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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就这么回事(053-065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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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回事(053-065小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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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6 22:2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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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爱和尚 于 2014-8-20 00:49 编辑

  90年代,何顿那厮写过一部很韵味的长沙方言小说,名字叫《就那么回事》,当年长沙几个文艺小青年几乎人手一本。
  想不到20年后,又看到了这个类似的标题,“不过如此”。
  看到这名儿,我立马思忖,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莫非也看过这部小说?

  都是试图揭示尘世生活背后隐藏的真相,但仔细揣摩,二者还是有区别的。
  “就那么回事”,仿佛那是别处的生活,与自己可能只有几毛钱的关系。
  “不过如此”,是说事物的本来面目早已预见,甚至有真相显露时令人失望的惆怅。

  都说文学有个功能,叫挖掘当世背后的当世,用这个标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不过,真的如此吗?

  读过这些小说再来谈谈吧。


【参赛—海选053】不过如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玲
不过如此

    黄昏的街角公园,很多人出来散步消夏。
    一条石子路上,一名年轻女子牵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在玩耍。孩子对任何入他眼中的物体都好奇。路上的小石子、小树叶、烟头……哪怕一根串串烧的竹签也令他如获至宝,捡在手中把玩。大概是孩子妈妈觉得危险,便哄过来扔掉。孩子又叫着挣开妈妈的手捡回来。年轻的妈妈没办法,把竹签折断,只留一小截给孩子玩。好像截短了竹签就截短了危险。
    迎面,一名中年女子带着一只吉娃娃在溜达。小狗如小孩,小孩似小狗,都调皮。吉娃娃一会东扒扒,一会西嗅嗅,一会对着地上的冰淇淋包装纸舔,见了路边一坨小孩子留下的大便亦是如获至宝,惹得狗主人声声嗔怪地训斥:脏不脏啊,出门前妈妈不是刚喂了你火腿吗?肉都不吃你吃屎,真是个狗娃子。
    孩子眼尖,先发现了狗,欢快地叫:“妈妈妈妈,狗狗狗狗。”边喊边奔狗跑去。
    年轻妈妈欲阻止他:“儿子,小心,狗狗咬人,离远点看就行 了。”
    吉娃娃看见了摇摇晃晃跑过来的孩子,并不怯生,也迎了上去。‘狗妈妈’也发出警告:“乖儿子回来,小心小朋友打你,忘了上次那小孩拿棍子打你了。”
    孩子和狗仔子的腿都比大人的快。说话间,两者已凑到一块了。
    学步期的孩子对大人的很多话都似懂非懂,最会断章取义。不知道那孩子是不是听了刚才‘狗妈妈’的话受到启发,他似乎接收到了一个‘用棍子打’的指令,又或者是出于他本能的调皮,便举起手中的竹签小棍当成了孙悟空的金箍棒,就去打小狗。那一瞬间,小狗正仰起头面对小孩,竹签就不偏不倚地碰到了小狗的左眼。
    小狗疼得‘嗷’尖叫一声,扭头汪汪叫着找主人妈妈庇护去了。
    小孩被小狗的突然一嗓子吓到,愣神两秒后,哇哇大哭,扭头扑向妈妈,抱着妈妈的腿哭不止。
    年轻妈妈抱起孩子,拍拍后背安慰他:“没事儿子,不怕,狗狗跟你玩的。”
     没想到,狗妈妈倒先恼怒起来:“什么没事,你这当妈的怎么看孩子的?有这样教育孩子的吗?有这样玩的吗?玩就随便拿棍子扎人家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没听说过?眼角膜就是窗户纸,戳坏了眼睛瞎了你担得起责任吗?真是没教养。”一通指责之后,慌张地托起小狗的头查看它的那扇心灵的窗户:“乖儿子,别动,妈妈看看伤着没,都流眼泪了?没事,妈妈在啊。”小狗不再汪汪叫,亲昵地在她脸上蹭来蹭去,还用舌头添了一下妈妈的脸,以示接受她的安慰。
    年轻妈妈显然被眼前这一幕亲情剧惊呆了。哭笑不得地说:“大姐,我的孩子被你的狗吓着了我还没说什么呢,你倒先替狗鸣不平了?你这到底养的是狗还是孩子呀?”
    狗妈妈不依不饶:“你甭管我是养狗还是养的孩子,它跟我同吃同睡就像我的儿子。现在关键是你儿子戳了我儿子的眼睛,还戳流泪了呢,现在你得带它去宠物医院看眼睛,万一影响视力你得负责。”
    年轻妈妈越听越气,辩说他儿子也受到惊吓,这样说的话,也要她带她儿子去医院看医生。
    双双僵持不下。渐渐围观者越聚越多。大家也都在双方的谈话中听出了事情的大概。有人冷眼旁观看热闹;有人自顾嘀咕唏嘘不已;有人出谋划策;有人做和事佬劝解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僵局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依然没有满意的结果。小狗这会乖乖地呆在妈妈怀里,似乎信心满满地静待妈妈给他讨一个公道。而那小孩子却哭闹起来,一直揉眼睛。有一位大妈看不下去:“孩子瞌睡了,你看那样子,光揉眼睛,算了,都是当妈的,相互体谅一下,回家算了。”狗妈妈坚决不依。
    年轻妈妈看着怀里哭了一头汗的儿子,小脸蛋也热得红红的,心下不忍,便忍了心中那口憋气,说她不追究了,同意拿出一百块钱给对方去看狗眼。狗妈嫌少,最终在大家和解下,孩子妈妈拿两百块钱给狗子妈妈。
    事情终于了了。年轻妈妈抱着孩子向东走了,吉娃妈妈抱着狗子向西走了。围观者各怀不同的心情,却都不约而同望着狗妈妈走的方向发呆。人群中时有议论声——
    “这都什么事呀,现在狗比人都主贵了。不过是养只看家的畜生,就是养个孩子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的狗哪是狗呀,可不就是人了。”
    “以后见了狗更得躲着点走了,被狗咬可怕,被狗的主人咬更可怕。”
    “哎,大家快看,天上,火烧云,看那块云,像不像一只凶猛的大狗?”
    “那是天狗。呵,别看了,小心惹火上身,凡间的狗都如此惹不起,别说天狗了。散了,回了。”
    众人渐渐散去。不一会,火烧云也无影无踪了。那只天狗也消失了。

简评:
  狗比人贵,这篇作品写了这么一个故事。
  在地铁,公交,商场等地方,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带着各种名犬出没。这些人对狗的怜爱,我以为无可指责。在一个有些冷的社会里,人与动物之间的相互取暖并非没有积极意义。
  但是,小说里的狗妈妈独怜狗狗之受伤而无视幼童受伤,却令人愤怒。有了几个钱就能目空一切居高临下藐视平民?人是一切动物都不可企及的生灵,远比任何动物都应该得到尊重,更何况还是一个可爱而无助的幼童。
  作者很详细用心地写了市井一幕,谴责了社会上某种不和谐的现象。
  仅此而已――此故事与小说相差甚远。
  作品平铺直述详略失当,谈不上结构,情节简单且无新意,语言上拖沓平缓,对话也缺乏对现场语境的临摹。
  不成功的一篇,遗憾。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一海选054】不过如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云飞扬
(一)
    外面骄阳似火,大地冒着热气,人仿佛生活在蒸笼里。

    推开家门,妻子脱掉高跟鞋,立马钻进空调房里,又回头吩咐道:“快,把冰箱里那半个西瓜切了,拿进来。”
半个西瓜被切成四块,放进小塑料盆里,我屁颠屁颠地端了进来。

    妻子拿起一块,大口大口地吃着,瓜汁顺着嘴角流下来,她赶紧用左手接着。我也拿起一块,像猪八戒拱西瓜那样,拼命吞咽着,真爽,真解渴,满嘴的瓜汁儿滴答,滴答地落在盘里。

    男人就是嘴大,我先吃完一块,正准备吃第二块,却发现盘里的瓜块一大一小,心想:还是让妻子多吃点。就把大块的放在一边,拿起旁边的一块小的。

    妻子见了,赶紧说:“你吃大块的,小块的留给我。”

    心里头一热,就感到一股幸福感涌上心头,妻子对我可真好。

    妻子吃第二块瓜的时候,用白眼珠子翻我:“瞧你那吃相,口水都流在大块瓜上,谁还敢吃呀?”

    “啊?”一口瓜没把我给噎住。

(二)
    这个夏天,天热。闲时就喜欢呆在书房里,面对电脑敲点文字。犯困的时候,就抽根烟,也能提提神。

    一次,抽烟的时候陷入到创作的沉思之中,不知不觉烟头烧到了手指,疼的我“呀”的一声,将冒火的烟头弹到对面的墙壁上,把个漂亮的壁纸给烧个黑窟窿。

    怎么办?妻子知道了肯定会骂我。找来一张白纸贴上,反差太大,不协调;换一块壁纸吧,感觉又浪费。无意之中,看见桌旁有一本影集,里面有妻子的照片。灵机一动,找一张妻子年轻时最漂亮的照片,背面涂上胶水,贴在那窟窿上,顿感蓬荜生辉。
妻子进书房的时候,看见了那张照片,很是好奇:“为毛把我的照片贴在墙上?”我有点心虚,赶紧说:“写作累的时候,看你的照片也能解乏,嘿嘿。”妻子听了很开心,看了看照片,又问道:“你觉得我是以前漂亮,还是现在漂亮?”我说:“都漂亮,年轻时,是一种青春的美,现在,是一种成熟的美。”妻子又看了看相片,说道:“感觉你贴歪了,我给你重新贴下。”

    “别,照片后面有个烟头烧的窟窿。”我赶紧制止道。

    “你?”妻子气恼地睁大了双眼。

简评:
   一对老夫妻,两个小段子。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55】不过如此——————————————————————————酒精葡萄
由于我长期并整天不间断地玩着手机,终于在一天上午将劳累的眼睛闭上之后就感觉到了一股令人无法忍受的痛楚刺激着双眼,不一会儿我就泪流满面了,可是眼泪并没有将痛楚减少一点儿。我急忙打电话询问母亲,母亲听完后在电话那头很肯定的认为我一定是得了沙眼,她会立刻到药店去买眼药水,等中午我下班回家滴上就好了。
  我每次身体出了问题母亲听完我的描述都会很肯定的确定病名并指出病因所在,所以虽然她不是医生或护士但我一向信任着服下她找给我的药。这次也是一样,中午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滴下了母亲买给我的眼药水,可是晚上回到家时我很生气地对她说:“你说的不对,我滴完了一点儿用都没有!又疼了一下午!”
  母亲听后却很理所当然地说:“才用了一次而已,继续用就好了,以我的经验你肯定是沙眼。”
  “我还是去医院看看吧。”我说。
  “去医院也是一样的”母亲白了天花板一眼,“那些医生还得让你做这个测试那个化验的,等把你的钱分解了之后,他们才会说:‘唉呀,幸亏不是眼癌,然后开俩药就让你走了。’”
  正准备去医院的我听完后也变得义愤填胸起来,当即表示绝不会让医院分解我一分钱,所以我继续滴着那瓶眼药水。
  不过3天后我还是和母亲去了医院,因为我发现现在眼睛不仅疼痛而且滴完眼药水之后眼睛竟然开始变红了,在钱与眼睛的取舍上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开什么玩笑?我都开始庆幸我吃了这么多年母亲为我准备的药物我竟然(暂时)没有发现什么后遗症。
  来到医院母亲看到挂号窗口排着长长的队伍就直径带着我来到了眼科的办公室,这个时候眼科没什么病人我就做在了医生的对面,医生有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这样的人当眼科医生会让人有十分信任他的医术的感觉。
  “把挂号单拿给我。”医生看了我一眼拿起笔说道。
  我打心底佩服这位医生,只是看了我一眼就马上要单子准备开药了,在我住的这个小小的县城也有如此神医,这使我对中国的医疗水平重拾了信心。
  于是我兴奋地说道:“医生下面挂号的人太多了,我眼睛还疼着呢,你先开好药,我妈刚下去开单了,一会儿就上来给你单。”
  “没单不看病!”医生立即将笔仍在桌子上靠着椅背合上了眼睛。
  “这……”我尴尬极了,但我也很理解医生的话,没有椅背我就趴在桌子上用手支着头,等待着母亲回来。
  时间过了5分钟吧,我不耐烦地直起了身体,又伸了个懒腰的时候我看到医生正在看我的眼睛,我便友好地冲他笑了笑谁知他竟然说话了。
  “你眼睛痛?”
  “额?哦哦!”我吓了一跳。
  “持续几天了?”
  “3,4天”
  “之前是不是滴过眼药水?”
  “嗯,我妈给我买了治沙眼的眼药水一直在滴。”
  “我就知道。”医生轻蔑地笑着,“你怎么知道你得的是沙眼?”
  “我妈说的。”以前我觉得这句话是真理。
  “你妈又怎么知道?”医生笑得更轻蔑了。
  我皱起了眉毛,没来由的感觉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于是我反问道:“那医生你认为是什么病呢?”
  听到这句话医生的脸上扭曲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又被自己强行阻止了,记得我的脸上出现这种表情的时候是我小时候买了一个玩具回到家母亲问我哪来了,我扭曲了一下说,别人送的。
  过了一会儿医生的脸上回复了正常又说了一遍:“没单不看病!”
  我却不想放过他于是又问道:“医生,我现在眼睛红红的你是说这是因为滴错了眼药水的缘故吗?”
  “不是。”医生端起了茶杯用很小的声音答道。
  “那我的眼睛会失明吗?”我装作紧张地问道。
  “不会!”医生放下茶杯显得不耐烦。
  “可是我上健康课的时候,书上有写沙眼的症状,和我现在的状况很像呀。”我盯着医生的眼睛。
  “呵呵!”医生笑得更轻蔑了,“书上说什么?是不是眼睛自觉磨痛,翻开眼睑有似沙粒状物体?你翻开眼睑看了吗?”
  “没有”我顿了顿说,“不过自觉磨痛我是感受到了”
  “你以为就沙眼会有磨痛感吗?”
  “不然呢?”
  “还有一种眼病也就是你现在得的病,也会有磨痛感。”医生像一个规则的制定者在看着这个规则里面渺小的我。
  “你怎么知道我得什么病”我表现出满脸的不信任,“别说仪器了你连个放大镜都没用就知道我的病了?”
  医生似乎感到了极大的侮辱,咬着牙说道:“对!没错,等你妈拿给我单子我绝对会把你带到一个装有放大镜的仪器前给你做个检查,还要为此收你一笔仪器费,虽然那个仪器唯一可能磨损的是一个25W的灯泡……”
  “你还是没有说你怎么不用仪器就知道我的病的,而且我怀疑……”我白了他一眼,“你就是用了仪器也看不出病来。”
  “放屁!”医生吼道,“我看了这么多年的眼科,我只需要看着你的眼睛再问两句话就能知道你得的什么病,我……”
  我再次打断他:“你就吹吧,你不会还是华佗第101代后人吧,还是白求恩私生子的后代什么的。”
  “结膜炎!”医生的眼睛竟然比我还要红了。
  “什么?”我心里窃喜。
  “你得的是结膜炎,你现在立马去别的医院去找你认为不吹牛的医生让他看,要不是这个病我立马回家种地去!”医生的嘶吼声把对面耳鼻喉科正在给自己掏耳屎的大夫吓了一大跳,随后传来一声惨叫,我看到耳鼻喉的大夫捂着耳朵痛苦地蹲在了地上。
  “那我知道了”我回过头感激地看着眼科的医生,“我从来就没有不信任您,我会向我的亲朋好友介绍您医术的高明,我得的是结膜炎是吧?我去药店买眼药水了医生,再见!”
  我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到了门口又回过头看着目光呆滞,眼睛还是很大却无神而又空洞的医生真诚地说道:“像医生这种喜欢讲话并有高明医术的人,呆在医院里只会让您两方面都受到压抑。我建议您还是去药店上班吧,我说一个预言,现在的药店只有很少一部分有中医坐诊,等将来所有的药店都想明白了,或者像您这种医术高明的医生来开药店,只要名声传出去了,大家特别是小孩子看病都会第一选择价钱相对公道的药店,等全国都这样了,实惠和信任促使着人们改变过去只有医院能看病的观念,我的预言就是将来的趋势是,在除了要做大手术的病人,其他人都会选择有名声的药店看病,因为药店开的工资高过医院5到10倍或以上,使得医术高明又不想被压抑的医生都来到有名声的药店上班,当医院的统治地位受到威胁的时候,老百姓在看病的时候才能感受到实惠与尊严!”
  我找到了快要排到挂号窗口的母亲,拉着她走到一家药店问了下结膜炎的用药,店员就拿给我2瓶眼药水面带笑容又很详细地讲解了怎样交叉使用,回去滴完一瓶眼睛就完全好了。
  后来在一家药店里我又看到了那个眼科医生,他每逢周日来这个药店坐诊,所以每到周日来药店的人就特别多!

简评:
  读完作者的这篇,我想起N年前读过的小小说《雄辩症》,王蒙写的,写了一个被时代摧残的病人,如何与医生纠缠。
时代不同了,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却还是如此纠结。
  我很遗憾的是,这篇作品简单图解了消除医患紧张关系的方式。病人看个沙眼病,临走时说了一通道理,就说服了医生去药店坐诊,这个太想当然了。
  文章写等单子的过程中发生的那些对话,重复拖沓,味同嚼蜡,令人生厌。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一海选056】不过如此 ————————————————————————— 云飞扬
半夜里,阿斗被尿憋醒,翻身起床,穿着拖鞋,急急往茅房赶。


    穿过房门,来到客厅,忽然看见父亲正在和李婶小声说话,俩人隔着桌子面对面坐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那眼神似乎显得格外明亮。


    第二天,就听见母亲跟父亲在吵架,母亲涨红了脸,大骂父亲:“臭不要脸,半夜里还把个狐狸精勾引回来,也不嫌丢人现眼。”父亲却气得吹胡子上脸:“我是队长,她家有困难,我总得帮帮她?”“你帮她?你是看中别人模样俊吧,嫌老娘丑,也不瞧瞧你那副熊样。”母亲反唇相讥,气得眼泪鼻涕直流。


    李婶的丈夫本是县煤矿工人,在一次事故中被掉下来的矿石砸断了双腿,内退回家后,整天呆在轮椅上,围着院子转。两个女儿正在读书,家里的田地全靠李婶一个人耕种,里里外外一肩挑。

    每到农忙的季节,看着李婶一个人在地里劳作,父亲就感到过意不去,总是默默地过去,帮忙干一阵子,不是割水稻,就是割麦子,然后,再用板车拖一车送到李婶家。


    这样的事情做多了,风言风语就在村子里弥漫开来。


    有人说,看见阿斗爹跟李婶在地里干活,纳凉时,李婶用白毛巾给阿斗爹抹汗,显得很是亲昵的样子。

    还有人说,看见阿斗爹跟李婶去镇上逛街,阿斗爹还给李婶买了一条红色的围巾。


    更有甚者,开拖拉机的王二麻子添油加醋地说,有一次,从镇里拉砖回来,路上遇到阿斗爹和李婶,就顺带捎一脚。没想到俩人在驾驶室的后座上有说有笑,还动手动脚,从反光镜里多次看到阿斗爹的嘴巴时不时地在李婶的脸上碰一下,李婶也笑嘻嘻地迎合着,全不把坐在前面的王二麻子放在眼里,你说嚣张不?


    无风不起浪,这样的流言传到阿斗娘耳朵里,哪里受得了。于是,家里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弄得一地鸡毛,全家人都没法安生过日子。


    见自己管不住花心的老公,阿斗娘就求助于儿子。一次,她语重心长地对阿斗说:“儿啊,你爹在外面养了一个狐狸精,这不都得把家里的钱财给败光了,你长大以后没钱娶不上媳妇可怎么办?都是那个狐狸精造的孽,天打五雷轰的,迟早老天爷会收了去。”

    七岁的阿斗已经明白了一些事理,也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紧握拳头说:“娘,俺知道怎么做。”


    阿斗知道自己个子小,凭力气肯定打不过那个狐狸精,得智取才行。


    一连几天,阿斗围着李婶家的房子转悠,想着如何报复。


    晚上,天已经很黑了,阿斗拿着一块小石头,来到李婶家门前,透过玻璃看见里面的人影在晃动。阿斗对着玻璃窗,奋力地将石头扔了出去,只听“呯”的一声响,玻璃破碎了,里面的人大呼小叫,还传来小女孩哭泣的声音。


    阿斗赶紧跑回家,把这事偷偷地告诉了娘,阿斗娘很是欣慰,她抚摸着阿斗的头,高兴地说:“儿啊,砸得好,看那狐狸精还敢偷人不?”

    第二天,阿斗爹虎着脸问他:“说,昨晚是不是你砸李婶家的玻璃?”阿斗吓得赶紧否认,说天黑从不敢出门,怕狗。因为没有证据,阿斗爹只得作罢。

    没过几天,从阿斗家屋后的小树林里传来叫骂声。阿斗赶紧跑出去一看,只见李婶和娘扯在一起,俩人都披头散发的。阿斗爹在一旁直吼:“这是干啥子,俩人都放手。”阿斗娘怒吼道:“有啥事不能正大光明地说,要等晚上俩人来这里钻树林?”阿斗爹瞪着眼珠子说:“还不是怕你误会,她是请我帮她去镇上卖棉籽。”“你就编吧,就护着你这骚狐狸精。”说完,用指甲掐李婶的脸,脸上立马出现一道道血印子,阿斗爹发火了,抡起巴掌就给阿斗娘两耳光。


    “你,你敢打我,我跟你拼了。”阿斗娘一头撞向阿斗爹,由于阿斗爹块头大,一个反弹,阿斗娘摔倒在地,索性躺在地上哀嚎起来。


    阿斗看在眼里,气得直哆嗦,握紧的拳头能捏出水来。


    一天早晨,李婶端着脸盘去河里洗衣服,阿斗悄悄地尾随而来,来到李婶背后,猛一用力,将李婶推进河里。深秋的河水冰凉刺骨,李婶在水里呼喊着救命,最后被旁边洗衣服的几位大婶给拉上岸来。


    医院里,李婶靠在病床上,脸色苍白,有气无力的样子。阿斗爹提着几袋营养品来探望,一副内疚的表情。李婶说:“阿斗爹,谢谢你这几年对我的照顾,以后,咱们再也不要来往了,女儿长大了,我不要脸,女儿还要脸呢,你还是收心回家好好过日子吧。”

    从此以后,阿斗爹再也没有跟李婶来往了,即使在路上遇到,也只是深情地看一眼,不敢有非分之想。

    慢慢地,一家人其乐融融,小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简评:
  这篇写了个疑似通奸男女的故事。
  说是故事,其实并没什么真正的情节。
  如果说有情节,就是一个7岁的孩子为母报仇扔石头砸人家玻璃了,推人家大人落水了--真是有沉香救母的范儿啊,呵呵。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57】不过如此 ————————————————————————— 人间故事
不过如此
囧,因为是光屁股,一丝不挂,皇上真好玩,打眼的不再是皇上的头脸,是乳房。
胸前的乳房,男人的乳房。华丽丽地向我袭来,我没笑场,也没晕,我只是将身子变得美妙安详,正是用到她的时辰。
我此时也光身,一个布丝也没有。光鲜的我是——
拔俗的豆瓣姑娘,早晨一样清新,萝莉的心我的身。
美得如雨后的毒蘑菇,其实说穿了,浴美和毒蘑菇有一比,全是不穿衣裳。人生苦短必须性感。
美不美,去掉衣服,啥都不用说了,李白白居易的诗都白给,那是扯。
她(我的光身子)会撒贱儿。
我的身子,颤抖成乐器,身子空洞,静不下来的弦,哆嗦着,颤悠悠。
肌肉不再绷着,毛孔大开,成了一扇门,如此一来,每个毛孔都眺出一颗心来,她们巨幸福,好似都是我的老大,转眼间成就玉环,众玉环纷纷向皇上冲(唱,冲冲冲冲,开辟鸿蒙,谁为情种?)皇上的手抓到了我的臀部,我去。
我开始燃烧。直接从燃点起。跳过了 40度。
我的脑海里。
我大脑内存小,幸福不会跑。我的眉宇一收,满脸的荷塘月色,hold不住。你会说我去(我去排队买iPad 5)纳尼,不负如来,不负老妹儿。
上床后关了灯,等于事后,在心底里拉黑一个家伙。
只是玩玩,那是流氓,当真,是爱情。
我的心,快从身子跳出来了,谁的骨头缝里没点儿乡愁。大街上卖煮玉米,热气腾腾,天上飘着雪,好有范儿,优雅,矜持,防男友控,爱抽筋,无语的气场,静电,原始态度。心理上千年之外,物理内,只是一分钟,只不过以千分之一秒计时,千分之一秒,千分之一秒,又千分之一秒……一分钟后,抓着我的臀部的呈现出大乳房的皇上说——
真怕你走掉,因为我没说明白,怕你紧张,以为瑁儿时时会来,现在他正和一个女孩儿行周公之礼。对不起,这都是我安排的。
我说呢,来时他(瑁儿,我男人,皇上的儿子)说好了,和我一同到我们的池子,后来又有事,还让我到一新池,原来是帝王池。
我想走掉,走得了吗。
对不住了,宝贝,让你忐忑了(唱,《小苹果》)
我是说,我太贱,不小心进了你的心,我走不掉了。
对话先暂停。
我觉得哪儿不对劲儿,不是有人偷拍,狗仔队放假。不是温泉的水蒸气落到了他脸上,他怎么哭了?
我让皇上伤不起了?
没啥,人家是高兴,人到我这岁数,容易掉眼泪。
嫦娥叫我打前站,你怎么已沦陷?
于是被抓臀部的我说,听你说话,才是真正享受中国好声音。
皇上拍我马屁,我顺坡下驴,那就是我唱歌呢?
我的歌声里——
见我看他的光屁股,皇上说,到此,我才明白我的身份,我其实是屌丝。
我的光身子与观音的玉净瓶子有一拼,杨柳枝一出一入,不尽的甘露。 不顾个人感受,直接给了皇上,美其名曰男人为国尽忠,女人为国捐躯。
我的梦里。
好,先讲一下沉淀心底里的东东。
也可以说女人血管里流的就是勾引男人,然后受用男人的幸福。上不了皇上的床头,我就上青楼。这是我身为女人的大志,我是胸有大志之人,其实上青楼也有机会见皇上,我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了对的人,我早就有准备。
高晓松说青楼女分四类,一类是自家妓,不签约,不用经纪人。身为女人,做头牌,女人我最大。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就嫁最大的男人。琴棋书画诗,样样精通……
买一赠一的原则,先给你办个vip日后封你为贵妃,要是食言,我儿子篡权。
我占有了皇上,李代沫呢,唱——我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我不参政,我参床。
我本意是烧刀子,可是头次与半百男人拍拖,还是要淑女,葡萄酒吧,红酒,贴身热舞桥段。
我助皇上上船,本来是皇上抱我,我还装,贞洁,我没有。我若不出手,皇上不但把我整不上船,还得翻船不可,那不叫偷情,该成历史事件,弑君。皇上是情场老手,调情诚可敬,能盖住他因岁月带来的笨拙,问瑁儿在现场叫我什么,我说,小肥羊(杨)。
山,是香料堆的,温泉的热水长期浸泡,便有异香随烟雾缭绕,仙山不可比,山水间有白香小木船,上了银粉,船桨摇橹全镶上了宝石。
你说我美,有多美?
天级宝贝。
美在哪儿?说准点儿。
哪儿都美。那你说,我口拙。
我吗,美,是新娘。
新娘,我的娘,亲娘,最美莫过新娘。别人的。
新娘,你的,我是。
皇上不行了,直拉上床,现场的床就是水中船。
不加广告了,直接嗨!
皇上大动作,大手笔,皇上上船,一是船小皇上大,二是皇上一心将我抱上船,我可不想让公爹想到岁月不饶人,我助他,让他还以为在助我,将我抱上了船。我用了情场专用语,干我。若是文学大师莫言来说,那是该干啥干啥去。
我去。我下手。
(天宝六年,扩建后温泉宫改为华清宫,蒋介石后来还在此过夜,世人称华清池。)
我去(此处插播拟中文四六级考题:请问唐玄宗李隆基哪日去的骊山温泉宫,哪天走的,共住了多少天?答案符在后边)
附答案:公元740年10月11日,唐玄宗进骊山温泉宫,李隆基杨贵妃在爱情里,天气晴。27日还宫。
人在爱情里
《不过如此》 (爱回杨贵妃)音乐响起
到签名时间
心疼人民币,给点儿小费,别低于520,你爱我,我爱你。
预备,唱:环姐,环姐,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火——火火火——
回来,回来,收队啦。

简评:
  穿越+混搭+不知所云=后现代?
  追忆似水年华也没有这么难读懂是不是吧是不是啊你倒是吱个声呀皇后……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58】不过如此 ————————————————————————— 破晓
大年三十的下午,不愿意待在空空荡荡的办公室,走过冷冷清清的走廊,听到外面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我不知身去何处。这是我离婚后的第一个春节,我感到特别的孤独。
       开车离开公司,一个人飘在路上,不知道要去哪,去哪做什么,也不知道该给谁打电话,打电话要说什么。鞭炮声一声一声炸在我的心头,本以为流干的眼泪再一次汹涌。一帆风顺30年,总是以上帝的宠儿自居,谈不上呼风唤雨,却也享受着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生活,我总以为会风调雨顺过一生,却不曾想遇见了改变我命运的人。命理说该来的躲不过,不该来的,你就是多转几个弯也遇不到。
        想起你,爱和恨就像天使和魔鬼一样在我心底一跃而起翻腾起来。我爱你,我可以放弃我的一切,我恨你,我想过毁掉你的一切。爱情浓烈时,千里是咫尺,爱情走远了,咫尺如千里。
       我还记得那个黄昏,我下班后去停车场取车,你抱着一盆茉莉站在我的车旁,笑盈盈地看着我走向你,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已经是本周第三次见到你,而我们相距近千里。我嘴上责怪怎么又来看我,心中却是浓浓的甜蜜。你在车里抱着我,附在我耳边说:“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背着你瞧瞧去打掉了,你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说那是一个生命,怪我怎么如此狠心。然后紧紧地抱着我说:“给我一年的时间,然后我们就永远在一起。”这一年的时间,我们把《周渔的火车》演绎成现实。你说只要我还在婚姻里,我就不能拥有真正的爱情,就会背负内疚,自责和罪恶感。我提出了离婚,代价是我净身出户,这些与我对你的爱比起来,我没有一点舍不得。你说:“别怕,你还有我。”
       我生日的时候,你抱着一束七彩玫瑰从北京奔赴我这里,这一千里的路,会有多少人的目光在你身上停留,想想我都觉得幸福。你说玫瑰是从国外空运而来,目前国内还没有种植。这一切只因为我说过一句话:“凡是看到七彩玫瑰的人,都会幸福。”你当时问我什么是七彩玫瑰,我发了一张图片给你看,没想到这梦幻般的东西在我生日的当天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总以为幸福的大门已经为我敞开,甚至深深体会到“舍得”二字的含义。这一切让我觉得我所有的付出都那么值得。当我告诉你我们的第二个宝宝已经两个月的时候,你好久没有回我的消息。我想你一定是高兴得疯了,或者是兴奋地大脑一片空白,一年的时间马上到了,孩子的到来注定让我们紧紧系在了一起。你却在深夜告诉我,这个孩子不能要,因为你最近工作很忙,没有这个打算。然后你果真变得忙起来,电话也少了,信息也少了,甚至QQ聊天里亲昵的称呼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你的冷漠,还有我们之间越来越多的争吵。
        我总以为这是爱情的一部分,却没有想到这是爱情的滑坡,坍塌。直到有一天你对我嚷:“你不要用孩子来拴住我。”我惊愕之余听到心一块一块裂开的声音。我说,好吧,拿掉。我从手术台上下来,好像被掏空了一切,推进休息室的时候,空洞的双眼只有流不完的眼泪,泪水蓄满我的耳朵,又顺着耳蜗淌进我的心里,冰冷冰冷的感觉,像极了这个腊月的味道。
       我想我的爱情,也就在那一刻死掉了。
       我漫无目的地遛在街上看着喜气洋洋匆匆忙忙的人从我面前走过,我拿起手机拨你的号码,你一遍一遍挂掉,我一遍一遍拨。直到最后你接了,你责怪地问我:“我现在不方便,你想干嘛?”我心中嘲笑你,你现在应该是在温暖的家里与父母闲适地聊天吧,为什么要说不方便呢?不如直接告诉我不想让父母知道我的存在更让我高看你一点。我说:“我今天晚上要住最贵的酒店,然后在卫生间的大镜子上用血写下你的名字,等酒店发现我的尸体的时候,他们一定会通知你。”你是错愕还是惊诧,抑或是不知所措?好久没有声音,我多么想你对我说一句:“你别犯傻,你还有我。”可是我听到的却是:“你这是威胁我吗?”
       爱情变成了威胁,对我而言真是巨大的讽刺。
       我在一座金碧辉煌的酒店门前停车场停车,我掏出一块湿巾,细心地耐心地甚至是小心翼翼地擦拭着车的控制台,像磨刀霍霍的屠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积攒了那么多灰尘,我的双眼竟然没有发现。我也不曾这么用心地去擦拭他们,陪伴了我这些年,却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这样的心情审视他们。
       我走进酒店前台,我说我要最贵的套房,服务员贴心地对我说,晚上有水饺赠送,还有一份神秘的礼物在房间里藏着,等我去发现。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渐渐垂下的夜幕,一簇一簇礼花开始清晰地绽放。想起我们在一起的这一年半,时间不长却像经过了沧海桑田,如今和这礼花一样,短暂的绚烂过后一地灰烬。
       也许一阵风过后,灰烬也散了吧,无影无踪,就像从来都不曾绚丽过。
       卫生间的洗漱台上一应俱全,我打开剃须刀的盒子,拆掉剃须刀的刀头,拿出那薄薄的一片,这将是最后陪伴我的东西。我捏在手里对着灯光凝视,它闪着鄙夷的光,刺伤了我的眼睛。我也看不起我的行径,我也不想就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我却想不到一个可以继续下去的理由。
       我看着水汩汩地注进浴盆,那将是我最后待的地方。我把刀片虔诚地放在浴盆的边缘,去拿手机。我拍下了这个有点热气朦胧地圣地,用QQ给你传过去,我说:“这在这里等你。”我坐在浴盆的旁边等你回我的消息,一分钟一分钟过去,半小时过去,水溢出来浸湿我的鞋子,还是没有你的消息。我一遍一遍问自己,我在等什么?等你拉我一把吗?你还会拉我吗?也许你特别希望我就这样离开吧?
       仇恨慢慢褪去,坚硬的心突然开始解冻,从裂开的一丝缝隙里透出一点温度,绵延成一朵温柔,软软地铺在我的眼里。我抚摸着手机,一遍又一遍,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个礼物,你请苹果厂商在手机背面给我印了一行专属于我的文字:“Grow old along with me, the best is yet to be. 20120923”最后那些数字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第一次见面你牵了我的手,把我紧紧地拥入怀里。
       我终究是没忍住,我想最后一次再听听你的声音,手机里却传来熟悉的:“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我笑,就着眼泪笑,把手机扔进了浴盆里。
       有人敲房门“咚,咚,咚”,心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是你来找我了,透过猫眼却看到了服务员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我打开房门,她们笑盈盈地走进来,乐呵呵地祝愿我:“新年快乐!”还好奇地问我是否发现了她们藏的神秘礼物。也许我一脸冷漠更能让她们好奇。
        我吃了一个饺子,突然特别想妈妈,想起她百般劝我回家过年的话,想起我小时候她天天早晨给我做早餐的情景,我趴在枕头上抽泣,我多么想大声地哭出来,嗓子却被什么死死地卡住了,干涩,透不过气。枕头底下有个方形的锦缎的小盒子,我打开是一面精致古典的镜子,镜子下面是一张火红的卡片,最上面是四个大字“新年快乐!”四个大字下面写着一行小字:“看着最棒的自己,明天将是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加油!”

        是啊,明天将是新的一天,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笑了,轻松地笑了。
        爱情不过如此,生死不过如此,人生不过如此,没有理由,生活仍然要继续。

简评:
  又一个悲哀的爱情故事。
  女人主公在除夕之夜,自杀之前清晰地回忆了一段负心汉伤人的老剧本。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作者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因此在刀片割向腕脉的最后一刻,及时刹车了。
  刹车当然是对的。为了不致使这个回头一笑的动作显得突兀,作者巧妙地安排了服务生送水饺这个情节,然后被见饺如见娘,然后被镜子礼物的赠言打动,“轻松地笑了”。
  因此,作者在写这个小说时,显然是用心了。
  但光有这方面的用心还不够。比如,行文中那些干瘪的语言,前三节过多的铺陈,俗套的故事,等等,这些方面也需要用心。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59】不过如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憨憨
王二柱
       我上了井便麻溜的钻进了澡堂,靠着眼的余光瞥见了王二柱,他对视着便笑了。
       煤尘吸附了他的一脸,于是露出了比较白色的牙齿,似乎遮住了脸上所有的皱纹,分不清了年龄。涮了身子、穿了衣,几乎是用同样的时间又相碰见了,他憨厚的“呵呵”笑着,说:“走,喝杯酒去,”
       我说:“太迟了,算了吧,”委婉的谢绝。指针已指向凌晨两点钟。
       “没事,少喝点,睡的踏实,”
       “回来吧!”我用力的点头,算是对他的回赠。他站在哪里又露出了一丝无助的笑容,有点可怜。
      细细的发觉,古铜色的脸庞夹杂着许多皱纹,透出了一副饱经风霜的沧桑,上面的话用着厚重的男性中低音表达着,当然也意味着他的掏腰包,这是决然的,好像对着这种老男人,一切都是无所谓,记得算是他的朋友说:他又邀请我喝酒了,在杏花村饭店。一杯一杯的灌下肚去,凸显了火红的脸膛,“老弟,今天我高兴,你喝啊!”
      “呵呵”的笑着,带点央求。
      “老弟,我上趟厕所,”却借故的把酒钱付了。折头回来坐下,蓄满了如水的白酒,叨着花生米,“吱溜”又是一口。“老弟、吃啊,动筷子,”简单不过的四个小菜。“你家什么地方,”
      “安徽的、亳州的,”
      “下井几年了,”
      “半年了,”
      “嗯,你……?问了几句,总是回答着“嗯。”可口中的香烟一根续上一根,如工厂的烟囱不停的排着废气。时间同样到了深夜,老板娘困倦的要打烊了,他无奈的摇晃着站起来,几近跌倒的挪着步子,像前面的大门走去,进了也就是一名“光荣”的职工。“这已是好几次请我喝酒了”朋友说。但先前这种男人从未打探我的境况,于他不知那种思想?只能十足的透露着眉宇间的忧郁,面部些许的不自然“狰狞。”
     也许这几天他很生气,不像之前来回几百米扛着二百斤的铁柱子,弄得汗水粘着衣服、冒着臭汗,没有怨言,而如今说了一句“这活干的,”具体点是搭雨棚,拱形的这段联络巷不过二十多米长,高不过四米,顶板不分规律的滴滴答答下个不停,站在下面久了浑身的衣服都湿透了。刚开始,两帮打了固定的螺丝,用铁丝绑上锚杆当作“梁”用,再铺上铁网片,再上面是油纸,曾水平状的复蓬。工程进展快到一半的时候,又改了:用圆钢筋拗成弓形的“梁,”再焊接在帮上的螺丝上,一道一道的,上面仍铺上油纸。于是电焊工也下井了,他跟着抬来了笨重的焊机,还有许多钢条,他拿着一根三米长的插近杂乱的巷帮孔隙里,拔了几次弓形便出来了,再弄一根焊接上,跨距才够。一班下来,不见一点进展,在这黑洞洞的、滴着雨的空间里,做什么也不见成效,“唉,妈的”自己埋怨几个小时过去不知干点什么,却弄的跟落汤鸡一样的窘态,潮湿的溻着身子,并要拼命的躲着雨滴。下班却是快速的疾驰,冲着新鲜的风流不消半个小时,干了裤腿。三天过后总有些收获,水顺着周边滴下了。又却见二柱弓着腰用力的在帮上比划着,原来是在涂白水泥,有些地方能黏上,有些地方顺着流下的水就脱了,一片一片的,这样遭到了上司的呵斥,他“我现在就弄好,好好好”的回答着,多少含着“翻工”的怨气。坑坑凹凹的不能算是墙壁,掉下又抹上,索性他蹲在了那里,试图从口袋里摸出烟来,却是个空,猫抓的着急。
     但我是真的气愤了这件事:变化的太快了,刚让人明白了“程序,”一下又被“打懵”了。          在阳光的白昼,很难觅到他的影子,一定是在休息。
     一天的午后,在楼道的拐角处,破旧的老式手机贴着他的耳朵“啥呀,你说啥?”“妈的,你个混球,你滚!”“你说咋办,你给不给?”……仔细辨别另一方是一个女声。早就听说她们不和,如今可是真的,“我死了你也想不起,”“好好,你真中”……全是绝情的话,喋喋不休了几分钟,“啪”的对方耐烦的挂了电话。看着穿着背心的后背,突然觉得他好像落泪了,强壮的四肢又好像没了骨头的酥软,久久的站在了哪里,不动声色。
     时间到了九月上旬,天气有些凉爽。某日傍晚,我“尾随”着他,他穿着干净的西装进了赌局,这也许是他的爱好,我没见过他去过,恰巧我见证了。我痛恶这种恶习,也就疏远了,叉开了脚步的方向。夜里也许是莺歌燕舞的消遣好处,诱惑中带着美丽,听说他又去找那位黄头发的年轻姑娘快活了。
    第二天,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那么习惯的活着、无痛无痒。
    第三天,空气冰凉冰凉,我裹紧了衣服,却听到了噩耗“xx队里,叫xx的那个人,跳井了死了,”“存钱的卡被老婆没收了,”死的时候喝了一斤的白酒“……
    我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大门外的田野里有许多无盖子的水井布着。
    从认识这个不善言谈的老男人快一年了,未曾有过什么交集,从语音中看是豫南人,家况不清。被怜悯的老实人,至此,便从我的视线里永远消失了。

简评:
  挖煤工人王二柱,跳井死了。光这么一句话,就让人觉得沉重。生活已经低到地底下去了,可还是捱不住。
  这是一篇以塑造人物为主的小小说,有如此沉重而现实的题材,王二柱的形象本可以刻画得更鲜活。可惜,作者的功力似乎不够。  这篇文字有太多行文上的毛刺,比如对话的生硬,比如写搭雨棚的啰嗦。当然,最重要的缺陷是对二柱之死前的冲突缺了比较精致的打造,文章因之而少了感人的力量。
  另外提一点,文中有许多地方的标点运用都是错的,包括一些字词的组合也不大合理。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60】不过如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间故事
不过如此


老子在妈妈的子宫玩了整80年,因此也成为恋母情结的鼻祖。有一天,妈妈说:“儿啊,你再不出来,怕是我不好产你。”
于是乎,老子来也。
李婴儿一出来,大家全乐了,家属和产科的大夫,笑是有原因的。因为婴儿满头白发,是个皓首老头儿。
“这哪儿是我儿,分明是我的老子。”李婴儿的老爸说笑话。
没想到,此话却让李婴儿当真了:“老爸,那孩儿恭敬不如从命,我就叫老子了。”
有专家考证,老子也是女性热爱者,尽管他的做法一般人不敢苟同。还有民间说的阴阳鱼,最早出现的就是太极图,其实是性的象征。还成了一个圆。
其实呢,不然。
因为老子以太极图中的阴阳鱼的姿势,在母体玩了80年,所以对这种姿势老有感情了,于是乎,太极图被老子研究成功了。
道家高人是不愿意有人说他们祖师爷的,所以我们不说道,也不道老子。只说老子的牛,行吧?
专家还有未解之谜,老子与青牛有啥关系?其实,这正是问题的关键。这里可以向外透露点滴,牛与老子的爱情有关。不在此事上展开,否则,会有好多人动怒。如果你见过杀牛,牛落泪的场面定会跟你一生。
牛在北方,一个名叫凤凰城的所在,有故事。
不是城里是城外,那地方的小名叫百牛群,听这地名就知与老牛有关。百牛群有个镇子,镇上有一富户,姓蓝名伦。不动产有多少多,咱就不露人家的隐私了,蓝伦住的是二层小楼,说小楼是与大厦相对而言。其实是私家别墅,外观上近于一座城堡,里边就相当豪华了。去过上海的朋友们,绝对能想出豪华气派到什么程度。蓝伦靠什么起家,这里先不表。先说一下他的家眷。蓝伦的小老婆是二十刚出头的美人儿,比那嫩苞米还嫩,他们新婚不到半年。这么讲并不是说老夫少妻年龄上有文章。其实蓝伦也不是老人,刚四十多点儿,正是好时节。蓝伦有个长子,二十挂零,娶妻菊氏,菊氏比继母——也就是蓝伦任期近半载的新人——大一年,芳名菊竹,有时蓝伦称之为菊竹图。
你读出门道来了,这里面有事。
你要这么读,没我的事。
你别以为前窝后继,这样的家庭矛盾重重,人家蓝伦相当开放,如此家庭也属于现代派的家庭。其文明程度已让同代人望尘莫及,人人平等讲民主,这有些和官方倡导的政治相一致。
还是换成你的视角来看,人与人的关系是暧昧。
说句大不敬的话,外人根本就看不出公公和儿媳是啥关系。就是继母与儿媳的关系也有种虚拟色彩。如果进一步讲,就好比不带任何背景的如此男女四人住进了宾馆。
而且相处的就和一家人似的。甚至天天唱同一首歌《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蔚蓝色的地球,我们相亲相爱,我们来到人世间,是为了爱而存在……
就是儿子也看不出蓝伦对二女性有啥亲疏喜厌。这是从蓝伦的视点看问题。如果从菊竹这方面看呢,蓝伦的儿子也搞不明白,她对二男人是何等态度。
这天家中只剩蓝伦菊竹二人,不是二人有意要这样的日子,是这样的日子自己找上门的。不正是你要读到的吗。
蓝伦家养了奶牛,其用意是——乳业让人不乐观,便自己家养了,谁知一养上才知比设想的要麻烦。第一个面对的问题,就是一家人根本就喝不掉,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市场行情。也没想到奶牛何季产奶也得讲计划生育。结果天热了产这么多鲜奶存不住,坏了多可惜,于是决定上市一部分。结果蓝伦走了几家乳制品厂及冷饮业,这才明白一个道理,原来乳制品与奶不相干,比如说雪糕与冰淇淋所谓的奶味牛奶,是人家加的一种出牛奶效果的添加剂。根本就无视牛奶的态度。人家是为了降低成本,到此蓝伦明白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百牛群没有鲜奶市场。为待嫁的女儿着手指派一家生个新郎,有多不现实。
就是在此前提下,蓝伦与菊竹单独相处的。可能是素日那种与公公儿媳不相干的感情在暗中操纵,也有可能是一时的二人世界在不断误导,更有可能是如此开放文明的家庭一定会种瓜得豆,一定有它自身的开花结果的生长期。事情就按它固有的姿态行进。简直就是闲打唠儿,话题由牛奶转入了洗浴,最终搞成了统一战线,洗牛奶浴。
这可是个全新的课题,课题的新鲜,刺激了市场购买力。结果公公儿媳的关系名存实亡。洗牛奶浴,开始只是菊竹一人,后来蓝伦就给菊竹洗,就这样洗着洗着,不是成了夫妻浴也是情人浴。洗到此,他们全明白了,你也读来劲了。
二人这种简单又复杂的关系中,其实早就需要一种实质内容。结果呢,有如初次发现对方是有性诱惑的人,如此平静的人家,原来那火山爆发一般的激情一直蛰居在二人共拥有的体内。就这样一发不可收。这样的场面,不宜国情,翻篇儿。
咱们是过去时,他们还是不依不饶。听见有人来,也不罢手。此事系多情男女,一时忘了惊魂,等想到二人的关系在此地不易公开,黄瓜菜都凉了。问题开始来了。蓝伦与菊竹连在一起,分不开了,这好似是没道理的。在乡下,民间有过狗解不开连体的故事,可人还没有先例。医学上有过这方面的说法。
这样的肉体不适用想像。
眼下不能顾丑闻了,救人要紧,可是如何出户呢?
好在房屋设计时给此事讨了个方便。窗子是宽大的,好似窗不存在一般,是窗口的天下。可如此连体的二位,需要一个道具。有人想到了大笸箩。好,就用大笸箩。大笸箩,是个圆,二人在其内,好比太极图中的阴阳鱼,大笸箩就是太极图中的圆,结果二人得以出户,去医院。去医院,也不好用一般的急救车,所以乡人如给死者出大殡,绑竹杠抬之。等进了医院,往下的事,就不用再多嘴了吧。掀起盖在二位身上的覆盖物,医生啥场面没经过。
这事闹大,成就凤凰城笑话。
同时,有人看成丑闻。比如蓝伦的新人及儿子。他们以为是奇耻大辱,在这样的家庭无法过下去。蓝伦的儿子和蓝伦的妻子,一想,你们俩不嫌丑爱,我们二人也从情肮脏上来,于是乎,儿子和继母领证了。
真结婚了?我可没这么写,那是你们的读法。
我告诉你的是,家中后来只剩蓝伦和菊竹。
即便在家中,别看房子那么大,二人也无处可去。走哪儿都是墙。
接下来的日子,不能一直和墙过啊。二人开始面对面。只能开门过日子了,双双对对出入百牛群,百牛群也就包容这样的男女,杀人不过头点地吗。是不是夫妻关系,我没去人家趴窗户,要去你去好了。
那你说,不好意思问当事人,不可以问旁人?可以,那就是在这个家,还有牛。
村里人没问牛,却对牛有感情。渐渐的,一些人还养成了喝牛奶的习惯。对牛奶有感情。村人是否牛奶浴,没有村人出来说。
其实呢,对牛最有感情的,还是蓝伦,闲下来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在牛身上。其实,菊竹也是如此。有时,同上牛身上的二人之目光,有时也发生交通事故,撞车。
那么,又与老子何干呢?非得问明白,我只说一点,你注意到二人的头发没有,自从那件事后,蓝伦的头发全白了,别忘了,他可不是80岁,不是在母体,是在人世间。菊竹的白头发也不少,二人谁也不染。
面对发之白,不但蓝家的牛都见怪不怪,连百牛群一带的牛都看开了,你还纠结个啥,还让我说啥,不过如此而已吗。

简评:
  我耐着性子把作者的这篇文字读了三遍,果然有些新的发现。
  首先,作者的语感很好,每个句子都很顺溜。
  其次,作者对情节的控制收放自如,似乎一切都在掌控中。
  不过,这篇作品还是不能算得一个成功的小说。
  文本有几个地方存在着硬伤。比如,前面有相当长的篇幅用来写老子的出生,而这个老子与后文的蓝伦关系不大,这在一个小小说里是不可想象的。
  又,文中的牛这个道具起的作用是大,但中间写奶牛这个段落扯的太多了。
  如果类似的废话少一些,会不会更好看呢?我不知道。
  如果我年轻20岁,我愿意把这样的文字解释为先锋文本。可惜和尚早已阅尽人间无数把戏花活,心如止水了。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61】不过如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棵树
不过如此
    文:三棵树
    那天真怪,晴朗朗的天空突然间飘来一片乌云,紧接着吹过一阵狂风,细碎的雨雾便飘落下来。
    没过多久,风住了,细雨也停了,红艳艳的阳光却刺破乌云露出笑脸。肯定不是好兆头,我这样想着,虽然我那时只有十岁。
    想的同时我看见父亲迈开两只脚片向旁边的菜地走去。我家居住在村头,和新妮她家对门,算是离村远点的两家独户。父亲圪蹴在菜地里拔菜,那些碧绿蔬菜因为有了刚才细雨的滋润,变得异常新鲜。时间已接近中午,母亲催着要做饭。
    父亲拔了一把青菜,然后背着一身橘红走回土屋。母亲正在厨房揉面,单薄的案板被母亲有力的揉搓发出吱呀的声响。父亲拿着青菜看着母亲说:菜拔回来了。母亲轻声嗯了一下,回过头看了父亲一眼,清秀的脸庞泛起喜悦的笑容。刚好一抹橘红照射在母亲脸上,红润而娇媚。
    择了好好洗洗。母亲娇嗔道:傻样,平时都这样做,还问?
    就想问,问一辈子。父亲傻笑地回了一句,然后坐在小凳子上择菜。择完青菜,父亲舀水清洗一番放在锅台上。这时母亲已经擀好面条,正往锅灶里填柴禾,袅袅青烟飘过母亲的秀发上升到空中,然后从椽间飘出。
    父亲忽然拉起母亲的手,强有力的臂膀将母亲瘦小的身材环绕。母亲踮起小脚,在父亲额头亲吻了一下,父亲这才分开,然后坐在锅灶前一边添柴一边看着母亲笑。
    这样的镜头时常出现在他们生活里,琐碎而频繁,那天依然上演。我偷看了一阵子,然后跑出院子去对门找新妮玩。
    新妮比我小一岁,村东也没小孩,就我们两个。可是我们两家似乎有矛盾,大人都不情愿我俩一起玩。新妮正在门前看蚂蚁搬家,怪了,那天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蚂蚁?密密麻麻,匆匆忙忙,黑压压一片。新妮正专注的看着。这时,几只羽翼未丰的雏鸟扑棱棱飞起,围着巢拼命鸣叫着。我看着鸟儿,忽然发现天空变得嫣红嫣红,像极了夏日里夕阳满天时的璀璨。
    这时我听见新妮的母亲冷漠地站在大门前喊着:新妮,别玩了,回家吃饭。
    新妮回家了,而我却没有回去,我在看蚂蚁。
    终于听见父亲喊我吃饭的声音,我装作没听见,专注地盯着地面。父亲紧走了几步来到我的跟前,他正要拉起我的胳膊时猛然也看见地上的蚂蚁。父亲有些吃惊,脸上露出惊异的神色。父亲看了一会儿,刚拉起我的手,忽然听见一种咕咕作响的声音,像山风吹过峡谷,像牛角吹响,又像千军万马驶过。紧接着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整个世界随着这声巨响地动山摇起来。父亲和我一个趔趄同时扑到在地上,而眼前的地面突然裂开一条缝隙。父亲惊恐地喊:地震来了。
    父亲连喊了几声后,他惊呆了,眼前已是一片狼藉,自己和新妮家的房屋已经夷为废墟。父亲想站起来,可是剧烈的抖动让他再次摔倒。父亲声嘶力竭地喊着母亲的名字,然后紧紧地抱住我的身体。
    抖动还在持续,而父亲的哭喊声更加凄厉。我被父亲抱得都喘不过气来,身心处在极度恐惧之中。过了一会儿,世界似乎平静下来,但一切都处在于恐惧之中。父亲慢慢放开了我,然后急切地扑向倒塌的家园,在那些残垣断壁里开始拔寻母亲的影子。父亲边哭边挪动倒塌的土坯和椽檩。
    突然,父亲似乎接收到一种信号,一种来之渴求生命的熟悉声音,那是埋在土坯下母亲发出的微弱呻吟。父亲跪在那儿,双手开始疯狂地抓刨。他的力量微弱,而强大灾难造成的废墟一次又一次在他面前坍塌。父亲双手开始流血,渍渍殷红染了面前的土坯和杂物。
    余震不断地袭击着大地,大地不时地颤动着。我已经忘记了恐怖,参加到寻找母亲的行列中。突然,我听见一种熟悉的声音传来,那是来之新妮家方向的求救。我跑过去仔细听了听,真是来至一根脊檩下新妮的呼救,柔弱而凄厉。我停住了双手,看着近乎疯狂的父亲,大声说:爸,是新妮......
    父亲转过头来一下愣住了,那一刻像极了一尊泥塑。他站在那儿犹豫了片刻,然后连爬带滚过来,一边呼喊着新妮的名字,一边招呼我帮他抬压在新妮身上的脊檩。新妮刚好处在一个脊檩架起的空隙中,但却被支离纵横的木椽压着动弹不了。
    父亲强有力的臂膀排除了一根一根椽,瘦小的新妮终于被父亲拉了上来。父亲松了一口气,抹了一把额头上泥土汗水混杂的秽物,准备扑向掩埋母亲的废墟时,新妮却大声哭喊着妈妈的名字。父亲看到,那些交叉的废墟之中,一只手在无力的抖动着。
    父亲不再犹豫,双手开始搬动那些压在新妮妈妈身上的东西。终于,伤痕累累的新妮妈妈成功被父亲拉了出来。
    然后父亲扑向掩埋母亲的废墟。
    而余震又一次光临,废墟上空升起一团呛人的土腥味道.....

    掩埋了母亲的尸体后,父亲虚脱得只能趴在地上喘气了。而新妮妈则披头散发地坐在新妮父亲的坟头前痛苦流涕。我和新妮,似乎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吓傻,彼此依偎在一起,。
    夜晚来临之前天空就开始下雨,淅淅沥沥的雨声没有淹没村里抢救人的激情。新妮妈一直不说话,坐在雨地里如同一具木偶。父亲不知在哪找来一片雨布披在她的身上。父亲刚走开,新妮妈就撤掉雨布,声嘶力竭的嚎啕起来。父亲看了看我和新妮,然后拉着我们俩钻进临时搭盖的棚子,嘱咐我和新妮好好待着,别乱跑。然后参加到抢险救人的队伍中。
    天亮的时候,我和新妮看到一个泥人拖着疲惫的身体进了棚子,他的手里拿着一些可以吃的东西递给我和新妮。然后走到新妮妈跟前,递给她一个馒头。新妮妈冷漠地看了一眼父亲,吼道:你滚。
    父亲愣了片刻,然后走开。
    余震持续了一个月后渐渐恢复平静。无数个简陋的棚子在故土竖立起来。父亲先是帮着新妮妈盖了一间可以避风遮雨的简陋房子,接着就在旁边给我们搭了一间。新屋旁边也种了蔬菜,没过多久,尖尖的新绿冒出地面,旺盛地生长。一阵雨后,碧绿的叶子竟然遮盖住荒芜的土地。
    父亲耕种着庄稼时,不时会抬头看见不远处新妮妈孤单劳作的身影。而这个脾气暴躁的女人,偶尔也会做些饭菜,让新妮提过来。
    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和父亲正享受着新妮妈做好的饺子时,猛然听到新妮轻轻叫了一声“爸”。父亲顿时眼睛湿润了。父亲后来去了母亲的坟头,一夜未归。
    没过多久,我和新妮成了兄妹,新妮的妈妈也成了我的妈妈。偶尔一个夜晚,我梦见妈妈哭醒时,也能听见简陋的隔壁棚子里传出新妈妈酣畅淋漓快乐呻吟声。
    但这些快乐并不长久,没过多久我会听见父亲和她争吵的声音。从震前说到震后,然后从我说到新妮。彼此有吵不完的话题。父亲总是在忍耐一段时间后,一笑化解。
    我和新妮慢慢长大了,但她却越来越像她妈的脾气。我不得不远离这个脾气古怪精灵的妹子,独自去远方打工。  
    后来家里盖了大瓦房,我也结婚了,新娘不是新妮,而是一个脾气柔顺的姑娘。新妮也结婚了,嫁到很远的一个地方,一年也回不了两次娘家。
    父亲和新妮妈依然住在震后搭盖的小屋里,两个人依然时常斗嘴。但过不了多久又和好如初。
    有次两个人又吵了一次嘴,新妮妈去了新妮那儿。我去小屋看父亲时,他正拿着一张发黄的照片出神,见有人进来,正要慌忙藏起。发现是我时,长出了一口气。
    我嘴巴张了几次,想说点什么,但却没有说出来。
    最后,我走出父亲的小屋。

简评:
  地震把两个和睦的家庭摧残了,活下来的人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似乎是很应了中国这几年的景。。。。。
  树兄的这篇文字,叙述很溜,故事也很平稳,人物也描写得不错,仿佛小说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但是,为何我总觉得隐隐有些不满足呢?
  和尚挑刺的性格真的不好。。。。。
  嗯,原来有矛盾的两家人那么短的时间里就合体了?按理说,“我“是在场者,为何叙事的现场感不那么强呢?行文风格能不能更冷静一些呢?结构上能不能玩点曲折呢?文章的最后一句能不能去掉呢?
  真是伤脑筋啊。

结论:待推荐。

【参赛—海选062】不过如此——————————————————————————人间故事

公元前2014年,月光如水水如天,长风猎猎,虎纹伯劳䴗䴗,芳草萋萋,青蚨游行,浮梦一样的风景,有我。我……
我玩形而上。你别不信,那径直说我玩汉字行了吧,要知汉字已有8000年的寿辰,是个老寿星了。南极仙翁的师傅。
别说,我不谦逊,我钻研阴阳爻,我这回真的钻进去了。我老有学问了,这不成问题。我的科研成果如何,这也不是问题。问题是,我恋上了一位知性女性,她是富家女,我以为是生死恋。不是她不爱我,她爱我比我爱她深,还是我爱她比她爱我更多,我没去深研究。问题是我失去了她。不是她的问题,她不嫌贫爱富,问题出在我身上,还有心上。不能再在这个问题绕了,否则成了数N集的电视连续剧了。
因为她太好了,你听其芳名,我不好意思让你知道,也不能用红袖或者说红拂红粉青蚨盗名欺你,你只管叫她红荷好了,因为,接下来如此之美名你明白是怎么回事。
红荷美,美得我自卑,她的性子也好,比后世的西施好,有心计,貂蝉一样有趣,不说了,说多少也说不好,总之,面对红荷,我除了狗屁学问,就剩这身皮囊了。我心好,可无法正视她。其实她知我心。红荷单纯,因为我和她绝情,可不想她接受(我的绝情)谁知她接受了,这除了说明红荷单纯,还能说明爱情和玻璃一样不经掘,我不怪红荷,谁也不是玻璃钢做的。
我不成情便成仁,这响应蒋委员长的号召,和死神亲吻拥抱,就差进它家了,这时出现了一个老丈(妪?),你别往仙风道骨上想,他是仙人,就是你常提的爱情(非丘比特,洋大人过于赤裸,不走中国国情)神,我可不明白爱神的存在是咋回事。我被爱神气着了,如同活见鬼。
爱神说:“我比鬼还可怕?”
我说:“死老头儿,你别玩我。
“爱神(中国版的有点儿乱,有【女娲、月下、月光娘娘太阴星主月姑月光菩萨、和合二仙(寒山与拾得)泗州大圣、子孙娘娘等】分明是你玩我。”
不用过脑子,我知他说对了。我不勒他。他好似明白他不是小狗,我勒不勒他他都无所谓,他和个娘儿们似的,和我扯老婆舌儿:“你若心诚,佳人永相依。”
我心如死灰,死灰复燃,这么说我心不是真死。
你没听明白,我可听明白了,因为爱神除了有三寸不烂之舌,还有眼神儿。就是你说的意会言传的那回事。于是我设想,或者说我梦想,让我以相爱之眼(小日本说临终的眼)凝眸一瞥,不带走千古遗恨。遗爱。
“成千古事,对对。”爱神受到我的启发,连连说,“我能让你从前。”
我大兴,因为正要回到当初——当初,就是我没有表示绝情的日子里。我还真拿学问当回事,以前是没少写情书,正如你夜下玩短信,这次我玩物语,还有图画,从这点看,我不但是道教李耳的祖师,我还是个蹩脚的画师,我还开创了染发的先河,还是说我与红荷绝情的方式,我摆了龙门阵,打火石,画了虎纹伯劳,不等。
我如此方式分手,我心在滴血,明明白深爱,却玩失恋,我脑子有问题。总之,我无法面对她,我不配这份情。不说伤的事了。总之,我悔死了。
爱神也喜欢佛教(虽说当时还没有这个东东)和我商量:“5个世纪(此种纪年法来自于耶稣纪元后)为一轮回,你能舍生取死,能承受时光之轻吗?能否?”
“能!”我的语言掷地有声,出口全是珠玑,虽说只是一枚。嫌少,再来,“能!不就是孤寂吗,比死还长1cm?”
于是我修行,苦行僧般。虽说我不是人。
——插一句,你没明白,我再说一遍,我身已死,不是人之躯,是以什么存在,有下文……
这么讲好似是骂我,好在没骂你,转眼到了公元前1514年,我数学不好,不识数,其实眼也是你转的,因为我无眼可转,我这500年只是作为风存在,这不成问题,问题是红荷还是那般青葱,真如我未绝情前风景。对红荷而言,也是转眼间的事儿,因为这500年,我全在她的世界外,只有一次与她相逢,还是晚上,没有月光,不如500年前。她提着灯笼,找萤火虫。
我还是不死心,爱神见我有干劲,让我再玩,于是公元前1014年,我又见到了红荷,我的红荷,这次是夜半,我是以梦身出现的。这,我也值了。因为500年间,我从未入过她的梦,好在这次进入了,虽说她还是不清楚这就是公元前2014年的我。她吃了酒,终就有人怀疑杜康为酒的开山祖了。具体的事是爱神和我讲的,我在此和爱神如何沟通,这可是学问,好在公元前514年,我已修成青蚨,虽说500岁的青蚨可不多见,总之我又见到了红荷,我的红荷,她还是未嫁时的风景,她的近况不用爱神多嘴,我知道,可我不告诉你。
到了公元前014年,我点儿背,我是一株草,显然爱神在玩我,好在又过了几个500年,油灯是我,其燃料主要是牛油,我国在公元577年使用火柴,你明白我好不容易与红荷相见,红荷还是未能认出我,她眼中只有一古董——油灯,不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吗,一点通在学生书包里,面对东方大智慧,我们如2,总之最终到了公元2014年,有情人终成眷属,你猜对了,红荷成为我合法妻子,可以无法无天玩男女的活儿了,她来的时候,梦来了,院里弥漫着醉人的花香。一袭白莲的云踩着天蓝的阶梯来了,门“吱呀”一声鸟被擒一般,洞开。声音被香馨揉搓,空响有回声,花瓣雨,三毛在轻轻唱——

       记得当年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树梢鸟在叫
  不知怎么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这是背景音乐)喊一声“相公冲咖啡。”我健步如飞步子把一壶热气袅袅的香茗送到暖房:“不好意思,小生把绿茶当成了红咖啡,娘子你瞧夫君的色盲。”
  袅袅的香气里,那袅袅的眼神儿,眸子里分明有一种云里雾里看花的风景,怦然心动,让我感到从此就为人间仙。
说具体的事。
我跪在一对红烛前。
原来我正是爱幻想的年龄,芬芳馥郁的晚上,梦来了。抱着我,我吻她的唇,我们身上落满了花瓣。我正漂洋过海,水鸟似的凫上巅峰,我呻吟着有如说唱,后来山烂一样轰然倒塌,不可再出笔,否则该介入情色界。正如童话如言,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还是你想错了。
现在是公元2014年8月10日,农历的七月十五,鬼节,我在保定的白洋淀。我在当年康熙落脚之地,现在是名为敕赐沛恩寺,红荷在此与六尼为伴,相当于古寺志愿者。
还不具体,再来。
我成人了,红荷也认出了我,当时那场景,相当动人心。我不多嘴,你能想到。我们在莲花丛里相情相爱。
艳美的荷花过我头,我在荷花下。
你想到了吗?
这数千年来(不是上下5000年)没有文明的事儿,有问题没解决吗?我可想到了,你明白虎纹伯劳(要是了我心愿,我要化作杜鹃)是我成人前最终的真身,虎纹伯劳想到的问题是,于是它就在爱神出现时将车(将你一军,英语 check)我说:“好你个老头儿,你玩人是不?是谁把命题遗忘?我可是玩形而上出身,我可大彻大悟。我在轮回,红荷还处在以往的时空,这么说4000多岁的光阴对她不起作用?红荷还是4000岁的处子,终身少女?这才是真正的妙龄?什么可永恒?”
爱神不回答我,不知何时,老东西脚底下抹油,冷锅贴热饼子,溜了,我眼前只有满淀的莲花。
在碧绿的叶子间,一朵一朵一朵莲,开得忘了时间。

简评:
  没有耐心看完,略。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63】不过如此——————————————————————————白桦林
 
 张、王、李,都是辽北兴隆镇的大户望族。

    张家是诗书传家。张雨轩的爷爷是前清秀才,一张口就是之乎者也,写得一笔好隶书,兴隆镇上各商号的名字牌扁也大都出自他的手。雨轩父亲是燕京大学的高材生,毕业后留在省城奉天东北大学当教授。到了张雨轩这辈算有些衰落。雨轩师范毕业回到兴隆镇先是做了小学老师,现在是校长,在镇上也颇有声望。

    王家算得上军旅世家。王贺勋的爷爷做过大清朝的管带,还带兵去朝鲜打过日本兵。贺勋父亲在东北军当团长,回来探亲时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还有4个腰挎镜面匣子的护兵,威风凛凛。贺勋因为是独苗一棵,虽然读了两年讲武堂,家里人却不放心去当兵,回到镇上做了警察所长,也斜挎了枪人五人六地在街上走。

    李家是商人,李运昌爷爷的买卖就已经做到了奉天,据说曾是当年盛京将军的座上宾。运昌的父亲至今手上还有奉天几家货栈、当铺、饭馆的股份,乡下也有上千亩好地。运昌经营着镇上最大的货栈和药铺。

    雨轩、贺勋、运昌,三个人都是独苗,虽然运昌还有一个姐姐风芹,但在镇上的人看来,女儿嘛,早晚是人家的人,算不得数的。

    三个人也经常来往,过年过节相互给长辈拜年,偶而也聚在一起小酌几杯。毕竟,兴隆镇不大,见过世面又能谈得来的人不多。但骨子里,又都互相不服气。当然是雨轩最清高。在他眼中,警察与商人自然不能与自己的诗书传家相提并论。次之是王家,虽然那时不提枪杆子里出政权,但是这些年虽然兵荒马乱,但一提到爷爷、父亲的名号,还真没有人不给面子。运昌最为低调,好在为人大方仗义,遇事肯出钱出力,虽然比雨轩、贺勋操心,但也能支撑起门面,生意也打理得不错。

    1945年光复后,王家着实光鲜了几年。贺勋父亲随国军坐美国人的军舰回了东北,已是少将师长。回来探亲时跨下也不再是高头大马,而是屁股冒烟的美式吉普。市长、专员、镇长等地方官员唯唯诺诺地跟在身后,看着贺勋父亲的脸色赔着小心说话。贺勋走路也开始横着膀子了,身后的枪穗子一下一下子跟着晃。

    1949年,共产党坐了天下。雨轩父亲和雨轩成了地下党,从幕后来到了前台。雨轩做了兴隆镇的镇长,走到哪里身前身后也是跟满了人,雨轩说话的口气也大了起来,常在街上训斥手下,做指点江山状。
    贺勋一下子没了底气,父亲生死不明,自己也成了专政对象。每天早、晚拖了大扫帚哗啦哗拉地低着头扫街。
    运昌这些年过得也不易。国军、共军轮番前来,筹钱筹粮总也落不下他,虽然脸上挂着笑容一口一个长官同志地叫着,心里还是很痛的。生意先是公私合营,后来彻底充了公。运昌自己也戴了布套袖站柜台卖货。

    1957年,反右开始。雨轩父亲成了右派,捱不过批斗,自己吊死了。雨轩虽然声明和父亲划清了界线,镇长也做不下去了,成了镇政府的一个普通工作人员。
    贺勋还在扫街。
    运昌仍在站柜台。

    1966年,文革开始。雨轩又被批斗,终于丢了公职和贺勋一起扫街。天色未亮时两人偶而斗嘴,说起以前各家各人的辉煌,喟然长叹处,禁不住热泪纵横。只有运昌时不时的给两人送点炖肉、饺子,也不言语,只是用力地握下手就走了。

    1978年,拨乱反正。雨轩评反重新做了镇长,这回不再张扬,言语间沉稳了许多。1990年,台湾开放大陆老兵探亲,贺勋父亲也有了消息,只是年事已高不能回乡。贺勋也成了统战对象,做了县政协的委员。贺勋却不去县里  住,只是开会时去上几天。
    运昌辞去公职,成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个体经营户。起步时就是一小商店,十几年下来陆续开了酒店、商行和运输公司,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后来,退下来的三个老哥儿们偶而会在运昌的家里喝上几杯,酒至半酣之际,三人常端了茶杯站在运昌家的二搂阳台上,望着古城城门扁额上“兴隆镇”三个石刻大字,半晌也不说话……

简评:
  三大家族的故事,不是三五千字能写清楚的。这篇作品,我觉得更像是一个长篇的故事梗概。作品简单地以时间为线,试图描绘社会变迁的历史,这样的文字不太适合叫小说。

结论:暂不推荐。

【参赛—海选064】不过如此 ————————————————————————— 北原

  莫邪其实不姓莫,姓郝。莫邪其实也不叫莫邪,叫郝建。莫邪后来之所以被大家叫成莫邪,完全是因为莫小兰的一句玩笑。
    那天莫邪听从老娘的安排,去莫铁匠的铁匠铺买菜刀。当时莫铁匠正好弄了点好钢,打算炼几把剑,正在跟女儿莫小兰说这事儿。莫铁匠说,唉,这炼剑啊,火候实在太重要了,要是掌握不好,就可惜了我这点好钢。莫小兰说,要不我也学学莫邪,跳到炉子里去,成全老爹一世英名吧。郝建就一脸疑惑地问:莫邪?莫邪不是一把剑吗?莫小兰看着刚刚进来的郝建,忍不住就笑的花枝乱颤,说是啊是啊,莫邪就是一把剑,还是好剑哪。这话流传至坊间,于是郝建这名儿就没人再叫了,都叫他莫邪。
    要说这莫邪呢,也是个可人疼的孩子。小时候由于生的俊秀单弱,又是独苗苗,所以爹娘虽然只是靠着个小裁缝铺子维持生计,对莫邪却是爱若掌上明珠,天天捧在手心里娇惯着。 到了就学的年龄,就送了去学堂里读书,指望着可以培养出个秀才来,也算是光耀门楣。可惜这莫邪虽然脑子还算灵光,就是不肯习学正经的学问,每日里只是读些酸文假醋在肚子里,所以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莫邪自己可不这么想。莫邪觉得,自己就是唐小哥的范儿,风流才子,将来必遇到秋香一样的女子,演绎一段风流佳话,即使不能流传后世,至少也要流传小镇。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莫邪的眼睛就开始盯着小镇上的各色女子,张家的二丫头,李家的大女子,甚至连新近丧夫的赵寡妇,都在莫邪的眼睛里转进转出,唯独没有转过莫小兰。
    莫邪没转过莫小兰,不等于莫小兰也没转过莫邪。莫小兰娘死的早,从七八岁开始,就为爹分担家务,如今长到十七八岁,已经是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就连炼铁的事儿,莫铁匠都得和她商量探讨。镇子里的人提起莫小兰,没有不竖大拇指的。只可惜的是,这丫头生的像他那当铁匠的爹,黑,壮,缺少些女儿家的妩媚。
    看起来风风火火的莫小兰,心底里的细腻缠绵,却只有莫小兰自己一个人知道。有时候,莫小兰对着菱花镜是愁眉紧锁啊,镜子里的人,真的配不上郝建吗?是真的,莫小兰最后经常是不得不伤心地承认了。
    自从郝建变成了莫邪之后,莫小兰忽然觉得她的天空都亮了,因为莫邪有事没事就喜欢往莫铁匠铺跑,跑到铁匠铺就找莫小兰摆龙门。天上地下,古往今来,莫小兰竟然都能说上个一二三,这让莫邪惊喜莫名,有些东西,竟然比自己读过的那些书有趣儿多了,学来这些东西,到时候锁定秋香,下起手来那不更是十拿九稳?
    眼看着儿子已经二十多岁还每个正型,郝妈妈坐不住了,郝妈妈看最近儿子和莫小兰走的很近,心里乐开了花,莫小兰可是个好闺女,于是央了阮媒婆去莫家说媒。虽然莫铁匠一万个不愿意,可是看自家闺女喜不自胜的样子,也不忍拂了女儿的意,于是阮媒婆欢天喜地回去复命。
    莫邪对娘的这种乱点鸳鸯谱,是一肚子不高兴,可是事已至此,又能如何?文不能安邦,武不能稼穑,于是抗争无效,到了日子乖乖跟莫小兰入了洞房。
    家里有了莫小兰的帮衬,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莫邪更加的游手好闲,那颗遇到秋香的心,始终不曾死过。郝妈妈看到儿子这么不争气,心里觉得愧对儿媳,时常要教训莫邪几句,每每莫小兰都赶紧帮莫邪遮掩,说妈你看他是读书人,这些事他哪里会做?都有我呢。郝妈妈训儿子原本就是给媳妇听的,既然媳妇都不在意,郝妈妈便也渐渐地也不闻不问起来。
    莫邪自诩风流,在小镇里,关于莫邪的一些故事就渐渐流传开来。传到莫小兰耳朵里,莫小兰只淡淡一笑而已。莫邪明知道莫小兰听到过什么,但是也不说破,也不解释,俩人日子就那么平平淡淡地过。
    当听说莫邪在赵寡妇门口被打了的时候,莫小兰正在赶制一件长袍。原来自从嫁过来,莫小兰就开始学裁缝,现在裁缝铺的大部分活计都已经转到莫小兰身上了。莫小兰丢下剪刀,站起身就往外跑。跑到赵寡妇家门口,看到旁边围着一堆人,莫邪躺在地上不知伤势如何,赵寡妇的哥哥还在那里跃跃欲试。莫小兰对别人看都不看,一把推开赵寡妇的哥哥,抱起莫邪就跑。
    莫小兰的果断,也就保住了莫邪的小命,一条腿却是彻底报销了,风流债就用一条腿做了了断。
    之后的岁月里,莫小兰该做什么做什么,对往事绝口不提。每天想到莫邪的时候,他都在那里,让莫小兰感到莫大的安慰。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没有什么十全十美,莫小兰要的,也不过就是这样相守的日子罢了。
    莫邪大多数时候都是读书,有时候也拄着双拐在院子里溜溜,有时候也在莫小兰的作坊里坐上半天,看莫小兰忙忙碌碌的身影,聊些结婚以前没有聊完的话题,慢慢地觉得生活也不是过不下去。
    两年后,莫小兰生下个女娃,长相随父亲莫邪,聪明伶俐如母亲莫小兰。从此莫邪也有了营生,每天含饴弄女,乐此不疲。
    再两年后,听莫小兰说赵寡妇改嫁到邻镇,迎娶的队伍挺壮观。想到赵寡妇,想到那些风流岁月,莫邪感觉真真恍若隔世。

简评:
  这文章倒是很切题。
  看完这文章,我总是想,莫小兰为嘛这么死爱莫邪呢?人品一流啊,连老公偷人被打断一条腿都不放弃。。。想来旧时的女子过的都啥日子啊--显然,这正是作者要表达的主题。
  北原的语感很好,叙事有种风轻云淡的味道。
  可惜的是,对莫小兰的刻画还是少了些细节的支撑,显得有点没来由的高大上。当然,情节太平也令人遗憾。

结论:待推荐。
  

【参赛—海选065】不过如此 ————————————————————————— 雪域飞鹰

 父亲爱听花鼓戏,尤其乡土气息浓厚的宁乡花鼓。那有趣的对白,夹带着乡村俚语的唱腔,在艺术家眼里,或许过于艳俗,可父亲却喜欢得不得了。年轻的时候可以跟着上台舞枪弄棒,耍几个花架子,年纪大了,就整天捧着个小匣子听得入迷。什么《张先生讨学钱》、《刘海砍樵》、《海哥与九妹》、《小姑贤》、《访友》一大摊杂七杂八的剧目,在父亲眼里都是珍宝。受父亲影响,小姑从小也喜欢听戏。

  七十年代的农村,没有电视,电影也是半来年才放映一次。大队的支部书记喜欢《上甘岭》,他在任上的那几年,全村群众就跟着看了十来遍《上甘岭》,剧情和对白我们小孩子没几个背不来的。唯一觉得有趣的就是跟在小姑屁股后面去看戏。小姑比我大十岁,理所当然成了我的监护人,可是这个监护人非常的不合格。原因很简单,小姑比我更贪玩嘞。
  戏班第一次进驻我们村,小姑就拉着我去看热闹。我俩潜入戏班的后台,躲在几个大木箱后面偷看他们化妆。嘿嘿,原来那个黑脸的张飞,红脸的关公是这样化出来的。还有那个俊俏的秦香莲原来没有这么白,全是拿粉扑的。我正暗自得意已经熟知化妆间的内幕,却瞧见小姑看着那个穿青衣的小生正出神。小生正对着镜子化妆,仔细的描眉画唇,也不知他怎么就发现我们了,转过头来对着小姑做了个鬼脸。小姑的脸刷的红了。然后小姑拖着我慌慌张张的逃了。

  逃回家,就看见我爷爷站在院子里和一个中年人说着话。咦,那个中年人不是戏班的班主吗?他来我们家干什么呀。原来,戏班临时驻扎,还没有找到住宿的地方呢。班主瞄上了我家的底楼。我家的房子是附近最客气的,因为只有我们家住着楼房,还是三层的。只不过一楼是墙洞,二楼和三楼是木板架的。一楼和三楼不住人,也不方便住人。因为一楼太阴湿,大多时候用来放杂物和爷爷奶奶的千年屋。三楼呢又太矮,还不安全,楼板都是活动的呢。我们一家子七八口人挤在二楼的三间大房里,我和小姑睡一间,爷爷奶奶占一间,父亲和母亲带着刚满月的双胞胎弟弟住最里面那间大房。煮饭的家什罗列在外墙边的木栏杆边,木栏杆上搭着葡萄架。爷爷乐意将底楼腾出两间供戏班暂时居住,父亲是没有话说的,何况,父亲还是戏迷呢?

  戏班住进我们家,我脸上也有光啊。我学习一般,还爱拖着黄鼻涕,小伙伴们都不爱和我玩。尤其支书家的健健和亮子,上学总不爱和我走一起,我心里烦着呢。谁叫我喜欢亮子手里的万花筒呢。自从戏班住进我们家,亮子就天天巴结我,万花筒给我玩多久都行。
  戏班来了后,我发现小姑也变了,有事没事总往底楼跑,以前她可不敢一个人下底楼,说是一看见那俩黑乎乎的棺材心里发毛,生怕里面跳出个僵尸来。为这事她没少挨奶奶的骂。小姑现在可爱打扮了,对着镜子要摆弄半天才出门,身上的衣裳也是越来越熨帖,更显姿势了。我经常看到小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门,嘴里还哼着新学来的花鼓调,把我羡慕死了。每次我想跟着她,都被她一顿臭骂而作罢。

  小姑正式开始学戏了,戏班的班主说小姑的脸蛋子最适合演花旦了,他们现在的旦角儿脸蛋子太圆乎了,扮出的戏角儿不灵动。小姑的嗓子他也试过了,还行,多练练,是块好料。爷爷起先不同意,认为学戏是下九流干的活。奶奶却十分主张,不为别的,学了戏,相当于找着了一个铁饭碗,跟吃国家粮差不多。更主要的是,让小姑学戏,是对小姑漂亮的肯定,不漂亮,能学戏吗?戏班咋不叫二妮子三妹子学戏?奶奶自豪着呢。

  小姑学戏的师父却是我俩那天在后台看见的小生。

  小生姓刘,个高,脸瘦,眼睛很精神。

  “他那眼睛背后藏着东西。”奶奶不止一次对我们说。

  既然成了小姑师父,我们全家都得敬着不是。奶奶总是偷偷塞煮鸡蛋给他吃,爷爷也时不时邀他喝杯小酒。我爸更不用说,把他唱戏的袍子都试穿过了。只有妈妈比较慎重,她总是不合时宜的提醒奶奶,“阿敏老大不小了,您老提醒她注意着点儿。”奶奶哪里听得进去,甚至还埋怨妈妈想的太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只要你情我愿,合适就嫁了呗,没什么大不了的。”妈妈只好变个闷葫芦。

  按理,小姑学的是旦角,不会拜个小生做师父。但听说这个小生了不得,生旦净末丑一个全才,是戏班里的台柱子,带的学徒不计其数。很多时候,花鼓戏的戏份都是两个人对唱,师父带得好,徒弟跟进就快。比方小姑学唱《海哥与九妹》,一个唱
“海哥哥,你是我的夫啰呵。”
另一个须马上接唱
“胡大姐,你是我的妻啰呵。”
  然后两个人合唱“啰呵”,充满了喜剧气氛。看似容易,唱作到位合拍也不是很简单的事。小姑学得很认真,我们都觉得小姑唱得不错。因为小姑学戏,我在亮子心里的地位明显提高了。

  转眼两个月过去了,戏班的戏也炒黄豆一样,每个戏都反复演了多遍。大家对戏目明显的缺少热情了。眼看就到双抢季节,村里几乎没有闲人,再爱戏如我父亲之流也不得不下地忙活了。戏班准备开拔,小姑该怎么办?

  那天黄昏,戏班班主在葡萄架下的院子里摆上条桌,给爷爷斟了一杯酒,一来感谢爷爷的关照,二是想请爷爷给小姑松口,让她跟着戏班奔赴下一个据点。爷爷沉呤半响,没有接茬,毕竟小姑是爷爷唯一的女女,从小不曾离开爹娘,怎么舍得让她独闯江湖?

  小姑啥时候走的,我真的不知道。但听奶奶讲,她是在戏班开拔的那天晚上偷偷溜走的。爷爷和奶奶都舍不得让她走,更何况村里已经传开了小姑和那个小生师父的风言风语。都说看见小生抱着小姑亲嘴,在后台、葡萄架下、竹林里,夜间在戏台子的阴影里。母亲听了这些说辞变得忧虑重重。

    转眼到了七月节,7月15鬼出门。整个七月,母亲都不准我近水边,也不准我跟着亮子他们到处野疯了。依母亲的说辞,七月,鬼都出来找替死鬼哩,说不定啥时候就没了。奶奶买回来大叠的烧纸,纸糊的金元宝,还有麻线和铜钱,七月十五晚上在大门外边化了。点燃烧纸,火光熊熊,却不知哪里刮来一股阴风,火苗晃了晃,燃着的纸灰吹的四散开来。奶奶拿烧纸的手抖了抖,问卦的声音都变了。那晚,小姑的卦错了十几回。

     奶奶想小姑了,又想着七月的卦,无故的风吹了纸灰,愈发的担心。天天只央爷爷和父亲去寻。可是戏班向来流浪,哪里会有具体的地点让你寻来?

    小姑回来的那天下午,天阴沉着。小姑平躺在门扇上,脸色白得骇人,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穿着秦香莲的戏衣。那个小生身穿重孝,跪在小姑脚头。奶奶一次又一次的划拉着小姑的刘海,嘴里喃喃着谁也听不清的话语,母亲在一旁压抑的呜咽。我则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懵了。

    从小生断断续续的述说里,我们知道了小姑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宽大的戏衣也快遮掩不住了。可是小生家里是有老婆孩子的,小生无论如何也不能给小姑一个名分,于是软磨硬泡的要小姑去堕胎,小姑哪里肯依?两个人争来吵去,小生一时气急扇了小姑一耳光。那天夜里,小姑想不开,跳进了生产队的机井。

    第二年七月节,奶奶已经不在了。爷爷领着我和弟弟们给奶奶和小姑送秋衣。绿色的纸箱里有奶奶喜欢的茶杯和尖头鞋,小姑的衣箱里父亲特意多剪了五彩戏衣和绣花鞋,还放了《秦香莲》的戏谱。爷爷祷告完后,我们架起干柴,衣箱烧着了。

  那晚无风,只有远处隐约传来花鼓戏的唱腔,那不是小姑在唱戏吗?

简评:
  虽然也是写一个夭折的爱情悲剧,但这篇作品相较于前面几篇文字,显然具有更多的文学性。
  小姑是在追求自己的爱情,从更大的层面看,也许她追求的是当时禁锢的环境下不可多得的自由与向往。这是作者隐藏在文字背后的真实意图。
  作品行文流畅,叙事冷静,算得上是篇不错的小说。
  需要改进的是,文章大部分以“我”这个小孩的视角来表达,但在有些地方似乎又以多年后的回忆角度来叙述,这样产生的混乱削弱了文章的感染力。

结论:推荐。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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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4-8-27 16: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水果店的老板娘 发表于 2014-8-25 12:33
不能评分了,顶一下

在这里说明一下,我和所有的评委都不熟悉,一次又一次受到推荐,本身就说明评委是公正的,赛事是透明的。感谢各位评委的推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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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4-8-25 12:33 |只看该作者
不能评分了,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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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4-8-23 07:24 |只看该作者
各位评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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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4-8-23 01:42 |只看该作者
和尚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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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4-8-21 22:1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坚持标准,点评细致、负责、有专业水平!{: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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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4-8-21 09:35 |只看该作者
没过关10个,待推荐2个,过关只有一个,并不以每位评委5个指标为数,严格把握评审的尺度,发自内心的佩服,赞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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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4-8-21 07:47 |只看该作者
我听说,本届评委不收礼,收礼只收人民币?不知消息可准确?{: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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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4-8-21 06:29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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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4-8-20 23: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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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4-8-20 08:49 |只看该作者
地震把两个和睦的家庭摧残了,活下来的人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似乎是很应了中国这几年的景。。。。。
  树兄的这篇文字,叙述很溜,故事也很平稳,人物也描写得不错,仿佛小说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但是,为何我总觉得隐隐有些不满足呢?
  和尚挑刺的性格真的不好。。。。。
  嗯,原来有矛盾的两家人那么短的时间里就合体了?按理说,“我“是在场者,为何叙事的现场感不那么强呢?行文风格能不能更冷静一些呢?结构上能不能玩点曲折呢?文章的最后一句能不能去掉呢?
  真是伤脑筋啊。

没事,这篇写的也急,后来也改了一点,我自己也不满意。和尚辛苦了。{: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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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4-8-20 08:17 |只看该作者
阿弥陀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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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4-8-20 07:08 |只看该作者
和尚的评犀利,一针见血,我个人很喜欢推崇,敬茶{: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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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4-8-20 00:52 |只看该作者
终于搞完了。。。。
有不服的,请向和尚申诉,贫僧将一一解释
--但结论不会更改。

说明:待推荐是指看其它评委段的情况,替补。推荐是指确保晋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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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4-8-19 18:33 |只看该作者
老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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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4-8-19 15:04 |只看该作者
刀快手狠,就等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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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4-8-19 14:53 |只看该作者
介评论:一个字:爽!两个字:真爽!三个字:真TM爽!{: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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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8-19 14:50 |只看该作者
  和尚辛苦!{: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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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8-19 10:56 |只看该作者
何顿的小说,我看过《我们像野兽》,有王朔的风格,比王在文字上略差,方言倒是顺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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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8-19 10:52 |只看该作者
和尚的五连环暂不推荐,估计是暗地里相中了尼姑{: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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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4-8-19 09:29 |只看该作者
简洁痛快,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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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8-18 23:20 |只看该作者

待贫僧将泥沙俱下,你就自由爬出来了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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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8-18 23:19 |只看该作者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4-8-17 23:46
和尚~~抓紧点啊~~不能光做和尚不撞钟~~

抓啥紧啊,天色还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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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8-18 23:18 |只看该作者
三棵树! 发表于 2014-8-17 20:45
还在酝酿中?送礼的来了。

树爷太客气了,来就来了,还带啥礼呀。这都生份不是?
对了,你都送了啥?
现在进三十二强的行情是32两银子,外加黄山猴魁8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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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8-18 23:15 |只看该作者
水流云在 发表于 2014-8-17 17:39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可怜的九爷,你都说了些啥啊
叫贫僧好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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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8-18 23:14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4-8-17 11:32
和尚向来先挖坑。
等你们噗通噗通掉满了,他再慢慢拿沙子埋。

知和尚者,梅仙姑也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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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8-18 23:13 |只看该作者
半个月亮冷冷挂 发表于 2014-8-17 10:34
吆喝了半天,哄我来看一下,又没有。

和尚的前戏有点长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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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8-18 23:12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4-8-17 08:38
前排就座等开工

开工没有回头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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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8-18 23:12 |只看该作者
雨轩 发表于 2014-8-17 08:02
支持一下。看和尚能不能从文里弄出几个长发飘飘的道姑来?

无量天尊,贫僧敢问仙姑可来过敝寺?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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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8-18 23:10 |只看该作者
临街卖酒 发表于 2014-8-17 07:17
不是我的评委,默默路过。。。

都不祝贺一下?也许有一天你会落入我的手心哈{:soso_e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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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8-18 23:09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4-8-16 23:09
好好评,完了我请你喝茶

多谢叶子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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