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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苍蝇叮了有缝的蛋——李天一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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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叮了有缝的蛋——李天一那点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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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01:0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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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千场 于 2013-8-23 01:51 编辑

有报道说李天一家反告酒吧经理张某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但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去法院起诉,而是以上访的形式递交给公安部了。

估计是证据不足,法院不受理。

其实这件事,无论梦鸽怎么折腾,都翻不了案。

强奸这种事,除了歹徒暴力挟持,强行发生关系,那是板上钉钉了,其他情况就很复杂。

如何认定是否强奸?现在法律上主要依据两点,一是情节,二是女当事人的态度。

强奸罪的两个基本要件,一是婚姻之外的性行为,二是违背女性意志。而强奸罪这条法律,保护的就是女性的性自主权。

其实从事实上看,当时未必是强奸,但因为各种原因,女的翻脸了,告男的强奸,这个男的除非能拿出确切证据证明不是强奸,就很难逃脱法律制裁。

有冤的没?有。这个我们见得多了。
八三年严打,辽阳判了一起强奸案。男的叫黄克印,小名二印子,女的叫沈崇,都是跟我一届的,他俩上学的时候就搞对象,大伙都知道。八二年刚毕业,那女的怀孕了,家里一逼问,女孩害怕了说是二印子强奸了她。她家就告,刚好赶上严打,黄克印以强奸罪被枪毙了。

有的甚至就是女方给男人下的套。

有时候警察也明白,检察院也明白,法官也明白,但硬着头皮也得抓,也得判。

为啥?因为法律保护这个。按说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但法官也没在现场,当时到底怎么事,除了当事人,谁也说不清,这时候“女性的意志”就是法律的最后底线,如果连这个也突破了,女的说“我不愿意”也不算数了,则天下大乱。

跟这个类似的,比如民间借贷行为以欠条为凭据,只要你能拿出欠条,法院就判对方还钱。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被敲诈勒索的。

过去有一对夫妻,离婚后又同居,每次男的要求跟女的上床,女的都开玩笑的让男的打欠条,前后打了好几百万欠条,有一天女的上法院告状,要求男的归还欠款,男的说我冤枉啊,我一分钱都没拿着。但法院还是判男的还钱。
欠条是底线,所谓“私凭文书官凭印”,如果连欠条都不算数了,就乱套了。

至于那些被冤枉的,也特么活该,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被人讹上“强奸”的,通常不会是什么好鸟。


但民间多数强奸案都能私了。为什么?强奸案的特点是不诉不理。只要女的不告了,撤诉,甚至在法院当庭翻供,政府就不管了。

所以这种事可以运作。给女方一笔钱,官方再活动活动。



就李天一这件事来说,未必就是五个人把杨女士拖到宾馆,按在床上轮流施暴。

情况可能比较复杂。杨女士当时就算喝多了,如果没失去理智,怎么会跟五个男的去开房。

当时怎么事,谁也说不清。但只要杨女士告了,这五个人就够呛,何况不是一对一,是五对一,让人听上去就生气。

虽然受害人隔了两天才报案,已经无法取得物证了。但有人证。

呵呵,六个人在现场,谁干了什么,六个人的口供会形成一个证据链。

只是不知道李天一一伙和杨女士一伙,谁是苍蝇,谁是有缝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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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3-9-26 18:47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6 14:15
这点还真被你资深着了。
好吧好吧,真心表示佩服。

{:soso_e140:}肿么就咱俩银关注这事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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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9-26 14:15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3-9-26 14:04
看看俺的判断,哼哼。

“李天一案很快就会开庭审理,但判决还得一段时间。


这点还真被你资深着了。
好吧好吧,真心表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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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9-26 14:04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6 11:27
态度,态度决定人生啊。此话诚不欺我。
判十年,再捞也得坐个六年吧?等他出来,老子估计也指望不上了, ...

看看俺的判断,哼哼。

“李天一案很快就会开庭审理,但判决还得一段时间。

我估计,法院会认定他们五个轮奸,但考虑情节上的稀里糊涂,不会判的太重。

强奸罪是三年起,十年到顶;两人以上算轮奸,十年起,到枪毙。

法院将以“未成年”为理由,判李天一五年到十年。不会超过十年。”

俺这“资深法律工作者”还是判的很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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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9-26 13:55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6 10:37
判十年觉得有点重了,七八年是我预期的心理舒适度,现在有点不舒服。如果说是因为李某一曾坐过牢,按累犯 ...

刚看了新闻,说十年已经是从轻了。

强奸轮奸是恶性案件。社会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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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9-26 13:54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6 11:27
态度,态度决定人生啊。此话诚不欺我。
判十年,再捞也得坐个六年吧?等他出来,老子估计也指望不上了, ...

梦鸽太过相信自己的儿子了,儿子说没有她就以为没有。都到这份上了,她还称李天一“善良大义”。

另:按文言句法,否定句中的宾语前置,应为“诚不我欺”。

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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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9-26 11:27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3-9-26 11:15
李某一不认罪,据说是从重的一个理由。

还有两个判缓的,也是因为认罪态度好。

态度,态度决定人生啊。此话诚不欺我。
判十年,再捞也得坐个六年吧?等他出来,老子估计也指望不上了,他也指望不上老子了。
好在,人生什么时候都可以从头再来。

只是想,接下来,梦鸽得不停上访了。可怜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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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9-26 11:15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6 10:37
判十年觉得有点重了,七八年是我预期的心理舒适度,现在有点不舒服。如果说是因为李某一曾坐过牢,按累犯 ...

李某一不认罪,据说是从重的一个理由。

还有两个判缓的,也是因为认罪态度好。

这个还是不太符合法理的。判刑的依据应该是事实而不是态度。

操心问题,关心和关注我们生存的环境,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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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9-26 10:37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3-9-26 10:17
恩,刚看到结果。

这个案子定性:1,是轮奸,2,李天一殴打了杨某并参与了轮奸,李家的翻供失败。

判十年觉得有点重了,七八年是我预期的心理舒适度,现在有点不舒服。如果说是因为李某一曾坐过牢,按累犯算的话,判个十年,我心里就好受些。
按法律条文来说,李某一是正常判型。毕竟李某一只是个孩子,这个社会对孩子的宽容度总是要大些。
但如果李某一已经成年,那十年的量刑还是正常的。

你说这案子跟咱们有一毛钱关系么?这心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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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9-26 10:17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6 10:12
李天一判十年。

恩,刚看到结果。

这个案子定性:1,是轮奸,2,李天一殴打了杨某并参与了轮奸,李家的翻供失败。

跟舆论预判的结果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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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9-26 10:12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3-9-26 09:44
本案今天一审判决,关注一下。

看看醉笑这个“资深法律工作者”判断力如何。

李天一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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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9-26 09:44 |只看该作者
本案今天一审判决,关注一下。

看看醉笑这个“资深法律工作者”判断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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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8-26 11:49 |只看该作者
丹江诺儿 发表于 2013-8-26 11:20
醉笑兄分析得有道理。原本一件普通的强奸案,因为家长是名人而公众化了!

诺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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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8-26 11:20 |只看该作者
醉笑兄分析得有道理。原本一件普通的强奸案,因为家长是名人而公众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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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8-25 06:50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3 15:35
打个比方说个故事
有个开车的因超速驾驶结果却撞死了一个闯红灯的人。
当时,死者家属想,人都已经死 ...

遇到这种事,越有名越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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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8-25 00:28 |只看该作者
任笑腰 发表于 2013-8-24 19:53
醉大人吉祥

小拽。

呵呵,一时语塞不知道说什么了。

问个好吧。见到你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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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8-24 19:53 |只看该作者
醉大人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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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8-24 17:04 |只看该作者
为着明天 发表于 2013-8-24 15:48
新浪微博里有网友说百度一下丘山酒吧。

嗯,听说了。

李天一案发的酒吧老板背景。

我估计是炒作,就算真的是邱会作的孙子也没啥势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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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8-24 15:48 |只看该作者
新浪微博里有网友说百度一下丘山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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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8-23 23:5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8-23 23:12
面对李天一和杨小姐,法律也是很尴尬,很不好意思的。

法律会坚持保护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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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8-23 23:50 |只看该作者
芥末 发表于 2013-8-23 21:59
哎呦,醉笑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啊~~

牛皮不是吹的,泰山不是堆的,火车不是推的,罗锅子不是崴的~~

闲聊而已。

看到你的照片了。

很漂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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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8-23 23:48 |只看该作者
离离 发表于 2013-8-23 18:28
从情理上看,过错在闯红灯者,但闯了红灯就应被撞死吗?在生命和规则面前,生命应是第一位,规则是第二位 ...

恩,都是推测。我们现在了解的都是传闻或者部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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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8-23 23:47 |只看该作者
离离 发表于 2013-8-23 18:02
不是烟云,这说明只有我们老百姓这么想,因为惹不起事,所以,想着赶紧了事。
他们是名人,有一定的背景 ...

他们是缺少跟底层人打滚的社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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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8-23 23: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面对李天一和杨小姐,法律也是很尴尬,很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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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8-23 21:59 |只看该作者
哎呦,醉笑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啊~~

牛皮不是吹的,泰山不是堆的,火车不是推的,罗锅子不是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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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8-23 18:2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离离 于 2013-8-23 18:30 编辑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3 15:35
打个比方说个故事
有个开车的因超速驾驶结果却撞死了一个闯红灯的人。
当时,死者家属想,人都已经死 ...

从情理上看,过错在闯红灯者,但闯了红灯就应被撞死吗?在生命和规则面前,生命应是第一位,规则是第二位。
同样,在李的案子里,人身是否受到伤害是第一位,目的是第二位。
但为什么会发生纠纷呢?是因为生命的不被重视。
想想人都死了,你还在意那点钱?
钱比人命重要?
再有过错,以命相付也算大了吧?

对方多要些钱,既然是私了这是必然。
人没有了,用钱换个平衡不算过吧?

同样,李想嫖人家,又打又侮辱,却又不想多出点钱,这不是明显欺负人家是特殊工作者吗?当然,并没有认定,只是假设人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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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8-23 18:16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3-8-23 17:42
没有什么不公的。杨没那么无辜。

说实话,最冤的就是李天一。集体嫖娼居然被判轮奸。

杨是不是无辜,只有当事人知道。也就是说真正的真相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我们只是看客。

如果是嫖娼,杨为什么被打?别说是SM?
如果是嫖娼,梦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提出,而是在几个月之后才说?
如果是嫖娼,其他几人为什么都选择沉默?
如果是嫖娼,警方为什么都现在都定不了案?难道嫖娼比轮奸更难办吗?

如果李天一冤,那杨呢?即使按卖淫算,她一没得到嫖资,二还挨了打,三还被人利用,她难道很好吗?
李天一呢?他即享受了,又出气打人了,现在他还冤。。。。。
真是嫖客有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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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8-23 18:02 |只看该作者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8-23 16:41
离离,梦鸽如果看到这儿,一定后悔没找你做智囊。不是开玩笑,如果李家低调些,介事简单多 ...

不是烟云,这说明只有我们老百姓这么想,因为惹不起事,所以,想着赶紧了事。
他们是名人,有一定的背景和关系,所以,一般的人撼不动他们,他们也不会把一般的人放在眼里,
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清不楚的弱女子。

有句话叫: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样的事早晚会发生,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现在是李家孩子长记性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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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8-23 17:50 |只看该作者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23 17:12
杨某某不算好女人,李某某绝对坏孩子

我估计这次是杨某叮了李天一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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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8-23 17:48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3 15:38
当然,我用货币价值来权衡这件事情,并以博弈来作利益判断,显然是不对的。
这里面还有更复杂的情感因素和 ...

当下法治受媒体和公众舆论左右的很明显。
当年的药家鑫判死刑还不算太屈,唐慧的未成年女儿乐乐被强迫卖淫案,居然判了两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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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8-23 17:43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3 15:35
打个比方说个故事
有个开车的因超速驾驶结果却撞死了一个闯红灯的人。
当时,死者家属想,人都已经死 ...

太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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