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电视上做广告的好视力眼贴引人质疑,而原因之一在其提前了4个月申请注销批号。 5月9日,河南省药监局称“郑州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因目前“暂不能证明产品所含成分不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故申请注销。 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官方网站显示,好视力眼贴医疗器械的批准文号为豫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60237号,获批时间为2009年8月6日,本来今年8月5日为有效期截止日。但蹊跷的是,好视力眼贴此次批号注销提前了约4个月。 另有第三方检测报告质疑,好视力护眼贴中所含的中药成分相比其官网宣称的增加了十多种草本植物的说法,至少缩水了一半。 但北京好视力品牌部的孙晓萍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有某媒体在未向我公司做相关求证的情况下,连续刊发了缺少事实依据支持的“质疑”。 但对提前注销批号、成分缩水质疑,孙晓萍并未给出实际答复。 “好视力事件”的背后,种种悬疑未解。 标准模糊 此前的2013年3月1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开展贴敷类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3]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仅含有化学成分、中药材(或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的贴敷类产品,所含成分无论药典是否收载,都必须说明并验证添加此类成分的预期目的和作用机理。如所含成分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或者不能证明不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则不应按医疗器械进行注册管理”。 医疗保健业内人士张先生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证明所含成分能发挥作用的是药品,证明不能发挥作用的就是医疗器械。而现在好视力眼贴既证明不了有效,也证明不了无效。 好视力眼贴此前一直宣称其含有多种中药材成分,能够透皮缓释,有效缓解眼睛疲劳以及多种眼疾。照此宣传看,起缓解视疲劳等作用的应该是药品,而不是其中的无纺布。那么,好视力眼贴为何能够获得医疗器械的批准文号呢? 上述张先生表示,对于《通知》中规定的内容,国家食药监总局此前如果没有明示,那么应该在产品有效期到期后再按照新规定进行管理;如果此前就有过类似规定,那么就意味着其文号审批存在问题。 事实上,此前的一段时间内,对于好视力的质疑就不绝于耳。媒体称,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好视力护眼贴中所含的成分除水外共10种,其中中药材只有5种,分别为薄荷脑、冰片、珍珠粉、丹参、黄柏,含量分别为1.23%、0.24%、1.01%、0.62%、0.44%,共计占3.54%,相比其官网宣称的增加了十多种草本植物的说法,至少缩水了一半。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对眼贴产品的成分,目前尚无相关的行业及国家标准,且中成药的检测方法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所以很多问题,还难下定论。 孙晓萍表示:有某媒体在未向我公司做相关求证的情况下,连续刊发了缺少事实依据支持的“质疑”。在其他媒体中也引起了一些反响,这些未能秉承客观公正原则的声音,给我公司的经营活动、视力产品用户,都带来了困扰。 孙晓萍说,由于目前这个事件尚未完全过去,所以好视力会采取谨言慎行的做法。 功效不定 日前,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好视力究竟有没有效? 北京大学医院眼科主任杨柳称,眼科医生不推荐使用敷贴类产品缓解眼睛疲劳,尤其是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等眼部疾病。她就接触过两例患者,因为信赖此类眼贴产品而耽误了疾病的治疗,产生了瞳孔粘连。甚至有个白内障患者因为听信产品宣传,导致白内障非常厚,动手术非常困难。 “我们眼科医生非常抵制此类产品。”杨柳明确表示。 连续数年使用“好视力”眼贴的赵女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好视力宣传所称的能够治疗白内障的说法确实难以证实。但对缓解视力疲劳等方面有作用,而且对她所患的“飞蚊症”有缓解作用,但不能根治。 “但缓解不等于治疗。”所以,好视力的功效确难定义,一位医药业内人士解释。 赵女士说,自己长期使用好视力主要是在看电视、电脑之后眼睛疲劳需要缓解。“好视力药味很重,使用时眼睛有清凉的刺激感。”使用后,第二天眼周会有一些分泌物出现,视力也确实感觉改善一些,所以广告中说“这些中成药成分通过眼外贴敷,达到清除眼部垃圾,舒经活络等”似乎是真的。 再加之强大的广告宣传一直在强调其治疗各种眼部疾病的功效,市场上其他产品似乎没有它“叫得响”。“再说,国家射击队专用的护眼产品一定错不了。”所以,赵女士购买好视力产品已经达3年之久。 强大宣传 “广播每天都在播。”赵女士说,她最初就是从广播中接触好视力产品的。看来,好视力产品的强大宣传攻势确实不容小觑,这背后是以不菲的广告投入作为支撑的。 “基于眼疗产品的特点,靠广告拉动需求是不可缺少的手段。”好视力公司高层张晓娟也曾这样表述。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4年开始,好视力眼贴与中央以及各地电台广告的合作也齐头并进,达到100多家。2009年之前,好视力在某大型电台的广告投放额为500万元,2009年投放额达到1000万元,2010年投放额达到1500万元。 好视力官网信息显示,价格为108元的洁伦好视力眼贴基本型、青少年型、商务型等是其目前主打产品。其中,商务精英装的价格为每盒(18包×2贴)108元,折合每贴3元。而媒体爆出,每帖售价近3元的好视力生产成本只有0.3元左右,强大的宣传攻势背后是好视力集团的暴利吸金运作。 资料显示,好视力2004年供货达到250万元,总体销售额达到1500万元。公司主要依靠广告去铺市场,在好视力售价为132元的产品中,其广告支出高达66元至79.2元。 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报告显示,好视力护眼贴由无纺布、接近90%的水分、10%左右的化学物质和中药物质组成,“好视力护眼贴的成本应该和湿纸巾差不多,但其售价却高达100多元”。 在广告中,好视力眼贴2003年起就被冠之“中国国家射击队护眼产品”的称号。好视力宣布,2007年3月国家射击队和国家飞碟射击队的教练员、运动员为其品牌形象进行代言后,其产品更是与“国家体育事业”紧密相连。 而相关部门对法治周末表示,射击队代言费及使用情况“不在行政公开范围之内”。 有知情人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国家射击队与好视力从2003年起开始合作,确实有着较长时间,但“不是代言人,是指定护眼产品”,合作的内容一般是,“在合作期间内推他(指好视力)的一些活动”。 但记者看到在好视力的官方网站上却赫然写着:2007年3月,中国国家射击队和国家飞碟射击队教练员和运动员成为“好视力眼贴”品牌形象代言人。 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官网显示,2007年1月,好视力眼贴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作为产品的一大卖点,“中国驰名商标”也被印在了好视力产品的包装上。 但法治周末记者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查询商品名称“好视力眼贴”时,没有发现任何记录。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是药品的话,好视力是不能宣传疗效和功能的。“药品管理法说得很清楚,保健品不得宣传疗效,即使是对人体有辅助作用也不能宣传。”好视力说对白内障有效果,这实际违反了非药品不能宣传疗效和功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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