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13-9-26 11:01 编辑
我第一反应居然是,完了,梦鸽终于加入“上访人员”行列了。
即使如酱油二哥所说判五年,梦鸽也会上访。写在他们母子脸上只有二个字:不服。
如果李某一真的未成年,我觉得10年还是重了些。打个折扣,七八年还是可以的。
由此凸显出法律的尴尬。显然在这起审判中,舆论的确起了部份作用,虽然量刑建立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畴之内,但是对于一个未成年人,成人法律是否适用,似乎仍然有待商斟。
我们追求的是司法公正和独立,这个是公正面对任何一个人,这个独立是能在任何一种氛围下都能保持独立审判和独立判断。看来路漫漫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兮。
知音姐又得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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