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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涯狂生 于 2013-2-24 16:51 编辑
李天一是个败类,可每个圣人都可能有黑暗的过去,每个罪人都可以有光明的未来,败类犯罪了,由法律来审判他就好了,为什么社会要口水淹死他?
今年春节期间,我一个亲戚,当时戴着安全帽、驾驶证,开着一辆手续齐全的摩托车,规规矩矩停在红绿灯口,然后被一辆受追尾影响的挂车撞翻在地。
经医生检查,我这位亲戚伤得不算重,在医院里休养一两个月,回家种田都没问题。于是,交警来协调的时候,就建议肇事司机,除全额支付我这位亲戚的医疗费外,再赔偿三千元营养费。
可是我这位亲戚不干,他要肇事司机赔偿四万元。
这四万元他是这么算的:1、误工费12000,我这位亲戚平时在家务农,偶尔打点零工,一年纯收入不过三万元。可是他在病床上声称:现在泥水匠工资很高,一天可以拿200元,我有干泥水匠的经验,本来是打算过年后就去工地找份泥水匠的活的。现在给你撞倒了,我要有两个月不能去打工,你得赔我误工费每月6000元。
2、护理费12000,我亲戚的儿子,刚读大学,听闻老爸出事后,立刻赶到医院跟着母亲轮流陪护,我这位亲戚认为,陪护期间,儿子耽误了学业,老婆耽误了种田,两人在医院,还要有衣食住行各种开销,所以要求肇事司机支付12000元护理费。
3、摩托车损失费8000元,我亲戚说,他骑的那辆摩托车,已被撞得面目全非,无法维修,所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一辆新的重装摩托车。
4、营养费、后遗症补偿费、精神损失费8000。
肇事司机对于这事本来想私了的,因为一天不私了,他的挂车就一天要被交警扣车不能出去接活。但是一听我亲戚这索偿要求,肇事司机一咬牙:“太贵了,实在不行上法院解决。”
我以前不理解,为什么同样是人,出了事故之后,国家要按农村标准和城市标准来对遇难者家属进行抚恤,现在我明白了,这是因为国家不仅要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也要保护肇事者的合法权益。我以前不明白,药家鑫为何要如此冷血地刺死被他撞倒的女人,现在我则有点理解了:如果每个受害者都像我亲戚这样去敲诈肇事者,那么谁是弱者,一目了然。
李天一犯轮奸罪,其母亲请求社会宽容儿子,天经地义。可是某些媒体却大肆嘲讽:难道我们还不够宽容么?
2007年4月16日,韩裔学生赵承熙,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吉尼亚理工大学33人死亡枪击案”,事后自己也饮弹自尽。此事发生后,美国社会为之震惊,总统哀悼,国旗降半,可是,在4月22日,吉尼亚理工大学为惨案举行灯光悼念仪式的当晚,美国人,在吉尼亚理工大学学生活动广场,点了34盏灯!34盏灯,代表34位亡魂,其中一位,就是赵承熙,吉尼亚理工大学的学生,还为赵承熙准备了一幅遗像,遗像旁边放着一束鲜花和一张卡片,卡片上是这样写的:“如果你能早些向我们敞开心扉,或者我们早些关注你的世界,一切,都能改变。”,为了防止赵承熙的家人,被受害者家属报复,美国警察连续多个月,加强了对赵家周边环境的警戒。
所以,我认为中国社会,对于李天一的宽容,真的非常不够。
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执法,而是要让人民得到教化。设立监狱的目的,不是为了囚禁犯人,而是为了改造犯人。
试想一下,如果李天一没被判死刑,国家关了他十年八年之后,他赎完罪孽,出狱了,那时舆论还如滔天巨浪般想把他打下十八层地狱,那么,他会不会因此去报复社会,再次犯罪?又会不会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而轻生?又或者,他不想去报复社会,他也没有轻生的想法,但是因为舆论狂潮的影响,使他找不到工作、找不到老婆?
就算法院判了他死刑,他死了,也应该得到尊重,即使他是带着罪孽活着。
法院都没判死刑的人,他的前途却让社会审判给抹杀了,这对于民主,是一个多么大讽刺?
大家经常说当今的社会多么浮躁、功利,美女宁愿给高富帅当小三,也不肯嫁给没车没房的矮矬穷共创美好生活。其实,中国社会,何止浮躁、功利,它简直冷血。屌丝和愤青似乎极其喜欢看到富二代或者官二代出事。好像自己的同胞犯罪了,要被枪毙了,中国人会觉得特别刺激。是不是因为我们有13亿人口,所以有些人就觉得死一两个人无所谓,更何况死的是罪有应得的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官二代和富二代,并不是滋生功利和浮躁的土壤,把拿破仑、李明博等风流人物放在当今中国,即使给他一个十八年屌丝的身份,他们也一定可以华丽逆袭,因为崇高的人,能在风尘中找到队友,一路直行。在我看来,穷,不可怕,穷到谷底,自然会富。但是没有爱心,再富有的人,也只是金钱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