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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说说“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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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马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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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5:3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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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2-12-24 17:10 编辑

说说“马甲”
   

       【典故】老虎在追一条蛇,蛇一急,嗖的一下,蹿水里去了。老虎没了辙,只好在水边蹲守。不一会儿,一个乌龟从水里爬上岸来,老虎仔细瞅了瞅,突然上前,一把按住,道:“嘻嘻!你以为你穿件马甲,我就认不出你了?

       马甲,又称“背心”或“坎肩”,指一种无袖的上衣,如:棉马甲,防弹背心、皮坎肩等。
     而网络术语所称的“马甲”则是指某人在常用ID之外所注册和使用的新的ID。例如:我的常用ID是“再折长亭柳2”,后来又注册使用过“任它离恨一条条”、“张寡妇的相好”等,这些后来注册的ID,就是我的马甲了。而网友们根据我的ID简称我为“柳二”,则是属于昵称了。人们之所以把常用ID之外的新ID称为马甲,估计是取“马甲只能遮掩住身体的一部分,却必定会暴露出其它遮掩不住的部分”的意思。
  
      为什么人们要使用马甲呢?哈哈,原因无非以下几种:

    一是历史沿革形成: 以前,在别处注册使用习惯了自己的个性化ID,到了新论坛,不舍丢弃,或为了让朋友们容易辨识,因此,对旧ID略加改造,继续使用,于是,形成了一件马甲。例如:牛芒1、牛芒;桃花、蔷薇盛开等等。这种马甲对网友们都是公开的,你穿哪件出来,大家都不会惊讶、奇怪。

       二是网络玩家、写手们出于玩耍、写作的需要:这些人,通常都是玩网高手或高产写手,不计名利,只图高兴,常常注册许多马甲来哄抬氛围,扮演角色,穿着各色衣服来表演、出彩。例如基督山公爵,既是玩家,又是写手,他就需要注册许多马甲来充当其表演的行头或配角,围绕他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来表演,有的插科打诨,有的冒充天真,也有在一旁像赵忠祥一样做旁白的,还有自问自答的。总之,如一个戏班子,吹吹打打,煞是热闹,令版主、坛主莫不喜笑颜开。当然,也有少见多怪、嫉贤妒能者会蹦出来猜测、指责:“这肯定是公爵的臭马甲!”哈哈,当然,这些爱猜谜语的,有的也是纯属童心未泯,好奇心重或根本就是外行!

       三是论坛上最卖力的一些斑竹们,为了活跃论坛,制造繁荣,一个人每天穿不同的马甲,穿梭般上场,以不同的身份对新人进行回复,甚至自问自答、装疯卖傻、讨好卖乖。哈哈,当然,这样的人,大多是非常热心的,有时也会与别人或与自己开个玩笑,但都是出于善意。应该说,论坛坛主挑选到这样的斑竹,运气可以说那是非同一般地好!我估计,这里的墓歌若看到昊哥等版主能如此卖力、如此肯牺牲,他在梦中都会笑出声来的。
   
       四是纯粹为了晕人:这种情况,通常是在非常相熟的朋友之间进行的,结果也以晕人的和被晕的皆大欢喜居多,而且,往往晕到一定程度,使用马甲者总会有意无意露出自己的尾巴来,那被晕的则会恍然大悟,导致双方的友谊更加深厚。这种目的注册的马甲,很可能只穿一次就永不再用了。

       五是不便使用本名:比如,对于某篇文章或某种现象,有不同看法,说了怕伤人,以后不便“见面”(指在同一论坛或社区),不说吧,又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于是,用一个 “管点闲事”,“善意提醒”之类的临时马甲发表自己的观点,这样虽然也谈不上多么光明磊落,但也不至于造成对方非常的不快与伤心,应该说还是可取的。当然,临时马甲用的最多的当属喜欢飞砖伤人或患有意淫癖的,他们是放暗箭、打冷枪、故意捣蛋的,因为其出发点本身就不阳光,所以必须伪装自己。

      其六,不能使用原来的“名字”。原因很简单,原来的ID已经被封杀,呕哇了,但其本人仍像没交党费的英雄一样,临死还有话要说,或想“改过自新”。也有性情中人,不堪被别人马甲所辱,为了维护自己形象
,弄个马甲来以牙还牙。
      
     与任何事物一样,马甲不以你喜欢与否为转移,都会一直存在下去,而且,从上面的分析看,大多数情况,马甲还是有其正面意义的,六星论坛之所以允许并倡导使用马甲,估计也是看重其正面意义的。因此,对待马甲,我们不能一律嗤之以鼻,而应观察其主观用意,主观上是善意的,要以礼相待,主观存有恶意的,则揭露之、惩罚之!

      当然,版主大爷、大妈们,你们做判决,还是要重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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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12-29 11:24 |只看该作者
俺也不喜欢马甲滴,晕{:soso_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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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12-29 07:53 |只看该作者
武宫英树 发表于 2012-12-29 00:55
本人C罩杯,简称CC。

这肯定不是CC !{:soso_e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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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12-29 07:52 |只看该作者
靖是郭靖的靖 发表于 2012-12-29 07:18
这下才算搞懂“马甲”了,我以前还以为是谁的相好呢,网络这玩意儿尼玛真是害我们这些没文化的银。{:soso_e ...

唉!就怕流氓有文化!{:soso_e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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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12-29 07:18 |只看该作者
这下才算搞懂“马甲”了,我以前还以为是谁的相好呢,网络这玩意儿尼玛真是害我们这些没文化的银。{: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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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12-29 00:5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昊哥 发表于 2012-12-28 22:01
这这。。。。。这是武宫还是蔡诚呀?

本人C罩杯,简称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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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12-28 22:01 |只看该作者
武宫英树 发表于 2012-12-28 21:59
孩子都打酱油罗、

这这。。。。。这是武宫还是蔡诚呀?{: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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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12-28 21:5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2-12-24 23:48
蔡诚和三鸭子至今单身,他们才属于剩蛋呢,但好像并不快乐。

孩子都打酱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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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12-28 21:56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  柳二,武宫找你算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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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12-25 10:1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12-25 10:12
懂点数学还是很有用的噻!

{:soso_e113:}是的噻,不过,只要会四则运算就够了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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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12-25 10: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2-12-25 09:50
也、也都是我噻。

懂点数学还是很有用的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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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12-25 09:50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12-25 06:16
那再折长亭柳和再折长亭柳1都是谁呢?

{:soso_e106:}也、也都是我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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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2-25 06: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那再折长亭柳和再折长亭柳1都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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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12-25 01:51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2-12-24 16:52
相当赞同,加分去

{:soso_e120:}画饼子呀?你给加的分呢?不厚道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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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12-25 01:47 |只看该作者
漫海 发表于 2012-12-25 01:34
有力度,够到位。
顺祝下圣诞快乐~

{:soso_e113:}玩笑而已。谢谢,也祝您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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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12-25 01: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有力度,够到位。
顺祝下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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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12-24 23:48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蔡诚和三鸭子至今单身,他们才属于剩蛋呢,但好像并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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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12-24 23:4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2-12-24 23:35
咦?咋没人了呢?喝了点儿红酒,有点晕,只好坐的士回来,路上车太堵,到处是人。

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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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2-24 23:35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咦?咋没人了呢?喝了点儿红酒,有点晕,只好坐的士回来,路上车太堵,到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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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12-24 17:35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0:}去总督府赴宴去了,晚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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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12-24 17:34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2-12-24 17:23
谁玩马甲?
二门弄斧噻!

{:soso_e112:}过去,我在知己网为什么用过许多马甲?那都是因为心大妈推荐她的心腹当版主,对我的ID封杀和迫害噻!连我的马甲都不放过,刚用了一两天,就被永久禁言了,连我的帖子都被砍掉跟帖栏,被迫自沉了。哈哈,这种卑鄙手段很少见,因此我没有将其纳入注册马甲的六大原因之中。
      我那可怜的马甲们哟,你们死得惨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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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2-24 17:32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2-12-24 16:52
相当赞同,加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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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2-24 17:3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2-12-24 17:15
用马甲冒充公爵,开口就得要:嚯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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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2-24 17:31 |只看该作者
马甲就是贴身背心!{: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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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2-24 17:23 |只看该作者
谁玩马甲?
二门弄斧噻!
{: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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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2-24 17:15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0:}用马甲冒充公爵,开口就得要:嚯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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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2-24 17:14 |只看该作者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2-12-24 17:04
这个马甲论,说的很好。
想起自己的一个笑话,当时在竹林月色群做副群主,为了推帖,并注册了一个“我还是 ...

{:soso_e120:}注册一个马甲,然后,再用它去模仿别人的文风,哈哈,不失为陷害之上策!我写蠢人蠢事,开口都用大秃爱用的“嘻嘻”,就让他吃了不少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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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4 17:04 |只看该作者
这个马甲论,说的很好。
想起自己的一个笑话,当时在竹林月色群做副群主,为了推帖,并注册了一个“我还是你的老鼠”的马甲,结果一发文,就被熟悉文风的人看出来了,就再没好意思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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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24 16:52 |只看该作者
相当赞同,加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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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24 16:24 |只看该作者
柳二讲得有理!{: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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