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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说吧13:坐围炉说“网上辱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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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吧13:坐围炉说“网上辱人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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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17:2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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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说我记 于 2015-6-1 17:41 编辑

      【作者】:胥颖莉                  【题目】:网上辱人违法
      【转载出处】:河南石油报(家庭版)
      【小编言论】:我个人感觉大家都非常谦让与包容,磕磕碰碰,嘀嘀咕咕,都是自家的事情。然而,有些论坛就不是这样啦,你敢辱人,我们就对薄公堂,现在给大家介绍一例“西祠胡同”网站网友发帖谩骂他人被判赔一案。下面是摘自于作者原著。
      【基本案情】:2008年7月11日和8月11日,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西祠胡同”网站先后发表了两篇文章,对南昌市民陈木木进行侮辱、谩骂。发帖人是刘木。2008年9月4日,应原告陈木木要求,网站删除了上述两篇文章。
      【案例审理】:法院审理认为,两篇文章描述的人物和事件均与原告陈木木的职业、业务及相关环境吻合,文章使用侮辱性言词,有损于原告的人格形象和社会评价,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两篇文章的发帖人系被告刘木,事实清楚。刘木应对侵害原告名誉权承担民事责任,在发表该文章的网站登载道歉声明,并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方木、徐木对自己的物品没有进到到妥善管理义务,致使侵权人利用其上网工具侵害他人名誉,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被告刘木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在“西祠胡同”网站登载向原告陈木木赔礼道歉的文章,并赔偿一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方木对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承担连带给付义务;被告徐木对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案例启示】: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力,但这个权力是在不侵害他人权力的基础上。网民发帖、跟帖或发表评论,不可逾越法律边界。网络运营商有义务保护合法注册用户的隐私,要负起删除违法信息的责任。

附:有请大家来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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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6-2 16:0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6-2 14:20
很多法官跟律师是勾搭的。。。

是的,因为利益的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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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6-2 14:3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6-2 14:29
我没饿肚子,估计是因为我不是律师。。。

你当了律师,估计也不会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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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6-2 14:3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6-2 14:27
你这说法是对律师职业的侮辱。他们忠实于法律,尽最大努力,保护己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才是起码的职业道德 ...

你错了。

首先,我说的只是某些律师,不涉及所有。就好像,我批判黑警察不代表我批判警察。

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要忠实于法律,而不只是钱。辩护,可以无罪辩护也可以罪轻辩护。都属于尽最大努力,保护己方当事人的权益。也是真正的职业道德。

如果是靠歪曲事实或其它非法手段,使得罪犯无罪了。那才是对律师职业的侮辱。

就好像李某一案的那个律师,梦鸽让他当辩护律师,他会去做无罪辩护。梦鸽不用他,他就鼓动其它嫌犯做有罪供述。这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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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6-2 14:2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2 14:26
太讲良心的或太笨老是输官司的只能饿肚子。

我没饿肚子,估计是因为我不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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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6-2 14:2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6-2 14:20
很多法官跟律师是勾搭的。。。

我曾经打过官司,就因为没请律师。法官开始倾向我,后来来个不受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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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6-2 14:2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20:44
就好像王文军的辩护律师,明明是为了名利在替黑警察辩护,非要说成是替警察辩护。

要是民工们事前出了大 ...

你这说法是对律师职业的侮辱。他们忠实于法律,尽最大努力,保护己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才是起码的职业道德——以你的所谓正义感作祟,难道受了当事人委托,反而想方设法把当事人加大罪过或加大处罚?那不要律师了,全民冲上去,拳打脚踢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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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6-2 14:2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6-2 14:20
我当初打算考律师的,法律本科文凭都拿到了,先生不让我考了,说我的性格不适合在那么黑暗的环境氛围里存 ...


太讲良心的或太笨老是输官司的只能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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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6-2 14:20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6-1 21:28
律师最怕的是法官,那是他们的爹。

很多法官跟律师是勾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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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6-2 14:2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20:00
还是美国有的律师好。律师费从官司里提成。败诉不收费。那样就会尽全力帮你。

中国的,胜败都收钱。再 ...

我当初打算考律师的,法律本科文凭都拿到了,先生不让我考了,说我的性格不适合在那么黑暗的环境氛围里存活,做不到黑吃黑就会被黑吃了,何苦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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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6-2 13:49 |只看该作者
风花 发表于 2015-6-1 18:18
才判五千,请个律师都不只五千。不过面子也重要

一共是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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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6-1 21:2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20:41
律师,不黑,不昧良心,还真不不好挣钱,何况还都想挣大钱。理解吧。

律师最怕的是法官,那是他们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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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6-1 20:44 |只看该作者
就好像王文军的辩护律师,明明是为了名利在替黑警察辩护,非要说成是替警察辩护。

要是民工们事前出了大价钱,他没准就会摇脸一变,大气凛然的替弱势群体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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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6-1 20:41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6-1 20:14
曾经看过一本书,专门写律师的,不是一般的黑!

律师,不黑,不昧良心,还真不不好挣钱,何况还都想挣大钱。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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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6-1 20:1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19:33
现在的律师多黑啊?为了出名的也许费用低。
否则,还不如私下解决呢。

曾经看过一本书,专门写律师的,不是一般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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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6-1 20:00 |只看该作者
风花 发表于 2015-6-1 19:51
律师费是个人先垫付的,如果胜诉有可能败诉方出,调解成功各出一半。目前最便宜的律师好像是八千起,不过 ...

还是美国有的律师好。律师费从官司里提成。败诉不收费。那样就会尽全力帮你。

中国的,胜败都收钱。再赶上吃完原告吃被告的主。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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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6-1 19:5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18:51
是网站赔五千,个人赔五千,共一万。

最好是连律师费也让败诉方承担。

律师费是个人先垫付的,如果胜诉有可能败诉方出,调解成功各出一半。目前最便宜的律师好像是八千起,不过也可以加一个什么律师联盟的,年费几百元,若有官司几百元也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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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6-1 19:33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6-1 19:30
嗯,律师费由自己承担。

现在的律师多黑啊?为了出名的也许费用低。
否则,还不如私下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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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6-1 19:3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19:22
律师费,好像不包含在诉讼费里面。

嗯,律师费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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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6-1 19:22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6-1 19:18
诉讼费也是有对方承担。

律师费,好像不包含在诉讼费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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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6-1 19:1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18:51
是网站赔五千,个人赔五千,共一万。

最好是连律师费也让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也是有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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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6-1 18:51 |只看该作者
风花 发表于 2015-6-1 18:18
才判五千,请个律师都不只五千。不过面子也重要

是网站赔五千,个人赔五千,共一万。

最好是连律师费也让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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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6-1 18:18 |只看该作者
才判五千,请个律师都不只五千。不过面子也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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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6-1 18:1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6-1 18:13
网络维权的成本太高。尤其是马甲满天飞。

飞不过甲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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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6-1 18:13 |只看该作者
网络维权的成本太高。尤其是马甲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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