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谈谈墓歌的名人效应
查看: 5495|回复: 5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谈谈墓歌的名人效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2-11-26 15:5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我是潜水的 于 2012-11-26 16:19 编辑

  所谓名人,就是出名的人,这个出名可以是美名远扬,也可以是臭名远播。总之,都在“名”上。

  在艺文的帖子中,老细腰说:“因为林徽因和徐志摩他们都是名人,所以他们的感情叫爱情。”或许,于百姓的眼光来说,他们的感情其实就是滥情。

  呜呼,可见名人是夺么滴吸引眼球,他们所散播的光环就叫做名人效应。

  电视广告只要套上名人的光环,哪怕他们为了一场广告费,只匆匆地绕场一周,或回眸一笑,那产品就能被冠上品牌的正装。随之而来的盲目追购者便会前仆后继;一件地摊货,只要把它亮相在名人云集的拍卖会上,那它的身价肯定会直线飙升;即使是个无名小卒,只要与名人闹出点绯闻,也会一夕成名。这都叫名人效应,也叫潜规则。

  再看看论坛,作为一个无名的1D,哪怕你喝得睡到大街上,如果不提墓歌,也无人鸟你。但人家墓歌就不同,因为他是六星的名人,所以他即使喝了点小酒,喝得也不特么滴糊涂,也会大有文章,这也叫名人效应。

  名人效应是社会性的,这到底好不好呢?其实好与不好都不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是炒作团的意图。所以名人很可悲!有时他们是没有自由的,他们的生活要由他的炒作团和粉丝团来决定。他们让他喝酒,那么他即使不喝,也自会有人来灌醉他。比如酱油兄和墓歌在一起时,会灌他二锅头;他们让他说醉话,他不愿意说也得说,因为他代表的是公众。比如墓歌的醉话;他们让他装老头,那他就得戴上山羊胡。比如知音姐说墓歌七十岁;他们让他走纯情路线,他立马就得脱掉风尘的外衣,换上清纯的学生装。比如贝姐的钉子之训;他们让他喋喋不休,那他即使把自己的嘴捂上了,也自会有人替他说。比如杜若代写的《墓歌说了一些醉话 》……这就是六星众ID的力量,也是六星的魅力。

  所以,最后,俺心怀不轨滴对墓歌说一句:俺是夺么滴庆幸自个不是嫩个牵线木偶,但俺不会拒绝用你的名人光环来拉风。因为你的名字你作主了,那你的六星效应就应由众ID来作主。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52
发表于 2012-11-27 09:5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2-11-27 09:24
问好毛毛,其实你可以一张合影多复制几张,再PS一下。

这个主意好,但貌似太容易了,那我不可以随便名人都可以合影了,还稀罕大爷呀{: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12-11-27 09:27 |只看该作者
梧桐花开 发表于 2012-11-27 09:26
我一般是实话实话。

嗯,我知道,祝开心!{:soso_e100:}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12-11-27 09:2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2-11-27 09:24
梧桐这是在夸我吗,我狠脸红滴问。

我一般是实话实话。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2012-11-27 09:24 |只看该作者
梧桐花开 发表于 2012-11-27 09:16
所谓名人不过是以讹传讹。倒觉得潜水比名人可爱。

梧桐这是在夸我吗,我狠脸红滴问。{:soso_e106:}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12-11-27 09:24 |只看该作者
毛毛 发表于 2012-11-27 09:14
早知道大爷现在这么火,那个时候不多拍点合影呢,亏了

问好毛毛,其实你可以一张合影多复制几张,再PS一下。{: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12-11-27 09:16 |只看该作者
所谓名人不过是以讹传讹。倒觉得潜水比名人可爱。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2012-11-27 09:14 |只看该作者
早知道大爷现在这么火,那个时候不多拍点合影呢,亏了{:soso_e113:}{:soso_e118:}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12-11-27 08:4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2-11-27 08:46
范贤弟,你们真是一线之缘哪。

永不消逝的电波么
哈哈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12-11-27 08:46 |只看该作者
范闲 发表于 2012-11-27 08:44
我也沾光下,墓歌和我打过电话呢哈哈

要不要写一篇《我与墓歌通电话》

范贤弟,你们真是一线之缘哪。{: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12-11-27 08:4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2-11-27 08:43
嗯,天理不容啊。


我也沾光下,墓歌和我打过电话呢哈哈

要不要写一篇《我与墓歌通电话》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12-11-27 08:44 |只看该作者
范闲 发表于 2012-11-27 08:34
马樱花同志对墓歌的评价还是很到位的

炒豆炒豆,越炒越臭。{:soso_e107:}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12-11-27 08:43 |只看该作者
范闲 发表于 2012-11-27 08:22
这贴不火没天理啊!

嗯,天理不容啊。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2-11-27 08:42 |只看该作者
风飘飘 发表于 2012-11-26 22:39
那么,。我也来沾沾名人的光吧,嗯嗯,我认识墓歌,我和他在一个饭馆吃过饭呢,虽然,他滴座和我滴座相隔十 ...

啊,我知道了,飘飘姐和墓歌是遥控沾光的。{: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2-11-27 08:41 |只看该作者
凝香含雪 发表于 2012-11-26 22:10
我家猪头阔说的是,墓姑娘充其量不过是个有名字的人......不提也罢......

难得和你家阔阔不吵架了,因为关于墓姑娘的这个帖子?{: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2-11-27 08:39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2-11-26 21:41
这就是“潜规则”嘛

嗯哪,所以俺这个地摊帖才会火起来。{: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2-11-27 08:37 |只看该作者
流浪在线 发表于 2012-11-26 21:22
世界末日论呗推翻了 潜偶吹响了打豆豆的号角

同志们,冲啊。咱们有豆炒豆,没豆创造机会培养豆。{:soso_e113:}不孕兄,你还不来吗?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2-11-27 08:36 |只看该作者
影子 发表于 2012-11-26 21:10
你本来就很火

影子在夸我呢,是吧?{: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2-11-27 08:34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11-26 17:47
俺才火了多久啊,刚苦练一星期小楷,都没来得及给人签名哩,特么就过气了

我在红袖可是排了一星期的队等你签名,结果还没轮上。{: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2-11-27 08:3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2-11-27 08:32
这可是你说的,没我什么事。

马樱花同志对墓歌的评价还是很到位的{: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2-11-27 08:32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11-26 17:46
所谓名人,就是出名的人,这个出名可以是美名远扬,也可以是臭名远播。
----
很显然,墓监是当之无愧搓掷 ...

这可是你说的,没我什么事。{: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2-11-27 08:31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2-11-26 17:26
我等着孟婆汤呢

只要你的名不变,喝孟婆汤也不管用。{: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12-11-27 08:22 |只看该作者
这贴不火没天理啊!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2-11-26 22:39 |只看该作者
那么,。我也来沾沾名人的光吧,嗯嗯,我认识墓歌,我和他在一个饭馆吃过饭呢,虽然,他滴座和我滴座相隔十万八千里。。。。。{: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2-11-26 22: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家猪头阔说的是,墓姑娘充其量不过是个有名字的人......不提也罢......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2-11-26 21:4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2-11-26 16:01
这篇贴子肯定会火的,因为提到了“墓歌”。

这就是“潜规则”嘛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2-11-26 21:22 |只看该作者
世界末日论呗推翻了 潜偶吹响了打豆豆的号角{: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2-11-26 21:10 |只看该作者
你本来就很火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2-11-26 17:47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11-26 16:10
马花在六星过气了,去红袖写一篇还成。

俺才火了多久啊,刚苦练一星期小楷,都没来得及给人签名哩,特么就过气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2-11-26 17:46 |只看该作者
所谓名人,就是出名的人,这个出名可以是美名远扬,也可以是臭名远播。
----
很显然,墓监是当之无愧搓掷地有声滴后者{: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