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秦时明月 于 2014-12-1 15:31 编辑
当时我来到这个城市,只带着20岁年轻的身体,姣好的脸蛋,一部书稿和自己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三千块钱。 终于摆脱了越来越难缠的继父和越来越无奈的母亲,我有一种解脱了的轻松。可是从未出过远门的我,除了起早贪晚地帮母亲卖菜,一无谋生的技能。我的梦想是,可以在这座以文化著称的城市里,找到一位有慧眼的编辑,赏识我断断续续用了三年多时间写完的十五万字的青春校园小说《艾小爱的苦乐年华》。 尽管这座城市对我并不友好,我还是用一个月五百块钱的价格租到了一个小小的房间,房东叔叔的笑,是我在这座城市看到的第一抹暖色。我想我已经定居下来,下面就是慢慢地寻找我的伯乐。 三千块钱,对我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我以为我可以用这笔钱维持到我的字卖出去的时候。然后我就可以一边写新的字,一边开始自己简单快乐的生活。 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我的钱还剩下不到两千,我的手稿前几页经过多人的翻看,有些陈旧,而后面,还簇新如故。凝聚了我所有青春梦想的书稿,在编辑和书商的眼里,一文不值,那些带着眼镜面孔白皙的编辑们看我的眼神,远比看我书稿的眼神要热烈得多,我忽然变得慌乱起来。 第二个月结束的时候,我还剩下435块钱,连一个月的房租也付不起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除了卖字,我大概只能卖身了。可是即使我想卖身,我也找不到肯出价的人,我该怎么办? 我终不能坐以待毙。我把书稿连同我的梦想一起,压在枕头底下,翻开了印有各种招工小广告的报纸,并且意外轻易地找到了一份歌厅的工作,一个月一千块钱,管饭。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份工作,我想,我会听老板的话好好工作,我会珍惜。 来歌厅唱歌的,一般都是酒喝得差不多的,到这里来鬼哭狼嚎地醒酒,当然,因为醉酒,很多人手脚会不听使唤,不时放到不该放的地方去。我要做的工作就是,照顾好他们,劝他们喝下更多的啤酒和饮料,当然最主要的是,我要学会对他们笑。 那天晚上下班的时候,已经夜里一点钟了。我陪着客人喝了过多的啤酒,走路有些轻飘飘的,开门的时候,钥匙怎么也伸不进锁孔里,正在我使劲乱捅的时候,一个人接过了我手里的钥匙,帮我打开了房门,是房东叔叔。 我有点醒酒,紧张地问:“叔叔,你怎么在这里?” 房东叔叔说:“小艾,我来给你送个微波炉,单位搞福利的,想着你也许用得着。可是敲门你一直不开,打你手机也不接,我很着急。再等不到你,我都要报警了。” 我掏出手机,上面有十八个未接电话,我的眼泪忽然涌了出来。 那一晚,我在房东叔叔的怀里哭着哭着睡着了,之后的事情,我迷迷糊糊,不是很了然,只是早晨醒来的时候,看到自己一丝不挂,那些被歌厅里唱歌的人经常有意无意触摸的部位,有麻麻涨涨的感觉,头疼的厉害。看到桌子上放着的油条豆浆,我百念杂陈,蒙上头又睡了过去。 人的一生,总是会有那么关键的几步,迈出去了,整个人的方向就改变了。那天我又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我起来洗漱过后,吃了房东叔叔买给我的豆浆和油条,从枕头底下翻出了那部《艾小爱的苦乐年华》,一页页地撕下来扔进纸篓,然后开始对着镜子化妆。当我把眼晕涂成淡紫色,嘴唇涂上最鲜艳的红,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沧桑的风尘女子,在阅尽繁华之后,向生活寂寞地谢幕。 如今,我已经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十年。除了偶尔运气不好的时候,会到里面去呆上一两天,我始终都是人间天上的头牌,那些喝了点酒就丑态百出的男人们,会争着抢着在我身上一掷千金,我只要对着这些这掷了千金的人嫣然一笑,他们就会更加丑态百出。 有时候,夜深人静,看着镜子里眼角已出现浅浅鱼尾纹的自己,我会悄悄地问自己:艾小爱,你还记得《艾小爱的苦乐人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