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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应该学会分肉给别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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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学会分肉给别人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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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0 01:1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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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几乎每天中午都看CCTV1播出的《今日说法》,建议大家也养成这个习惯,多少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和人情世故。
       今天的节目,讲述了广西贺州一个税务分局长全家被灭门的惨案,看后深有感慨。
       夫妻俩连同两个孩子,被人潜入室内,用钝器、利刃残忍杀害,外界纷纷猜测,是仇杀、情杀、还是谋财害命?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抽丝剥茧般地缜密侦查,终于查明了凶犯,起获了锤子、匕首等作案凶器,使得案情大白。原来,凶犯竟是这家女主人的妹妹和侄子辈的亲人!作案动机竟是为了泄恨。
       简要案情为:死者中的女主人,在娘家排行老二,起初做生意时,向生活条件优裕的妹妹借过一笔钱。妹妹离婚后,失去了优越感,重找的丈夫,也不得不去为二姐打工。这个姐姐有钱后,视财如命,非常抠门,不是自己勤俭节约哦,而是克扣别人噻,连妹夫的工资都克扣,也不给妹妹分红或付利息。
      天长日久,这个二姐,便与亲友结下怨恨。当妹妹找她要当月妹夫的工资钱为孩子买奶粉时,她竟吼道:“我的孩子都没有吃奶粉,你的孩子还吃什么吃?”这话,就明显带有为富不仁和侮辱别人的性质了。
     妹妹一气之下,联络了大姐家的儿子、女儿和这个女儿的男朋友,利用早已配好的钥匙,潜入房中,杀了二姐全家!这还不算,她还懂点《继承法》,带着操刀的准侄女婿,到处摸索,要杀掉同住在这栋楼里的二姐的婆婆,好让自己的母亲多分点遗产,也是这个婆婆命大,凶手们配的钥匙没有打开她的房门,她和保姆拣了一条命,当晚依旧呼呼大睡。正是这一摸索过程,使妹妹和操刀的准侄女婿留下了足迹,为破案提供了线索。
     这个三妹到案后,在回答侦查员的提问时,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尊严,她太欺负人了!我的孩子就不该吃奶粉了?”意思是,她组织杀人,为的是尊严。几个同案犯,也是恨二姨太抠门。
     由此,我想起了两个故事,都是春秋战国时候的事,具体人名记不清楚了,但故事却记得:
     有一次,某国王与大臣们宴饮,有位大臣见一个王宫侍卫和往常一样,忙前忙后,给大臣们端肉分酒,完了站在一旁,自己却没有肉吃,他便将自己的那份肉让给这个侍卫吃了。大家都笑话他,他却说,我们天天有酒肉,让没有尝过酒肉的侍卫吃点,有什么可笑的呢?不久,宫廷发生政变,国王和大臣们都被叛军杀死,唯有这个大臣,被人拼死救出了重围,救他的,正是那个吃了他给的酒肉的那个侍卫。
    另一个故事,说的是宋国的一个国王,要御驾亲征。临阵,他为了鼓舞士气,杀了很多羊,犒赏全军将士,惟独没有给自己的马夫吃,大概也不是因为舍不得,而是因为觉得马夫和自己太亲近,可以马虎一点吧。不料,号角一响,战鼓初擂,将士们还没有来得及冲锋呢,这个马夫竟赶着马车,一马当先地把宋国的国王送进敌阵,当了俘虏!
      这两个故事,和今天这个案例,都充分说明,我们应该学会分肉给别人吃,不论对什么人,都要顾及到别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应该特别顾及到别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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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11-30 22: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也爱看这个节目,只是做不到天天看。

这集我就没看,这家姐妹俩也算是棋逢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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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11-30 18: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有朋友送我貔貅,被我推辞了。我总觉得这只进不出,早晚得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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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1-30 17: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做生意只进不出,是不会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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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11-30 15:31 |只看该作者
{:soso_e106:}谬奖噻,我是真的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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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11-30 15:19 |只看该作者
这期节目也看过。
柳二这案例和典故都用得十分精典。最后的总结也有提纲挈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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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1-30 15:03 |只看该作者
王三麻子 发表于 2012-11-30 09:36
也看过这期。
不懂的分享的很容易挂掉..

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家帮完了,你独吞,当然就不会再有人帮你了,你也就臭不可闻,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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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1-30 15:01 |只看该作者
wolfeng 发表于 2012-11-30 13:04
并且,就算分肉也要让对方感觉到尊重而不是施舍。

{:soso_e151:}对,过去,江湖上人都还讲究个“搭手分钱”,对帮忙的人要给报酬,以示尊重。而今,太多自私自利的人了!用别人帮忙时,画个大饼子,完了不兑现,这就更该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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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1-30 13:04 |只看该作者
并且,就算分肉也要让对方感觉到尊重而不是施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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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1-30 09:36 |只看该作者
也看过这期。
不懂的分享的很容易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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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1-30 09: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长亭柳每篇贴子都给人以警示令人深思,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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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30 09:31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对,讲的很好。财散人聚,财聚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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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1-30 09:23 |只看该作者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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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1-30 01:47 |只看该作者
今日说法,我也每天必看。好多的法律知识都是从这里得到滴。
这贺州的二姐也真是,富成这样却抠成那样;这三妹也够狠滴,竟然灭了二姐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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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1-30 01:45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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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1-30 01:42 |只看该作者
恩恩,我懂啦,如果我哪天彩票中奖,一定要和大家一起分享,独吞是不行滴,是要引起上身之祸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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