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3-8-19 15:43 编辑
摔婴案的风向
昨天写了一个貌似夸大的题目《现在“流行摔孩子”》,以至于有朋友觉得这个说法实在有夸大的成分,其实,无论夸不夸大,毕竟有这样的案件在那里摆着,而且,我的所谓“流行”一说,无非是一种表达。
如果你觉得我这是用文字杀人,我真的是想问一句,我把谁家的孩子举过头顶,然后摔在地上了?是我的这种文字更具备杀伤力,还是那几个畜生的行为更令人发指。
我说过这是普遍现象了吗?我就此否定过公安队伍了吗?好像都没有。个别当然可以发生,就像极端可以存在一样,但是,所以要关注,是因为透过这两起摔孩子的恶性事件,我们真的是要问问我们这个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都活在体制之内,你愿意维护它那是你的自由,但是,请允许我不愿意。
并非批评或者愤怒的文字都一定是和政府,政权,政党过不去,这个简单的道理我相信懂道理的人自然明白,所以不用深说。
这个摔婴案,随着被媒体的曝光,在聚焦的背后,至少传递出太多令人思考的东西。事发一个多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河南林州的警方企图抹平这起恶劣事件的影响,所以,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这起事件被刻意隐瞒,终于到了纸包不住火,有关方面果然就雷厉风行了,又是异地羁押了犯罪嫌疑人,又是停职了事发地公安局的几个领导的工作,你不用脑子就可以知道,如果不是媒体揭露出这件事,这起令人惊悚的丑闻,会不会被消化于无形之中?
醉酒不是理由,作恶者必须付出代价。而令人感到震动的是,河南林州的这起案件居然是一个二级警督酒后无德的行为。
你能说什么?你不想说点什么吗?
抑或,你痴心不改的抱定一种所谓的信念继续讴歌,那都是你的自由,我不会反对,但是,我当然要表达我想说的。
色妞问的好,据说这个警督是酒后和人打赌,然后抢了人家的娃,摔在了地上,因为他觉得那是一个塑胶人。那么我也是和色妞一个观点,此刻,千万别放过那个和他打赌的禽兽。
不需要多,真的不需要那么多,个案有一两起就足够让人震惊和愤怒了,如果这个社会果然到了当街抢人孩子摔倒地上都成了“时尚”,那这个社会,这个制度就该死了。
没必要放大,也没必要以偏概全,但是,这样的事情你没法放过,所以,当你刻意去质疑我的“流行”一词是否妥当的时候,我请你离我的文字远一点,因为你没读懂我的意思。更何况,从头至尾我都是在用“引号”来表达。
不需要去涂抹什么,一切就在那里。
你可以沉默和木然,甚至觉得我夸大其词,小题大做,都无所谓,听不听碍不着我,说不说是我的自由。
如果这样的文字果然能杀人,我非常欣慰,至少它可以杀掉那些畜生。
还是那句话:
从北京恶汉到林州恶警,恶的距离到底有多远?面对如此大恶我们是该沉默,掩盖,还是要谴责与声讨?
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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