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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19:28 编辑
(改一标题)
一、 在大学里认识了谢大。谢大喜欢穿身黑衣,鼻粱上架副永远不肯脱下的墨镜,在晚上拣阴暗的校园小路行散。偶遇的人一看,是很容易来个惊喜的---以为见到了王家卫。不过我向来天真,常要好心提醒伪版王家卫:“老大,你的外套似乎有一个月没换了吧?”谢大就会摆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风度,用力把手指弹在我的脑门上,暴出一个震天的响来,暗示他和主席一样,不方便纳柬。
谢大喜欢的人是二年纪的一个女生。那长得真叫做闭月羞花,我见犹怜啊。因为谢大是我哥们,而他又有身很强壮的肌肉,所以我对谢大的女人是相敬如宾、退避三舍的。恋爱中的谢大终于换外套了,宿舍里于是欢声一片。但恋奸情热的谢大却常常捧着把破吉他,半夜爬起来唱些英文的情歌请诸位英雄发表意见,睡眼朦胧的我考虑到同寝为友者皆欲哭无泪的份上,只能唯心挂上副痴情的面孔,对他褒出一个字来:棒。 谢大挑灯写情书了,平素骨节粗大战无不胜的巨掌,这个时候似乎就不够细腻了。好在谢大对我做过背景调查,知道小生小学时候曾得过区作文比赛阳光普照奖,谢大就把熊掌一挥,把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秀才,你给我捉笔;要写得人家哭出来。谢大的任务似乎就是我的任务,于是我磨墨端坐,临窗沉思,写了一个晚上,收尾的时候我还画蛇添足地加了句毛主席诗词: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以壮其声势,增加成功率。
谢大和二年纪女生打得火热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不落伍,我也跟风喜欢上了丁铛。丁铛是我们的班长,一个秀发披肩,脸蛋圆圆的女生。当初刚报到的时候,看到她我还以为自己居然和杨玉莹同班。不过根据日后的史料考证,杨小姐这个时候应该已去厦门的红楼就业了。这里废话不多说,班主任把丁铛隆重推出,宣布她今后就是我们的班长了。台下顿时一片骚乱,挖,美女做我们的领导了啊……而那个时候我居然就想到了武则天大帝,从武则天又想到了莲花六郎张昌宗,正想得天花乱坠面露神秘微笑的时候,一旁的谢大捅捅我,好心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还在思古中的我,不假思索地随口回了句:“莲花六郎”。因为童子功练得太好,元气充足声如洪钟,结果全班都听到了,前座的丁铛把脸转过来,仔细看了看我,柳眉倒竖地哼出了一个表示不屑的单词来:呸。
丁铛虽然一见面就对我哼出了个“呸”字来,但我后来想来,以为那可能也是一种倾倒的暗示吧?于是我对谢大说,丁铛秀色可餐,若落到其他学院的狼的嘴里,实在是我辈以色狼自许者的悲哀,所以不如就索性让我做个守其贞门的君子吧。谢大仔细看了看我,沉默了半天,说:马上学院要搞次歌会,你凑机会上。然后,仰首对着天边的薄云,象陆机叹华亭的白鹤一样,缓缓吹出了口似乎很无奈的气来。
学院搞的歌会有个名目,叫:七夕歌会。听说七夕是我们中国人的情人节,在这个普天的事者同庆的日子里搞歌会,组织者一定是不怀好意。但我对大学里搞类似的狂欢节,一向是心向往之神往之的---谢大曾有一句妙语:别管过什么节日,第二天晨练的时候,你都会在草地上找到成堆的橡胶套。此言甚是。不过我和谢大这类人物,以前在学院内过的是不见女色的清道徒般的苦日字,草地遗套对我们来说未免奢侈了点。现在回忆起来,夜幕来临、楼下郎情妾意浓如蜜的时候,我和谢大都会在宿舍里执手相看泪眼,然后摇摇头,他继续去练他的肌肉,我继续去读我的肉蒲团了。当然偶尔,谢大也会熬忍不住,冲出校外去体验一把社会的精彩,记得某次回来的时候屁股上居然还带着把生锈的铁钩,象个壁虎的尾巴一样。谢大切着齿说,那是某位民工兄弟给他的遗赠。
七夕歌会正式开始,谢大代表我们系上去献歌。他挑的歌叫《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一边提着个吉他一边伊伊啊啊地对着二年纪女生抛媚眼。这个歌他每晚都要练到三更,所以听到熟悉的旋律一响起,同寝为友缺乏睡眠的我们几个,就都条件反射,老鸡啄米般点着头,献出完美的和声:棒,棒,真是棒。谢大一曲唱罢,台下掌声雷动,一半是我们哥几个给他鼓出来的。谢大飘飘然开始三心二意地谢幕,巴望着群众们能挽留他再来一首。本来等待着登场的丁铛就干脆地跳上了台,说谢大我们合唱一首吧。谢大一看与处女同台,顿时心花怒放,一激动就犯下了他大学生涯最愚蠢的错来:DJ,给我们来首《夫妻双双把家还》……台下哑然无声,据说此时无声胜似有声,反正对谢大的品位,大家这回心中都跟装了块玻璃镜似的明白。大伙正要轰台,丁铛正要生气地跳台,我把随身捧读的金瓶M一合,不慌不忙地走上去救场。根据承恩者谢大若干年后的回忆,当时我在舞台上坏笑得象朵花一样,宣布:接下去由我代表谢大,和丁铛小姐共同放歌一首。丁铛却看了看我,鄙夷地问:“你?你会唱什么?纤夫的爱?”我故做谦虚地笑了笑,说那歌太高雅,洒家真的不会。然后我让DJ找了首张信哲和刘嘉铃的《有一点动心》出来,陪着丁铛合谱了一曲高山流水。丁铛吐字如兰,杏唇含香地唱完后,笑盈盈地描了我一眼,表扬说:你还挺会唱的,比你那黄梅戏老大强多了。我踏在谢大的尸体上,镇定地回应了句:象我这种通透无碍、风骨脱俗的人中龙凤,岂是谢大那类俗物可以比拟的?
二、歌会救场后,谢大看我的眼光就有了点两样。他常常一脸深沉地躲在角落里,貌似在琢磨我;那表情阴贼得很。不过谢大面子上还是视我为恩人,他忠告:旁院有个善写三级诗的文豪,公开宣布要追求丁铛了。此公的求偶口号是:一生心愿,就是让丁铛躺在吊床上,大声朗诵他写的三级现代抒情诗。谢大说,根据情报来源,丁铛还是个文学女青年,喜欢看张爱铃的小说。所以谢大建议我暂时放下不忍释卷的金瓶梅,捧点高雅点的书吧,这个便叫做投其所好,增加成功率。谢大说罢把手一挥,象站在小吉普上阅兵的伟人。 我从图书馆里借了本《百年孤独》,时刻手不离书,准备装成文人。本来还想在胸口再插一支英雄牌钢笔,鼻梁上也架副文雅的平光眼镜,但谢大提醒我:“矫枉过正,欲速则不达。”果然是立身的金训。
<百年孤独>起手的时候,马尔克思加西亚在里面写了一句出名的话:“许多年以後,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行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爹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这句话在下实在是未明其妙,不过上世纪末的文学青年似乎总喜欢将其挂在嘴边玩风度,我就纳谏如流,把这段商标性的文字翻成中文,也倒背得如行云流水..每当学院里人来人往的时候,每当丁铛出现在我视线里的时候,在下就会举着<百年孤独>,封面一定要朝外,长长叹息一声,然后启唇放出声音适中的妙语来:许多年以后, 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行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爹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 谢大说,对疑似处女下手要狠准快,所以你得找个机会约丁铛出来。他给我策划了个方案:丁铛每晚都要去梯形教室晚自习,那是你真情表白的好机会。我看看他,说老大那里有好几十口人啊。谢大莫测高深地回答:无碍。到时候对好时间,我把门外的电闸一拉,灯黑后你就乘机把情义绵绵的投名状放到丁铛的桌上去。为了确保行动的成功,谢大给本次战术动作,起名叫做“天黑请关灯”。
“天黑请关灯”行动准时开始。教室里突然传出女人的惊呼声时,我就按照事先观察好的方向,把一个小纸条投放到了前面丁铛的桌面上。谢大和我约定,他会在黑灯1分钟后再开灯,因为时间长了会引起校方的警觉。我计算了一下,从后排摸索到丁铛的座位上,大概要耗时20秒,投放小纸条,要耗时10秒,跑过原位置坐好亮灯后呈若无其事状,也还要20秒。经过精确的现场彩排,我发现自己能有10秒的机动时间,足够了。但天不遂人愿,我刚把纸条放到丁铛的书本上,TMD灯居然就全都亮了。谢大这厮提前了30秒!!!我立刻发现自己成了一只聚光灯下偷油未遂的老鼠,整个教室的人都在用如火如炬的慧目烤着我。丁铛警惕地问:“你?想干什么?”身处险境的我沉思片刻,说对不起我有夜游症,刚才不巧发作了。正想土遁,丁铛却已经把纸条打开,好奇地读了出来:这是一封迟来的告白,是来自一个淡泊名利的奇男子的邀请……丁铛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问:“你写的啊?”,我拿起《百年孤独》遮住半边脸,勉强支撑着说:大概可能.......咳咳,咳咳……. 丁铛低头又看了一遍,突然绽出了一阵银铃般的轻笑:“原来想约我出去啊?......”,又抬起臻首悄悄看了我一眼,脸上居然泛上了点红晕。
关于谢大为什么没有义气,亮灯太早陷我于不义的疑问,直到毕业3、4年后,我才在谢大的婚筵上得知了真相。那天谢大喝得有点高,轮到给我敬酒的时候,他一高兴就凑在我耳边说:“秀才,今天跟你实说了吧,那天在梯形教室外面咱是故意的……关键时刻为兄实在不忍把丁铛往你的兽口里送啊 ”我听了后狂性大发,想到和丁铛最后的悲剧都是以谢大反水亮灯那次为始,一时就悲伤不能自己。但考虑到谢大今天大喜,我就只能提着啤酒瓶死命地灌谢大的伴郎,最后把这个替死鬼给弄成了地毯上的一堆肉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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