速赶来,还不知羞耻地偷走了表姐原本给我带的那支自动铅笔。我愤怒地想追出去,向他们讨还,这时,表姐意外地拦住了我,允诺再给我买一支,才使我善罢甘休。

  那个男的长的实在是没的说,而且还十分得懂礼貌,随他而来的还有两条姑父从没抽过的名牌香烟,给姑母则带了一大袋子香瓜洗面奶,足够用好长一段时间了。表姐不计旧仇,和姑父重归于好,并且在他面前尽力表现得善解人意。她还甜言蜜语地偎依在姑母身旁,像一个大家闺秀,男的谨言慎行的和姑父待在一起,并且有说有笑。许多年过去后,当我信誓旦旦的和别人提起这段故年往事时,依然认为,那个卷发男人和表姐是天生一对。

  事情突变得令人难以置信。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清晨,那个男的刚从表姐家的被窝里爬起,就被姑父叫到了屋后的灶房,后来我曾向表姐询问那天他们二人谈话的具体情形,但表姐支支吾吾,她的话像一根短了线的项链,无法很好连接在一起,那个男的的相片还被表姐珍藏在自己的相框里面,但她却否认他们曾经相爱过。就在谈话之后的第二天,男的就收拾了行李离开了姑父家,表姐想出来送他一程,却被姑母拦住了。

  男的离开后,表姐又消沉了一段时间,无论白天黑夜,她都睡在被窝里,床上摆满了令人垂涎欲滴的各种零食,她一边挑剔着自己长长的指甲,一边不停地把咖啡奶糖含在嘴里。我的弟弟还是站在个角落里,时刻等待着表姐扔一颗给他,我好心前去劝表姐不要过于伤心,并且像一个经历丰富的人那样苦口婆心的劝慰,但表姐却误解了我的好意,她竟同样扔了一颗奶糖给我,赋予我和我的弟弟一样的待遇,这使我难过了好久。

  2008年年末,表姐彻底丧失了自己的行动权,姑父怕她一旦出门,会把外地男人像牵羊一样一个个带回家来,便要她待在家里。表姐像一只金丝雀一样被困在笼子里了。姑母是个顺从的女人,她完美地扮演着姑父同谋者的角色,自愿在家维护着表姐的日常生活,当然,这只是表象,真正的目的,肯怕连三岁小孩也清楚得很。

  不怕自夸的说,在表姐待在家里的那段日子我是唯一能给她说话解闷的人,姑父也愿意有一个像我一样的小女孩陪伴在表姐身边,这个有利条件使我得以天天进入表姐的闺房,还有她那不为外人所知的内心。渐渐的,我和表姐又恢复到了从前无话不说般的友谊,好像,她从未出过门,我也从没有离开过她。姑父表面上显得无事一般,但暗地里他却要一手包办表姐的婚姻大事,当然这一切表姐还蒙在鼓里,直到一天我陪伴她去镇上的一家理发店去理发时,才彻底揭穿了姑父的面具。

  我说过,表姐是漂亮的,也是爱漂亮的。她对我说,在外地时,她会周期性地去美容店里护理一次头发,可如今,她只在家呆几个月,头发就变得面目全非了,说时,脸上露出无法掩饰的落寞和无奈。于是,在一个阴凉的午后,我主动要求陪她去了街道边上的一家理发店,就在我们安静地坐在墙边的靠椅上时,一个陌生男子慌里慌张的从门外的阳光中走了进来,迅速把两瓶奶茶分别塞到了我和表姐手里,他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是是姑父叫他过来的,当时店里还有很多顾客,他们大都掩嘴而笑。表姐是见过世面的人,她毫无表情的对着那个笑的最凶的女人说到,有什么好笑的,再笑就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可怜的乡下女人被吓得立马住了声。我惊讶于表姐骂人时的面不改色,只恨自己像一个小丑一样,面临问题时,只会永远躲藏在表姐的阴影后面,让她在前冲锋陷阵。

  我和表姐做完头发,回到家里的时候,姑父好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似地倚在墙边和邻居说话,但我看得出来他正神不守舍,还时不时拿自己的黑眼睛瞟向我们。我原以为,表姐并不会为这件事和姑父当面顶撞,出人意料的是,在她走过姑父身边时,还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要嫁的话,你嫁给他好了,说完,扭头上楼去了,邻居见事情不对,离开了,剩下姑父一个人脸色发青的站在那里。

  事情已经很明了了,在为表姐相亲这件事情上,姑父就不遮遮掩掩的了,他利用姑母的大嘴巴,把表姐待嫁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毫不夸张地说,前前后后,就我亲眼见过的登门相亲者就有五六个,还不包括那些让媒婆转达的。不管人有多多,事情有多么麻烦,姑父照例客客气气迎客上门,姑母则自始至终不停的瞅着可能成为自己将来的女婿的男的。

  一开始,对于这类事情,我见多不怪,但这毕竟关系到表姐,于是,每天只要我一看到有陌生男的进入到表姐家时,我就会火速赶去,但十有八九都令我失望而回,因为那些男的不是年纪比表姐大很多,就是长得不太英俊,连那些一辈子注定要打光棍的也兴致勃勃前去凑和,好像姑父不是在找女婿,而是找一个能拿起他家铁锹的苦力。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姑母在相亲这件关系到表姐幸福的事上,要比姑父想得周全,她自己先冷静地询问一番,再替表姐做下一步的打算,不像姑父,不管表姐愿意不愿意,都要表姐和人家见上一面,说上几句,次数少了,还行,次数一多,表姐就不愿意了。当姑父在楼下接待来客时,她索性把房门锁上,一个人在里面看起了电视剧。

  春节快到了,我家的事情也多了起来,先是帮着妈妈去镇上的年糕厂做年糕,还有就是办一些年货,反正事情多得数不清。我的弟弟也穿上了新衣裳,整天出门显摆,在家时,也是袖着手一件事也不做,妈妈叫他,他也只当是耳边风,有几次,我甚至气愤的骂了他一句,他气得脸通红,什么也没说,又从后门溜走了。直到有一天,妈妈从外回家,告诉我表姐要结婚了,我吃惊地简直要跳了起来,我细细回想半月前最后一次见表姐的印象,丝毫也猜不出任何理由说服我相信这件事,于是,把手里的活丢了,直奔姑父家去。

  到了楼上表姐的房间,只见她坐在床上,一脸的沉默,几天不见,她似乎瘦了,床单乱七八糟甩在床上。我走上去,直接问她是不是真的要结婚了,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之后用手里的遥控器把电视关了,顿时房间里连一根头发跌落的声音也可以听得一清二楚了。

  我听得清清楚楚,表姐用嘶哑的声音和我说,是的,我要结婚了。

  表姐要结婚了,姑父兴奋地像是中了头彩,脸上整天都挂着笑,姑母还是心事重重待在家里,像一只蜜蜂围绕着花朵般的待在表姐身边,比平时还更加的唠唠叨叨。我经常看见她坐在表姐床头,表姐依旧看她的电视剧,她就拿着崭新的棉被缝补,补好了,作为表姐的嫁妆,她的手指像是香肠一样粗肥,可动起针线来去有板有眼。有时,我会不知趣地凑上去,疑惑地看一下,她到底是怎么穿针引线的,没想到,却被她好好地嘲笑一番,她笑着说,别急,别急,等你到了嫁人的时候,你妈也会给你做的,我一听,就羞红了脸,马上就不吭声了。

  那个男的是个厨师,在镇上的一家饭馆里工作,表姐秘密地和我说过,他为人很憨厚,话也不多,和她在一起时,半天也挤不出一句话,像一个大男孩,不敢直视着我,表姐又说,但他很聪敏,几乎每天都会到我这里来,而且总在夜晚悄悄地来,这样就没人知道他了,就算被我枪毙了,也不怎么丢面子,说到这时,表姐轻微地笑笑,再指着床头上的一堆东西说,这些都是他带来的,他知道我喜欢什么,这样的男人的确很细心,但也很有心机,你说我该不该嫁他,表姐问我。

  经过商量,正月十六是好日子,姑父决定让表姐在那天嫁人,不巧,从大年初一开始,就下起了难得遇见的大雪,眼力所及之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整个世界好像都被雪给掩盖了,外地打工的人照例从遥远的地方开始返乡,由于道路被雪阻碍了,车子都不能行驶,于是,大都耽搁在途中,等道路通畅了才能回家。

  姑父穿着大棉袄,庆幸表姐今年在家过年,用不着一路奔波,这么大的雪,要不然可怎么回家啊,姑父说,此刻他不在担心表姐外出了,而是结婚那天天气如何,成为他主要挂念的了。姑母见表姐将要嫁人了,没人在时就以泪洗面,好像表姐一嫁出去,就再也见不着面了似的。

  过年了,我领了压岁钱,很是快活,盘算着开学要怎么用,还有就是怕出门了,整日缩在被子里,妈妈见了,还开玩笑地说我也变的和表姐一样,是金枝玉叶,碰不得,我知道她是在拿我开玩笑,她哪里知道,没有表姐的日子,我是多么的无聊和悲伤;开年,弟弟十一岁了,可他依旧什么也不懂,过年口袋里有了钱,很快就花光了,妈妈问他是怎么花掉的,他也不说,直到一天,她亲眼看见他和一伙小孩在一块赌钱,才知道是输掉了,而且还输得干干净净,为此,妈妈气得把他揍得哇哇直哭,吵闹声,我躲在房间,捂住耳朵也能听得见。

  正月初十,雪终于停了,但天还是阴沉沉的,离表姐出嫁的日子只有几天了。我随着妈妈依次到亲戚家拜年,最后终于轮到姑父家,吃完午饭,姑母把妈妈叫到一边商量着事,姑父则到邻居家赌钱去了,我在楼上也没找着表姐,问姑母,才知道表姐和那个男的到县城去了。我站在屋外边,望着表姐走过后,留下的那一路上深深浅浅的脚印,若有所失,既为自己,也为表姐。

  至今,我仍然怀恋2008年的那场大雪,像发生在昨天,我清楚地知道,表姐出嫁后,我不能随随便便的去看她了,毕竟那不是她一个人的家,房间里的气味也不在属于她一个人,还有另一个我所陌生的男子的气味,我还保留着表姐送我的口红,只擦过一次,还是给表姐擦的,我想有一天,我肯怕会偷偷地把它还给它的主人,将来我也会有属于我自己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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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发表于 2016-3-5 21: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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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发表于 2016-3-5 21:24 |只看该作者
在踏上巴士车入口台阶的时候,我还在想自己该怎么走过去——先和胡佩琪爸爸打招呼,然后再和妻子表现出本来应该表现的那种惊讶——甚至可以想见她会当众揶揄我几句。但在重新回到车厢里的那一瞬间,不知因为什么我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向她走过去。似乎在这个状态下,一切都还没有彻底醒过来——就连走过去和胡佩琪爸爸寒暄我也是无力承担的。

我妻子已经看到我了,我冲她招了招手,而她也冲我露出了笑容——我不想去判断那笑容意味着什么。接着她在座位上伸起双臂,像是要伸懒腰但也可能是想召唤我过去,可我已经走到自己的座位边了,我一扭身,便坐了下去——方南妈妈依然像之前那样平静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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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发表于 2016-3-5 21:24 |只看该作者


巴士车开进了一条隧道。这时我们就只能听见对方声音,而看不到对方到表情了。有几次,方南妈为了让我能听见她讲话而有意凑近我,她口唇的气息抚在我的脸颊上。

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徐箐。这名字就像是为她而生的,或者说,她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越来越贴近这个名字所带有的气质。

夜色中开始出现了山的轮廓,原本只是重重叠叠的树影,这时突然就出现了山。它们交错着,背朝着我们。慢慢的,一座山沉默着隐到另一座山的肩膀后面去,而再一座山又进入到视野中。车子在路面上有时会发出颤抖一样的颠簸,而我们只是感受着。说话的声音更少了,似乎每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但我清楚,每个人所想的其实都是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就像我刚想到的那些不能说出口的笑话。

经过这一晚上的交流,徐箐已经知道我是以写作为生的了——我也没有像往常别人问起我职业时那样只是含糊其辞说是“做媒体的”,我没有向她隐瞒我终归是一个写小说的人,而做记者只是谋生的手段。并非我信任她今后不会和别的家长聊起我今晚聊的事情……而只是,在这样的夜间的山路上,似乎人也只有更坦白一点,才更舒畅。

她很认真地听我说起自己的工作,甚至并非出于客气而和我探讨了一下“适合这个时代”的小说选题——她见识还算不俗。她建议我应该写写“北漂夫妻”的故事,她说她相信“从乡镇进入北上广”和“一个时代普遍性的家庭关系”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矛盾主题之一,而小说需要矛盾冲突。

有一瞬间,我突然产生了某种顿悟,我望着车窗外黑黢黢的山影,我突然觉得通常人们所说到的小说主题,就像是这些山,它们有形状,有高矮,有覆盖在上面的树和草可以去描写,而我想写的,则更像是海洋,更像是海洋在平静时呈现给我们的那种神秘感。海是平的,一直铺到天际,表面不呈现冲突;而它又大到你无法忽视它,在它表面上平静的时候,内里却像是活了——就像是有了智慧一样。

我意识到徐箐睡着了,是因为她的肩膀慢慢抵了过来,靠在了我的右臂上。过一会儿,她的头也歪了下来,最后竟靠在我的肩上。我不自觉地又坐直了一点,以便她能靠得舒服。我心中像打碎了一个冰冷的玻璃瓶而里面却流出了温水一样。我不想动,但又怕周围的家长看到发生误会。我缓缓转过头用目光四下里扫了一扫,就好像别人真会注意到我一样。我想到了一个避嫌的方法——我也把双臂交叠在胸口,低头闭上了眼睛。

徐箐的头几乎完全靠在我的颈窝处了,她细微起伏的呼吸,就像是在和我交流一样。

我保持着假寐的姿势,终于也沉入了睡梦中去。朦胧间,依稀记得我的头歪过来,我的面颊贴到她的额头,以及,再后来,她伸出一只手臂从我的腋下穿过来,搂住了我的一条胳膊,让它在她的左臂和乳房之间找到了一个最贴合的位置。她的头还在我肩头动了动,似乎是想靠得更舒服一点。

待我再睁开眼时,天空已经是凌晨才有的铅灰色了。尽管车窗玻璃上全是细密得像露水一样的小水珠,但外面植物嫣嫣的绿色仍然特别清晰。车是停着的。身旁的丁方南妈妈已经坐直了身体,没再靠着我了。

我扭头看她时,她仍保持着她一贯的神情。那神情很坦然,坦然得像个谜。一时也判断不出她醒了有多久了,以及在我醒了之前,她是不是已经在看着我了。昨晚的一切也许是梦,她从没有搂过我的胳膊。我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我的肩膀——我看到了那里沾着一根女人的细细的长头发。

“睡着了。”我清了清嗓子,往座椅后面靠了靠,用手抹了下脸。
她没有说话。两手都摆在腿前。
“司机一直都没休息吗?”我说。
“好像是没有,我也睡着了。”她探头往前方看了看,也不过是应和我的问话而已。
“还没有到啊?这开会的地方可真远啊!”
“快到了,司机停车是让大家下去解手。”

我站起身揉了揉腰,也打算下车去。但是在下车前,我向车厢后面望了一眼——我竟看到了我的妻子。

她和一个男家长坐在一起——那男家长是胡佩琪的爸爸。我看到他们时,他正好凑近我妻子的耳边说了句什么,她突然挪开头笑着瞟了他一眼。

那一刻我懵了,我妻子怎么也在同一辆车上?昨天我俩到底是怎么商量的?到底是让谁来参加学校的座谈会?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记得了?我走到路边石头搭的简易厕所中,排泄物的味道扑面而来。我拉开裤子的拉链,做出小解的姿势,可我却半天都尿不出尿来。

厕所只剩我一个人了。我拉起裤子拉链。在往车上走的时候,我掏出手机,才发现手机不知什么时候早已没电关机了。我妻子坐的位置在我后面稍远的地方,我仔细想了想,自己昨晚和方南妈应该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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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发表于 2016-3-5 21:24 |只看该作者
“你以前上学的时候体育好吗?”我问。
“不好啊……”她往上推了下眼镜,可能很奇怪为什么我要这么问。
“你看起来很像是上学时参加过排球队或者篮球队。”
她被逗乐了,“为什么啊?”
“不知道,就是……”
“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点愣愣的?”
她这样说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两人都在笑,也不清楚是哪一点值得可笑。
“我就是觉得你个子很高,气质上像运动员。”
“不是!”她的手还掩在嘴边,“以前也有人这么问过我。”

等过了一会儿,她说:“不过我还是挺喜欢游泳的。暑假带我儿子回老家,每天都去游泳。”
“你是哪里人?”方南妈的普通话非常标准,我一直以为她是本地人。
而当她回答我时,一辆高大的货车慢慢超车赶了上来,恰好经过我们座位所在的窗口,车辆行驶的噪音使我没有听见她说话,我只看到被黑暗割裂的车灯光掠过她讲话的嘴唇。

我并没有再问。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有的是机会再问。我看她的口型,好像说的是荆台?荆台在哪里?无论在哪里,总归是有这样一个我从没去过的地方。我头靠着巴士的椅背,想像着她家乡的样子,她和她的儿子逆着太阳光,一起慢慢走进像水银一样粘稠的河水中去。在河的两岸都是沉寂的芦苇丛,风拂过芦穗,使它们争相弯下腰去……

“这学期他们班里开始选班干部了,”她说,“你闺女有了几道杠?”
“两道。当中队长了。”
“我儿子都没选上。”
“没选上的下个学期都能当上。”这是老师说过的。
“在评选前他一直和我说他能选上,他还很在意这个。”
“这次是班里孩子一个一个在班里唱票选出来的。”
“他就觉得应该选他的人都没有选他,所以他很疑惑。”
“我觉得男孩子在乎这个也是好事。”我想了想说。
“是。”
“你儿子是几月生日?”我又问。
“6月的。”
“那他在班里还是小啊。这个年纪,大半岁的孩子是会占便宜一些。”
“是,”她转过头看着我,“你有没有想过再要一个孩子?”
“要我说实话吗?”
“嗯。”
“我想。你呢?”
“我不知道。我觉得作孩子也很辛苦。”
“现在的小孩子都早熟,我问我闺女怕不怕老师,你猜她怎么说?她说这个世界上除了鬼,她谁也不怕。老师再厉害也不会吃人。”
在黑暗里还是可以观察到方南妈耐心听我讲话时的友善,她面向着我。我又给她讲起了女儿从同学那里听来的笑话——

老师经常教育同学们要对别人要有同情心,有一天一个男生对老师说:今天有个同学掉进水坑里,其他所有人都笑了只有我没笑。老师表扬男生说他很有同情心,老师接着又问掉进水坑的人是谁,男生回答说:是我。

我在讲述这个笑话的时候,脑子里出现里女儿第一次给我讲这个笑话的时候言简意赅的老练神情。但在讲完这个笑话后,我留意到她并没有笑,而像是陷入了某种思考。几乎是在一瞬间,我又联想到了另一个和学校相关的笑话——

是说一个小学生放学后,主动把零食拿给班主任女老师吃。女老师说不吃谢谢;这个小学生看老师两手都抱着作业本,就热情地把老师套裙侧边的拉链拉开,把手里的零食往里一塞说:老师,放你兜里了回去吃吧。但还没等他说完,女老师的裙子就掉到脚面上了。

这个笑话出现在脑海里只是闪念之间,它当然不能讲给方南妈妈听。与此同时,我清晰地听见方南妈妈说:“我觉得荣誉感是人天性里本来就有的东西,真的有必要通过学校来培养吗?”

但这又像是她自说自话,并没有让我搭腔的意思。

“你们结婚几年了?”她问我。
我想了想,“到明年就十年了。你们呢?”
“我们也差不多,不过我认识我老公已经十七年了。”
“你们上中学时就认识了?"
她点了下头,脸朝着窗外——给人一种在朝着漆黑的窗外窥探的错觉。
“青梅竹马啊,令人羡慕。”
她回过头看了我一眼,“你真这么觉得?”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她显然没被我打动,“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在电梯里。”我说。
“真的假的?”
“真的,电梯坏了,我俩在电梯里待了一天。”
“真的吗?”她看起来并不相信我的胡诌。

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和妻子约会的情景,是个冬天的夜晚,当她要开口对我讲话时从嘴里呼出白色的哈气。

“能问你个隐私一点的问题吗?”
“你问,可我不一定会答。”
“你每月给你老婆钱吗?”
“不。”
“为什么?”
“我们的钱放在一起花。”
她又问:“你觉得结婚这么长时间,你有什么变化吗?”
我想了很长时间,“自从有孩子后,可能整个人都比以前成熟了。我是说我。”
“你觉得有孩子后你成熟了?”
“是啊,你觉得呢?”
“我觉得,一个女人真正成熟可能会是婚后很多年 ,而一个男人的成熟往往在恋爱时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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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发表于 2016-3-5 21:23 |只看该作者


我迟到了。当我匆匆赶到校门口时,旅行巴士已经停在那里了。我就知道自己晚了。
“来了……快点。”喊我的是杨彦博妈妈。她从车门口探出头来喊我。她有时看起来挺漂亮的。

但是待我上了车,却没看到她坐哪儿了,巴士里坐着的都是家长,几乎已经没有空座位了。有几个家长在聊着天。
车里没有开灯,在昏暗中,一时也不能辨清所有人。我看到一个孩子爸爸身边还有个空座位,但是这位家长身材很壮,占据了不少空间。我迟疑了一下,还没待我开口问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我:“XX爸爸,来这儿坐吧。”——竟是丁方南妈妈,她在我身后的一个座位上伸着手招呼我,我先看到的是她的一条胳膊,然后才是从椅背后露出的笑脸。

我把背包塞进行李架上。

“方南爸爸呢?”坐下来后我问。
“他没来。”她直看着我,露出那种独有的内敛的神情,但这一刻显得喜盈盈的——也许是我的心理作用,我突然觉得自己下意识问的第一句话有些可鄙。

车子开动了,窗外夜幕还没有彻底降下,但隔着车窗却什么也看不清。坐在最前排的一个人站起来,回望着整个车厢,似乎在清点人数,不知道她是不是学校教导处的老师,但对此我也漠不关心。

“他们说的这个地方,你去过吗?”我问方南妈妈。
“没有,谁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啊。”
“我也没去过。不过既然是学校组织参观的地方,估计也不会太差。”我继续说,“听说校长已经先过去等我们了,不知道要在那边和我们聊些什么。”
“估计还是和学校统一思想那些事吧。”方南妈妈的双手放在自己腿间,手指交叉着。

“你家闺女在学校吃饭怎么样?”她开口问我。
“还好。她不挑食。不过有几次吃完饭吐了。”
“是吧?我儿子也是,我问过好几个家长了,都有过这个情况。我担心学校的食堂卫生还是不够。”
“我觉得可能问题不在卫生上,是在他们吃饭太快。”
“而且好像听说食堂要求不管给你盛多少饭,都必须吃光。不爱吃也要吃。”
“这我倒并没听说。你问过班主任贾老师吗?”
“问过,但她后来也没说什么。 ”
“其实这次如果校长问起来的话,你也可以和校长反映一下。”
她摇摇头,“我觉得贾老师不太会希望向学校提这种意见的家长是从她班里出来的。 ”
“也是……”我想起了刚坐下来就想问的问题,“昨天你儿子和你说过外教送的是什么礼物吗?”
“哦,是一个硬币。外教给他们每个人一枚澳大利亚的硬币。女生的礼物听说是个小冰箱贴。”
“我问了我闺女,但她不告诉我是什么。”
“呵呵,你闺女有个性。”
“她说她要先告诉她妈妈。”
“嗯,我儿子一见到我就和我说了。男孩都比较傻直。”她又问:“她妈妈是做什么的呀?”
“她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所以一旦忙起来就只能我来管孩子了。”
“哦……我有一个同学也是做这行的。”
“方南爸呢?我听谁说是在银行工作?”
“……不是。”
“我忘记听谁说的了。”
“不是,他在保险公司,不过是做财产险的。”
“好像他每次都能陪你来学校接孩子,真是模范丈夫。”
“咳,你不也一样?”我发现丁方南妈妈的眼神里经常会有一种很茫然的东西。

车窗外,这会儿是一点也看不到建筑和树木的轮廓了,只有一些模糊的灯光光影在向后移动。车子刚开始出发的时候,车里都是家长们此长彼短的说话声。现在说话的声音渐渐低下来,汽车行驶的噪音变得更清晰了。

感觉就这样不说话也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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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发表于 2016-3-5 21:21 |只看该作者



在嘈杂的人群里认出熟人并不难。我走到学校大门口附近的时候,就看到我孩子班里的几个家长围在一起讲话。这天天气很好,校门口那棵大柳树的柳枝一直在微风下轻轻摆动,她们站的地方正好在那片摇曳的树影中。我还在犹豫是不是要走过去和她们打个招呼,她们都已经看到了我。
我先是冲杨彦博的妈妈点点头,又冲胡佩琪的妈妈点点头,这两个人我都比较熟,我们的孩子在幼儿园就是同学。
她也站在她们当中,面向着我,主动向我笑笑算打招呼——她是丁方南的妈妈。

我走到这几个妈妈身边。胡佩琪妈妈问:“今天就你自己过来了?”我答:“她妈妈有事情来不了。”说完我不自觉地拿出手机点开来看了看,又把它放回兜里。

“这个学期只有周2和周5是这个时间接对吗?”我听见一个妈妈问。
“是,是!”这是丁方南妈妈的声音,她声音听起来并不很纤细,是柔和的中音,“上学期是周3、周5,这学期是周2和周5。”
从刚才微笑着打招呼之后我没有再直视过她。

杨彦博妈妈抬了抬下巴,声音不高地说:“那边那个高个的是不是就是三班的家委会主任啊?上次联欢会帮我们挂彩带的?”
几个妈妈都转过头去看。
她们在聊起八卦的时候那么娴熟自如,我看着她们几个,她们年纪和我差不多,曾经和我一样,也是能代表当下时代的一代人。但到底什么才算是当下?当下在流动。现在,我们都有了孩子,说难听一点,她们也都是中年妇女了。由此也可以想见自己在别人眼中也是一个可笑的中年男人。我们已经不能代表当下。

一切都是因为孩子。孩子是个分水岭。

丁方南。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这个孩子的妈妈,我都有一种很自然又很意外的亲切感。她戴了一副眼镜,身材瘦高,看似有些羸弱,但又有着运动员的那种活泼气质。而当她冲你笑的时候,又有一种出于意料之外的母性的亲切。她有时会显得心不在焉,但身上却没有很多女人那种到了一定年纪后因为过分市侩而产生的老态。在最初对她毫无印象的时候,彼此倒是聊过几句。但现在,自从有了这种莫名的想要了解她的欲望之后 ,张口、闭口,看她、不看她,都是一种做作了。

前面的人群一阵骚动,学校的大门开了,接孩子的时间到了。家长们都蜂拥进校。在校门口,人最多的地方,我也和其他家长的身体挨在了一起。丁方南妈妈就在我右前方隔着一个人的位置。我望着她脖子后面头发有些凌乱的地方。暗自奇怪,她究竟哪一点让我感到亲切?一种说不出的亲切。

刚来到教室门口,女儿就从班里冲出来了。她费力地提着大书包,右手夹着琴谱。
“你把书还给胡佩琪了?”我笑着问她。之前我和胡佩琪妈妈借过一本她推荐的教育书。
“你先帮我拿着书包。”她把肩膀伸给我。
我把女儿粉色的书包背到我肩上。书包是太沉了。
“今天我们外教走了,还给了我们每人一件礼物。”她一边和我说,一边扭过头和其他女生很熟络地打招呼道别。
“哪个外教?玛琳吗?”
“还有哪个外教?就是来教英语的那个澳大利亚大叔呗。”
“哦我知道了。你把书还胡佩琪了?”
“嗯。”她点点头,“你知道嘛,我们都有点舍不得他,有点想哭。”
“所以你哭鼻子了?”
“有点想哭,不等于哭鼻子,好吗?”她瞥了我一眼。

我和女儿一边聊一边往学校门口走。我们上车的时候,我恰好又看到丁方南妈妈和丁方南爸爸正在马路对面他们的车旁讲话,方南妈一边冲方南爸说话一边把书包递给车里的孩子,方南爸则面无表情。

很多家长都在这个时间接孩子,我开车很小心地留意着身边的人群。
“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准时啊爸?”我女儿问。
“我一向是个守时的人,你不觉得吗?”我从后视镜里看她,她的侧脸和她妈妈真像,“我之前不能准时也是因为公司有事情。”
“你不想知道外教送了我们什么礼物吗?”她一直望着窗外,像是被阳光晃到眼,但却不愿意把目光收回来。
“我想啊。不过是每个同学都有礼物吗?”
“是啊。”
“连最淘气的那个肖鸿利也有?”
“男生女生的礼物不一样。”
“那么多人都有礼物,我想不出他能准备出什么东西才能让你们都喜欢。”
“你猜嘛。”
“是棒棒糖吗?”
“太弱了吧,我们又不是小孩子。”我上二年级的女儿这样说。
“那是明信片?”
“明信片是什么?”
“就是那种一面有风景照片,另一面可以写字的硬纸片。”
“噢,不是。”
“那是什么?”我问了她几遍,她却不再回答我。
“我知道你猜不着,等妈妈回来我让她猜。”她突然看起来心情没有刚才好了,不知又想起了什么。有时她从学校回来就会这样,这情况通常是有原因的,也许和同学有关,也许和老师有关,不过这种情况一会儿就会过去。

我们已经从人最多的学校门口的那条路拐上了另一条更窄的小路,但这条路几乎没什么行人,车子一下就开得顺畅起来。“你系安全带了吧?”我留意看着路,坐在后排的女儿也很久都没有再开口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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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发表于 2016-2-25 12: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好好编辑一下吧,每一个字都互相拥抱纠成一团,容易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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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发表于 2016-2-23 19:31 |只看该作者
>>一个梦的描述

在一个梦里面,有些情形是天然存在的,并且是寻常的,尽管这些情形违反现实——比如在一个梦里面,我要出发去找我,对此我并不感到怪异和迷惑,也就是说,在这个梦里面,这件事情是合理的、普通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找我,但我感觉到必须去找,这也是梦境的一个特点:动机也是天然存在、不需要解释的。实际上我根本没想过要一个解释,在梦里面,我没有质疑梦境的意识。凡是做过梦的人,对此都有所体会。寻找的过程漫长而短暂,同时既痛苦又迷人。我遇到了一些预先就知道、且绝对无法克服的困难,它们有的明显映射了我的现实,不过我不评价它们,这里只如实地描述一个梦。我无法克服那些困难,但是另一方面,那些困难也无法完全克服我,当我遇到它们后,它们就紧紧地贴住我,我甩不掉它们,只好带着它们前进,于是那些困难逐渐就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就是那些困难,那些困难就是我。后来我找到了我,这个过程是反高潮的,没有任何铺垫,我并不是在克服一个重大的障碍后发现我的,实际的情形是:上一秒钟我还觉得绝不可能找到我,下一秒钟我就出现在我面前了。这个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惊讶和激动,仿佛我预先就知道这个结果。不过,假如我预先就知道这个结果,此前就不会感到无望,这又是一个梦境有别于现实之处:我可以同时知道和不知道一件事情,同时相信又不相信命运。我对我说话了,我确实是我,而不是双胞胎或两个长相相似的人:我和我不仅相貌一样、打扮一样,连头发的数目、衣服上的褶皱、光线在身上造成的阴影都完全一致。当我说话的时候,我感到我既是说的人,也是听的人。我让我证明我是我,而不是别的某个人,我提到了“正统性”,我对我说,我是不是我,不仅是一个性质的问题,而且是一个程度的问题:还有比我更是我的我,和比我更不是我的我。这其实是我在现实里最近思考的一个问题,这个梦有好些部分直接或间接地来自现实,而另外一些部分连我都觉得陌生,不知道它们是根据什么机制和原理创造出来的。那个我让我证明的问题,我也无法证明。(2015年3月20日)


>>为了描述


描述两件东西:一件暂时称为甲,另一件称为乙,最后再来说它们分别是什么。一般认为,甲和乙都是好的、有益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在甲乙里面,乙似乎更重要,人们普遍觉得,甲是为了乙而存在的,乙是甲的目的,而甲是乙的手段。不过我们拓宽眼光来看,乙其实也是别的事物的手段,同时甲也是别的事物的目的——这是一条两端都可以推导下去、接近无限长度的因果链。那么,作为别的事物的手段的乙,和作为乙的手段的甲,在性质上应该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大多数人觉得乙比甲重要,其实是种偏见。在这种偏见里,甲完全处在从属的位置,如果甲不能导致乙,那么,人们甚至认为甲是无益的,只是一件繁琐的累赘。甲确实不总是能导致乙——在大多数的时候能,但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也要参考多方面的因素。一般情况下,乙的目的(暂且称之为丙)的规模越大、转化的过程越复杂,作为乙的手段的甲就越重要——当丙的规模和复杂度到达一定水平后,甚至缺少了甲,乙根本就无法实现。可是在一个很小或偶然性的体系里,过于讲究甲,就显得束手束脚了,反而不利于乙。这个时候,甚至有人以绕过甲而更快地实现乙而洋洋得意,因为这代表了一种天赋和能力,甚至是一种个性:不走寻常路而达到目的。那么相对的,有没有人以不实现乙的甲而自豪呢?这样的人要不就是还没有,要不就是很罕见。因为既然在人们看来,甲只有作为乙的手段才具有意义,那么脱离了乙的甲就是没有用的,甚至是滑稽和荒诞的,具有一定的精神病的特征。但是,有的人更具有甲的才能,有的人更具有乙的才能,如果分得再细一点,还有的人更具有甲乙转化的才能,还有的人更具有乙丙转化的才能……我们知道,全能的人是几乎不存在的,人类的社会性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把一个个才能不同的人组装成一根根环环相扣、严丝密缝的链条。在这些构造精密的链条的传动下,人类得以发展了自己的文明。一个具有单一才能的人如果脱离了社会链条,他就会变得软弱无能,哪怕他身上的才能是突出的,也将显得黯淡无光。但是把自己的才能融进社会链条,就要接受一些必须的改造,以至于可能前后判若两人。于是成了悖论:无能的那个自己什么都做不成,却具有更纯粹的才能;而成为链条一部分的那个自己,借助整体的方向性和力量变得很强大,却不完整和自然。不过在别的一些领域,已经渐渐有这样的趋势:人们不再完全以目的和意义衡量事物,甚至完全不以目的和意义衡量事物。这当然是因为,那些领域本身也很难实现重要的目的和意义,人们更易于以纯粹的目光去打量那些简单和次要的事物。但我们把目光投回到甲和乙上,甲乙都是强而有力且适合利用的事物,都处在很重要的领域里,这使得人们寄托了太多东西在它们身上,把它们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工具和途径,这也是人之常情,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情形还会保持下去。那么,说到这里,甲和乙分别是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它们就是符合这些描述的所有东西,而这些描述本身努力地不和它们产生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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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发表于 2016-2-23 19:28 |只看该作者
>>焦虑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准备好好想一想我的人生。就我此刻的回忆来说,WHY从来没有困扰过我,我最大的问题在于,直到我成年以后,我都不知道自己的WHAT。在我羡慕的人里,有的很小就有了自己的WHAT,比如莫扎特;有的很晚才开始并且过早地死去,比如梵高。所以我想那并不是个致命的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莫扎特和梵高具有HOW的天才,而我并不具有他们的天才的同时连自己的WHAT也还没找到。事情是这样的,必须先有了WHAT然后才可能有HOW,WHAT是一个坐标而HOW是它的海拔,两者常常互相触发密不可分;大体来说,在一个连续的过程里,总是不断地出现WHAT,然后相应地出现HOW。那么,我只能回过头来面对WHY,尽管WHY本身并不是我的绊脚石;我知道当人生被迫要面对WHY的时候,就已经没有太大的希望了。或者说,人生本身是没有任何希望的,除非把眼光投向人生以外的地方,那么这种投射是可能会有希望的。但是当我被迫要面对WHY的时候,我就被完全地拽回到人生里了。换言之,我将只能看到无望。这就是我的焦虑的来源,我渴望一种不通过WHY的WHAT,而它迟迟没有到来。我把我的焦虑写下来,也不能化解它。(2015年3月7日)


>>一具女尸

  看到那具尸体的时候,我正从超市回家,手上还挂着一只购物袋。那是片凋荒的工地,原本是要拆除重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老楼房都还没拆完,工人就消失了,然后拆了一半的楼房就保持着拆了一半的样子过了几年。几个小青年在我之前发现了尸体,事实上,假如没有听到他们的叫声,我路过的时候根本不会往工地里面看。当我往里面看的时候,他们正兴奋地把尸体从残余的楼房的二层抛到下面来。看到我突然出现,他们都愣住了,他们总共有五个人,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突然,一个小青年转身就往外跑,另外的几个立刻也跟着跑了。工地里只剩下我和那具尸体,我并没有走过去仔细察看,我站的地方和尸体隔了七八米远,我觉得已经看得足够清楚:尸体是具女尸,上半身赤裸着,下半身穿了一条深色的长裤。尸体已经死了几天或更久,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判断不出来。我也猜不出死者的年龄,实际上我根本不想去猜,死者的脸已经腐烂得很恐怖。我随后从工地里退了出来。
  我找到一个书报摊,买了张IC电话卡,然后又走了一段路,在一个公交站旁的IC电话上拨了110。我发现IC电话拨打110是免费的,根本不用插卡。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拨110,我用指关节去按数字键,以免留下指纹。周围没有人,这里是城乡结合部,这个时候人们都去上班了。
  110里是一把女声,她问我有什么情况,我告诉她那个工地的地址,让她赶紧派人来处理尸体。她询问了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我都一一回答了,最后她让我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我拒绝了她。可是她并没有放弃,她耐心地解释了为什么让我留下姓名和电话,她提到有可能需要我提供进一步的帮助。我听到她那样说很生气,我告诉她我已经拒绝了她一次,而强迫别人再次拒绝同一个请求是很不礼貌的。我说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并非单单只针对警察,她应该尊重我的意愿。我告诉她应该知足才对,要不是我打这个电话,那具尸体还不知道要在工地里曝晒多少天。而打这个电话,就是我能做的全部,不必为此感谢我,但也别再骚扰我,我总归已做得比有些冷漠的路人好,更别说那几个亵渎尸体的小孩了。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还必须被践踏自己的意愿,而那些什么都不做的人,却不会被追究,那么结果就是冷漠的人越来越多,而好心的人越来越少。可是,那个女的好像完全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她又把之前的解释重复了一遍,再次问我要姓名和电话。我气得手都发起抖来,随后我挂断了电话。
  甚至还没有回到家,我就已经明白,这个城市我已经不能待了。我立刻给老板发了辞职短信,我告诉他我会马上把手上的工作交接给同事,我让他安排我在一个月内离职,越快越好。我老板随即打来了电话,不过我没有接,我想留到第二天见面再说清楚。我要赶紧收拾一下东西,我把一些用处不大又带不走的家当拿去扔了,然后把过季的衣服叠好放进编织袋,过几天我会先寄走一批行李。等明天老板确定我的离职日期后,我还得先去买好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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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发表于 2016-2-23 19:27 |只看该作者
>>歌颂新时代

  我现在正坐在开往宾川县的小巴上,连续晴了很多天,才刚下了一阵雨,不过天气预报说,明天开始又是连续的晴天。这场雨就像一笼香喷喷的肉包子里混着的一只馒头,用来调节我们被饱满多汁的肉包子宠坏了的口感,保存我们对于美味的敏锐的感受力。
  车子上的人都喜气洋洋,因为马上要过年了,等待着他们的将是暌别多时的亲人和丰盛的饭菜。小巴在蜿蜒的山路上欢快地颠簸着,我和同行的朋友仿佛也受到了这欢乐祥和的气氛的感染,开始热烈地讨论起这个热情款待我们的现实世界,究竟是由一股偶然的必然性力量支配着呢,还是由一股必然的偶然性力量支配着。最后我们谁也没有说服谁,各自愉快地保留了自己的意见。
  这时坐在车厢前面的几个农民工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他们上车后就不停地在说话和磕葵花籽,他们把葵花籽壳吐得满地都是,好像并没有看到车厢里有一只垃圾篓。司机上车的时候只是冷淡地扫了他们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看来他早已被这些随性惯了的人折磨得麻木了,再也不愿意在徒劳的事情上浪费哪怕一分力气。
  透过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我知道这些农民工都没有领到全部的工钱,他们在这里工作了大半年,每个月只拿到一点生活费,而许诺过的工资却不见影踪。现在他们正要回家过年,不难想象,几乎身无分文的他们回到家里要遭遇多少难堪的场面。可是他们都没有表现得忧伤或难过,他们的眼睛都炯炯有神,说起话来铿锵有力。他们兴致勃勃地讨论着社会分配的公平问题,热诚但粗率地比较了改良主义和彻底革命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他们都对未来怀着热切的憧憬,恨不得春节赶紧过去,好立刻回到他们在工地的岗位上,为自己即将拥有的幸福多打一分基础。
  看到他们的这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我不由得在心里感慨,看来少懂一些道理,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有益健康的。不过我知道还有一些更优秀的人,他们懂得很多的道理,可又从来不把这些道理当真,他们熟悉道理就像老练的舵手熟悉水下的暗礁一样,他们掌握这些道理是为了提防有一天这些道理猝不及防地冲出来挡住他们的去路,妨碍他们获得生活中原本唾手可得的那些快乐。正是由于有了这些优秀的人,人类社会的快乐总量大幅度地增加了。我们正好活在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时代,我们的历史使命是勇敢地享受更多的快乐,而不是像我们的前代人一样,在于应付各种各样的贫乏和愚昧以及克服无穷无尽的苦难和悲伤。可以这样说,在今天任何一个不快乐的人都是可耻的、不负责任的。要不是我现在还坐在车里面,还要一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我真恨不得立刻就提起笔来歌颂生命、歌颂世界、歌颂这个美好的新时代!(2015.2.16 / 农历年廿八 / 在下关开往宾川的小巴上)


>>他和闹钟

  1.
  每天早上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闹钟说话。闹铃响第一遍时,他说,时间过得真快啊,尤其是在睡觉的时候!然后摸索着按下“再睡一会”的按钮。闹铃响第二遍的时候,他说,啊,夜晚,你是多么美好,请为我多留一会吧!说完又按下“再睡一会”的按钮。闹铃响第三遍的时候,他说,人生匆匆,如白驹过隙,弹指之间,沧海桑田,啊,时光流逝真叫人伤感!然后又按下“再睡一会”的按钮。如此几次之后,他才坐起来,对着闹钟惊呼:已经这么晚了,你刚才都干了些什么?!可是到了晚上,他的气就全消了,不仅如此,他还感到愧疚,有时他会腼腆地向闹钟道歉:对不起,我那么任性,让您费心了!每当这个时候,他就羞红了脸。他曾经和闹钟相敬如宾。
  2.
  他是一个领导者,人们都佩服他的决断和执行力。他很少犯错,更少道歉,这使大家更尊敬他。他知道作为一个领导者,绝不能轻易地道歉,首先这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其次歉越道得多,分量就越轻,隔三岔五道歉的人,心里其实并没有歉意:我就是这个样子,你能拿我怎么办?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做错时,他在心里提醒自己,同样的错误绝不能再犯。这才是他赢得别人尊敬的原因。在大家眼里,他是个坚强和果断的人,一个说一不二的人。只有闹钟知道他几乎没有一天能按时起来。他多次想改变作息时间、缩减睡眠,他把闹铃时间调早,可是没有用,无非是早上多按几次“再睡一会”而已。他还尝试过周日也早起,但并没有坚持多久。只有闹钟看到过他的另一面,他软弱和无能的一面。
  3.
  他已经不再向闹钟道歉,这是一个多么荒唐和可笑的想法,作为一个有智慧灵性的人,向一只根据机械原理运行的闹钟道歉,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那样做过,或许那只是梦里发生过的事情,被当成了现实的回忆。他也不再赖床,每次闹铃一响就爬起来。闹钟上“再睡一会”那个按钮已经卡住按不下去了,不过他觉得没有必要换一只新闹钟,因为他用不到那个按钮。有时候他也会想,那个按钮是怎么坏的,但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最后他对自己说:大概那就是一只质量不好的闹钟,换别人早扔了,幸好它遇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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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发表于 2016-2-23 19:26 |只看该作者
>螺旋上升的人生


  “人生是螺旋上升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谁最先说的,倒是很形象,除了没有提到上升的幅度很小、速度很慢。过往的人生总是重重复复,交往过的人也重重复复,只是每次换了名字和样子而已。实际上人们没有个性这种东西,只有和你的关系。比如你交了一个女友,然后渐渐发现,她竟然越来越像你的上一个女友,当你为此震惊的时候,你可能只是误会了,你的两个女友并不是相似,只不过她们都扮演了“你的女友”,而这个角色塑造了她们,把她们共同的方面呈现给你,就像不同的演员在不同的影片里扮演同一个人物,他们的表现肯定有很大的共同之处。当你意识到这点之后,你就可以蛮有把握地声称,你的下一个女友也将和现在的这个女友相差无几;从你交上第一个女友时起,你其实已经在和最后一个女友交往。你到了一个新公司上班,看到新的上司和同事,不用说,他们很快会变成你以前的上司和同事。你已经可以预料会被怎样对待,你可以预言将经历些什么,因为他们只是你的人生的演员们。你终于领悟到这个世界的结构:这些人都是以你为圆心的圆形,他们的半径就是和你的关系,自然了,同样的半径上可能重叠着很多个圆形——这是一组平面的图形,是你螺旋上升的人生的一个切片。难怪人们羡慕头脑简单的人,因为他们的目光不穿过表象,他们度过的每一天都是全新的一天,他们认识的每个人都是陌生人,他们把同样的痛苦和快乐经历了无数遍,每一遍都像是初次经历。(2015年1月23日)


>>绝世武功

  记得我小的时候,不像现在的孩子有那么多可玩的东西,那时候我们实在太无聊了,就假装自己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用绝世武功互相比拼。有一回,我和我弟在楼下玩耍,他突然大喊一声“降龙十八掌”,然后举起一只手隔空向我挥了一下,我见状连忙往旁边一闪,只听到“哎呀”一声惨叫,原本站在我身后的王小明竟然口吐鲜血,倒在地上死了!我跟我弟吓了一大跳,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过了一会,我迟疑地试着喊了一声“一阳指”,然后举起手指朝我弟凌空点了一下,我弟那反应叫一个快,应声抱着脑袋往地上一趴,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他身后的那面墙塌了一大半,砖块飞出去好几十米远。这下子我俩是彻底懵了,只觉得手脚冰凉,我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冒出“弥天大祸”这句成语来。不过,我跟我弟毕竟处境不一样:他杀了一个人,而我没有。所以后来妈妈喊吃饭的时候,我就丢下他,自己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2015.1.24)


>>社会阴暗面

  有一个叫做“社会阴暗面”的地方,地图上没有标注,政府也不承认,不过大家都知道它的存在,所有的骗子、小偷、凶手等等都是从那儿来的。大人们为了保护孩子,向他们否认有这个地方,并且偷偷地监控着孩子的一举一动,防止他们无意中接近那个地方。但是孩子们会长大,他们终于获知了真相,于是生气地指责父母,当初向自己隐瞒了事实。或许很久之后他们还要再生一次气,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就活在“社会阴暗面”里,而“正常社会”才是被虚构的地方。(2015.2.1)


>>他和房子

  原来原来的他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后来原来的他搬到后来的房子里,后来原来的他迁回原来的房子里,后来后来的他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后来后来的他又搬到后来的房子里:后来的他在后来的房子里回想起原来原来的他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憧憬着后来的房子可是原来的他并不适应后来的房子于是原来的他回到了原来的房子里,不过后来的房子其实已经改变了原来的他后来他发现原来的他已经变成了后来的他,这时后来的他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而他已经不适应原来的房子,最后后来的他再搬到后来的房子里有时他会回想起原来的他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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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发表于 2016-2-23 19:25 |只看该作者
>>爱情狂想曲

  我不得不向自己坦白:我恋爱了。多么让人羞愧啊,我爱上的这个女孩,年龄还不到我的一半。根据我的观察,她像是一个性子急的人,一个自我中心的人,我跟她只见过几次面,说过几句话。不过,爱情向来是盲目的、神秘的,就像乡村非主流青年的发型,叫人感到莫名其妙,你永远也猜不透、想不到。它又是那么地倏忽即逝,往往你还没来得及珍惜,它就已经消失无踪。
  确实,要是依着那把理性的声音,我是不该爱上这个女孩的,因为,借一句俗套的话来说:我和她没有未来。她是那么地年青,灿烂,充满活力,吹弹可破,就像一枚饱满的樱桃,让人忍不住要舔一下,想尝一口。可是,当那激烈的心跳逐渐平复,当爱的激情在空气中挥发殆尽之后,恋人们终归还是要面对那庸俗乏味的日常生活和亲朋戚友,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面对——婚姻!
  啊,这真是叫人绝望,婚姻就像一只爱情的寄生虫,是它的吸吮让爱情变得庸俗、势利,直到最后枯萎。爱情就是人们爱的时候在一起,不爱了就赶紧分开,各自再找爱的人,这样每个人的幸福才能得到最大化。勉强和一个自己不再爱的人,或者和一个不再爱自己的人守着婚姻,这有什么道理,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了什么?并没有一种崇高的人类理想或感情,是人们通过吃这样的苦头,受这种罪能够得到的,这其实就是自虐和互虐而已,只是在浪费我们原本就短暂的生命!
  不过,在人类文明的任何时期,愚昧和偏见总是占据着上风,人们动不动就把婚姻使命化、神圣化,或者借此作道德挟持。这真是太可怕了,让人不得不深思熟虑啊。人类普遍有这么一种阴暗的心理,当自己受着压抑和不幸的时候,就容不得别人得到自由和幸福,就像禁欲的老修女总是挂着一副冰冷的表情,苛刻地挑剔着世人的品格,动辄拿道德来煽动、打压和排斥人。不难预见,我和这个女孩的恋情一定也会受到我的某些朋友的非难,我几乎已经能看到他们那狰狞的脸容,听到他们那尖酸的笑声。他们会指责我为老不尊、不知廉耻,说我不负责任,耽误人家小姑娘,给孩子制造不幸——哎,我竟然忘了这点!万一这个女孩也想要孩子,那该怎么办才好?我竟然如此粗心大意,差点儿就酿成了大错。可是,说到底,人们为什么会想要孩子呢?啊,这又是一个充满了愚昧和偏见的问题——这个艰难的世道!只有上帝才明白此刻的我有多么地无助……
  就在这个时候,女孩对我说话了,她的声音就像铜铃一样清脆,让我心旌摇曳:“你的单子填完了吗?”
  “马上就好了。”我连忙回答。
  “赶紧呀,看你也没那么老,怎么这么磨蹭呢?”
  就像我刚才说的,她是个急性子。我红着脸把单子推进小窗子里,她拿起来扫了一眼。
  “你就转个八百块,填单子却填了十几分钟,你站在那发什么愣呀,你没看到后面还有几十个人在排队吗?”
  “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我只能诚惶诚恐地回答。
  “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我们银行还要开门吗,社会还要正常运转吗?”
  “对不起,同志。”我已经羞得无地自容了,“以后我再也不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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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发表于 2016-2-23 19:25 |只看该作者
>>洗衣机

  徐缓买了一台洗衣机,这是她生命里的重要时刻,她首先把家里的衣服、被褥、枕巾、窗帘等等都洗了一遍。打后她的人生就拐了一个方向:她把家里的衣服、被褥、枕巾、窗帘等等又洗了一遍,然后是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
  再见到她的时候,我们惊讶地发现,她刚买的衣服已经褪色、泛白,尽管同时也一尘不染。她的脸容、皮肤、头发也像是跟着迅速地变得苍白、衰老和干净了,她看起来简直老了不止十岁,仿佛她的时钟走得比我们的更快,而这种差距还有渐增的趋势,她自己对此却毫不察觉。她也不再化妆,但身上总带着一股香皂味儿。
  她在工作上更卖力了,有些不属于她的分内事,她也顺带干掉,这样做并非为了在上级面前表现,她是私下做的,她丝毫没有索取回报的意思。事实上她变得少言寡语了,但是,除了她不再和我们一起吃饭,而是每天自带饭盒以外,对她真是再也无可挑剔。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她新婚不久的丈夫张放——同样也是我们的同事——和她离婚了。
  从张放最要好的朋友口里,我们打听到一些事情,徐缓在家里泡茶的时候,要把茶叶先洗几遍,这样泡出来的茶就和白开水差不多。还有,她做菜不再用白糖,因为白糖一洗就化,她改用大片的红糖,用前先泡在水里洗,直到红糖只剩下原来体积的三分之一。更多的细节张放就不愿说了。不过,我们没有像最初担心的那样,要在徐缓和张放之间站队,实际上他们本人在公司碰到了,也照样礼貌地彼此打招呼,他们真是一对模范的离婚夫妻。
  现在,我们都把东西送到徐缓家里去洗,无论是干净的还是邋遢的,这并不重要。比如说我的床单,这个星期就洗了三次,基本上晾干了就马上再送去洗,天气那么清爽,阳光普照,不洗点东西是浪费生命的。我跟妻子也分开了,不过一切都那么好,没有怨恨,每次见面,我们还照旧礼貌地彼此打招呼。(2015.1.10)


>>袜子

  平生第一次,我套上了两双袜子。刚才在屋里坐着,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双脚特别冷,我的袜子都是十块钱三双的那种普通棉袜,我从来没有买过加厚的冬袜。一来因为我是南方人,我们南方的冬天室外两三度的时候,室内也是两三度,如果有太阳,室外甚至更暖和,我们早就冷惯了。二来南方的冬天短,厚袜一年里只能穿两个月,另外的十个月还得找地方放,麻烦。三来我想到,如果实在脚冷得受不了,还可以套两双袜子,何必买厚袜呢?但是这一天却始终没有来,直到今天,我才平生第一次,套上了两双袜子。
  我立刻就觉得暖和了,不过,我的心里却隐约有一丝忧虑:难道我的体质变弱了?还是说我铁一样的意志生锈了?那么,照此趋势,明年我是不是连秋裤也要穿上?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万丈高楼崩于毫厘,这多套的一双袜子绝不仅仅是一双袜子的意义那么简单。我忧心忡忡地踱来踱去,焦虑得连晚饭也忘记吃了。我想到把袜子脱下来,甚至打光脚,以此向命运报以不屑的冷笑。可是时间已过去这么久,我的外强中干一定已暴露无遗。
  忽然我灵机一触,既然脱袜子已经来不及,我何不再多套一双袜子——虽然冷酷的命运无法被拒之门外,却可以被荒诞解构。于是我连忙再翻出一双袜子,麻利地套到脚上,这下子我感觉更暖和了,心里也安定了。平生第一次,我套上了三双袜子,而且,是和我平生第一次套上两双袜子发生在同一天!啊,多么奇妙的感觉,就像连续过了两天生日,或者在一个早上目睹了两次日出……既然这样,我贪婪地想到,何不再多套一双袜子?我简直为自己的这个念头激动坏了,心里像有一头小鹿在乱撞。当我把第四双袜子往脚上套的时候,我害羞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了。我满意地端详着自己的双脚,四双袜子裹得胀鼓鼓的,连鞋子都穿不上了,幸福感就像电流一般在我身上流淌,我忍不住轻轻地呻吟了起来……
  曾经有三年多的时间,我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度过,没有跟任何人打交道,我渐渐学会自言自语,有时候我跟自己拌嘴、吵架,有时又红着脸向自己道歉、表白,那段日子我过得多么充实和幸福啊,以至于每当我回想起来,都觉得我这辈子已经值了,而现在过的每一天,都只不过是额外的奖赏,都只是锦上添花。
  当医生看到我脚上的袜子后,他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在我面前总是那么和颜悦色,而我无法把自己的幸福感告诉他,就像我没法告诉一个先天的盲人红色是什么。是的,我的父母后来把我送到这里,让我接受所谓的康复治疗,让那些对幸福丝毫没有感受力的人帮助我,把我改造成和他们一样。(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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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3 18:58 |只看该作者

《墙缝里的秘密》

      你在干什么?还不快来!

       她在衣帽间里喊,他知道又要帮她拉背后的拉链了,忙慌慌张张地把一只小皮箱搬回墙角,他咳嗽了俩声就噔噔蹬上楼去了。在帮她往那件束腰裙里塞赘肉时,他只摇头,她瞥了一眼,然后眼稍一挑,问:“咋了?嫌我胖?外面方向寻好了吗?”他说嗯,胖。。。噢,不胖不胖。。。胖点好。。。呸!我说的什么话啊?放心,亲爱的,不胖,是你衣服小了,你老买小号的衣服,小号的衣服省钱吧?哈哈你看,多好的当家女人!

       就你嘴花!

       衣帽间里出来,她已经是一朵花了。临出门时,他朝书房里张了一眼,那条裂缝已经爬到了小皮箱的 上面,像条尖细的雷电箭头,指着上面的一副山水画。

       他俩从来是成双成对出现在众人眼前的。

       窗外的轻轨地铁隆隆轰响,那条墙缝就要接上山水画了。她忍无可忍,不听他劝,打电话叫来了楼宇物业,那物业搬开小皮箱时他的心快要蹦到嗓子眼了——那墙缝里塞了一张他的银行卡!
      
       这条墙缝表面上看仅就一指的宽度,灰色的空隙里好像在流泻光亮,物业是一个面容忧愁的老头,经过敲击、听音之后,他慎重决断:这缝里面洞老大了,要凿开。

        凿开后,居然没见银行卡,绝望的他由此松了口气。那老头从里面掏出了一只黑色的活蜘蛛,俩具彩色的蛾子尸体,缺胳膊断腿的几个蚊子,从灰尘里穿透出来的除了蚊子的嗡嗡声,还有细雨隐在空气里的声音,隐隐有海浪从天边涌来的的声音,那老头掏出的灰尘越来越多,灰尘里出来的声音也就越来越多,声音汇合之后就成了轰隆隆的机器震动声,他觉得有一种耳鸣的恍惚。

        怎么这么多的声音藏里面了?他问。

         不是的,你耳朵窜了,是外面的地铁声音!物业好奇地看着他搭话。

          嗯,就是那地铁震的!她忿忿而言。

          也没什么,墙缝里就是那被地铁运行声震落的墙灰,无穷无尽的墙灰;但是缝里吹出的声音越来越响,那轰隆隆的沉闷的地铁声慢慢转换成尖利的叫声了,这叫声像是由一只受伤的鸟儿发出的,它飞过一泓碧潭时落下了绚丽的羽毛。突然,物业老头的手停止了,他朝她看看,又转头朝他看看,然后慢慢地摊开手掌——

          是一只女式手机,上面闪耀着碎钻的光芒。

           她一见就晕倒了,窗外的高架上地铁从白玉兰造型的站楼里呼啸而出,仿佛一声凄厉的鸟鸣。他感觉到脚下的地板在晃动,整幢楼在晃动,他的整个身子顺着俩条腿从中间劈海而行。


《过家家》


夏日,刘汉和蔚虹俩小孩子看见一对男女在生产队仓库间里偷情做爱,等这对情人走了,他俩也偷偷爬进仓库间,模仿这个游戏。
        刘汉压在蔚虹身上,蔚虹讲重死了,不好玩。刘汉撅了几下也说没什么好玩的,就停止了动作。

        过几天他俩又模仿了,是刘汉叫蔚虹褪下裤子弯腰趴着 ,但他褪下裤子后,却思来想去想不起来刚才那个伯伯是怎么摆弄身体的。刘汉很急,蔚虹在催,问他:”你会不会啊?”他不愿被蔚虹瞧不起,胸有成竹地说:“我知道,别急,你就这样趴着别动,我去尿个尿就来。”说完,刘汉翻出窗,准备去找刘强,刘强是他堂哥,他也见过那俩个大人玩的游戏。刘汉刚过一座古老的石桥【去刘强家的必经之路】,就被他老爸叫住了【喂猪食】,他只得跟了他老爸回家。

       蔚虹就这样趴着等了好久好久,天色都夜了,外面是妈妈焦急的呼喊声,她才下了决心穿好裤子后悻悻然跑回了家。

       第三次是蔚虹在上面,她叫刘汉在下面撅屁股,然后她叫,刘汉说那个阿姨是哭的,她说是叫的。她边说边甩着俩根辫子模仿,刘汉说不对,她是哭的!他也模仿起了阿姨的哭声,蔚虹没有听从他的建议,继续叫。刘汉见蔚虹不听他的,好像是生气了,连说不好玩。蔚虹停止了叫喊,一副凝重的样子,神色里明显没有了刚才的信心,但嘴不饶人,直嚷:“就是叫的,就是叫的,就是这样叫着做游戏的,你快撅屁股啊。”,刘汉见她这样,撅着嘴说你重死了,像只猪!蔚虹一听他说她是猪,马上起身说:“你才是猪,上次重得要压扁我了,你猪猪猪。”这样俩人不再游戏了,吵。最后刘汉说:“我是男子汉大丈夫,不跟你女孩子家一般见识,你要不信,去问刘强他们。”

       孩子们谁都讲不清楚那俩大人是怎样做那个快乐游戏的,最后小伙伴们吵吵嚷嚷地各自回了家。

       这事被传开了。

       造反派抓了那对狗男女,一番审问之后游街批斗,最后那男的被枪毙了,女的却没事,那男人自己承认强奸了她。俩小孩子无缘无故遭了大人的毒打,俩家人虽然结怨,但大人内心里都有个共识——就是这俩小孩成人后只有结亲一条路了。外人总是拿这俩小孩说事,他俩也莫名其妙地怨恨起对方来,从此没了好感。


《银白色的鱼》



   他向女儿要钓鱼票,他女婿是当官的,闻风自然有人来操办 。去的是一家在清公塘堤内的私人鱼塘,这里比较偏僻,海塘防波堤基本已经重修,加高加固了,唯这段还在使用清朝时的人工大坝,为的是纪念本地渔民跟自然抗争的英雄事迹。夏日,天气闷热,老头在烈日下坐了大半天,也没有钓到一条鱼,鱼塘主人提议给他网俩袋去,他气鼓鼓地拒绝了。眼看着太阳快要落山了,老头赌气不肯收杆,鱼塘主人想这样可不好交代,他说:老伯,你真还要钓鱼,也不是不可以,要还有兴趣,你这里吃好饭再来,兴许能成,来来来,吃饭去,边吃边谈。
       好说歹说,总算把老头子拖进了屋里,用过酒饭,真又去坐那里了。吃饭时主人的一番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他说:“这几天确实有反映钓不上鱼的,我也纳闷,这塘里的鱼数量我是清楚的呀,咋会没有鱼呢?但也有几天能钓到鱼;还没等我琢磨透,一天夜里,我听见鱼塘里哗哗的水响,跑去一看,只见水面上划开了一条大口子,是一条银白色的鱼,足有一米多长;按说这样长的鱼清公塘外的东海里也不稀奇,但我这鱼塘是年年清塘的,养一年的鱼不可能到这个尺寸啊?我想是外海里窜进来的吧。”老头听了来了兴趣,问:“你鱼塘砌了石壁,它怎样进来呢?”主人也是一脸疑虑,说:“是呀,总不可能越过3米深的石壁从地底下穿过来的吧?'他接着说:‘这条鱼不是每天出现的,但它来是有朕兆的,只要白天客人钓不到鱼,夜里鱼塘里就有响声。我试着去钓了几次,都不成,你老法师,懂。钓鱼是讲个缘分,可能你跟它投缘,要不等会你去试试?”
        夜,在鱼塘管理房传来的灯光里显得有点银灰色,囤积了一个大白天的热气从地底下冒出来,还是很热,月华洒在水面上泛着黑色鱼鳞片的碎光,风过他的脸颊,蚊子隔着长裤在叮咬,鱼塘没有种树,蝉鸣响在远方的天际里,青蛙的叫声响亮之极,主人和随他来的司机在屋外的俩块搁板上打呼噜——震山响;天的一角起了煌煌北斗星,老头没有睡意,盯着那片闪烁的水面一动不动。
        一切声音是说停就停的,天地静默,月亮里有了桂影,水面是铁板一块,上面没有了碎光,静止、墨黑一片。老头在打颤,他觉得手心里的鱼竿牵线的是一块沉铁,突然,他站起来了,紧紧抓住那根鱼竿,随着那根粗壮的钓丝的来回游弋,水面上划开了一个巨大的光亮的口子,鱼上钩了!一条足有俩米长的鱼!它是那么地光亮,以至于临近的水面也被照得有幽光了,经过了艰难的斗争,老头终于钓上了这条银白色的鱼,它全身结满了珍珠,连流出的眼泪也瞬间结晶。他知道这是神物,一声不响独自离开了鱼塘。

        回家他取走了鱼表面的珍珠,这条鱼已经没有眼泪了,那泪水结晶是红色的,璀璨得夺人心魄。他放它在一个鱼缸里,每天,这条鱼在以惊人的速度缩小,半个月后,没有重现奇迹,老头想乘这条鱼还有一点肉身,杀了它请女儿女婿来美餐一顿。

         当他举刀半空时,这条已经变成二十厘米长的鲜艳的红鱼突然张开了口,里面走出一个打扮时尚的中年女子,她朝四下挥手致意;紧接着是一个体面的中年男子,也挥手致意,朝四下里;他们来到他面前,叫他:爸,你好!这个鱼嘴越来越大,里面还有人出来,是一个英俊的青年男子,他跑到老人身边,叫他:爸,我是你儿子呀,你不认识我了?

       正在他怔忪间,鱼嘴里慢慢走出一个拿着一副鱼竿的老头,这老头走到他跟前和他打了个招呼,他惊呆了:这不就是他自己吗? 他觉得胸口好疼,他跪在了地上,那鱼嘴像个迅疾的蛇头一样汹涌澎湃而来——

        以后,他天天敲打着坚硬的鱼壁,哭喊着我要出去我要出去,外面是大海的波涛声。

《国王的诞生》


  灯开不亮了,一查,是开关坏了。他跑楼下小店里去买了一个最新式的电灯开关,安心用了一年,还是坏。他还是去楼下小店,把一个盒子往柜台上一扔,对一小个子大眼睛男人说:“老板,你的东西质量不过关!没多久就坏了!”来买开关的人很多,他叫叫嚷嚷的,老板忙出柜台来应付他,一脸赔笑着,一双大眼睛像个被冤枉的孩子一样的无辜,拿出一崭新的盒子说这是最新的产品了,白色——多洋气!他是8折拿走这盒子的,安上后房间里又像白天一样的亮堂了。

        过了三季,开关又坏了,他去换时,没等他开口老板就朝他怀里塞了一个纸盒;结果半年不到,他又去烦老板了,这次老板好像预先知道他要来似的,跑出去朝他怀里塞了一纸盒就推他走,他临走时留下了一个盒子;三个月后店里又有了他高声喧哗的声音,里面一屋子人,都是来买开关的,老板显得很激动,说:他们都不来换,你横一次竖一次的,没完没了了还,你好意思吗这样?这回轮到他陪笑了,老板朝他示意那个广告板上的新产品,“这款夜里有荧光,适合你们中年人肾不好的,这次全额价。”

       老板,这荧光跟肾好不好搭什么界啊?【买开关的人群中一小青年问】

        肾不好要起夜呗!这都不懂啊?你小毛孩一个!

         
        元旦之夜是他俩的结婚纪念日,缠绵过后,她说开灯 ,又坏了,整个房间里就一个小方块在幽幽地发光。他身子发软,艰难地去了楼下小店,一见那小个子大眼睛老板就打招呼,说实在不好意思,坏了。老板面无反应地扔给他一个面上印刷荧光的盒子,转头笑脸相迎去了,店里买开关的人实在太多了。他没叫老板找钱就逃似的跑了。

       后来他天天要换开关了,小店里有一个账本专门记他赊账款的,那双大眼睛看着远处一幢黑暗的楼房在微笑。
       他一身大汗换好了开关,她对他的颓靡相很恼怒,骂他连一个开关都搞不好,还能做什么?他还击了俩句就被无边的潮水淹没了。突然,他猛地拉掉了墙上新换的开关,房间又回到了黑暗里,只有地上的那个小方块像顽皮的孩子眼睛一眨一眨地闪,她怔怔然,“哇”地哭声陡然而起,他说好吧,都不要过了,我来弄亮它!

       他的手搭上了正负电极线。

      灯从来没有这么亮堂过,比白天里还亮,整个空间里挂满了珍珠 ;  她在珍珠的照耀下,身体里发出嗤嗤的声音,神采焕然。他笑得迷人之极,从来没有这样自信过,原本干瘪的身体也慢慢膨胀开来。她见到的是神,幸福地笑了,向他张开了怀抱。

        海浪无休止地拍打海岸,在一个遥远的海妖的悲伤歌声中,波涛渐渐平息,海水褪去之后,他是一朵黄金铸造的干花,她戴着这个夸张的花戒步入了婚姻神圣的殿堂。

        又一朵黄金铸造的干花,她有好多盒子。


          她是这个城市最美的女人,也是一个传奇的女人:她结了364次婚,有364个黄金花戒。现在,这个城市空了,所有的男女都躲藏了起来,平日里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地铁在空箱来回,高架道路上铺满了远方飞来的鸟儿,所有的房间灯火通明,唯有她在黑暗里等待着她的白马王子【离功德圆满她还缺少一次婚姻】,她神情祥和,目光穿过墙壁,穿过天空中雷电的阻挡,秋水像电流声音一样地流淌,那些紧闭的地下室门缝里泄露出一阵阵惊慌的蝉声。

        也有例外,一个15岁的孩子从弄堂口探出头来,空气中飘荡的那个芳香的峰蜜一样粘稠的绝世容颜和他相遇了。

        他的手插入了墙上的那个洞口,整个身子慢慢变得通透起来,玉石的面孔在朝着水晶幻化,“啊,神圣的躯体!她在惊呼。

         俩个身体融合时,她融化了364个花戒;终于,她脱胎换骨了——这是神圣容颜的诞生。第365朵黄金之花是她幻变的,那巨大的花瓣上有湿润的露珠,他在里面灌注了灵。

        15岁的 巨人戴着这个花戒凭信找到了地下城市里的市民,他被这个城市所有的市民拥戴为王。


      
《王子与公主》

  他在一个树洞里找到了她,从此抛家舍业呆在树洞里和她长相厮守。

      他们相互迷恋对方的身体,自眼神交汇的一刹那就没有了白天,可惜一年以后她厌倦了,他的歌喉已黯哑,手指也点燃不起她肌肤里的火焰,他已经很难乞求到她妖魅的身体之飨;他那温柔的情爱变成了内心肮脏的咒骂。
       他诅咒她,内心一直在诅咒,天天诅咒,时时诅咒,诅咒她遇见一个梦幻王子——邪恶的王子!甚至在身体融合时亦是如此。终于,有一次在他们相拥燃烧时【正值诅咒之巅峰——亦是海浪之峰值】,他的心脏裂开了,从里面跳出来一个面目英俊的王子,他迷人的眼睛散发着邪恶的火焰,他用盈盈秋水微笑着,看着他的身体慢慢地消失、殆尽;面对这蓝色的海洋,她已经无可救药了,树洞族祖先的戒告已随那黑色的衣裙一并褪去,白天再次隐遁,黑夜降临,月亮在树影背后羞涩地探望。。。。。。

       可惜一年以后王子厌倦了,她的歌喉已黯哑,手指也点燃不起他肌肤里的火焰,她已经很难乞求到他坚硬的身体之飨;她那温柔的情爱变成了内心肮脏的咒骂。她诅咒他,内心一直在诅咒,诅咒他遇见一个梦幻公主——融化他的公主!甚至在他们的身体融合时亦是在诅咒。但表面上她依然是初见时的艳若桃花,一次,在他们相拥燃烧时【正值诅咒之巅峰——亦是海浪之峰值】,她的心脏裂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公主:树洞女孩的身体在慢慢消失——殆尽,王子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公主,他在渴望、坠入她那遥远的无边洁白的国度之中。

       这个公主也爱上了王子,从此王子公主就在树洞里幸福地生活着,他们的故事就这样流传下来了,现在是春天,雪——静静地蛰伏着。


《耍》


他立在一支竖起的钢筋上,微笑着看你。这个姿势只能站立一条腿,他另一条腿打了个三角折,靠在这条站立的腿上,造型很漂亮:金鸡独立。下面的喝彩声淹没了来往的车水马龙的喧闹声音。

        他又立到了一支竖起的钢筋上,他的眼前是一排竖立的钢筋显示的一条虚幻的道路。他稳了稳身子,开始往前走,底下的人们仰望着他鸦雀无声,连桥下的汽车也停止了前行,时空俱静;他一个点一个点地踩了上去,他在走。
       终于,他走到了这条道路的尽头。北风在吹,他扎在头上的红头巾扬起在他的脑后,他面前喷吐着一条长长的白雾,底下的人们仿佛听到了他的长吁声。
       沉默。
       继尔掌声如雷,良久良久。
       之后,他立在钢筋的顶端上做了一个漂亮的造型,于是又一阵雷点般的掌声。

        哦——

        立交桥上下都在惊呼:他竟然在钢筋头子上跳跃了!这次他是在由几列竖立的钢筋组成的梅花桩上表演了。那些钢筋随着他的跳跃而剧烈震颤,它们在他坠落再起跳的一瞬间被压得最低,形成了一个令人担忧的优美的弧度,然后在他离开时会发出“噔”的一声令人担忧的清朗的声音。随着他熟练的跳跃,“噔噔噔”的声音也越来越密集,人们不再担忧他的失误以及钢筋的突然断裂,而在欣赏这声色妙绝的表现呢——
      
       哦——
       哦——
      “哦”声不断。

       啊——

       他最后定型的动作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啊”声,所有人同声惊叫的一个“啊”声:他的整个身子被一支钢筋对穿而过,像一个正要进入烤炉的肉串,滴着血。

       这是一个桥梁工地,建造的是这个城市最高大的六层式立交桥。立交桥下观看的人们都惊呆了,桥上观看的工人也吓懵了,而那个串在钢筋上的人却仿佛没有了痛苦,他安静地闭上了眼,血还在流,浓黑浓黑地流。。。淌。



        你们不干活在看什么?又是李成鸣这鸟人在耍西洋镜?他妈的,都给我干活去!

        工程简易楼梯上冒出了一个硕大的光头,他的手指对着立交桥上的工人们点点戳戳,大声地呵斥着。但是没有人回应他,工人们的脸上仿佛有一种朝圣者的神圣向往,他们都放大了瞳孔看着那个新鲜的肉串。
        光头站到了桥上。
        他也放大了瞳孔,他脚下沾到了浓黑的血。
        光头跑到那个肉串跟前,大声地骂道:

        你他妈的又想吓人啊?给我死下来,干活去!

        串在钢筋上的人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可以听到粗重的呼吸声,血还在滴答滴答地响着。这次光头倒是降低了声调,柔声地问:啊?这次真玩出事了?还能睁开眼吗?李成鸣,说话!

        在工地宣传标语的旗帜猎猎作响的寒风中,他终于睁开了眼,他没有去看那个询问他的光头,而是抬头面向了桥下广大的车群人群,他缓慢地张开双手,目光里含着微笑,神色坦然。此事功德圆满:

        这是一次最完美的谢幕。

         

《穿房子的人》

  昨天我去吉康家见一新朋友,他叫刘霖,这家伙是穿着一件房子来的。席间,喝酒的人全都光了身子,只剩了裤衩,就他没脱。我问他热不热,他说里面装着空调呢,不热。不热——那你脸上咋全是汗?有人反诘。“有汗吗?我咋不觉得?”刘霖咕噜咕噜地喝着酒,他身上的房子好像在鼓胀开来。看那房子不断流出水来,我忍不住劝说:

       你就脱了吧 ,都男人,没啥羞的。

        老刘会怕羞?这家伙是暴露狂,以前老光着身子就出来,女生在他都不避嫌,上次搞行为艺术,弄了个房子穿,好了,上瘾了,睡觉都不肯脱,谁不知道他呀,不就是懒嘛!

       我试探着问:你里面真没穿短裤?不咯得疼?


        刘霖没有回我话,就咕噜咕噜仰脖喝酒了。这时进来一人——是我们曹阳区的陆区长,手里拎着只瓶子,瓶口伸着只鹅头,陆区忙,难得有空来参加我们文友雅集。他坐定后一脸愁蹙,问他说是为那瓶中的鹅在烦心。哦,原来这只鹅是在这个瓶子里从小起养的,现在瓶子显小了,鹅一天到晚“鹅鹅鹅”地叫个不停,这只瓶子是陆区祖传,他舍不得砸,人鹅日久生情,看它痛苦,心里也疼呢!

       法华寺的老和尚南泉这天也在场,他以水当酒,边喝边高声大呵:好酒啊好酒!我看他仰头喝水时宽阔的袖子湿了一大片,胸前的衣襟上也有水渍,想:好酒个屁啊,你出家人看我们喝酒眼睛痒,喝几口凉白开解解馋罢了,水会变成酒?真是!陆区等他放下草碗后向他诉说了苦衷,那老秃驴眯眼瞟他,做手势示意陆区低下头来,大概要告诉他什么妙法。没想到陆区低头到他胸前时头上被狠狠敲了一记,南泉爆眼圆睁,大声喝道:

       出也!

        我暗叫不好,这堂堂一个区长,一方父母官,你给他“吃麻栗子”他面子下得来?一则来我做生意需要攀上陆区这棵大树,二则也不致局面无法收拾,吉康这个地主也只会写几句歪诗弹个破琴发发牢骚,靠着自己老爹以前的根荫在文化馆里混饭吃,做人上真是“阿木灵”。我是他酒肉朋友,他大方我也能骗吃,相得益彰。现在该我出手帮忙了,可让我意外的是,陆区大概是被老和尚敲懵了,他竟然大叫:

       谢谢师傅,我懂了!哎呀,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

        

        刘霖还在咕噜咕噜喝酒,他身上的房子流出的水把整个地板都弄湿了。他看着神采奕奕的陆区,摇晃着站起来,走到鹅面前,突然,一把抓住鹅的颈脖狠狠摔了下去!

         那鹅的头颈被刘霖抓折了,它扑腾了几下就倒下了,而瓶子的碎片正焕发着骄傲的光彩,刘霖一脸不屑地看着愤怒的陆亘,问:

          你真醒了?

          南泉的身子如筛糠一样抖个不停,口中絮絮叨叨地不知在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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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3 18: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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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3 18:53 |只看该作者

小镇围着小山,房屋们呈扇形打开,散在山脚下,又像潮水和蚁群,慢慢地把道路和房屋朝山顶推去,让它们四处散落在山坡上,最后因为气力不济,只有一两幢房屋被推上了小山顶。公路围着山脚一圈又在山的高处勉力连上,形成一个环形,好像古代的公子系了一条抹额。我和爷爷现在就在抹额的底部慢慢走着。
小镇的山坡上有一个道观,供奉的主神是道教神仙葛洪,道观口小肚子大,像个瓮子,因为大家爱去这纳凉求神,又在偏殿上修了三世佛和观音殿,扩大了饭堂。往下走不过三五十步,就是一个基督教堂,刷得雪白的墙身,尖尖的塔楼,红色的格子窗,正面上四个大字“以马内利”。我和爷爷穿过污水横流的菜市场,准备去这里祷告。
爷爷到我家所在的镇上来住有一阵子了,随着年纪增大,他的身体愈发不好,已经渐渐不能承担农活。眼耳昏聩的同时我们和他的交流也变得困难,他喜欢穿一件大衣,口袋里满满装着许多的瓜子花生,边吃边从镇上一头闲逛到另一头,遇到人就坐下来谈基督降世、世界末日这些话题,非此不能排解他年事已高之后从教会卸任的倾诉欲。听众开始还觉得新鲜,但渐渐乏味,然后是躲避。爷爷就转而向我们布道,我们从耐着性子到不胜其扰,只好期盼他每天在街上多走走,叔叔是没有这么好脾气的,他耐不住,总要拍桌子叫骂,这是爷爷从叔叔家到我们家来的一个原因。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邹英杰丢了。
先是问了四里八乡的人,然后贴了寻人启事,电视台上也播了,都没有下落。小邹急急忙忙从外省赶回来,没白天黑夜地找,但还是没有音讯。他哭了好几回,认定是被拐走了,带上邹英杰的照片,到外省沿路去找去了。但邹英杰也差不多十岁了,他的不正常也是一眼可望的,何至于有人拐走呢?这是个让人想不通的地方。
爷爷说要去祷告,让耶稣把邹英杰找回来,他说这次要三天不吃饭,天天跪在主面前。但他老了,在家里说话没有份量,奶奶也嫌弃他的糊涂,叔叔不让他提这个,提起来就要拍着桌子骂。在外当兵的堂弟有时候会打电话过来,他很关心爷爷的健康和邹英杰的成长。爷爷本来就是不爱讲电话的,现在叔叔就更不让他接了,怕他胡说八道,把邹英杰走丢了的事情说出来。
我也隐隐约约听到有亲戚议论说,当初雯雯高烧没得到及时的救治以至于烧坏脑子,是爷爷耽误了,但到底是怎么耽误了,因为年代久远,也就不甚了然,我想旁敲侧击地向叔叔婶婶了解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一提到和雯雯有关的话题便不发一语。我也听妈妈说爷爷不是一开始就信仰基督的,他以前甚至信过佛教,还往楼上藏了许多佛像。藏佛像就一定是信仰吗?我对这个问题是有兴趣的,问过爷爷,但他很激动,提到佛教和寺庙,脸上做出许多怪相。我问:“大,你是什么时候信耶稣的,以前你是不是也信佛”“要信主!主创造这个世界!你就是主的宝血换回来的……真感谢主!我跟你讲!那些地方(寺庙)不敢去,都是魔鬼!都是偶像崇拜!”
转过小巷,往上走几步,就到了教堂,我右手扶着爷爷往上走,左手提着两个烧饼。爷爷到镇上来不久就要发动我们去教堂祈祷,但不属于基督徒的我们无法接受这个要求。爷爷准备自己禁食三天进行祷告,妈妈吓坏了,劝他不要这么不顾惜身体,但他开始不吃饭,坐在门口默默流眼泪。我们知道他已经糊涂了,拗不过,知道不让他把这个事做下来他心里总归是勾着挂着,就想了个办法。我正好有闲工夫,禁食就不必了,但可以陪爷爷去教堂,手里拿些吃的东西,免得爷爷饿了要吃,和爷爷说要去医院治他的高血压,每天挂瓶的时候给他把葡萄糖之类的营养液输进去。现在是禁食第二天了,虽然爷爷脸色称不上好看,但总体是没有什么大碍的。
我们慢慢走到了第二层的礼拜堂,一排排漆红的长凳静默,巨大的十字两侧,玻璃窗投出光线。我扶着爷爷走到了第一排,那是他做礼拜固定的位置,我到讲坛上找出一个蒲团,放在地上,扶着爷爷慢慢跪下去。在爷爷双手紧握,嘴唇翕动的时候,我帮他把一个绿色的,已经磨得十分光滑的单肩包从他身上取下来,拿出里面的《新旧约全书》和《赞美诗歌》,分放在他身子的两侧。
我走回到最后一排的长椅上坐下,拿出手机划拉,过了将近半个小时,爷爷的哭声越来越大,完全把他眼泪鼻涕滴到地上的声音盖住了,我向爷爷的方向望了一眼,看见他身子越发弓得厉害,抖抖索索的,我再看向礼拜堂外面,天渐渐黑下去,一些蝙蝠在屋檐间飞越,大概要下雨了吧。我觉得和昨天一样,爷爷是不会吃这两块烧饼了,我把已经冰冷的烧饼打开,在爷爷的哭声里,将它们慢慢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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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发表于 2016-2-23 18:52 |只看该作者

大伯婆死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浮出脑海的是“她之前居然还活着”,自从卫琦一家搬到城里去之后,我至少有十几年没有见过她了。从老家不断传来各种老人去世的消息,我以为她也在那串我不曾清晰辨明的名单里,“大伯婆”已经是一个古老的名词,它隐藏着我对于过去的一种态度。
我已长大成人,爸妈把参加葬礼的任务递到我的手上,大伯婆去世的时候八十多岁,这在乡下是喜丧。
我们跟着卫琦和堂叔一起打开大伯婆家的大门,锁有点锈了,我们想去隔壁借点油,跑了半个村才借到,一排排立着的都是空泥屋。
踏进大厅,大厅的水泥地以前是稀罕物,现在已经四处开裂,有些地方长出了野草,大厅的地上到处都是光斑,墙角一堆儿燕子屎,燕子在梁上唧唧叫着。他们开始擦洗大厅的上房桌,然后把大伯婆的照片规规矩矩地和大伯公的照片摆在一起,因为是基督徒,所以并不需要香炉这些东西。在此过程中,我和卫琦到厨房里转了转,当初卫琦被雯雯追打着的后院门,被塌下来的屋檐给掩住,走不通了。卫琦搬到城里之后,父母之间摩擦增加,顾不上他,堂婶外遇之后离婚了,他渐渐和一些混混走在一起,学上不下去,四处闹事,被劳教了两年,现在刚刚放出来。我们这两个刚成年的人试着用大人的方式讲话,却觉得尴尬至极,讲不下去,他四处看看,走到厨房里结满蜘蛛网的风柜前,转了转外面的铁柄,风柜里轰隆一响,窜出一只大老鼠,吓了我们一跳。
从大伯婆家里出来,我们坐在爷爷老屋的酒席上,各个亲戚多有长年没见的,都没有什么变化,无非是胖了,或者多添了些皱纹,胡子。我坐下才发现我和小邹也在同一个桌子上,他还是一语不发,皮肤更黑得发狠了,他看见我,咧嘴笑了,把烟递过来,我摆摆手表示不抽,问,回来玩几天?他点点头。我问,邹英杰没来?他说和他外公在家里,我点点头。
正上菜,忽然后院一个声音慢慢下来,“宝啊,慢点走,慢慢走”,雯雯带着一个小孩从后院的小门那里转了出来。
“死人诶,你又来这里干什么!”婶婶觉得脸上挂不住了,站起来怒骂。
“要你管啊,又不是你请客,我爱来。”雯雯毫不在乎地回应,眼睛都看在牵着慢慢往下走的一个小孩身上,小孩留了一个金钱鼠尾,眼睛很大,大概四五岁。我偷偷看了一眼小邹,他在大口抽烟,烟雾把他的脸全部笼罩了。
她牵着小孩跨过水沟从院子里走进厨房的时候,爷爷忽然站起来,推着她往外走:“你不要进来,你出去,出去。”雯雯被推着往后跌了两步,小孩子躲在她身后,嘴巴扁了起来。“你干什么哇,放手哦,放手!又不是你请客!”雯雯拿手敲打爷爷,爷爷说着“不要讲!什么都不要讲”依旧往外推,小孩子眼见要哭了。堂叔赶紧从大厅赶过来,支开两个人,跟爷爷说:“叔叔,不要气坏了,小孩子不懂事,别管她。”雯雯从爷爷手里挣出来,把小孩抱到怀里,朝爷爷梗着脖子:“关你什么事,我就来,我爱来,爱来。”堂叔赶紧回过头去喝止:“不要吵死,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
第一次见到雯雯的这个孩子大概是三四年前的正月,她临近中午忽然抱着小小的孩子到家里来,妈妈吃了一惊,往院子里看时,后面还跟着一个30多岁的男人。妈赶紧招呼他们进来,但那男人只是走到院子里就不再往里走。雯雯去把那男人提在手里的东西拿过来,是一包桂圆和一瓶劣质的白酒,妈妈说来玩就可以,拿东西干嘛,不要拿东西,你坐一下,我去买点新鲜菜,中午在这里吃。雯雯说不要了,我马上要去市区,妈妈说那你等一下,转身进了卧室,然后叫了我一声。我进去,妈妈问我有没有新钱,说她没有准备这个红包,我掏出之前收到的压岁包递过去,妈妈说别人正月正头来一趟不能让人空手走,给多少呢,要和给其它小孩的一样多,不然雯雯那张嘴要说得人尽皆知。一会又感叹,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有没有领结婚证,小孩有没有上户口,也是可怜人啊。妈妈把压岁钱给出去,雯雯简单地推挡了一会就收下了,妈妈又拿了一捧糖果塞在她口袋里,她走到远远站在院子里的男人那里,一齐走了,我至始至终没看清他的样子。以后我们才听说她一天里就跑了好多家亲戚,收了压岁钱就赶往下一家。
自此之后正月雯雯经常在亲戚家里转,只要有亲戚正月请客或者平时有办酒席,虽然大家都不愿意她来,但是她总能得到消息,适时赶到。津津表姐说她还打过电话问她怎么化妆,怎么网上购物,但是雯雯的这个孩子一点都不惹人喜欢,名字也许叫什么玉什么聪,我记不下来,总是欺负别的小孩然后把主人家搞得一团糟。正月里奥迪姑夫请客吃饭,她又带着孩子及时赶到,几个小孩在一起玩遥控车,雯雯的小孩上去就要抢,其它的孩子和他不熟,不想给他,他劈头盖脸就要打,津津表姐赶紧上去把遥控器抢下来。一会儿小姑姑的外孙过来表示要玩车,津津表姐刚想给他遥控器,雯雯就跳出来:我儿子要玩你们就不肯,现在就给他们玩,你们是不是欺负人!小姑姑的女儿说,那你也自己把你儿子看好来,他乱弄乱弄,你让他玩车,这厅里这么多贵重东西,打破了谁来赔?雯雯气得眼发直,直着手指着大厅里的人说,你们不要得意,现在是没有人来收你们,你们等住,等着天来收你们。虽然知道是傻人傻话,但正月里还是要讨个吉利,小姑姑站起来说,雯辉啊,你真是傻得苦,你要来玩就好好玩,不要嘴那么碎,惹得不高兴我要收拾你。雯雯气鼓鼓地不说话了,抱着小孩去大厅一角里把桌上的水果和零嘴吃了大半。
雯雯在酒席上坐下了,小孩脚一沾地就到处飞跑,东摸摸西摸摸,雯雯把他拽回来,领着他一一对着桌上的人“叔公、伯公”地叫,那小孩也乖觉,“叔公伯公”叫得震天响,那些被叫的亲戚们也四周看看,呵呵地笑着,摸摸这孩子的头。
雯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折叠好的袋子,挽在胳膊上,指着桌上放着的两包烟问,有人抽吗?桌上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雯雯看没人回答,麻利地把两包烟拿起来,放进袋子里,向下一个桌子走过去。另一个桌子上大家已经开始散烟,只剩一包在桌上,雯雯走过去说没人要我就拿走了,没等回答就揣进了袋子里。奶奶端菜走过来,看见这场景,无可奈何,只能沉着脸骂了一句。雯雯赶紧说她是给叔叔拿的,叔叔喜欢抽烟,我们听见这话都笑了起来,因为雯雯最怕见到叔叔。奥迪姑夫在另一个桌上说:“两包烟怕什么,知道心疼自己的男人也是乖,我这里的烟你拿过去。”奶奶无可奈何地走过,说:“这样的傻货真是有的苦。”雯雯一边跨过凳子去拿奥迪姑夫递来的烟,一边应声:“什么我是傻货,就是你们卫家有这样的种。”一句话把大家都逗乐了。我看见她要朝我们这桌走过来,想到小邹在我身后,有点不忍心,赶忙散了一包烟,把另一包揣到兜里,她过来问时,我摆摆手说没有了,都分掉了。雯雯讪讪地走掉之后,我碰了碰小邹,把烟塞到他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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