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让我爱不释手,却又头痛不已的小说。爱不释手是因为文章的美,头痛不已是因为不知道如何评论。 正如我也知道李商隐的《锦瑟》写得好,但是却说不出它好在哪儿。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却都要让我想上一两年。这就是现代的《锦瑟》诗,故事与感情都隐藏得很深。可是又不尽然,你说隐得深,它的一弦一柱,每一个音符和字节,却都清晰异常地摆在那里,你无法做到视而不见,无法忘却。 初读这篇文字,看到文中的“我”从近郊别墅区出发,乘公交去上班,做的却是勤杂工与清洁工的活儿,就感到有些不对了。再读下去,越来越明显的小资与时尚气息透露出来,我就断定:这不是一个清洁工的故事。 云漪在文中的出现,似乎与故事没有太大的必要关联。但是作者这么写,我认为还是有道理的,因为作者和云漪是同一类人:不轻易放手的人。也就说,云漪的出现,是为了暗示“我”的性格。甚至可以突发奇想,云漪就是文中的我,她在卫生间与我聊天,她站在镜子里。 锐,和苏茜关系也挺微妙,蓝颜,哥们,朋友,情怀博大性格宽容锲而不舍的暗恋者,或者兼而有之?根据文章来看,在最后,锐和苏茜大约是可以走到一起的。从放不下到放下,往往只在这么一天,只在这么一瞬之间。这一个瞬间的转变,也体现了苏茜的可怜和可佩。 对于文中鱼和鱼食的暗喻,我尝试着去领悟,却无功而返。最后那句“隐约看见手机被一双手捡去,奔向了更远的没有门窗的未来”也是如此。毕竟,我不是作者,我不能准确地诠释每一处细节,以及作者在设置这些细节时的心思。 说了这么多,还是感觉评论很空洞。试着将这篇文字的故事梗概做一个解读吧。 苏茜,二十八岁的单身女,经历过一段无法忘记的感情。这段感情她想割舍,却无法割舍,如同她手腕上那道伤疤——死过,却还是不能忘记。因此,苏茜在“他”的地盘上“打工”。或是等他,或许是证明自己不是花瓶,自己有吃苦耐劳的品质,甚至,在这里展现了一个伏低做小的姿态。但是坚持了五个月零七天,依然没有结果。恰似锐所说“你不是羊,你爬不到山顶。他不会为了你放弃什么的。”。这一段苦恋,如同云漪珍惜那个手机一样。在这个过程里,心痛苏茜的是锐。但是苏茜却不能接受,唯他之故沉吟至今。 “干到不想吃饭为止”这句值得玩味。因为在这五个月里,苏茜不停地约会吃饭,或许就是相亲。不想吃饭,是不是不想相亲?如果见到他了,和他圆满了,自然就不用和别人约会吃饭了。一边去吃饭相亲,希望有个惊喜,可以让自己忘掉他,一边却又希望和他破镜重圆,彻底远离这些无聊的约会。这里的矛盾心理,用这一句话来展现,实在很见功力。 作者的文字功夫,不容置疑,字面上几乎没有什么毛病。唯一感到不足的是,云漪被人抢手机的描写,尚不够逼真。“她尖叫,一只手死死抓住手机,”另一只手在哪?在“绕过柱子呈一个环抱的姿势,”正因为如此,劫匪才没有得手。这里的描写,论理说也是可以的,但我认为,略异于大众的阅读习惯,圆润稍显不足。 另一点建议就是。写的太深了,可以略浅一点。苏力曾经吹牛说,他的领悟能力,可以排在全国两亿名之内。我觉得我比他聪明一点,应该可以排到一亿五千万名之内。但是我解读这篇文字,依然还是有点小吃力的。 这篇评论有些长,或许大家看着厌烦。但是我以为,我大抵看懂了这篇文字,所以才写了这么多。回头来看,前面说到了小李的《锦瑟》,就以《锦瑟》诗的结句来给这篇小说做再一次解读吧。——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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