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二月三十号 于 2014-3-24 11:35 编辑
这一刻在这儿写点字,呵呵,写完了一看,还不是一点,但无论一点、两点,看来贴这篇字是个意外。记不得上一次在这儿溜达是何时了,忙生计的日子,看字、写字总在其次。可以善意地懈慢文字,但决不可马虎肚子。不过酒足饭饱之后,花那么一点时间看点字,不止于可以打发零碎的闲暇时光,还可以解点酒。喝酒--看字--解酒,这其中的非逻辑关系,也估计非我所创造,但这篇意外敲出来的字,确实是这种非逻辑的结果。
从《洛艺不绝》目前更新后的篇幅来看,这部作品恐怕不止于是一个“中篇”的模样了。看中、长篇之类的文字总是会让人望而却步,个中道理不是甚难理解,有时,如其跨越万水千山去寻一位绝代美人,倒不如把邻家的那位也称是水灵灵的妹妹多看几眼。殊不知,看彻、看透后,同样也能获得关于审美的感受,而且辛苦,也少多了?但切记,莫要死死盯着人家瞅,那人家姑娘会怪不好意思的,虽然阁下没有歹意。
但得来容易的东西,其中的审美元素通常是不容易保存的,也难以形成一种系统的审美认识,因而,于阅读,于写作,还是要有一种大视野的追求。于作者,遇上一个合适的题材,可以尝试多花点笔墨,去写一个较为宏大的场面,这于文学创作,是一种大强度的锤炼方式,也很能考验作者的写作意志;而于读者,遇上一部大规模的作品,而且也合口味,正好也有空儿,那么就耐着性子读下去吧!这于自己的写作,终会是有帮助的。当然,如果“三差一”的声音传来了,我建议“锅往急处补”,字儿,几时不能看呢?又不是打铁,怕冷了?但是人家的场子不能冷。你在看点闲字,人家火急火燎等你上场,阁下看着办吧!
事实上,想必邻家的那位水灵灵的妹妹,腰围几何,脚码几寸,甚至脸蛋上有几颗可爱的小雀斑,阁下都烂熟于心了,甚至比之牌桌上的那只幺鸡都清楚有加。倘继续审美下去,阁下不会打瞌睡才怪!不过令人奇怪的是,世上是凡熟悉幺鸡的人,都是不会为那只雀儿打瞌睡的。但眼中的那位出落得那般好看的邻家妹妹,虽说是小家碧玉,但要是旧日,除了可能会点女红,说不定连字儿都不识几个呢!那般,如何深度获得审美元素?估计还真不如一只栩栩如生的雀儿可爱呢!君不知,那只雀儿的腹中是装有历史内涵的。
看来我有点杞人忧天了?未必。企图希望一篇来自“小儿科”的作品产生具震撼力的效应,估计希望渺茫。当然,对自己的创作目标应该有一定的前提,犹如要经过小学、中学和大学的阶梯教育一般,前者都是后者的前提。
路过这儿,撞见《洛艺不绝》这个标题的一刹那,我留住了脚步。看上去,点击量已经达天量了,这当然是衡量一张帖子质地的一个指标。但是如今流行造楼,点击量除了能说明热闹与否,也未必能说明其他什么。甚至在我看来,高楼林立的论坛,不少时候也就是轻佻戏谑、打情骂俏的地儿。当然还有一种情形:那就是砖家们两相倾轧、恶语相加的战场。
很艰难地打开了《洛艺不绝》这张帖子。艰难的原因是楼确实太高了,爬得气喘吁吁,实在辛苦。最要命的是楼爬完了,也只能从走马观花中,了解到一点点文字的皮毛,因为打开帖子那一刻已经是凌晨了,悠悠万事,吃饭睡觉,还是首要的。不过直觉告诉我,这座高楼用来给六星撑门面,也谓六星之大幸了。客观地说,相对于一般的论坛帖子,称《洛艺不绝》这篇帖子为“鸿篇巨制”,也没有太夸张!多一句话:有人见此说,千万不要不服气。
一个晚上加个今天的上午,确实难得系统地读完,读完可能还要点时间,故而,这会儿很难有一个全面的印象。不过,粗略的印象还是有些许。比如,这部作品的标题,如果按前两章,合计三十一节的内容来看(好像第一章还差第十四节),不太合适。也许《洛艺不绝》是作者精心杜撰的一个题目。其实,所谓的“艺”,如果仅仅只是限于牛肉汤、羊肉汤和胡辣汤之类,就过于窄义了。另外,“艺”可以泛指文化,但其更强调的是技艺,所谓“六艺”的意义正是如此。但是,就我所读的“牛肉汤”一节,立意似乎是在说日子,而非是在说牛肉汤的文化渊源。
还有一点,《洛艺不绝》显然来自成语“络绎不绝”的谐音。就像有杯无患、天尝地酒、酒负胜名、食全食美一类的说辞一样,其实我并不认为这样的文字杜撰有何真正的辞趣。作为一个一般的帖子,为增加趣味而作这样的文字处理,似乎无妨,但是对于一部正儿八经的作品,还是应该注重文字的规范性,尤其是标题更要如此。我不知道作者后续的文字中,还会有哪些和“艺”有关的洛阳文化出笼,考虑到这儿已经有将近10万字了,则即使后面还有异于“胡辣汤”一类的内容,《洛艺不绝》的说法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一个地域性的饮食文化,估计涵盖不了一个“艺”字。所谓“不绝”,应该理解成有接二连三的和“艺”有关的章节。显然,这儿的“艺”就显得单薄了。虽然看上去洋洋洒洒,介绍的那么多货色,足让如今的吃货们垂涎三尺了,但于“艺”字而言,单薄无疑。
我再假设一下,如果后面所写的内容是其他的文化主题,那么,10万字之后,从成书的角度来看,还能有多大的空间可供作者去装其他字儿呢?你想多装点,出版商一般也是不会答应的。如此,就会给人以文字主题分散的感觉。
阅读中还有一个即时印象,那就是文字中频繁地使用破折号,如果将此视为作者的一种文字习惯,那还真难料及这件事于作品是福还是祸?
利用WORD自带的查找功能,可以方便获悉第一章有521个破折号,第二章有572个破折号,合计1093个破折号,这确实有点吓人!容易让人生出怪异的感觉。仅从这个指标看来,这儿的破折号不能构成所谓的文字风格,而恰恰相反,这种方式事实上破坏了作者可能期望给出的一种撰文风格。还注意到第二章所用的全格破折号“————”较之规范者“──”(汉语中为两个汉字长,英语中为两个英文字母长)明显出格。另外注意到全文字符合计94000余字(也来自WORD计数),算来,则几乎平均每100汉字即有一处破折号。
在目前的文字规范中,关于使用破折号的文字环境,大略有十数种情形,我不去轻易怀疑作者驾驭标点符号的能力,但是,混用或滥用的情形估计会有。在我的阅读中,并非觉得文中的有些破折号是必需的。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行文特色,我倒觉得这是一种不太健康的使用标点的方式。可以意识到的一件事是,当读者从应接不暇的破折号中去揣摩破折号可能折射出的涵义时,或会分散读者的阅读情绪。事实上,不能指望每个读者都像熟悉逗号、句号那般,都十分熟悉破折号所表达的十数种语言功能。于是,可以想见一种结果,即阅读中或会形成可能的思维阻梗,其直接的后果则是造成作品中的文学元素的悄悄流失。这于作品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事实上,除非一定要用破折号不可,在不少文字场合,利用适当的句型或文字表达来取代破折号,并非是不可能的!
严格说,这刻尚没有更多的说辞去深入评论作品,因为确实没有来得及完整细读,否则,信口开河会让人贻笑大方的。我是断断不敢说出诸如“文中的破折号就是作品的一种特点”那般话来的。原因很简单:谓特点之理由呢?没有理由的“特点”那就是“特别”,而“特别”的含义之一就是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的东西于常人是很难理解的。换句话说,大众文学不是标新立异的载体。
日前,已经在作者的文章后面留下了简单的几句话,而且很快见到了楼主的回帖,回帖很坦率,这让我这刻写字的兴致也高点!对于我所说到的想法,当然最终还是需要作者独立思考,做出选择。选择有时候是很难的,这能理解。不管如何,这部作品是饱含作者心血的。毕竟作者不属于专业写字的那一类人,写到这个份上,很不错了。当然,文字上的某些东西也并不是有一万人看过就一定成熟了,或许还要有更多的交流和沟通,方才可能将自己的“孩子”养得更滋润。交流和沟通的过程,往往也是让自己的孩子获得营养的过程。
今天读了序言和第一章的前两节,加上昨天的“牛肉汤”,一并说点不太成熟想法。
一般,请他人写序,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从中获得作者们骨子里想说而又不好意思说的一些话。让他人来作序,说点美言,也是属于人之常情。如果张三给李四的书作序,闭口不言一个好字,估计李四的肠子会悔青的。美言说俗点就是适当吹捧。二两的东西说成二两半会塌天?实话说,文字那东西,当然可以掂量,但总归是不能称量的。货真价实的东西需要赞许,成色不那么足的东西,就更需要几句名家的好话,果真你不说几句好听的话,那请你写序做何?文人之间相互的吹捧和腹诽,都是文化景观,不稀奇。但是到了名不见经传的作者那儿,一时半会儿寻不到垂青者,那就只好自己点灯熬油,使出浑身解数弄出一篇序来,以昭天下知音了。但又不能王婆卖瓜那般吆喝,名家的美言美语可视为提携,无可厚非,而自己唱好会让人侧目。看来,唯有华山一条路,用自己的文字实力,去为读者打开一扇引人注目的窗口。但这是要点文字实力,要有点真功夫的。
我注意到了这篇序有两处能称为“真功夫”的东西:
其一,用一只“碗”来形象地刻画在时光的磨砺后所呈现的一种时空格局。在作者的视觉中,那是“一个盛满着感觉与情绪、愈加坚硬与清晰的‘碗’。”而从“碗璧”和“碗底”的落差中,作者恍若隔世,捕捉到了平凡思维中不容易出现的那种历史深处的“悠扬时空与一抹斜阳”。
其二,利用序的有限篇幅,较成功地制造出了某种文字悬念。作者深谙一个道理:再如何如何的大餐,首要者是必须要让人有胃口。而且有了胃口未必不可以还吊吊胃口。有了前述的第一个特色,读者的胃口基本上不会缺的,而为读者端来的那口大碗和若干菜单,倒是吊起了读者的胃口,因为序中几乎没有说及碗中何物,况味若何?这一切当然都要等到“煎炒烹炸、焖熘熬炖”完毕后,方才知晓。
实话,这篇小巧玲珑的序言,最出彩的字儿就是那个“碗”,这只碗和后面依次出场的牛肉汤、羊肉汤、豆腐汤、水煎包等等等等,形成了一种天衣无缝的逻辑链。那些或被历史尘封的饮食小吃,或还正在光大的饮食料理,在作者的笔下,均成为了一碗碗名副其实的美味佳肴,当然也是一幕幕风景。
感觉,这篇序的姿色明显强于正文,作者在序上下点功夫是聪明的。无论是这篇小序的立意构造,还是文字的味道,以及其透出的境界,都可以从中睹见作者的若干创作匠心。从时空中的两块大小不一的地儿,作者找到了一个共同的概念:碗。而这只碗中所装下的历史风尘----准确说是来自一座城市的历史风尘,那一刻让作者情不能已,欲拼命地去回味那些风尘中所残留的历史味道,抑或是去寻找那些渐行渐远,已经飘飞得不见踪影儿的历史尘埃。
相信,这篇序稍加文字打磨,本身就是一篇精致的散文。尤其是序的名称“老城这只碗”,我想,不会有人见之以后,而不去为之击掌称绝的。“老城”中的一个“老”字,瞬间会让读者想到一只古色古香的青瓷大碗,“端呈在你的面前”的那只碗中到底盛下了一些什么内容呢?历史的食客们是禁不住要去触碰一下那只青花大碗的!那种从时光深处所散发出来的日子的味儿,无疑,五味杂陈。但在作者看来,“让时间停下”,“让日落推迟”,“尝几许他人之古今而调和心中之妄杂”,以忘掉世间俗事而“拂尽胸中沟壑”。这在日见喧嚣的尘世中,也是为一种难得的境界。
于是,便想到能和作者一起“端起老城,喝一口汤”,品尝之余,“悟道忘我”,进而达“调和心中之妄杂”的境地,这实在是一种美事!换个角度看,“调和心中之妄杂”,这也未必不是作者这部作品之创作思维中的一种主要的人文追求!
呵呵,也许下面所涉及的话题就不那么温柔了,但,一定是我认真阅读后的作业。也许一万人视而不见或见而不睬的东西,在我眼里,或就可以成为一个话题。所谓“好像评都是多余的,跟着楼主一起吃就得了。”这种说法如果不是戏言,那么不会害死人也会笑死人的!
先说说“牛肉汤”,严格说,“牛肉汤”只是故事背景,写的还是作者童年的那些事儿。我佩服作者的记忆那么好,四、五岁的事情都记得清晰如昨。我当然一度怀疑过这种记忆的真实性,甚至故事的真实性。但是最终想来,眼前的东西毕竟是一部文学作品,哪怕存在若干杜撰的情节,也是无妨的,关键是故事的情节没有重大的逻辑上的BUG即可。当然,有些让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的内容,我或还是会置疑的,因为无论什么性质的文学,哪怕高于日子一万尺,也是在这个地球上,地球上的日子就要服从牛顿的万有引力,也要满足太阳东升西落的规律。我是说,文字不能有悖基本的事理或者说简单的逻辑。
据查,洛阳最有名的尚记牛肉汤,迄今有40多年历史,系由吴家街人尚老先生所捣鼓出来的,这似可以作为一个传说。如今洛阳的牛肉汤,到底有多少家在卖,不详,但“尚记牛肉汤”能被百度收录,其历史应该存在一定的“可信度”。如果洛阳城早期的牛肉汤确实是“尚记牛肉汤”,那么,从时间上看,76年出生的作者,在其四、五岁的时候,去买“尚记牛肉汤”,就不存在时间上的疑问。但是,文字中作者买牛肉汤的地儿不是“尚记”,而是“朝阳饭店”,这件事能否成立?冠名饭店的地儿,回到40多年前,除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个区区洛阳城,虽然也是当年的皇都,但是,除了友谊商店和招待所之外,我怀疑还会有“朝阳饭店”这类概念。但是,不排除或存在“朝阳饭店”的前身,比如饭庄、餐馆之类。如果那样,当然就不是作者当年所亲历的地方了。据说,如今洛阳老城里确实有一家朝阳饭店,但网络资料指其是1999年4月14日方才注册成立,这似乎不应该是作者童年印象中的“朝阳饭店”。
我一直有一个习惯,而且或是被有些人不屑的习惯,即爱议论错别字、杜撰的词儿和语病。似乎我只会背字典上的字儿、词儿,然后正襟危坐,挑起刺来。其实,事情远不是这样的。一个简单的道理,再美的人儿,除了脸上长的不是美人痣,任何脸部的瑕疵,对那位“美女”来说,都是不能忽略的。如不然,多少还是有点煞风景的。远望之际,身材妖娆,长发披肩,尤其是那袅袅婷婷的腰肢,衬出一副酥娘态,多么的标致可人。佳人啊!阁下心里说不定那一刻就有点想入+非非了(匪夷所思,竟然是禁词)。而问题是,有些细微的脸部瑕疵,远望都是难得见到的,而你不走近细细打量,如何可以看得见呢?君不见台上那些靓丽的女人,一旦卸了妆,你再走近看看?不排除阁下的心脏会急剧跳动,甚至会发生短暂的眩晕,但那不是激动所致,而是来自某种此前所没有过的巨大刺激所引发。
下面所引的语例,皆来自作品《洛艺不绝》,不妨近距离打量一番,欢迎争鸣,但就事论事,这儿说的是碗,敬请莫要扯到盘子甚至擀面杖上去了!
【也许是因为每天总要在北京的二环里面上班下班乘车堵车】
问题出在“乘车堵车”。原句缩略为“总要上班下班乘车堵车”,再缩略即为“总要上班下班”,这没问题,或“总要乘车堵车”,这就有问题了。一般来说,“要”充当谓语时,基本上是代词作为主语,不过也常常省略这类主语,这句原话即是省略了主语“我”。那么,“我要堵车”通否?这句话的谓语如果用“是”,或可以克服这个问题,即“总是乘车(时)堵车”。当然还是有一个问题,总要和总是,在语境上是不同的,“总要……”是主观上的行为所致,而“总是……”不一定是主观行为所致。
【城市气质已经在衰退和淡化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原汁原味的“渐行渐远”来自何呢?“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原来来自欧阳修的一首词《木兰花玉楼春》。这首词写出了闺中思妇的那种深沉凄绝的离愁别恨。其中“渐行渐远渐无书”一句,把思念之情由近而远,逐渐推向思念的深处,仿佛在追寻着心爱之人的足迹。然而雁绝鱼沉,无处寻踪,这难免不让思妇生出音讯杳然之恨。可见,这儿的“渐行渐远”,其语境中流露的是一种切切之盼,盼望远去的昔日和昔日的那些美好,盼望那些东西重又回到身边。然而,在这句语例中,面对的是一种衰退中的城市气质,那种气质是不应该去留恋的。而值得留恋的倒应该是往日的那种城市的悠扬之态和不曾老去的那一抹斜阳。
【无论是多少带来速度与财富的高架桥和写字楼的重重包围,似乎都改变不了老城区里那种恍若隔世的悠扬时空与一抹斜阳】
我想,作者想说的是,面对高速发展的高架桥和日夜创造着财富的写字楼,恍若隔世。然而,它们都改变不了被当代建筑重重包围的老城区所留在时空里的那种悠扬之态和一抹不曾老去的斜阳。当出现“恍若隔世”的感觉时,应该是对现实中的发展和变化发出感慨。这句语例无论语法和语境,都呈凌乱状。前半句也要斟酌,“无论……似乎都……”这是一个句型,“无论是……还是……”也是一个句型,而谓“无论是……似乎……”是有问题的。
【只要置身其中,就让我足以周身浸淫的感觉与气息】
读两遍,就会觉得这句话差点什么。原来差谓语。“感觉”这类词儿的前面是需要前置谓语的。
【在身后农校街口那家豆腐汤的嘈杂声中】
嘈杂声应该默认为是来自具有生命特征群体的,而不是来自一碗豆腐汤。
【周围那些新城区高耸而起的楼群,好象是陡峭的“碗沿儿”】
到底是碗壁还是碗沿?称为“陡峭”的必要条件是存在一个“面”或近似的“面”。如“陡峭的崖壁”、“陡峭的山体”等。“碗沿儿”的几何形态是线性的,或者说“碗沿儿”只是接近于一个圆周。
【宛如一介百姓仰天大笑般的大碗LOGO给我的印象如许深刻】
估计没几个人读到这儿可以立即反应过来,因为LOGO(广告或招牌)毕竟还没有成为被文化大众所广泛认识的缩写语,这不符合语言规范。
【却越来越走入一种迥然相异的泾渭分明】
“泾渭分明”是不能作宾语的。“走入一种泾渭分明”,通乎?后面带上破折号也是无济于事的。
【街坊老巷、老妪顽童,方言俚语、晨汤暮酒,剃头理发、大儒小学,吵架骂街、典故谣传,婚丧嫁娶、吹拉弹唱,古道衷肠、遗风陋俗,新桑老槐、老顽少贤,鸡鸣狗盗、酒桌牌局,破落狭义、为富抠唆】
这儿提点建议:所罗列的这些人间万象,最好适当组织,那样语言效果或更好。因为其中有些文字结构是不一样的。比如,鸡鸣狗盗和酒桌牌局并列起来,语感就差了。原因呢,两者结构显然迥异,前者是“名+动+名+动”结构,而后者本质上是名词+名词结构。可以考虑分类,再来组织句型。当然,如果不在意语言审美,这样写也无妨,毕竟没有硬伤。
【煎炒烹炸、焖溜熬炖】
在水里面如何熘?说来有点奇怪,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虽以“熘”作为主词条,但“溜”采用寄人篱下的方式,还是要死不活地留下来了。在“煎炒烹炸焖熘熬炖”中,用“熘”,无疑更地道。
【老杂做派】
做派特指戏剧演员的动作和表情,而作派指故作姿态,其一般可用于更广泛的语境中。我不清楚这儿的“老杂”到底何喻(方言?),所以需作者自己斟酌。
【尝道忘我】
参禅悟道、悟道忘我之类的说法较常见,惟“尝道忘我”之说似乎罕有。“常道”乎?
【温煨】
严重杜撰的词儿,这儿实际是温+煨的动动结构,但动动结构下的文字组合不一定总是词儿,如燃烧、焚烧都是词儿,但“燃焚”是不是词儿呢?文中还见到“氛籁”、“颠豪”、“左小祖咒”等杜撰词儿。其中“颠豪”是网络上的词儿,但作者写错了一个字,应该是“颠毫”。而“左小祖咒”是何呢?我寡闻,确实此前不识其庐山真面目,问了度娘,原来“左小祖咒”是一个艺人,原名吴红巾。此君还是华语音乐界里的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就在最近,其专辑《左小祖咒在奶子房》获得了“2013年度十大华语唱片”金曲奖。但无论如何,“左小祖咒”属于杜撰无疑。对于来自网络的词语或网名,如果需要,在文中应该以某种方式加以说明,不然,鬼才晓得是什么玩意儿呢!
【我记忆初开的时候,就住在三复街的奶奶家,也经常住在东大街的婆婆家】
虽然是小问题,但于阅读仍然是一种“障碍”想来婆婆指外婆?注意到在很多场合,对孙子辈而言,奶奶和婆婆是同一概念,故而同时出现时,还是区分一下较好。
【会对往往的闹市地界里难得的寂静时光记忆尤深】
如果把这句话放进新闻联播里面,可能会酿成播音事故,而且可能性很大!到底在中间哪个位置可以稍许停顿?如果没有停顿,听众听得内容懂吗?分析一下,其实这句话中连续地的运用了定语:往往的、闹市地界里(的)、难得的、寂静(的),按这句话的结构,这些定语都在修饰“时光”。再细究,“往往”是不能充当“时光”的定语的,“往往”本质上是状语,是用来修饰“记忆尤深”的。其实,把“往往”置于句首,语感就会大不一样了:往往会对闹市地界里-难得的寂静时光-记忆尤深。指出,“往往”后面用“的”就不像话了。
【早晨只是干燥的气息和剌手的寒冷】
有刺骨之说,就一定有“剌手”甚至“刺脚”之说?这句话就用“刺骨”何妨?】
【满街有些白花花的街道】
这句话不仅仅是拗口,词语的运用上缺少讲究。如果说“大雪纷飞,片刻工夫便装点出了一个白花花的街道”,没有问题。但这句话有点问题,因为街和街道的含义中有不少是重叠的,则该语例所谓的“A有些A”就说不过去了。这句话中把“街道”换成“街面”就没事了,街道和街面是不等价的。
【几乎每天都是朝阳饭店的牛肉汤】
还是怀疑,因为作者四、五岁时,约在1980年左右,那日子在自己家中吃早餐还是更多些吧?如果这件事往后推迟10年,就不会生疑了。
【那些扫完的街道须臾之间在一阵风中再次落着树叶】
作者想表达的是:一阵风把树叶吹落到了地面上。而“落着”和“落下”两者的意义不一。前者是动态的,后者可以理解是静态的。所引语例是在强调街道上的那些打扫不及的落叶,故而用后者较好,否则读不通。
【这个让我有点想顶礼膜拜的地方】
顶礼膜拜不同于一般的崇拜,其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顶礼膜拜必须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真实的崇拜之情,其不受外力的任何左右,而这点只有那些虔诚的教徒才可以做到。如果是在想和不想之间,那就称不上是真正的顶礼膜拜。
【买了张票,然后打着瞌睡站在排得很有秩序的队伍里】
这句话在于“买了张票”的说法合否常理?如,“我和老赵都买到了上海世博会开幕式的门票。”可以体会,所谓“票”,在一个特定的场合,应该理解成一种有价凭证,而且其词性是单数。又如,“我和老赵都领到了进餐劵”,这儿的“劵”也应该理解成是一票制的。再如,“今天过早,又遇上隔壁老赵,一同进了胖婆面馆,但老规矩:各买各的票。”这儿的“票”可能就是复数了。事实上,我吃了一碗牛肉面,另加一根油条,两个品种对应两张票。一般来说,早点是按不同货品,对应不同票据的。在默认的语境下,“买了张票”这种说法只适用于“一票制”的地方,如果要表示复数,则可以说“买了N张票”。而非一票制的地方,如去早点铺过早,则就说“买票过早”即可了。
【师傅把身子探出很深,双手掂着锅慢慢放下,一边对我说一句----“小开,接好!”】
1)探出很深----约定的说法是“探入很深”,这种说法符合常理,人的视力所能及的地方,何来之“探”?通常,对于构造比较隐秘的区域或具有深度的洞穴,可以用“探入”,比如“钻井钻头探入地下很深”。而“探出”者,常是他人目力所能识别者。如,那家伙从窗口探出头来,鬼鬼祟祟地东张西望。
2)掂着锅----“掂着”是何动作?“掂”的意义基本上唯一,即把东西拿在手上估量轻重,或是用手托着东西上下晃动来感觉物体的重量。“掂量”是最常见的用法。这儿的“掂着锅”,表达的应该是用手掌着锅。如果不是方言,“掂着锅”之说是不妥的。
3)小开----小孩?
【拎着锅】
拎是单手抓在一件物体上然后提起来的行为。这儿的语境应该是双手掌着锅?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最早的牛肉有两家】
牛肉=牛肉馆?这是一个低级错误!
【一碗汤的钱沏出来的一大锅确实不解馋】
这句话有点费解,如果是卖一碗牛肉汤,需要一个锅(铝制品容器)吗?另一种可能是:一碗牛肉汤,另外加水于其中,那就是稀释后的牛肉汤了,换句话说,买的不是成品汤?如果要稀释,回家稀释不可以?
【爸爸喝完汤还要到西关去赶一路车去涧西上班】
这个背景在前面第一节中已经交代过了,也看不出非重复不可的理由,属于赘言。
其他零星瑕疵:
【微卓】呵呵,微卓估计是笔误。但系何之误,得问神仙去?
【抠唆】口语中的抠门?建议用抠搜
【召着钱掉!】照看着钱,莫掉了,此意?
【古道衷肠】古道热肠是正说
【呗忽然高耸而起的速度与现代化所包围】呗?被?
这篇字暂时说这些,对文中可能出现的文字错漏,欢迎不吝指正!打住!睡觉去了…… |
-
4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