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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蔡逻辑进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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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逻辑进来聊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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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9 20:5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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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都啥题啊?有啥逻辑啊?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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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5-5-22 14:27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5-5-22 14:15
南辕北辙,不在一个语境里。

是啊,把所有人都当成傻子的,只能得出蔡的语境。而不把所有人都当成傻子的,会得出偶56楼的语境。
自然还有其它很多语境。不严谨的题,只能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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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5-5-22 14:24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5-22 14:09
不就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嘛,你做不出来不丢人。呵呵
磨叽一大堆,反倒让人生疑。

你那是数学题吗?

你愿意当傻子,那是你的自由。我一点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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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5-5-22 14:1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2 13:40
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很糟糕的模型。

因为,这个模型,是建立在海盗都是些守信的傻子之臆想的基础之上的 ...



南辕北辙,不在一个语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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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5-5-22 14:0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2 13:40
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很糟糕的模型。

因为,这个模型,是建立在海盗都是些守信的傻子之臆想的基础之上的 ...


不就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嘛,你做不出来不丢人。呵呵
磨叽一大堆,反倒让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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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5-5-22 13:40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5-5-22 12:25
海盗分赃是博弈论的中一个故事模型,是运用逆向归纳法的经典例子。据说这个例子曾被作为微软公司招募员工的 ...

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很糟糕的模型。

因为,这个模型,是建立在海盗都是些守信的傻子之臆想的基础之上的。

任何一个成功的模式,都无法完全的复制。因为,那涉及太多的可变因素。

要看到大多数人都是傻子,只要能把大多数人忽悠了,那就能够成功。要是把所有人都看成傻子,那自己就是傻子。傻子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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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5-5-22 12: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5-5-22 12:29 编辑

海盗分赃是博弈论的中一个故事模型,是运用逆向归纳法的经典例子。据说这个例子曾被作为微软公司招募员工的面试题目。
所谓博弈,就是策略性的互动决策。一场博弈,至少包括三个要素:
一组局中人;局中人可采取的行动;局中人可能得到的盈利。

任何一场博弈中,每个局中人的目标都是最大化其盈利。每个人的盈利不仅取决于自己如何出招,也取决于别人如何出招。正是这种战术上的互动,使得博弈充满了趣味、新奇,甚至惊险、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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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5-5-22 11: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5-5-22 10:47  你是丢三落四,就剩个二了。   你不是傻,是没智商。

你是有点小聪明,可惜很少用于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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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5-5-22 11: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5-5-22 10:36  你大磨叽招来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反来嘲笑一直护着你的首版戈戈。   还是个爷们儿吗?哈哈,真是 ...

小野鹤,爷们的定义是什么?
要是你那样的下作,偶现在就可以展示给你看哦。别看你是首版,屏蔽首版的回复,偶测试过,很流畅。嘿嘿
可惜,偶不会如你一般下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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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5-5-22 10:5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5-5-22 11:26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1 23:43
你这叫逻辑啊?你那叫胡扯。

第一个傻帽死了,其他的都傻子啊?



嗯哪,大磨叽说的对,蔡诚是瞎掰,不跟他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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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5-5-22 10:5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1 23:23
能激起你的恶吗?
别让我那么快有成就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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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5-5-22 10:4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1 23:13
都减到二了,我傻啊?去捡那个二。



你是丢三落四,就剩个二了。

你不是傻,是没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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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5-5-22 10:44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5-21 22:57
他除了会磨叽,还是拎不清的磨叽,其他啥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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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5-5-22 10:4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1 22:41
你再改为一个好了。

那样,你也不用崩溃了,金戈戈也能逻辑了。



真丢人!明明是你让蔡诚出题,怎么往戈戈身上推呀?

丢人现眼也不能没底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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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5-5-22 10:39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5-21 07:42
涉嫌嘲笑首版姐,该当何罪?哼。

照屁股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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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5-5-22 10:36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0 23:56
改为一个,你就不笨了。



你大磨叽招来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反来嘲笑一直护着你的首版戈戈。

还是个爷们儿吗?哈哈,真是丢尽了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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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5-5-21 23:54 |只看该作者
逻辑可以这么推:
第一个强盗说:一人两件,剩下两件,你们抓阄。我回家

第二个也如此办理。

。。。。。。。。。。。。。

最后两个强盗平分。高兴地回家。走到半路,被埋伏在路边的七个强盗咔嚓了。
然后又开始分赃。
。。。。。。。。。。。。。。。。。

直到那个最强壮的强盗,把另两个或三个强盗咔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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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5-5-21 23:48 |只看该作者
改成:一个狱卒和八个囚犯的故事还靠点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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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5-5-21 23:48 |只看该作者
那都不是些心黑手狠的强盗吗?都是些束手就擒的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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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5-5-21 23:43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5-21 23:32
算了,不能让逻辑大师兼大磨叽丢脸,赶紧公布答题思路。
首先,问题要倒着思考。如下:
只剩1个人的结果 ...

你这叫逻辑啊?你那叫胡扯。

第一个傻帽死了,其他的都傻子啊?

傻子逻辑?我不懂,我还没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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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5-5-21 23: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蔡诚 于 2015-5-21 23:34 编辑

算了,不能让逻辑大师兼大磨叽丢脸,赶紧公布答题思路。
首先,问题要倒着思考。如下:
只剩1个人的结果,估计美丽可爱的金胖子也会,略。
只剩2个人时,倒数第2人不论怎么分,最后一人一票否决,倒数第2人命归黄泉,一无所获。所以,他必须同意倒数第3人的任何方案。
该倒数第3人分时,他无论怎么分,即他自己得20,别人1个没有也能通过。
该倒数第4人分时,倒数第3人肯定反对,最后两个不见得支持,所以他必须争取这两人,就分他们1人1个。
该倒数第5人分时~~~~,大家如此推理吧,都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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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5-5-21 23:23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5-21 23:19
你就是我见过最二的。明儿版主议事厅,好好等着我修理你。这次绝不容情。

能激起你的恶吗?
别让我那么快有成就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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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5-5-21 23:1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1 23:13
都减到二了,我傻啊?去捡那个二。

你就是我见过最二的。明儿版主议事厅,好好等着我修理你。这次绝不容情。


睡了。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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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5-5-21 23:13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5-21 23:06
你这么高智商,有判断力,还明察秋毫,你逻辑呗。(*∩_∩*)。。

都减到二了,我傻啊?去捡那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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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5-5-21 23:06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1 22:41
你再改为一个好了。

那样,你也不用崩溃了,金戈戈也能逻辑了。

你这么高智商,有判断力,还明察秋毫,你逻辑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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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5-5-21 22:57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5-21 22:20
崩溃!算了,改为2个。看看大磨叽能否逻辑一下。

他除了会磨叽,还是拎不清的磨叽,其他啥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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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5-5-21 22: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荷静雅 于 2015-5-21 23:00 编辑

这个题有点意思,九个强盗分宝贝,其中第五个强盗的态度最为关键,他可以接受的方案是至少分得四件宝贝,最多得到六件宝贝。但第一,二,三,四强盗都不会提出让他分得六件宝贝的方案,所以由于他的不同意,则第一,二,三,四强盗都被杀死。而后他成为剩下的五个强盗中第一个方案的提出者。这样,问题就转化为五个强盗分二十个宝贝,对于五个强盗分二十个宝贝的问题,同样五个强盗中排序的第三强盗也成了关键人物,这个第三强盗至少可得六件宝贝,至多可得十件宝贝。如果五个强盗中的第一强盗提出一二三强盗分六件宝贝,则第三强盗必将接受,如果他不接受,则他无论提出何种方案,其他二强盗都可以将他杀死,从而剩下的二强盗平分二十个宝贝。
如果强盗遵守规则,那么第一二三四强盗是死定了的。因为死的强盗越多,剩下的强盗越少,强盗才可分到最多的宝物。最好的结果是一个强盗杀死了其他的所有强盗,最后的强盗独吞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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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5-5-21 22:41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5-21 22:20
崩溃!算了,改为2个。看看大磨叽能否逻辑一下。

你再改为一个好了。

那样,你也不用崩溃了,金戈戈也能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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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5-5-21 22:20 |只看该作者
崩溃!算了,改为2个。看看大磨叽能否逻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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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5-5-21 07:4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0 23:56
改为一个,你就不笨了。

涉嫌嘲笑首版姐,该当何罪?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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