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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点评:与桥有关的故事(16—30号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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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与桥有关的故事(16—30号 完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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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1:3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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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前,有个叫尾生的人与一个女人在桥下相约见面。但到了时间,所约的人仍然没有到。这时候,河水上涨了,他因为不肯失约,抱着桥柱不走,于是被水淹死了。
  
  这是一个关于痴情与守信的故事。水漫上来并不是一个很迅速的过程——至少尾生看起来有抱住桥柱的时间,只是在他看来,离开桥下躲避,是一种严重的失约行为。
  
  所以,我们很容易被尾生的诚信所感动,于是可能忽略了这个故事所包含的其他问题。
  
  就是他为什么要与人约在桥下而不是桥上?这个女人又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赴约呢?尾生离开桥下站在桥上,或者在岸边算失约吗?
  
  据传,这座桥位于蓝田,因而桥名蓝桥。所以,著名的电影“魂断蓝桥”之名,纯粹来源于此,而那部电影的名字直译应为:滑铁卢桥。
  
  这是个关于桥的故事,发生地点在桥下。
  
  又过了很多年,一个现在我们称之为赵襄子的人骑马路过一座桥,突然马受惊了。他觉得有人可能躲在桥下想刺杀他,就让手下搜索,于是捉住了个叫豫让的人。这人是智伯手下,赵襄子与韩魏两家联合灭智氏时,他逃走了。并且,已经刺杀过赵襄子两次,赵襄子觉得他是个义士,放了他两次。
  
  但是豫让毁容吞炭,坚定不移地要杀赵襄子为智伯报仇,赵襄子也意识到不能再放豫让了,于是只好杀了他。
  
  这也是个关于桥的故事,地点从桥下转移到了桥边。这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忠诚与义气的故事。而故事之外,其实还隐藏着一些轻易不被发现的问题。
  
  比如,智伯无道而赵襄子有道,豫让是知道的。但他仍然要杀赵襄子,原因是智伯以朋友的礼遇对待他。
  
  再比如,是豫让杀不了赵襄子吗?恐怕不是,正是因为他知道赵襄子不能杀,而自己又必须对得起智伯,所以,他在求死。
  
  所以,这是个选择,是一个人格、信义与大道的选择。赵襄子清楚,豫让也清楚。
  
  所以,他们本应该成为朋友。
  
  据说,豫让的最后要求是赵襄子脱下外衣,以代替赵襄子本人。赵襄子满足了豫让,然后杀了他。
  
  传说里,豫让拔剑击外衣,衣有血痕。
  
  再后来,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相约私奔时,他们收拾细软,趁着夜色通过了一座桥,桥边有月色,杨柳,清风微拂,通向成都的道路在马车急奔中渐进……
  
  这个故事,与爱情有关。至于与桥有没有关,那是我编出来的。
  
  以上,与桥有关的是:桥只是一个衬托,所衬托的不光是故事,月色,爱情以及其他。其实是,只要有桥的影子就可以了,而我们希望的是这个发生的与桥有关的故事,足以让人动容。
  
  好吧,我的故事完了,以下开始: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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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15-4-30 14: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4-27 11:29
评论结束,推荐入围作品:18,19,27号

这三篇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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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15-4-28 18: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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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15-4-27 14:36 |只看该作者
闲姐这小头像帅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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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15-4-27 12:57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4-27 11:29
评论结束,推荐入围作品:18,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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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15-4-27 11:29 |只看该作者
评论结束,推荐入围作品:18,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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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5-4-27 11:24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可能,接下来交流下我心目中的前三作品,不过,为了不影响其他评委点评,就等到所有评委点评结束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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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015-4-27 11:22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年杏花开

  初春季节,天气渐暖,杏树上缀满了暗红色的花蕾,密密的,在枝枝叉叉上拥挤着、等待着。
  
  周日,明搭乘去乡村的公交车回家看望父母亲。那一年,他二十岁,刚毕业的他是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虽满脸孩子气,却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志向满怀。
  
  那一天是乡村的大集,在农村,每逢大集,农民们会家自己产的土特产拿到集市要吆喝叫卖,换几个过日子的零花钱,也有居家的主妇会到集市上挑选过日子用的零东码西,集市向来是十里八村最热闹的聚集地。特别是这初春的集市,因为春耕备产,农户们要选购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所以更是人来人往,夹杂着商家七高八低的叫卖声和农民们的吆喝声,很是热闹。
  
  明正在挑选东西买给家里,忽然感觉一名男子象一阵风一样,“呼”的一声从身边窜了过去,正在诧异间,后来传来了了一个妇女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快抓住他,他偷了我的——钱,快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快——抓住他,抓小偷啊!”后边追赶的中年妇女早已气喘吁吁,但奔路的步伐却越来越快,脸上充满了焦急。
  
  容不得多想,明扔下手中的东西,起身追了过去。小偷很敏捷,在所有人的怔楞中他已经挤过人群,奔着集市后山坡上的小路飞奔过去。
  
  明和几个赶集的农民奋力追赶。小偷年轻力壮,奔跑如飞,眼见他在人们的呼喊声中越跑越远,渐渐离开人们的视线,这下可把明给急坏了,忽然发现路旁停着一辆自行车,他顾不上多说,夺过车子一路紧蹬,眨眼功夫就追到了小偷的身后。
  
  明大喝一声“站住”,小偷回头一看,自己已经穷途末路,再也无法逃离,竟然转过身直奔明而来,这时候的明已经脱离一起追赶的人们几百米远,“他要干什么?”,明分明看见小偷的脸上有了一种鱼死网破的悲壮,手伸进了衣袋里,明有点紧张了,“他手中握的是不是刀啊?如果他真的动刀子,我该怎么办?”只是一瞬间的迟疑,明扔下车子,顺手操起路旁的一块石头,迎着小偷走上前去,此时的明热血沸腾,准备与小偷展开一场生死搏斗了……
  
  却不料,小偷就来到明面前,从衣袋中掏出却是是一小叠钱,他抓住明的手,哀求道:“兄弟我把钱还给你,你就放我一马吧,求求你了!”明暗暗地松了一口气,接过钱来,但还是保持了十分的警惕……
  
  僵持中,追赶的人们陆续赶到了,大家岔岔不平,七嘴八舌的责骂小偷,一位壮实的大哥黑着脸,冲动的拽过小偷的衣领就要要动手:“看你再做这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跑啊,有本事你跑啊,再跑我打断你的腿!”小偷一脸的沮丧,不住的哀求着“大哥,我不跑了,钱还你们了,放我一马吧,我再也不敢了。”
  
  丢钱的中年妇女接过明递过去的钱,认真的点了点,四十二元,一分没少,她嘟嘟囔囔地骂了几句便没有再说什么。接下来,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今天的功臣——明的身上。明知道,在当时这个小偷的行为还构不成盗窃罪,本想把他送派出所,但看到小偷一脸悔改、颓丧的样子,明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他语重心常的劝诫了小偷几句,就让小偷离去了。围观的人们渐渐散了,明呆呆地望着小偷远去的背影,心情却是复杂的,小偷以后的路会怎样的?就这么放他走了,到底是对还是错?这样做到底是宽容还是纵容?
  
  之后的日子很平淡,明回到了单位继续努力工作,几年后他成了检察官,当年捉贼的经历和那个被自己放走的贼也已渐渐淡出他的记忆。
  
  多年以后的又一个春天,明下乡检查,中午在集市旁的一个小饭馆里就餐,低头吃饭的时候,明总是隐隐的感觉有一丝关注的目光总是在注视着自己,明很好奇,是遇到了熟人吗?明凭着感觉,捕捉着那目光,四目相对时,明发现,那关注的目光竟来自于明十几年前亲手抓到的“小偷”, 明顿生几分尴尬,倒是“小偷”主动上前热情的与明打了招呼。
  
  怎么会在此地重逢?当年的“小偷”是不是已经改过,还是依旧做着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带着满腹的疑问,明与“小偷”开始了攀谈,原来此时的“小偷”已是这家小饭馆的老板,凭借着自己多年来的苦心经营,现在的小饭馆生意兴隆,在远近十里八乡已经小有名气了。
  
  回想起当年的事,“小偷”并不避讳,当着他妻子的面说出来了自己当时做的蠢事:那时他妻子生重病,住院治疗,那些年特别困难,家里仅有的积蓄都给妻子治病了,正好那两天医院催着他续交住院费,如果不续费,就要暂停给妻子的治疗了。当时的他焦头烂额,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再拿出钱来续交住院费了。他在集市上已经闲逛了许久了,当看到那个妇女掏出的钱时,他就见钱起意了,冲动之下夺过妇女的钱就跑。
  
  他说,他在抢过钱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可是在人们的呼喊与追赶中,他却不得不夺路而逃。明和乡亲们奋不顾身的追赶,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可耻,他很感谢当时明和乡亲们的宽厚,让他有在悔恨与耻辱中,可以有反思与改过的机会……
  
  那天他回家去想了整整一个晚上,那种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滋味,让他感觉只有走正路,靠自己的双手赚来的钱才最踏实。于是,在妻子病愈之后,他向别人借钱盘下了这家小饭馆,夫妻两个人凭借踏踏实实的干劲、童叟无欺的诚信,将小店经营得红红火火,现在小日子过的挺殷实,他说踏踏实实挣钱的生活真好。
  
  他走到席间敬了明一杯酒,明接过一饮而尽,一股自豪感从心中涌起……
  
  窗外,一树一树的杏花,白中透着粉红,在风中摇曳,吸引来蜜蜂和蝴蝶有花间翩翩起舞,哦,春天来了,它是如此美丽……

——————————————————————————————————————————————————————————————————————————————————————————————————————————————————————
30号作品:又是一年杏花开
作者:唯有杜康
字数:2103字
意见:
         与人玫瑰,手有余香。得饶人处且饶人,以及要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因为这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这些都是很浅显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
         猜测作者立意大约如此。
         只是,越是浅显的道理,因为长期以来宣科式的道理,反而会让人麻木,那么要让这些道理给人深刻的冲击,可能,便是小说责任。
        这个故事,以“小偷”的视角讲述,可能会更好一些。但仍然不够。
        
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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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15-4-27 11:05 |只看该作者
 冬浪春涌— 给Y生日快乐

 ——有一座桥,横在空中,我们其间穿梭。
  
  深秋行深,走入这个不算太冷的冬天,总让人感觉宁静、缠绵、安稳。这是绵雨的冬。这是暖阳的冬。还是短冬,像小兔子尾巴一样羞涩。或许是麻雀的冬,两个人的冬,就这样叽叽喳喳地闹。
  
  大约是春天就不远了吧,那些小虫子爬个不停,挠得心痒痒的。直到男人说忍不住要爱了,她说那你得娶我。“刺啦啦”仿佛电视机里的断片,黑白的小圆点跃跳动不止。他和她都再明白不过。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他恼火她的提示。
  
  若是过了年,春天就逼近了。湿润的空气,让他们有些躁动。很多争吵,都是没来由的。她说,有太多别的女人关注你。男人委屈,也不耐烦:那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关注她们。她说:那就是有咯?他问:女人都喜欢下套子,比如先救谁的故事。她说:你怎么知道女人都这样?你有很多女人?他叹口气,认定她实在是个不讲理、磨人的小妖精。他岔开话题,说:要过年了。她就说跟我回家吧。他笑着说,好像你爸爸有枪的。她也嬉笑,是啊是啊。他说那你是想谋杀我。她顿了一顿:你已经谋杀我了。至此,男人和女人都知道,没什么可说的了。
  
  她无力抗拒,关于爱情便是如此。
  
  男人有家室,还有个可爱的女儿。这些她都知道。她貌美如花,独身,事业小成,被众多优质男争着捧着。可她却义无反顾地去找他,仿佛他是块磁铁。试探、闪躲、欲拒还迎。她知道这男人是危险的动物。她告诉他,只能做自己的狼。男人同意。她告诉他,做一头狼,必须忍受孤独,否则就是一只貉。她感觉他在电话里一秒钟的停顿。直到他轻声说:可以。女人满心欢喜,将手机贴在胸口,仿佛抱住了男人。
  
  他无力抗拒,这个世界也无力抗拒。
  
  手中的电话被攥得温热,熟悉的号码,总在刚刚开始,便被掐断。他放下,拿起,又放下,又拾起。最后叹了气,将手机扔出去,在沙发上打了个滚,卡在坐垫间。他恍然,那是一座不该有的桥,是独木桥,经不起风雨飘摇。
  
  走着,走着,俩人就走丢了。不知道究竟谁丢了谁,也许是迷路,也许是失联,也许吧,也许。
  
  每一次温暖开始,都被这样的谈话谋杀。冬仍旧是冬,不会改变原本的面目。
  
  冬天尾巴特别冷,但冷得有些混沌,雾霾横行,让整个冬天蛰伏在屋子里。特别是那些悬浮在空中的微粒,粒径分明。这些尘埃,或许是肮脏的,挥之不去。
  
  忽然地崩塌发生在年前。女人告诉男人,她去相亲了。他脱口而出,这正是我希望的。女人疼得吸了口气,不再说话,只是发来相亲的照片。照片中男子是俊朗的,也很干净,与女人极相配。他微笑着,吐出一口气,心想:是了,该是分开的时候了。男人确实这么想,没有一丝难受。只是他不曾想,有些疼痛看不见摸不着,却如空气一般被需要。
  
  桥断了,日子如尘埃。这个冬天的尾巴,男人手机不再响起女人的专属铃声。他有时拿起它,觉得它似乎坏了。可在心底里,他知道,自己将女人的号码囚禁了。他担心一放出来,心魔也跟着出来,撕咬他,吞噬他。女人看着手机,QQ头像一直黑着,方才醒悟:这个黑色的小匣子,不过是联通两人唯一的桥。
  
  年像一头小兽,忽然闯来,春天跟着就烂漫。女人开始打扮自己,清纯的、妖艳的、富贵的,怎么美怎么打扮。女人开始旅游,开过的油菜花,炫目的桃花园,温柔了的海,哪里美往哪里去。帅哥靓女一起的日子回来了,女人一点也不陌生,在嬉闹间,收放自如。
  
  春润水肥,夜若暖衾。女人K歌回来,余烬未泯。拿起手机,QQ里一大堆跳跃着、闪烁着的头像,她一眼看见灰暗如初见的他。她发现他一直关注自己,欢喜莫名。情爱,确如空气,无处不在。
  
  她的手搭上黑色而奇妙的匣子,铃声悠长,拱桥的弧度。
  
  他听见铃声,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放出了她?他被自己吓着了,伸手要掐断它。
  
  也许过去了就过去了。铃声的结尾,她这么想。然而,听筒中传来慵懒的声音:喂,年过的好吧,相亲成功了吧。
  
  她的眼泪就要下来。她想架一座桥,可话语的开端便无可避免地落入将被谋杀的窠臼。
  
  她在想,是你毁了这座桥。
  
  他在想,有了这座桥头堡,你会走过来么?
  
  桥上有风,层叠着的风,交错着的风,卷曲着的风,穿梭着的风,眼睛里的风,心底里的风。
  
  审判日。有风即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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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作品:冬浪春涌— 给Y生日快乐
作者:徽地文狐
字数:1631字
意见:
      本文,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感情真挚,读之动容。
      本文,肯定是小说
      本文,给评委出难题,当然,也不是很难
      因为,除了上述理由,好在,评委是男,作者也是男。

本文,不推荐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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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15-4-27 10:53 |只看该作者
心桥

  那是一座干净整洁的农家小院,坐落在村子的最东边。朱红的院门敞开着,门口的垂柳随风轻扬,几只觅食的鸡悠闲地走来走去,小屋顶上,炊烟在暮霭中缓缓升起,如此静谧,如此安逸。
  
  我知道,我只要走过去,轻轻敲响那扇朱红的大门,她就会从里面走出来。三十年的时光,很长很长,长到我的头发都已经花白,长到,我已经无意去遮掩岁月的沧桑。我只是想看看她,看看三十年前那张年轻亲爱的面孔,看看我们曾经的痴情爱恋穿越时空的模样。不知她看到我,眼里会闪现怎样的惊喜?或者,没有惊喜,而是岁月沉淀过后,安然的脸。
  
  可是,夕阳一点点下沉,暮色渐浓,小院的轮廓渐变模糊,我依然没有挪动半步。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在暮色中关上大门,一切都归于沉寂,我于深重的暮色中端坐在小山坡上,宛若石雕。
  
  我想,我也许不会去敲那扇门了。
  
  年轻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那时候我多年轻啊,不仅年轻,而且功成名就,意气风发。
  
  当然,父亲曾经对我的背叛暴跳如雷,他希望我能继承他的事业,可是我对家族产业不感兴趣。不过我妥协的条件让他不容拒绝:我同意与李家联姻,以拓展他的事业——虽然我并不爱李家那木讷的小女儿。爱情只不过是生活的点缀罢了,我自有我自己的梦想和追求。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女人,爱得死心塌地。
  
  那天,在上海刚拍完一场戏,我和杨子走进一间酒吧想放松一下。
  
  酒吧里灯光柔和,乐声悠扬,正是我想要的。我和杨子喝着大香槟,低声聊着拍片时的各种花絮,非常愉快。
  
  故事的开始总是那么俗不可耐,我们却避无可避。当一个女人一头撞进我怀里的时候,我本能地抓住了她身后追过来的那个男人的手腕。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无意中帮了怀里这个女人一下,我无意再有进一步交往。可是当这个女人抬起头,眼睛忽然亮了起来:阿邦,你是阿邦……
  
  故事于是就顺理成章起来。她叫童童,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在我们坐下来一起喝酒的当口,我听着童童喋喋不休的唠叨。她记得我拍的每一部戏,并对我的每一个角色都有说不完的话。这是一种很奇特的体验,我们在一起一个小时所说的话,比我跟妻子在一起一年说的话都多。我有时候也会跟她谈起我拍过的戏,她总是平平淡淡地说:拍戏嘛,又不是真的。可是我,是真的对每一个角色都注入了感情的,就好像是我自己的一部分。戏里戏外,有时候我自己都分不清了。
  
  其实我是抗拒这段感情的。我抗拒所有的婚外感情——虽然我婚内也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因为我必须要有一个和美的家庭,我的公众形象需要我这么做,我的父母也需要我这么做,所以我必须微笑着和妻子一起出席各种公共场合,做一个模范丈夫。
  
  我努力抗拒了一年。这一年里,我对童童的所有来信不看,不回。我想,时间可以让我们淡忘一切,包括那几天的柔情缱绻。
  
  可是,一年后童童真的不再写信,我的思念忽然如野草一般疯长起来。童童怎么了?生病了?出事了?嫁人了?我无法忍受童童忽然在我的生活里消失,在又一个无法安睡的夜晚过去之后,我迫不及待地赶往上海。
  
  冲进那间酒吧,童童正在聚精会神地调一杯酒,半天才抬起头来。四目相对,时间凝固了,也许十秒钟,也许一辈子。然后,童童粗哑地问:先生,想要杯什么酒?
  
  我无法自拔。我不断地从各个拍片现场赶往上海。我说,童童,等我,我一定会娶你。
  
  还没等我想到跟妻子离婚的办法,各种风言风语已经传到了父母和妻子的耳朵里,压力纷至沓来。
  
  我无法抗拒整个家族,也无法抗拒爱情。在童童那里,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焦虑,而童童,越来越温柔,童童说,阿邦,我不想看到你为难。
  
  最后一次去童童那里,童童亲手做了几个菜,又亲手调了酒。童童说,今天我们上山去玩吧,放松一下。
  
  小昆山游人不多,我们在山间小路上尽情奔跑尽情欢笑,仿佛回到了童年,暂时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忧愁。真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成为永恒。
  
  下山途中,童童跑的很快,在前面喊着:阿邦,阿邦来追我啊……
  
  我眼看着童童突然脚下一滑,摔到了,顺着山路向下滚去。
  
  我怕极了。守在童童身边,心像要掏空了一样,我不能没有童童啊。
  
  看到童童终于醒过来,我惊喜交加。我紧紧拉着童童的手,我说童童,童童你终于醒了。可是童童茫然地看着我,半天才问:你是谁?
  
  我守了两天,可是童童根本不让我近前。童童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医生确诊,童童已经部分失忆。两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了上海。
  
  一个月后,我再次来到上海,那件酒吧已经人去屋空。
  
  遇到杨子是个很偶然的事情。退隐多年,我们都不再是公众人物。我们坐在小酒馆里,就着淡酒和几盘小菜,细数从前。
  
  杨子说,阿邦,你原本可以再演几年,风头正盛呢,你就急流勇退了。
  
  是啊,我说。累了,自从童童失忆,我就再没有了她的消息,我找了她很多年,真的累了。
  
  失忆?你说童童失忆了?
  
  杨子一脸震惊的表情,令我惊奇,我问:难道不是吗?
  
  杨子沉思良久,说,当然不是,童童根本没有失忆,我们现在还偶有联系,说起从前的事情,她还津津乐道呢。
  
  我想起童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能幸福相守,我会给分手一个理由。
  
  原来……原来如此。

—————————————————————————————————————————————————————————————————————————————————————————————————————————————————————
28号作品:心桥
作者:醉生梦死
字数:1979字
意见:
        这是个为爱放弃的故事,很让人心疼。
        不过,我的意见:
        第一,开头完全可以从: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女人,爱得死心塌地。这里开始。
     第二,他知道失忆的真相,可能比不知道更有震撼力。
     第三,虽然爱上一个人没有理由,但这部分,还是应该重点写一写。
     第四,这个故事,并不新,所以说,“我”知道童童没有失忆,可能比不知道,更让人深思,因为那涉及到了另外一些,能引起读者痛的东西。


本文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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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15-4-26 17:50 |只看该作者
老咸,咋忙成这样了?悠着点干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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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15-4-26 17:06 |只看该作者
没时间看内容。只问候闲过。评帖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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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15-4-26 15:40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4-19 16:15
我本来就不是说你
结果你撞上来了
你觉得谁想和我撒气就能撒?

其实评委应该显示“某号评委”,而不该出现真实的ID,那样就少了许多是非。因为评贴得罪人,深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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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5-4-26 13: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感谢闲过架桥,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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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15-4-26 09: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继续啊,严厉对需要的人来说,是好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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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15-4-25 22:46 |只看该作者
闲姐姐老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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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015-4-25 22:3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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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2015-4-24 10: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如 于 2015-4-24 11:50 编辑

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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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2015-4-24 10: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5-4-24 10:35 编辑

初见
 

——————有时候/有时候/相信一切有尽头—王菲
  
  我习惯上班时逗弄下我养了十几年的那只绿毛龟,它养在我家门口鞋柜上一只玻璃缸里,我用钢笔戳它一下,它就会怯怯的缩一下头,再戳,再缩,有时我盯它很长时间,它的头也会缩很长时间,它缩在背壳深处,一定也在盯着我的眼睛,研究我。我有时会看到它缩在龟壳里轻开眼睫,宛若拨开一茏青草,展开一泓清泉,清澈,明亮,若有所思。
  
  而我已无思索的能力了,混了二十年,在这个小城里也算不上官,只能是个担点小职责的刀笔吏。每天上班都会经过一座拱桥,桥离我们家阳台很近,近的有些躲不开视线,无论白天黑夜。说是拱桥并不准确,它本是很久以前建成的平桥,但按5、60年代的设计,并载不动当今许多愁,近些年多少大车隆隆碾压它当初无力的设计,桥基早已经下陷,桥面左右两边不断隆起,桥面中间也隐隐裂出一条狰狞的缝,从阳台上望下去,像一条屁股沟。而匆匆路过的行人、车辆及桥下的流水是无视这条可送命的屁股沟的,一如既往的摇摇晃晃着呼啸而去,去办事情或办事。
  
  直到。那天。我摔了一个大跟头并摔掉两颗门牙,肿了嘴,缝六针,狼籍,口型撅得像桥的轮阔,我真正开始对没有人担当这条狰狞的屁股沟感到愤怒了。我找到了住建局的沈副局长,我对她怒目而视,她依旧不愠不火,一袭白衣,香径满园。
  
  她是我爱人,越来越不熟悉的爱人了。熟悉的时候,她的眼神时而像锐利的石子尖,时而像左冷禅的剑。日月掷人去。而现在,她只会对我不愠不火的笑了,笑的我痉挛。她几点下班几点上班我好多年前已经并不再关心,可做为一个文明创建办的副主任,不会无视这样一座危桥吧!
  
  她答应周末早回家,做一顿饭,安抚我。我接受,可我高兴不起来。我承认我喝酒了,喝了许多,我都不知道怎么将那么多酒灌到肿起的嘴里的,我说既然有机会在一起吃饭了,陪我去看一眼摔我至此的屁股沟吧。
  
  她一袭白衣,只是站在桥头,屏栏临风,作独醒状。而我,一腚坐在了桥中间,一辆辆车子如来复枪的子弹,呼啸着在我的左右捅来捅去。一双双红色的或什么色的皮鞋高跟鞋在我左右摇摆着咯咯蹬蹬路过,跟本无视有个我。我的头发也被这些气流掀起来,即将把我揭幕。我看着那条愈裂愈大的屁股沟,注视着屁股沟底日益污浊的水,我想着努力稳定自已,怕一不小心掉下去,变成一个浑身恶臭的污吏。
  
  我做出了一个决定,炸了这座桥。
  
  材料准备并不难。开山采石用的药与雷管。我计算了屁股沟的宽度,塞入多少药可将桥从左右彻底分裂开来,它会像一只巨大的扩张器,粉碎性的撑开这两片惺松的皮,使它向两边无止境的飞去,这个,可根据材料力学与工程力学计算得出来。我看到那一袭白衣,我在笑,她虽然也看着我,她根本看不见我的心底。
  
  我焦虑着实施了计划。
  
  声音很响,贯穿了我的左耳与右耳。
  
  爆炸波摧毁了我家卧室的玻璃,它们晶莹剔透的身影雄纠纠的飞散入我的身体。桥面那个歪歪扭扭的滑稽戏也已收场,我的头皮像甩过的拖把,在声波里披散开来。
  
  我的眼球由于巨大的震撼,产生了一个新的视角。她,一袭白衣,如初见,她抚着我的头发,对我吃吃的笑,我也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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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作品:初见
作者:江小满
字数:1236字
意见:

       记得初相见时,你一袭白衣,抚着我的头笑,我也笑。那座桥,见证了我们的年轻,我们的爱,我们的梦,我们的婚姻,我们的拼博。
       可突然从梦中醒来,发现相伴几十年的桥,变的那样丑陋可不堪,我甚至想不起出它是从何时开始发生的变化。同时,几十年相伴的枕边人,突然间不熟悉了,陌生了,而我,其实是多么希望她能如初相见那样。
      这是爱情吗?是的,但还是亲情?或者是生活,人世,人性,以及其他。
      那改变是好还是坏?什么样的生活应该是真正需要的?
      是来自拼搏过程中的人性屈从?还是为那些曾经青春中失落的梦烦躁?还是成功之后陌生的不安?小说,给了足够的思考空间与暗示。
      那还是回到以前吧,因为,我受够了那种桥。
      这不仅仅是爱情,其实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思考。同时,小满老师还在告诉我们,小说应该如何写。
      甚至,我怀疑,那桥根本没有炸,因为精神文明办主任不是住建局局长。所有的,只是主人公的臆想,但真假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我想回到本真,回到从前,回到初相见时的你。
      或许,这才是真正心灵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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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15-4-24 09:19 |只看该作者
吹萨克斯的男人

         屙出的几个饱嗝,感觉像刚吃的那只野鸡复活一般,扑闪着翅膀,钻出喉咙,飞进夜色。酒劲很大,脚步有点发飘,像在月球上散步。嫦娥在电话里娇滴滴的声音催我快去,不止一次甜言蜜语称小萱为嫦娥。
  
  夜色有点凉,有曲子隐约飘出巷口。驻足细听,很好听的萨克斯曲子,柔软如嫦娥睡衣上的裙带。循声而去,音乐来自菜市场门口。菜市场的门口,没有了白天的喧闹,路灯照在吹萨克斯男人的脸上,惨白惨白的。他大概四十多岁,头发很长很乱,像春天粪坑边的野草。
  
  他吹的投入,身体随音乐柔软的摇摆。有走过的路人回头张望或停下来听。
  
  菜市场对面,有馄饨摊亮着灯,于是走进,吃碗馄饨压压酒,顺便听听喜欢的这首萨克斯曲子。
  
  一勺馄饨汤刚到嘴里,电话响了。不是嫦娥打来的,是河东家中狮子电话。于是,谎说晚上加班。喝着馄饨汤,抬头看对面吹萨克斯的男人。
  
  西方人说,音乐是流动的建筑。而我,总觉的萨克斯曲子回家,是一座最美的建筑,是一座温暖的桥,家就在对岸。
  
  这男人老婆同别人跑了,他有点疯癫,不分白天晚上的在这里吹这首曲子,我耳朵都有老茧了!卖馄饨的见我总看那吹萨克斯的男人,就和我搭讪了一句。
  
  哦,原来这样,怪可怜的!
  
  他就住在不远处的桥洞里。
  
  桥洞里?嘴里迟疑了一下,馄饨堵在喉咙里。
  
   出于好奇,吃完馄饨,走近那男人。吃馄饨时,摊主找的两个硬币,我随手放在了他面前的帽子里。
  
  怎么不去商业街吹,那里晚上人多。借着酒劲漫不经心的对他说了一句。
  
  喜欢在菜市场吹。菜市场里拎篮子买菜出来的,都是要往家赶的人,我喜欢。说完,唇边音乐又飘起。他这句话让我诧异了许久,一声饱嗝又从我喉咙里钻出,像我刚吃的那只野鸡,想寻找属于自己的窝。
  
   夜色中,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可那些都不能作为家去住,他只用一个桥洞。而萨克斯曲漂浮在空中,像一座浮桥。想必不止我一个正好踏上这座桥回家。那些路过驻足回头的人,也许就有和我一样的。
  
   嫦娥美丽,在不能涉足的月亮上。
  
   踏着萨克斯曲子,踏着这座桥。家就在河东对岸,一只狮子的吼声仔细听竟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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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号作品:吹萨克斯的男人
作者:油纸伞
字数:830字
意见:
       小说还是随笔的争论,不想引起。但如果引起这种争论,说明作品本身还是有问题的。
       在我看来,这是篇温情随笔,而且尽管温情,也未见得高明。不过,作者的文笔与叙事能力都不错,而且如果去掉第一段,会更好。在马甲明确的情况下,小楼又东风那篇显然要好于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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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15-4-24 07:14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4-23 09:49
嗨,宝贝

  一夜多梦。至天晓,反倒睡意更沉。可这时,那个熟悉的声音又在耳畔柔柔的唤:“嗨——, ...

受教,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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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5-4-23 09:50 |只看该作者
另外,纠结字数的原因是因为规则在前
既然有规则,就是值得尊重的地方
而且,数字数很麻烦,我并不是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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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15-4-23 09:49 |只看该作者
嗨,宝贝

  一夜多梦。至天晓,反倒睡意更沉。可这时,那个熟悉的声音又在耳畔柔柔的唤:“嗨——,宝贝,该起床了。”她本有些恼怒地睁开眼,却看见这俯身而来的姿态竟然也与他相似十分,愣了一愣,便顺从地从被窝中坐了起来。
  
  接过了衣服,却还是浑身懒散,暗暗想:他多时不曾这样温柔的唤她早起过了?……哦,最早还是在刚结婚的那会,都还是小小职员,朝九晚五,日子清闲,人年轻,荷尔蒙爆满,每每都会在暗夜里折腾得精疲力尽。可他还是会早起,或到街上买来早点,或自己下厨做得她爱的……然后,俯身在床边,口中的热气直扑在她脸颊上,痒痒的,‘嗨,宝贝’他微笑着柔声地唤道。
  
  ……
  
  “嗨,宝贝,你先到院里小跑一圈,舒展舒展筋骨。等你回来,紫薯粥就好了。对了,你想吃什么小菜?”
  
  她想了想:“凉拌土豆丝吧。不要放辣椒油,阿贵。“
  
  “好的”。阿贵答应得极为爽快,而且,一向都能确保执行得丝毫不差。这点可比他强得太多了,他做饭时总是喜欢奇思妙想的搞各种匪夷所思的搭配,美名其曰:创新家常菜。
  
  而且,在餐桌上,他也总是喜欢对她指指点点,这不合宜多吃啦,那个必须多吃啦。若是她不肯听,他便会架住她的筷子,气得她哭笑不得。一顿饭能没玩没了的笑闹到底。
  
  可是,阿贵就绝不会这个样子。安安静静的等她跑步回来,洗漱完毕,才将饭菜端上了餐桌,紫薯粥,小花卷,还有清亮可心的凉拌土豆丝。阿贵安安静静的坐在她的对面,等她细嚼慢咽的将这顿早点消纳完。
  
  “阿贵。今天是清明,你陪我扫墓去吧。”
  
  “什么是扫墓?”阿贵不解的反问道。
  
  “扫墓就是”她想了想,干脆这样说:“你别问了,只管跟我走就行了。”
  
  阿贵果然不再多问。
  
  阿贵开上车,先带她到花店买来一满捧菊花,花色很娇艳,香气浓郁,熏得她都有点晕了。
  
  到了公墓,很快就找到了他的墓地。
  
  献花、鞠躬。阿贵伴着她,一举一动都有模有样。
  
  墓碑很洁净,大概被管理者刚檫拭过。他在照片上,清瘦,略带憔悴,嘴巴紧紧的抿着,眼神忧郁,像幽深的水,似乎要装下着满世界的忧伤。笑一笑。那天,朋友如此的提醒。他笑了,嘴角微微上牵。可是快门按下的那一瞬间,笑容又像被风吹轻纱般滑落了。
  
  他很瘦。是的,他很瘦。虽然才年满四十,头发已灰白,如同破抹布。当他躺在病床上,一动也不能动,只有看见她了,才会展露出一丝微笑。当他最后一次吃力的紧抓住她的手,他也在微笑,他说:“我对不起你。”
  
  她心如坠崖,却仍不肯放弃,问:“真没办法了吗?!”
  
  他摇头,“人工再精巧,也超越不了上帝之手的神奇。”
  
  “我对不起你。”他说,一边继续摇头,显然不想继续纠缠在她的话题上。“这多年,我只顾着工作,没有好好的爱你。我对不起你。”他还在满怀歉疚地说。
  
  她哭了,小声的一直哭泣,心里如同乱麻般头绪万千:他对不起我?!好像也没有。为了家,为了生活,这个男人付出了他能付出的一切……不过,一定要怨恨的,则是他自知身患绝症竟然还敢隐瞒她这么久,不可原谅……也恨自己,眼见他一日日消瘦,居然没有放在心上,不可原谅!
  
  然而,他竟然还在微笑,虽然很艰难,如同被铅笔浅浅的刻画在嘴角。“宝贝。我给你还准备了一个礼物。如果,你能碰到合适的人,那就结婚。如果还没有,那就让它先陪着你。都说好了,我同事会送它到家的。”他微笑着说,紧握她的手,心满意足。
  
  果然,礼物是被他的同事抬进了家门,一人多高的大箱子,四个人都很吃力。箱子打开了,她惊得两手紧握,好久才轻轻的呼道:“阿贵?!”
  
  阿贵应声而语:“嗨,宝贝。我是阿贵。”
  
  “阿贵,”她伸手抚摸过墓碑上的那张清瘦的脸,紧抿的唇,幽深如潭的眸,“真让你说着了,人工再精巧,也难比拟上帝之手的神奇。它再像你,再细致温柔,还是抵不过你一个轻轻的拥抱动情的微笑……谢谢你!阿贵。”
  
  “嗨,宝贝,”站在她身后的那位,耳朵果然灵敏极了,走向前来,挽着她的臂膀,“我们该回家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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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作品:嗨,宝贝
作者:一本道
字数:1539字
意见:
       多年前有部电影叫《人工智能》,还有类似的电影《机器管家》,《我是机器人》,相对来讲,《机器管家》更娱乐大众一些,《我是机器人》则娱乐,思考,感人皆有,但更看好的还是《人工智能》。
       千年的等待,发生在一个机器小孩儿身上,只因为梦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小孩儿,以得到“妈妈”的爱,这种等待甚至持续在了人类灭亡之后。感人至深,唏嘘不已。
       其实,这两天纠结的也是这篇。我一直在琢磨要不要推荐。想要推荐的原因是,几次小说赛中,这类题材很少,这种思考与构思方向,是值得推荐的。可能,这是爱的另一种深华,涉及到超越人类界限的深层次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篇小说起到了这样的提示作用。
       不过,这篇小说还是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显然,语言上的节奏与掌控能力还是需要精炼的
       第二,现实与科幻之间,界限不明,这种混淆,是一个很难把控的局面。说白了就是,对于阿贵的出现,如何避免质疑。要么完全科幻,天马行空,要么让阿贵的出现增加更多的合理性。
      第三就是,在前面所说的理由下,这个故事,仍然平了一些。

所以,本文不推荐
但,向作者表达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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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15-4-22 17: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4-21 11:54
放心,只是为避免情绪左右
平静一下

正疑问呢,光看见打嘴仗了,难道点评要难产!期待扫除心中杂芜,继续就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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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5-4-21 20:51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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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15-4-21 11:55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4-21 11:54
放心,只是为避免情绪左右
平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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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15-4-21 11:54 |只看该作者

放心,只是为避免情绪左右
平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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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15-4-21 11:5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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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15-4-21 11: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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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15-4-21 11: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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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015-4-21 11:52 |只看该作者

自然会,咱多会儿干过有头没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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