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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般若山人 于 2013-6-22 18:36 编辑
唯一的精彩(青丝.红颜 文)
说他是痞子都是抬举,其实就一瘪三,小瘪三,让人爱不得恨不得真不得假不得好不得恼不得的小瘪三。
初识他是在一个QQ群里,一个喜欢玩对联诗词的群里。本来我们一群附庸风雅得还算像模像样,他一来,所有话题就没了正经,不仅味道变了,颜色也变了。当晚便有几个提出踢了他,一个女群管说他对联小说都不错,让我们也别太陈腐,就当娱乐。这话当即助长了他的威风,气焰更加嚣张,另一群管忍无可忍,两天后,一脚飞了他。
没过一天,他又来了,似乎接受了教训,不再多言,专挑那些冷僻的有机关的联对,很快让人刮目相看。没想到,别人几句恭维,他就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开始得瑟起来。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还算能把握住分寸。可惜仅维持了约半年,终因得意忘形再次被踢飞。后来,听说他保持了一天被十几个群踢飞的记录。
再见到他是在一个文学论坛里,他的小说在小论坛真如鹤立鸡群,倍受追捧。他便更搞不清自己有几斤几两了,经常指手画脚砖石乱投,从不顾忌别人感受,让很多人反感。
和他接近始于一个故事接龙游戏,他表现出让人匪夷所思的应变能力。无论谁的上文,都能对应上可以乱真的语气和语境。或许,就在那时,我加他成QQ好友的吧。
终于有一天,我居然想不起来和他有过私聊,于是发了一声问候。他回复:奇了!我问:什么奇了?他答:你还活着,真奇了!
总算了解他那点德性,没黑了他,却因话不对路,草草收工。可没想到,这样的开头问候,后来居然成了我们不变的定律。要么我问:你居然还在?!他答:恩,算借尸还魂。或者他问:死丫,还活着吗?我答:恩,托您的福,还没死透。此开场白一直维持至今。更奇的是,和他一说活便是争执,且没完没了,几乎每次都不欢而散。估计我现在的好斗性格,八成也是受了他的影响。
已经忘记什么时候和他开始深交了,只记得在新浪视频聊天室里,经常台上台下争得面红耳赤,出尽洋相,有时甚至会因为一篇文字辩驳通宵。我不得不承认,他的机敏和眼力少有人及,总能找到我文字里的致命伤。只要命的是,他的方言余韵和带色幽默不灭,我称作“流氓普通话”,时常让人笑喷和脸红。他却依旧我行我素,让很多雅人高人恶心。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他,他应该也不喜欢我。
记得有一次,不知为什么拌嘴,他极尽嘲讽挖苦打击之能,我差点被气晕。以后一年半之久,没再和他联系。
后来一次因和老公赌气冷战,心情特郁闷。看他在线,不自觉地给他发一表情问候,他问:还活着呢?我习惯地答:恩,尚未死透!他一脸坏笑,我气愤至极,马上开始从他小时候勾引芳邻女孩骂起,一直骂到他几次被关进派出所,又是几次被人收拾。他同样针尖对麦芒,尽揭我过去的短处,对着损至午夜过后,打字打得手指麻木,干脆语音,继续唇枪舌战到凌晨,两人才嗓音嘶哑,偃旗息鼓。睡前方猛醒,我和他不知何时竟然互相了解得那么彻底!
中午醒来,心情好了许多,冲动地给他发一短信,说想出去溜达几天。片刻,他打来电话说:我有个朋友做旅游,你那里有分社,把你家最近的公交站台和手机号发来,旅行社会派车去接你。
第三天,我到了他所在的城市,华灯初上时,在酒店客房,近距离领教了他的德性。穿着没换下的工作服,灰头土面。身高不足一米七,体重不过一百二,分明瘦猴一只,唯两眼贼光乱闪,奸笑频频。我立时对比他经常在群里显摆的老婆素颜照,那么年轻俏丽,那么风情万种,曾让群里所有女性自惭形秽。以为有此娇妻的他,一定也会英俊潇洒,帅气十足。万没想到是这幅嘴脸,瞬间倒了胃口。始信鲜花插牛粪之说,并否空穴来风。
可敬的是,就他那一身行头,还能昂首挺胸旁若无人漫步豪华餐厅,叼着香烟娴熟就坐,一副常客派头。更可敬的是,他能当仁不让地点自己喜欢的菜,我无奈只好客随主便。最可敬的是,和他从国内国际,争到鸡毛蒜皮,至酒足饭饱也没发现有一处相同观点。最最可敬的是,临走,他能平心静气且优雅地慢慢消耗餐巾纸,把买单的荣誉让给我。把他的可敬发挥到极致的是:回到酒店房间,我斜倚床头,他坐床边沙发,燃尽两包香烟至半夜子时,把我说得一无是处,连我的文字都成了狗屎一堆,最后不屑一顾趾高气扬摔门而去。
目瞪口呆看着他隐退,我气得脸色发青眼泛白,马上电告我家那位:你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好老公!当即把我家那位感动得恨不得立马飞至我身边。
再在他的城市游玩一天,打电话请他共进晚餐,他只一句:晚上加班。随即挂断!我瞬间没了兴致,连夜打道回府。在火车上,给他发一短信:我上车了。他回:回程愉快!我再问:加班做啥?他答:加班上网泡妞,力争今晚拿下,无大事别再打扰!
我差点吐血。 溜至车内卫生间,对镜细照,不敢说能秒杀众生,自信足够美化市容。何况,因是第一次见网友,大至从头到脚的穿戴,小至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无不尽心尽力做到完美。可我这细腻到牙齿的武装,在他面前却无丝毫杀伤力。难怪有美女说他是先天性高度近视加散光!
再次领教他的“铁公鸡”德性,约在一年后。我回老家探亲,他正好出差附近城市,见面就成必然。午饭依旧是我买单,他也依旧气定神闲,毫不以为意。那天小雨,和他徜徉城中公园,指给他看我曾就读的学校,讲我学生时代趣事。手里却和一网友没完没了发短信。终让他急火攻心,一把抢过我手机打过去,大吼一声:你能不能消停到晚上再聊?我们刚一起洗好澡,要办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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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本想过把网恋瘾,体验一下缠绵悱恻荡气回肠,就被他一句话扼杀于摇篮!结果不用问,险些当场和他比试拳脚。
有时我觉得真奇妙,吵吵骂骂中,他竟然和我保持联系十年之久,也是我唯一见过面的网友。互相通晓对方祖宗八代连及七大姑八大姨,甚至一个QQ表情就能洞察对方情绪。有求只会命令,从无半句客套。
据我所知,就这样一个痞子加瘪三,却从没人怀疑过他的人品,且混得四面赞歌,粉丝多多。甚至连“铁公鸡”名号也是天大冤枉。首先,那次我旅游四天,车费门票住宿分文未收,导游说:他和我们老总是哥们,只要是他的朋友,华东地区旅游住宿全免。后来知道,我们吃饭的酒店老总也是他朋友。故意让我付饭钱,只是不想让我担着人情。
我想,一个有那么多朋友的人,绝对不会是“铁公鸡”的。何况,他曾为一残疾网友出书慷慨解囊,即便他自己过得并不轻松。
至今不知知己意味着什么,却知如有一人可信赖,可无话不说,可在他面前放肆发泄,可装疯卖傻,可为所欲为,网络上,非他莫属。也一直不知认识他,是幸,还是不幸,只知道,浪迹网海十余年,他让我问心无愧,更让我的文字突飞猛进。
可以肯定,和他的交往,是我上网至今唯一的精彩。
唯一的洒脱(那啥,文)
说她是才女绝对恭维,实质就一妖精,老妖精,让人看不透摸不着亲不了恨不起骂不够爱不上的老妖精。
认识她起于一个QQ群,网络上铺天盖地酸不溜秋的所谓文学群。当然,那时她还不老也不妖更未成精,典型青春清纯得伤不起的小公主,正合了她网名:傻丫。但我得承认,她装傻扮纯的功夫确实登峰造极,让人叹为观止,后面跟好多屁颠屁颠的护花使者,总是群起和我作对,害我被踢了好几次。
她可能被奉承惯了,有时难免就会得意忘形,妖气外溢。不过,还算没彻底显露原形,分寸把握得恰到好处,总会留几手全身而退的台阶,不至于让人感觉到她的无耻无赖。后来听她吹嘘说,曾在三小时内迷倒一群男女的辉煌战绩。
再见她是在一个小小的文学网站,她一个故事接龙游戏让整个网站帖数猛增,她便得瑟得搞不清自己有多大才情了。好在,我也算能应付自如,迎合着她的节奏,将故事接得有板有眼,终让眼高于顶的她信服。估计就是那时加成好友的吧。
本来,和她的接触,该像无数擦肩的网友一样匆来匆去,不留一丝痕迹的。可有一天她居然发来一声招呼,我说:奇了!你还活着,真奇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听知底人说她新婚度蜜月了。可别人最多是“蜜”月,她竟“蜜”了近半年,典型的重色轻友症患者!陡然冒出来,不过想讨我几声祝福。拿我当谁了?!要从我这里套好话,这不是和尚庙里借梳子么?!好在这丫的还算精灵,很快针锋相对问:你居然也还在?我回:恩,承蒙你牵挂,尚未死透!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样的开场白,后来竟成了我们一成不变的开聊“暗语”。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深交了,反正心情不好想找人吵架时,第一个就会想到她。尤其是在QQ群里,更是极尽嘲讽损骂之能,每次都力求将对方打击得无还手之力才罢。本是吟诗作对附庸风雅的团体,却成了我们两个的出丑舞台,让很多人反感,最后,不得已退了所有的群,将“战场”转移到新浪视频聊天室,开始“面对面”“肉搏”。我不得不承认,她装嫩的本事确已炉火纯青,不仅外表,甚至连声音都嗲得像不满十八岁,还将我的本色乡音损成“流氓普通话”!真是“女大十八变”,想来,那时就已妖气十足!
我承认我不喜欢她,她自然也不会喜欢我。
终于有一次,我们吵完一架,她便消失不见,有人就责怪我过分了,我说:不见就不见,谁稀罕啊?!后来才知晓,她是忙着传宗接代去了!这不是故意让我受委屈么?!
大约一年多后的某晚,她又神出鬼没地冒了出来,一看开场白,就知找我消遣来了!不用说,两人积攥了几百个日子的火气一发不可收拾,从华灯初上争执到旭霞东升,打字累了语音继续,最后嗓子眼酸麻才“停火”。睡前才猛然惊叹:不知何时,我们之间似已没了任何秘密!
中午接到她短信:要出来溜达几天。其实,她早知道我有做旅游的朋友,不用猜也明白她要揩油。没办法,谁让我大言不惭了呢!只好马上电告我那朋友帮忙安排。
第三天晚上,她终于晃荡到了我所在的城市,亲密接触已成必然,我一下班工作服没换就赶到酒店,零距离领教她的妖气。虽然长相不难看,身段也还行,更凑得很近以便让我相信她没化妆,属于天生丽质,但也不至于淡雅矜持扮成小姑娘吧?!何况,这又不是相亲,根本没必要那么郑重,值得那样费劲显摆么?
让我反胃的是,她居然能抬头挺胸用模特一字步迈进餐厅,淑女般就座,一副大家闺秀风范。更反胃的是,不肯反客为主点菜,以此证明她温柔娴淑。最反胃的是,无论我说什么,总要阐述她自己的所谓“独特见解”,无非想让我承认,她那青丝飘动的脑袋不是榆木疙瘩。最最反胃的是,买单时,一句“别和我争”来炫耀她比我有钱!让我反胃得受不了的是,在酒店客房胡扯到午夜过后,不仅对我一支接一支抽烟置若罔闻,而且对我放肆贬低她的心态和文章也能虚心接受。最终让我忍无可忍夺门而出。
走出酒店,我才解脱似的长出了一口气,想想,还是常常柳眉倒竖脾气如日中天的老婆更为真实可靠。
第二天晚上邀我共进晚餐,当即被我以加班回绝。有夫之妇还不早点回家和老公孩子共享天伦,这不是在白白浪费天然资源么?!欣慰的是,一个多小时后,她短信说已上了火车。
我确定,到目前为止,见过好几次网友,那次将她气走,是我网事中最潇洒最精彩的一笔。
再次听到买单时“别和我争”这句世界上最美妙的话语,是在一年半后,我去她老家附近城市办事,她笑说正在老家探亲,明摆又是要考验我的定力。午饭后,她领我在城中公园闲逛,边讲不远处母校趣事,俨然一对情侣。煞风景的是,她手机短信不断,说是一个很有文采的作家,向他请教过几次写作要领,可那所谓的“家”老烦人。我说,让他不烦很简单,就立马接过她手机打过去,以她老公口气吼叫说要行房事云云。结果,反招她哭笑不得地埋怨我粗俗不堪,我这不成了冤大头么?!
她也算过三奔四的了,要是在古代,都已经成了外婆,一个老婆婆级别的,还这么招蜂引蝶,真想让自己变成老妖精啊?!好的是,从那以后,她果真听了我的忠告,不再胡乱煽情,更不再在网上和任何人亲近。
有时我觉得真奇怪,吵吵闹闹中,我们不知不觉十多年时断时续联系至今。或许是了解太多,说话从不客套,如她所言,就像一家人。
其实“老妖精”之言实在牵强,她不仅品行不值得别人有丝毫怀疑,更非不近人情。上回,一残疾网友出书找我们资助,本来我们说好只“意思”下的,暗地里,她竟“意思”了我四倍!不是网友无意间透露,我根本不知。
一直不知道什么样才算知己,却知如有一人,无论我如何贬她,损她,骂她,冷落她,她都不会生气;也无论我如何夸她,赞她,恭维她,她只一笑了之,在她面前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而无需征求她意见;说任何想说的话,包括脏话粗话,也不会被她看不起。我想,网络上,此人非她莫属。也一直不知认识她,是幸运,还是不幸,却知和她的交往,是我上网至今唯一的洒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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