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太佩服自己了,写这句话的时候,俺偷偷的笑了。这是为毛捏?因为俺太坚持原则了。
今年三月份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换取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因为此前威海港集团危险货物装卸雷管、炸药什么滴,都是车船直装直取,也就是说:没有危险货物堆场,危险货物是事先申报,到时候威海港航局、海事局、消防都临港监督作业。这样的弊端就是,车有时候要在港外存放区存放,费钱不说还费时间,所以这次换证,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想在18#泊位后方弄一个堆场,想堆放除第一类爆炸物和剧毒物质外的其它危险品。
这个堆场占地才900m2,地方比较小,想堆放那么多的危险品显然是不成立滴,再说事故池、遮阳棚、喷淋系统、独立的值班系统都不具备,领导多次找我沟通,我都说不行。后来他说你先写上看看专家能不能通过,我说肯定不行,因为什么设施没有,根本想也别想。后来大家知道很多人给我打电话探讨这个事情,没有办法我把堆场单位弄了一章节,说明上堆场需要的条件,然后,威海港航局组织,威海海事局、消防、威洋石油。。等单位组成的5人专家组,大家一致同意我的不能设立堆场的结论,然后呢,企业就没能申请这个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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