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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墓歌,你忏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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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歌,你忏悔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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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21:1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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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意天涯 于 2012-7-25 21:18 编辑

    平生不会拍砖,才会拍砖,便须拍砖。
    俗语说,人善有人欺,马善有人骑。玩坛子久了,倒似咂出好些“以文杀人”的味来。
    自从玉玲珑的艺文“安乐死”后,就一直有一搭没一搭的飘。后来去了情感,也是喜欢那里的安静和格调,就当平时给烦燥的心情放放风吧。
    坛子这么大,也不大爱逛来逛去。前阵子艺文和杂谈热火朝天,偶尔从主页点个“养眼”的题目进去遛遛,很少参与。
    虽是玉玲珑介绍来六星的,但我平时总很小心把自己和玉玲珑撇清:玩论坛,乐子就在彼此间那层窗户纸,看不到才是最美的——管它是在水一方的朦胧美还是撕杀到底的悲剧美。对此,和玉玲珑倒是非常默契,老早就互相知会,各玩各的乐子,报团反而没意思,深以为然。不信现在问问六星各位,在墓歌重提那句话前,有几人还记得我、梧桐和玲珑间的关系?有几人见过我们抱团做事?
    这种态度在坛子里可能不多,但是有(比方猫和紫晶,我想就是)。有人或许称愚顽不化之辈,我和玉玲珑平时QQ里都一笑置之,各玩各的。直到有一天,掌握坛子生杀大权的墓大总监,以一种俯瞰苍生的姿式,嘻笑调侃的语调,幸灾乐祸的态度,落井下石的决绝,在跟贴里总结成“悲催”两个字,我才如当头棒喝:我错了!?
    前几日玲珑游戏杂谈艺文时,我因家事一直无暇关注。偶尔看几眼,也觉得玲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乐子,按以往约定,让她乐去,不参与。杂谈嘛,为一个本就很“杂”的问题扯来扯去,慢慢的,扯的蛋不知所踪,扯的法儿反成了主流,及至最后直奔**关系,也算玩坛子一大特点。按一般规律,论战到最后总有个胜负,胜者“王”一下,败者“寇”一下,也无可厚非。可我没想到的是以这种方式:一方被莫须有的删贴封口封ID,另一方击掌相庆击鼓而歌;一方为尊重论坛的公平性而独战群儒,另一方呼朋唤友以摧枯拉朽之势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还堂而惶之称之为“群殴”,言下之意不胜痛快,我说,胜之不武吧!?难怪有人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这不免让我想起《紫川》里一句话:正义必胜么?这句话一般是这样理解的:胜利的就是正义!
    我知道这样说难免得罪一批大佬,不过无所谓了。杂谈立版宗旨起码得有让人各抒己见这条吧?没有?那就加上!我说出自己的观点,是就事论事,大家可以说说我哪说得不对,但最好别动不动就腰下三寸招呼。到这里,可能有人已在挑词拣句地要逐条批个狗血喷头,我也早有默然以对的打算,实不愿做那来回扯蛋且注定最后要一败涂地的事。而且这也不是我发此贴的本意。墓歌说:宁做P,不装b。拉拉扯扯一大堆,书归正传,发此贴的本意是要得罪个超级大佬——就是墓歌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今天看到日前春江发贴,论玉玲珑是怎么死的。其实类似这样的砖文,我一直觉得挺好,三分事实七分朦胧,再加些胜利者快意恩仇的情感抒发和春江版主的文字驾驭,最能吸人眼球,也符合杂谈风格。看跟贴正欢,猛不丁的看到墓歌如是说“梧桐花开、诗意天涯俩版主,玉玲珑拉来的,生活中的朋友,都不帮玉玲珑,悲催啊!”最后还加了个欠抽的笑脸,尤其令人生厌。
    作为一坛总管,以手中无形权力,不断向坛里吹入新鲜空气,加强坛子互动,修正坛子风格,职责所在。但这有个限度,不能拉偏架,不能浇邪火,更不能罔顾总舵主的无形影响力,让自己的“小宇宙”随意乱爆一气,哪怕闷成内伤,也得忍着。版主版油们这样说,我一笑而过。可墓歌这样说,我就憋屈。看了他这按猫瞳 说法是“没营养”的回贴,连带以前已把我憋成内伤的小疑问,可就如梗在喉,不吐不快了:
      1、“梧桐花开、诗意天涯俩版主,玉玲珑拉来的”,似乎听出点我俩沾了玉玲珑的光才混成个版主的意思。我想,各版主能在一版立足,自有其可取之道,与当初谁谁引见来的,没几毛钱关系。你要非说没当初这个因,就没现在这个果,我也承认。可那充其量算是个必要条件,就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其实连这个必要条件都算不上,我自己哪天溜达到这,保不准也能混个版主当当吧!?)
      2、“生活中的朋友,都不帮玉玲珑”。也亏得玉玲珑平时跟我聊Q时,把你推崇的一愣一愣的。其实我和梧桐花开也不熟,平时几乎没说过话。我性格好静不喜乱战,能力一般反应迟顿,最主要的是玉玲珑早有交待,各找各的乐子。所以她一人往矣的时候正是她喜欢的玩法,谁知这种风骨反被墓歌当成了苦逼。
      3、“悲催啊!”我尤其烦感这一句,简直是污蔑。玉玲珑入坛不短,个人魅力无需人言,粉丝群谈不上,拉一杆子起来的号召力还是有的(别反驳说怎么当初艺文没搞起来之类的话,请看下一条)。可她就有这骨子劲,宁肯自己玩得活色生香,也不愿假他人之手群起而上出风头,我把这归结为傲气,她说这才是玩坛的乐趣。可这一切的一切最后被墓大监羽扇一摇归为“悲催”二字,现在我才感到,玉玲珑还真是悲催啊。
      4、当初艺文的所谓没搞起来,原因很多,详见梧桐花开等人的一些回贴。实话,做为当时艺文一个只当了几天的小版主,还没来及问声“什么情况”就下岗了,到目前都云里雾里的,有时自己想想,简直是个笑话。有个疑问一直缠绕至今,能不能请高层大佬们把当初撤下重建艺文的过程详细披露一下?我没有偷窥欲,当初我也是艺文一个当了不几天的小版主,今天为止还是情感的一个小版主,也应该有知情权吧?因为不论怎么看,这件事都象小孩过家家一样的一个儿戏。既然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这里就不论对错,只当答疑解惑,有  想知道这段“六星往事”的版主版油们,不妨跟贴催问一下。让六星澄情一段悬案,我稍带也治下内伤。
    我自认一直挺低调的,可到头来,对六星的喜欢、对各版块互动的支持、对版油版主间互诉不同观点的尊重、对玉玲珑顾全大局嘱托勿要参与的理解,竞被墓大总管曲解至此,无语!
    开始想用《拍墓歌》作题目,可总觉太轻,有拾灌水牙喙之嫌,牙痒难耐,最后决定拿出死贫道不死道友的精神,发出偈语:   
   墓歌,你忏悔吧!
    回头看看,林林总总写了一大堆,其实道理就那么一点点,怪自己学识有限,表达有欠吧。可话糙理不糙,墓总监一方诸候,量来也不会与我等蝇苟之辈计较,只是提醒下那些欲帮忙的,如果要从以下几点开贴批驳,那就省省吧:
      1、  P大点事给整成了b大的事,太矫情了。我前边说了,表达能力有限,您要是说这点,我认;
      2、  这诗意天涯不会是玉玲珑的活马甲吧?我只能说,不是!实际情况是她出差了,我已和她一个多月没联系。况且玉玲珑的文笔,一般人还真是仿不了。若说是玉玲珑授意我执的笔,那我劝您闭嘴,别辱了我们的人品。
      3、  某些人可别给扣上“逼宫”的帽子。我一个小小版主,戴不起这大帽。墓歌拥趸无数,随便划拉几个,就把我“围殴”了。
    按照惯例,写贴得有始有终,最后拿个抄来的打油诗充数吧:
    人在江湖飘,
    哪能不挨刀。
    挨刀归挨刀,
    还得江湖飘。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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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2-7-28 12:41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诗意天涯”?是诗意在天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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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2-7-27 18:23 |只看该作者
简池 发表于 2012-7-26 11:38

{:soso_e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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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2-7-27 18:17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2-7-27 18:06
“过”,早在我心中拧成了“结”,无限的纠结

那还不赶紧自我了“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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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2-7-27 18:10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2-7-27 18:01
唉,若能忏悔出个卢梭多好
找麻花烟云先算账去了
周末愉快楼主

咋?还想闷出本《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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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2-7-27 18:06 |只看该作者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2-7-27 18:02
那先找块墓碑面壁思过去!注意,是去思过,不是唱墓歌

“过”,早在我心中拧成了“结”,无限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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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2-7-27 18:02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2-7-27 17:56
不是要像牧师忏悔吗?和赞美诗啥关系哦

内啥,不能趴进墓穴忏悔,死了就来不及了

那先找块墓碑面壁思过去!注意,是去思过,不是唱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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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2-7-27 18:01 |只看该作者
唉,若能忏悔出个卢梭多好
找麻花烟云先算账去了
周末愉快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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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2-7-27 17:56 |只看该作者
不是要像牧师忏悔吗?和赞美诗啥关系哦

内啥,不能趴进墓穴忏悔,死了就来不及了

{: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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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2-7-27 17:48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2-7-27 10:25
来忏悔了,牧师呢?

还想听赞美诗啊?自己找个墓趴里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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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2-7-27 16:37 |只看该作者
来六星一年了,很不懂。。只觉得杂谈拍走了一拨又一拨。。。
看大家很多帖子里说的,原来还有很多人,记得春江写过什么帖子了,忘记了,就是想念那些ID的。。
筒子们,坚强起来。。。黑拉啊啦啦啦啦啦啦。。。{: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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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2-7-27 10:27 |只看该作者
其实吧,我这人愧悔更多
管理乏术,治坛无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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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2-7-27 10:25 |只看该作者
来忏悔了,牧师呢?{: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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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7-27 09: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2-7-27 10:03 编辑

小人书看到的:古之交战,一般先是大将出场单打独斗,之后是士兵掩杀群鸥。
真正的包容应该是鼓励单打独斗,宽容群鸥;也要允许天涯同学不进罗马竞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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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2-7-27 07:18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2-7-25 23:10
我去看看。

姐,上当了吧。马缨花这是把我们往小说里拽呢。你去了就增加了他的人气。高吧。{: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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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2-7-27 02:00 |只看该作者
矮油,这到底是点射还是扫射啊?{: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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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7-27 00:53 |只看该作者
初来乍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给你笑脸,给你30金币
可是,你什么时候给我卦金啊!
遥祝,安好!{:soso_e1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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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7-27 00: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2-7-26 11:49
叨叨叨叨逼叨,六毛说滴。

天涯倒是想,可惜木有哇,跟着鄙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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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7-26 23:13 |只看该作者
蝶儿 发表于 2012-7-26 10:32
最近忙也无暇理会论坛上的纷争,就个人的观点说点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边走的近的朋友,但是不是 ...

要是人人能做到帮理不帮亲,那不就没有什么小团体了嘛!那天下不就太平多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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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7-26 18:3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7-26 09:42
墓歌一回帖,就不是总监的墓歌了,那是一个抽风的ID、一个起哄的ID、一个龌龊的ID,所以,墓歌的回帖,只 ...

介话说滴也太有水平咧{: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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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7-26 18:30 |只看该作者
俺估计墓歌现在奏在面壁思过痛苦忏悔捏{: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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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7-26 18:27 |只看该作者
来看看天涯童靴~~你可千万别壮烈牺牲咧哇{: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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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芳华 该用户已被删除
36
发表于 2012-7-26 18:1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严重赞同
墓歌不忏悔,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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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7-26 14:47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2-7-26 11:49
叨叨叨叨逼叨,六毛说滴。

我老人家真是服你了
让你学先进赶模范,你非学那六毛孙子干嘛,恩
学习马花真的真的。。很难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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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7-26 14:2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2-7-26 01:20
哈哈,只要玩的时间足够长,保证你啥乐子事都能碰上。

哈,我看不久的将来,有些人物有些事都会出现在一本非常畅销的()小说中。{: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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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7-26 11:38 |只看该作者
{:soso_e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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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7-26 11:21 |只看该作者
我这贴主要是写给墓监的,一下没撸住,杂七杂八的也说了些,可能有误伤,谅!
但就拿玉玲珑说事和玉玲珑死在自己手里这两点,我想纯从一个围观者角度说下:
1、“拿玉玲珑说事”说。玲珑前阵确实让几个版块鸡飞狗跳,但她走了后,是杂谈的在一味反刍吧?这个我不反对,甚至很尊重(以前我还说啥了?)这个贴,纯是缘起于春江的宝贴后,墓监满嘴火车乱跑。我憋大憋疯,总不能憋死啊。
2、“封玉玲珑ID是其个人行为”说。这个我就更不明白了:一群壮汉和一妇人叽喳说事,无妨。妇人说一句对面来十句,再说就被捆脚捆手白条封口。妇人不甘受辱咬舌自尽,你说她算是死在谁手里?这点我认为马花更有担当:小说是压死玉玲珑的最后一根稻草,杂谈是倒数第二根。可起码,麻花承认那稻草是她压的,你杂谈怎么就非得说那稻草是玉玲珑自己到杂谈找了根又抹了脖子?
以上看法纯是讨论,只是就坛子对一个正常ID处理方法的不解,不对个人,不对版块,没攻击性,更不想论战。高层给个说得过去的解释,大家也好有个玩的规范不是?否则动不动就精神消灭再到准物质消灭,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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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7-26 10:52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7-26 10:36
好朋友是用来拍的,不是用来帮的。

假如朋友做错了,你还在盲目的怂恿帮凶,最后只能将事情越办越杂,我想那也不是真正的朋友,朋友是你前进中的给你指明方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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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7-26 10:36 |只看该作者
蝶儿 发表于 2012-7-26 10:32
最近忙也无暇理会论坛上的纷争,就个人的观点说点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边走的近的朋友,但是不是 ...

好朋友是用来拍的,不是用来帮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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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7-26 10:32 |只看该作者
最近忙也无暇理会论坛上的纷争,就个人的观点说点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边走的近的朋友,但是不是每个事情出现的时候,你跟朋友的观点都能取得一致,我是最反对盲目的帮朋友去拍砖,对与错也是相对而言,在于个人所占的角度上,所以我赞同不做他人的傀儡,做真实的自己。

但是对于封ID的事情,一定要慎重,因为这代表一个论坛的导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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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7-26 09:51 |只看该作者
墓歌大哭:“我当总监时总是1,为嘛当墓歌时就成了252了?”答曰:“错,是290,还差一个38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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